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那年的五枚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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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那年的五枚硬币-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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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些愣,这可是要当老板呀,我能有这么好的命吗?但我第二反应就翻起了抽屉,那是我们家的银行。只找着了五百块钱,那是最近一段时间那一千多只鸡产出的利润。黄祥嫌少,但还是接了,扭身走时,他重复了一下,算我借的还是算你入股?
  我没有思维,只会说,再说、再说。
  有了卖鸡蛋这点小辉煌,我终于有了点信心可以想别的了——我决定扩大养殖的规模,把父亲的事业发扬光大。父亲虽担心,但也支持。就在我们父子俩雄心壮志要当农民企业家那一年,我们因为一批假冒的疫苗而赔了,赔得倾
  家荡产。最后全家必须要讨回一些零碎的债才能生活。于
  是全家列出了一个外债清单。思虑再三,我还是把黄祥写上了,但考虑到他生意上的周转,我把五百写成了三百。
  村里的民风一向淳朴,所以陆续地人家都把钱还了。这是规矩,一家遭难百家帮,如果出不了钱也出不了力,那起码把欠债还了。连账上没有的邻居王婶都把二斤鸡蛋的钱还了,最后只剩下黄祥。我没办法战胜自己去找黄祥要债,我决定出去打工。在我打点好行囊的那天,母亲去黄祥的总店要钱去了,母亲说她是厚着脸皮去的。回来时母亲握着三百块钱,脸色很难看。
  当然,打工这条路我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天赋,死了心回乡时,我唯一的成绩是带回挺着肚子的老婆。听老婆的话,我们在街上开了家童装店,把健康可爱的儿子当形象代言人,效果和生意都不错。
  一日在街上竟碰见了黄祥,早听说黄祥结婚生子了,不过就剩下那间总店在守着。黄祥还骑着那辆旧摩托,一脸的灰色。虽然知道在一条街上迟早会碰面的,但我们还是有不少的尴尬。倒是两个抱着孩子的女人甚是投缘,凑到一起孩子、服装、化妆品地聊起来没完。我和黄祥只好蹲到路边,互相递了烟,喷着长长短短的烟雾,没话。
  半晌,我突然惊诧地听到自己还是忌不住张嘴了。我是这么说的,黄祥,你还差我两百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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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
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攒钱。虽然不多,但我却非常努力逮住每一个称盐打酱油的机会,一分一分地积累。我有很多透明的小玻璃瓶,镍币纸币都往里塞。镍币进去了就叮啷一声,悦耳动听。纸币进去了之后色彩就会变得斑斓明艳。
  可惜的是我保管钱的本事和攒钱相差太远。我从不愿意把我的玻璃瓶收起来,我觉得没有哪个地方会比我身上更安全。所以我的玻璃瓶就总装在身上,跑动起来叮当乱响。同学有点烦,总对我横眉冷对的。我却很自豪,这种自豪让我轻飘飘的,所以我总是会把瓶子弄丢。丢了,就难过很多天,这些天里谁搭理我我都不睬,谁见我我都是撅着嘴,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捡了我的瓶子不还给我。不过要不了多久我就会雨过天晴,换一个瓶子,重新攒钱。听那些清脆悦耳的叮啷乱响,看那些乍然就漂亮起来的纸币。一段时间后,瓶子满了,就又丢了。丢了我再难过一阵子,就再攒,满了又丢,循环往复。为此母亲对我的训斥总是相同的: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不长脑子呢?一个错误犯了无数次就是死不悔改。
  在这些丢了又丢的间隙里,是有插曲的。那就是我瓶子里的钱从来都只进不出,所以面对一毛钱两个泡泡糖、一毛钱三根冰棍、一毛钱十个水果糖、一毛钱十二根玉米糖棒棒,我都可以咽咽唾沫一笑而过。实在馋了,就缠着哥哥姐姐给买一点。所以哥哥姐姐老逗我,小三子,你东西丢了。我马上翻遍口袋,见瓶子还在,便自顾自地乐了。哥哥姐姐便说,我们说的是你的影子和脚印丢了。
  毫不夸张的童年就是在这些喜悦和遗憾的交替中度过的。我很怀念,它酸酸甜甜的,让人回味无穷。
  幸运的是大了以后我好像在慢慢克服爱丢东西的毛病。属于我的第一名我不再让它旁落,属于我的机会,我也总紧紧地攥在手中。所以我一路坦途,从偏僻旮旯里的乡村一步一步迈进繁华陌生的城市。
  渐渐摸清了城市的脉络,我觉得城市真好。它不仅给我新鲜感和征服欲,更重要的是到了城市之后,我不仅不再丢东西,有时我甚至还能把以前丢的给捡回来。
  有一次在马路边上溜达,见一个孩子拿着一个钱包很焦急地张望着,显然,那不是他的。我便凑近了,孩子很欣喜的样子,满脸的真诚和期待很像二十年前的我。
  叔叔,这钱包是你丢的吧?
