里闪亮。高不可攀的天空,好像深不可测,直通向渺渺的,更伟大的太空,但是被落日的金光仰射着,明亮而辉煌。在那里,最高、最远的地方,目力不可及的地方,是什么?
刘三姐忽然跪下了。她不信鬼神,但是这时也觉得,人生一定是有主宰的,一切人类的悲切,真正内在的悲切,都应该朝它诉说。
刘三姐不信上帝。她心里想到人们说的长胡子的玉皇大帝,就觉得可笑,以为不可能有。但是现在她相信,她的一切不为人信的悲切会有什么伟大的、超自然的东西知道。会有这种东西,否则世界与个蚁窝有什么两样!
她静静地跪着,内心无言朝上苍呼吁。可是时间静静地过去,四周黑下来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刘三姐站起来,默默朝家走去。说也奇怪,她的内心现在宁静得像一潭死水一样。
她走着,四周又黑又静,心里渐渐开始喜悦地觉得到,身上有点异样了。胸口在发热!一股热气慢慢地朝脸上升来,脸马上烫得炙手。上帝!上帝!刘三姐走回土楼躺在床上,浑身发烫,好像发了热病一样。
她偷偷伸出手来,摸摸自己的脸,好像细腻多了。似乎吊眼角也比原先小了。粗糙的头发也比较滋润了。刘三姐躺了半夜,不断有新的发现,直到她昏然睡去。
第二天刘三姐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刘三姐爬起来洗脸,很想找个镜子照照自己,但是找不到。原来倒是有两个镜子,可是早被她摔碎了,连破片也找不到。
她朝江走去,心里感到很轻快。但是过了一小会,心里又开始狐疑了。凭良心说,她根本不相信世界会出现奇迹,因为她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奇迹。但是她现在宁可相信有这种可能。“有这种可能吗?有的,但是为什么以前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情?而且以前也没有想到过有这种可能?咳,因为以前没有想到过应该向上苍请求啊!我多傻!”
刘三姐坚决地把以前的自己当成傻瓜,把今天的自己当成聪明人。于是感到信心百倍。为了免得再犯狐疑,索性加快脚步,心里什么也不想了。
等她爬上小山,从树丛后面朝江上一看,阿牛已经等在下面了。
阿牛早就听见了山上的脚步声,抬起头来大声说:“刘三姐,早上好哇!”
山上也传来刘三姐的回答:“你好,阿牛哥!”
这是又一个美好的晴天,江上的薄雾正在散去。太阳的光芒温暖地照在阿牛的身上,江水在山边拍溅。四下没有一个人,江上没有一只船。只有阿牛的小竹排,顶着江水飘着。阿牛抬起头,八只渔鹰也侧着脑袋,十只眼睛朝山上望去。
阿牛等待着,就要看见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脸一定比较的黑,嘴也许相当大。但是一定充满生气,清秀,但是不会妖艳。当然也许不算漂亮,但是绝对不可能那么恶心人。
阿牛正在心里描绘刘三姐的容貌,猛然,在金光闪耀的山顶,一丛小树后面,伸出一张破烂茄子似的鬼脸来,而且因为内心紧张显得分外可怕:嘴唇拱出,嘴角朝上翘起,吊眼角都碰上嘴了!马上,江上响起了落水声,八只渔鹰全都跳下水去了。阿牛瞠目结舌,一屁股坐在竹排上,被江水带向下游。
中午时分,阿牛在白沙附近被人找到了。他坐在竹排上,眼睛直勾勾的,不住地摇头,已经不会说话了。在他身边站着八只渔鹰,也在不住地摇头。以后,他的摇头疯再也没有好。二十年后,人们还能看见他带着八只也有摇头疯的渔鹰在江上打渔。那时候,阳朔比现在要多上一景:薄暮时分,江面上几个摇摇晃晃的黑影,煞是好看。当时这景叫白沙摇头,最有名不过了。可惜现在已经绝了此景。
此后,人们再也没看见刘三姐。最初,人们在江面上能听见令人绝倒的悲泣,久后声音渐渐小了,变得隐约可闻,也不再像悲泣,只像游丝一缕的歌声,一直响了三百年!其间也有好事之徒,想要去寻找那失去踪迹的歌仙。他们爬上江两岸的山顶,只看见群山如林,漓江像一条白色的长缨从无际云边来,又到无际云边去。顶上蓝天如海,四下白云如壁。
早 期 手 稿
变形记
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那夕阳照耀下的杨树,树上的叶子忽然从金黄变成火红,天空也变成了墨水似的暗蓝色。我的心情变得好起来。我从床上爬起来,到外边去。那棵杨树的叶子都变成了红绸子似的火焰,在树枝上轻盈地飘动。从太阳上流出很多金色的河流,在暗暗的天顶上流动。大街上的灯忽然全亮了,一串串发光的气球浮在空中。我心情愉快,骑上自行车到立交桥下去找我的女朋友。
她站在那儿等我,穿着一件发紫光的连衣裙,头上有一团微微发红的月白色光辉。那一点红色是着急的颜色。我跳下自行车说:“你有点着急了吧,其实时候还不到。”
她没说话,头上的光又有点发绿。我说:“为什么不好意思?这儿很黑,别人看不到我们。”
她头上的光飘忽不定起来。我说:“什么事使你不耐烦了呢?”
