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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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潮-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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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死后,我整天感到头昏眼黑,浑身疼痛难忍,真想一死了之,但我见到襁褓里的
你,我犹豫了。我渐渐地抹平心中的伤创,把自己全部的欢乐都集中在你的身上。
我拼命地干活养猪、讨小海,养活着你。后来患了风湿病,不能干重活以及讨小海,
全靠卖血供你读书,看着你从学校里捧回来的一张张红色大奖状,我就学会了忍耐、
节欲,从贫穷和苦难中感受幸福.决心培养你出人头地,可是你却被林森木糟蹋了,
我的女儿啊!”接着她又是一阵咳嗽,引起钻心般的疼痛。
    不一会儿,咳嗽停止了,她喘着粗气,从牙齿缝里挤出低沉的声音:“娟芝呀,
就是有人把刀子架在你的脖子上,你都要挣扎着活下去……找到你的亲生……父母
去……去……”她浑身疼痛得在床上打滚,汗水淋淋断断续续地说,“娟芝,你要
把我海葬……海葬……老倌头我看见你从海里升上来,来……来接我。”她两脚一
伸喘出一口长长的粗气,就闭上了眼睛。
    “娘,你醒醒,你醒醒呀,娘……”郑娟芝为娘的病逝痛不欲生,为自己飞来
的横祸感到耻辱痛心。她扑在娘们直冷凉的尸体上撕心裂肺地痛哭。
    幼女的哭喊声在海巴村上空凄凉地回荡,村民们蜂拥似的挤进了郑娟芝家的院
门,接着是一片在哀恸、一阵阵失声痛哭,一双双红肿的眼睛,一声声嘶哑的叫喊,
表明这些村民们不愿失去善良的娟芝娘。他们的泪水一向比血还要珍贵,因为他们
平时劳动,下海捞鱼、捉蟹、撬牡蛎、一不当心划破点皮肉就会流血,而流泪只在
心受伤的时候。此刻,他们感受的正是那种挖心掏肺的痛。
    郑娟芝按照娘的遗嘱,对娘实行海葬,“嘭”的一声钉子钉在红棺材盖板上,
重重地敲痛了人们的心,那层薄薄的板将娟芝娘和村民们隔在了两个世界里,一群
妇女蜂拥而上,扑在棺材上歇斯底里地哭喊着,她们和娟芝一样愿将一生的心血流
绝化作泪水,只要能哭回一个娟芝娘,她们愿将全身的力量都变成呼喊,只要能唤
回娟芝娘。钉钉子的手软了,紧紧贴在棺材上,让人不忍心的生死相依。
    郑娟芝顺从地披麻带孝,泪流满面地走在送葬队伍的前面,她已经几天粒米无
进,一次又一次跌倒在海坝上,滚着爬着哭成了泪人儿,微弱的声音凄惨地喊着:
“娘……娘……”
    村民们把几根大石条紧扎住棺材,十几个村民一拥而上举起棺材,“扑通”一
声棺材沉人海底。
    海愤怒了,咆哮着、沸腾着,一浪高似一浪的雪浪猛烈地冲向岸边袭击过来,
溅湿了人们的衣服,海水疯狂地汹涌着,吞没了远近大小岛屿。
    郑娟芝向着大海哭喊着:“娘,娘!你怎么丢下无依无靠的孤儿不管呢?娘啊
娘,我来不及报答你的养育之恩。十五年啦,你舍不得吃一只青蟹、一条鱼、一根
蜻子;十五年啦,你养的猪比牛大,可家里没宰过猪,你口里没有尝过一块红烧肉,
全卖钱给我交学费;十五年啦,你卖过的血积起来有几盆,钞票有厚厚的几叠,可
你没添过一件新衣裳;十五年啦,你在海里滚地里爬集市上叫卖……娘啊娘,我失
去了齿唇相依的你,好难受呀,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吧,看看我……娘!”