  是、是我丢的。第一次往回捡东西,我有点紧张。但习惯了以后,我渐渐就驾轻就熟了。
  单位里发东西,我见有人多拿了眼就红了。提着我的那一份转了一圈,我空着手回去找领导,大骂谁手贱拿了我的东西。领导明白我的那份丢了,便给我额外补了一份。
  过年时爷爷病危,催我回去。虽然老婆一再不许我回去,可爷爷临终前要分遗产,我还是顶着大风大土大尘回去了。按理说爷爷的遗产是不该有我的份的,家里当初全供我一个人读书,所以哥哥姐姐相继务了农。可是我念过书啊,我便哄着爷爷立了份遗嘱。于是清朝的玉烟嘴、明朝的山水画,还有一堆搞不明白年份的铜钱,就全都归我了。
  办完了爷爷的丧事,我要回城上班了。说实话,我早就想走了,远离泥土那么多年,我已经很不习惯蹲着吃饭很响声地喝汤。想着当初头发长见识短的老婆还死活不让我回来,可现在满载而归了,我当然意气风发。
  出门的时候,哥哥姐姐说,小三子,你东西丢了。尽管那声音很轻很轻,但我还是听见了。我有这个本领,只要有人说我的事情,就是声音响在肚子里我照样听得到。所以我心里一慌,连忙转身寻找。我的那些宝物无论丢了哪一件都是了不得的。巡视了好几圈,我明白了,笑着说,你们又逗我的吧,又丢了影子和脚印是不是?可凝神细看,我惊呆了,那么好的太阳,那么松软的沙土地,我竟然没有影子和脚印。真的,我只有骇然。
  

小村邮递员
说实话,八岁那年我就开始当邮递员了。
  那会儿我们村里还没有邮递员这个词,只称送信的。那会儿我大姐十七岁,正上初三。提起大姐是因为大姐那一年还差三个月就要中考时,却退学了,跟着我的姑姑去了石家庄。说是进工厂先当临时工,然后熬个几年就能转成正式的,就会变成城里人了。
  看得出来大姐不想去,因为大姐在父亲和姑姑商量这事的时候,拼命嘟着嘴。大姐一不高兴就嘟着嘴,比如她考试拿不了第一,比如她偶尔少领到一张奖状。当然,我站在大姐这一边,在我看来,大姐只要念完初三考上师范,三年后回来也是公家人。而且,我们村叫丁湖庄,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叫石家庄,能有多大的区别?不过就是送信的和邮递员的区别吧。
  我的邮递员生涯就从那一年开始了。
  一个初三的男生老让我捎信给大姐。信的信封是他自己糊的,上面只有三个字和一个括号:丁梅(启)。男生的字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他说他没考上师范,要出去流浪了。
  八岁我就开始看小说了,所以对于男女之事我有着太多的好奇和向往。于是我接下了这个任务,从此也就多了一项负担——挣邮票钱。夏天我半夜起来逮嫩知了,卖给街上的饭馆,一个两分钱。秋天割青草,晒干了三分钱一斤卖给村头的养兔厂。冬天带着狗去捉野兔,一只能卖八毛钱。春天没的卖,青黄不接。
  那男生的信来得挺勤,一会儿广东,一忽儿北京,全是地图上有大黑点的地方。连我们班语文老师都羡慕我,丁冬,你哪来的那么多信啊?
  我就很自豪,挣邮票的辛苦都不觉得了。
  在我正为第五个四季的轮回而努力的时候,大姐忽然回来了。大姐在村里是出名的漂亮,这一回来,漂亮前要加上时髦两个字了。只是大姐不觉得,而且也丝毫没有衣锦还乡的意思。大姐也没办法有那个意思,大姐在石家庄辛苦了五年,却根本没有转成正式工进而变成城里人的机会。姑姑食言了,所以连陪大姐一块回来一趟都没好意思。
  大姐把时髦的外表褪给了二姐三姐,自己拾起了以前的旧衣裳。大姐穿旧衣裳还是一样的漂亮,甚至是更漂亮了。所以大姐像花,媒人像蜜蜂和蝴蝶,翩翩而殷勤。我爹娘花了眼似的在可能成为女婿的公家人里挑,可无论挑哪个,大姐一律不同意。爹娘先是训骂,说大姐眼睛长到头顶了,城里人都当不成了还挑三拣四的想找什么样的?见大姐油盐不进,爹娘干脆自个儿打起来了。父母吵打了一个傍晚,全村就都知道了我大姐当不成城里人的事。很快,家门口的车水马龙变成了门庭冷落,只留下被磨得发亮的铁门槛在诉说着什么。
  大姐变成老姑娘了,整日埋头于一架缝纫机前,自学自练出了好手艺。我也初三了,经过我转送的信已经把大姐床底下的柜子塞满了三个。
  大姐的事给父亲很多启示,于是父亲给我下了死命令,一定要考上中专。父亲认为这是最有把握的蜕变,只要考上了,摇身一变就姓公了。
  可大姐成了村人说的最难剃的头。每个人提起大姐都是咂咂嘴摇摇头,感叹,唉,丁梅那孩子,高不成低不就的,老姑娘是要做一辈子喽。即使想嫁人,也只能找个二婚的,就那起码也要备上一份丰厚的嫁妆。
  我也算争气,这么些年来不仅成绩好,还通过给大姐送信把字也练得像那个男生的一样漂亮。我考上了中专,鬼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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