她斩钉截铁地说:“你!你什么都知道,像上帝一样,真讨厌!”
我不说话了,转过头去看那些骑车的人。他们鱼贯穿过桥下黑影,拖着五颜六色的光尾巴,好像鱼缸里的热带鱼在游动。忽然她又来捅我,说:“咱们到外面走走吧,你把见到的事情说给我听。”我们就一起到桥上去。因为刚才我说她不好意思,这时她就挽着我的胳膊,其实臊得从头到脚都罩在绿光里。
我说:“你真好看,像翡翠雕成的一样。”
她大吃一惊:“怎么啦?”
“你害羞呢?”
她一把摔开我的胳膊说:“跟你在一起连害羞都害不成,真要命。你看,那个人真可怕!”
对面走过一个人,脸腮上一边蹲了一只晶莹碧绿的大癞蛤蟆。我问她那人怎么啦,她说他满脸都是大疙瘩。我说不是疙瘩,是一对蛤蟆在上面安息。她说真有意思。后来一个大胖子骑车走过,肚子好像开了锅似的乱响,这是因为他天天都和老婆吵架。过了一会,开过一辆红旗车,里面坐了一个男扮女装的老处女,威严得像个将军,皱纹像地震后的裂纹,大腿像筷子,阴毛又粗又长,像钢剑一样闪闪发光。我把见过的事情告诉她,不过没告诉她我在首长的小肚子上看见一豪猪。她笑个不停,还说要我把这些事写到我的诗集里去。
我有一本诗集,写的都是我在这种时刻的所见所闻。除了她,我没敢给任何人看,生怕被送到精神病院里去,但是她看了以后就爱上了我。我们早就在办事处登记结婚了,可是还保持着纯洁的关系。我老想把她带到我那儿去,那天我也说:“晚上到我那儿吧!”
“不,我今天不喜欢。”
“可是你什么时候喜欢呢!”
她忽然拉住我的手,把脸凑过来说:“你真的这么着忙吗?”我吻了她一下,刹时间天昏地暗,好像整个世界都倒了个儿,原来在左边的全换到右边去了。
我前边站了一个男人,我自己倒穿起了连衣裙,后脚跟下好像长了一对猪蹄,而且头重脚轻得直要往前栽倒。我惊叫一生,声气轻微。
等我惊魂稍定,就对自己很不满意。我的肩膀浑圆,胸前肥嘟嘟的,身材又变得那么矮小,尤其是脚下好像踩着高跷,简直要把脚筋绷断。于是我尖声尖气地叫起来:“这是怎么了?”
那个男人说:“我也不知道,不知怎么就换过来了。嘿,这可真有意思。”
原来那个男人前十秒钟还是我呢,现在就成了她了。我说:“有什么意思!这可糟透了!还能换过来吗?”
她的声音充满了幸灾乐祸:“你问我,我问谁去?”
我气急败坏地说:“这太可怕了!这种情况要持续很久吗?”
“谁知道呢?也许会这么一直持续下去,我当个老头终此一生呢。我觉得这也不要紧,你我反正也到了这个程度了,还分什么彼此呢!”
我急得直跺脚,高跟鞋发出蹄子般的声音。我说:“我可不干!我不干!这叫什么事呀!”
“小声点!你嚷嚷什么呀。这事又不是我做主。这儿不好说话,咱们到你家去吧。”
我不走,非要把事情弄明白不可:“不行,咱俩得说清楚了。要是暂时的,我还可以替你支撑着,久了我可不干。”
“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呢。你的衣服全是一股怪味,皮鞋还夹脚呢。我也讨厌当个男人,当两天新鲜新鲜还可以。咱们回家吧。”
我和她一起往回走,她推着自行车。我走起路来很费劲,不光高跟鞋别扭,裙子还绊腿。身体也不大听我使唤,走了一百多步,走出我一头大汗来。我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想喘喘气,她就怪声怪气地说:“你就这么往地下坐呀!”
“我累了!”
“哟,我的裙子可是全新的,尼龙针织的呢!快起来,好好掸掸土!”
我勉强站起来,满怀仇恨地瞪了她一眼。为了表示对她的蔑视,我没有掸土,又往前走了。走了几步,高跟鞋穿着太憋气,就把它脱下来提在手里。走了一段,我还是不能满意,就说:“你怎么长这么小的脚!虽说个儿小,这脚也小得不成比例。你就用这种蹄子走路吗?”
她哼了一声:“不要怨天尤人,拿出点男子气概来!”
男子气概从那儿来呢,我头上长满了长头发,真是气闷非常,浑身上下都不得劲。我们摸着黑走进我的房子,坐在我为结婚买来的双人床上,好半天没有开灯。后来她说:“你的脚真臭!我要去洗一洗。”
我说:“你去吧!”
她走到那间厕所兼洗澡间里去了,在那儿哗啦哗啦的溅了半天水。我躺在床上直发傻。后来她回来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