    一颗幼女的心在流泪、在滴血、在颤抖。
    大海在奔腾,在咆哮、在呐喊……



 
                                第二章

    王律师振振有词地说:内裤的血迹清晰可见,这是强有力的证据,最能用来证
明那晚被告犯罪情形和犯罪程度,我的当事人,一位贞洁又无辜的幼女,就这样被
被告玷污、蹂躏、摧残了……
    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悬挂着国徽。郑娟芝坐在原告席上,身边是她的代理人
王律师。并排的是被告席,上面坐着痴呆呆的林森木,对面的正中位置坐着威严的
法官,侧面是听证席,旁边坐满旁听者,其中有林森木的父亲和其他村民等。
    开庭不久,原告代理人王律师开始向法庭陈述被告林森木的犯罪物证。他边展
示边自信地解说道:“法官同志,您看,这是我的当事人郑娟芝在那天晚上出事时
穿的衬衫,这衬衫被撕得破碎,还粘满泥浆和长头发,还有这乳罩带断裂,这完全
可以用来向您法官证明,被告当时向我当事人施暴的情形。”
    旁听席上的人都把目光转向王律师,大家都瞪着眼睛注视他手中的这条内裤。
王律师用一只手指向这条内裤裤心,继续自信地陈述道:“法官同志,您看,这上
面所粘污物。据我当事人讲,这是被告当时对我当事人施暴后留下的。请法官同志
做进一步验证。”
    王律师很从容地又把这条内裤高高地举起来说:“你们看着,这内裤上沾满了
鲜血。正是我当事人在那天晚上被被告施暴时从她体内流出的血。这处女血,是最
有力不过的证据!”
    林森木听了这些话四肢百节不住地打颤,忐忑不安地望着王律师。
    王律师边说边展示这内裤,使上面的血迹浙晰可见。他接着又说:“这是强有
力的证据。最能用来证明那晚被告的犯罪情形和犯罪程度。我的当事人,一位贞洁
又无辜的幼女,就这样被被告玷污、蹂躏、摧残了!”
    王律师放下内裤,面对法官开始做最后结论,他语气坚定,义正辞严,充满自
信:“法官同志.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构成强奸罪要具备以下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二是使用暴力,胁逼或其他手段,使
妇女不敢或不能反抗,从而遭到奸污目的。前一种特征,也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已
经构成强奸罪的最本质的特征,是认定强奸罪的关键。后一种特征中的“强行”二
字实指使妇女忍辱屈从的一切行为。法官同志,我认为,被告对我的当事人的行为,
鲜明具备上述两个基本特征,完全构成强奸。因此,务请法官同志根据我国刑法第
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对被告给予严惩!完毕。”
    王律师充满自信地坐下。
    法官开始向林森本问话:“被告,你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我只看见女人的白屁股,就……就……”林森木浑身颤抖,鼻涕糊在
嘴唇上。
    法官厉声道:“看见女人的屁股就胡来?”
    林森木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没有看见女人……的脸,看见娟芝的脸我……决
不强奸她。唉,只看见女人的屁股……白屁股……”
    “轰”的一声许多人笑了。
    法官却没笑,他盯着林森本道:“原告和她的代理律师所述情况如与事实有什
么不符,你有权力也有义务向本庭指出。”
    “我……我是大罪人,望政府大人……对我宽大处理,我要……悔过自新……”
林森木浑身像一团烂泥瘫软着,颤抖着嘴唇发出来的声音微弱得几乎留在嗓子里。
    法官说:“你可以请律师为你辩护。”
    林森本低垂着眼帘,摇摇头说:“不请律师了,这是事实。”
    法官问:“原告,你还有什么补充。”
    满座的旁听者“嗖”的一下全把目光集中在郑娟芝的身上,她觉得像在众目睽
睽之下脱光衣服似的难受,泪水从面颊上潸潸滚落,她拼命压抑着哭声,将头埋在
双掌里,肩膀在一阵阵吸泣中抽搐。
    法官说:“休庭!”
    

    顿时,电视台摄像师和摄影记者们开始纷纷拍照。电灯光在法庭内外闪烁。当
晚的电视新闻报道了这件事,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纷纷谴责强奸犯,要求严惩
林森木。
    几天后,法院再次开庭。法官最后做出判决:“本法院认真分析研究了原告及
代理律师的起诉书,认真听取了有关提问和答辩.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仔细查
证,本法院认为人证物证俱在,事实确凿,被告林森木确实犯有强奸幼女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本法庭判处被告林森木有期徒刑八
年。”
    林森木耷拉着脑袋,在痛苦和恐惧中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在讥骂声中被两个
法警架着胳膊押上囚车,呼啸的囚车风驰电掣般地向阴森森的监狱飞奔而去。
    林森木强奸郑娟芝而判刑八年,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飞进村民们的耳朵。村口
小路,码头船上,海岸海滩,人们在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特别是法律这个神圣的概
念还没有被广大公民所认识,尤其是这个偏远闭塞的海巴村,人们没有想过法律的
震慑和威严。
    郑娟芝所到之处,遭到人们的白眼、咒骂,人们像避瘟疫似的猛然闪开。郑娟
芝那滴血的心在呐喊:为什么我伸张正义却反而遭人们白眼责备?为什么被强奸后
身价降低千倍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众人欢心却依然无济于事呢?法律啊法律,你
只能惩罚犯罪,却抵制不了人们对我的轻视。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得不到人们的理
解和支持?她整天愁眉苦脸,黯然失神着不敢碰见熟人,只好阴丝丝、贼溜溜躲进
笼牢似的石屋里。
    深夜,郑娟芝躺在床上,凝望着窗外一轮皎洁的明月高高地挂在天空上,溶溶
的月光照在远处的海面上粼粼发光,小船停在水面上像画的似的,一切是那样的宁
静。
    郑娟芝心里像钻进无数根弹涂鱼似的猛蹦乱跳,向她扑涌而来的是无数张快镜
头咒骂她的嘴巴,无数双鄙视她的眼睛,无数双对她指指点点的手。她心里想为什
么勇敢的妇女站起来揭发犯罪分子,却得不到同情和怜悯,却遭到如此重大的打击。
法律惩治了罪犯,可谁还给我贞洁和清白?娘哎……我大海里的娘哎。郑娟芝的悲
苦像汹涌的海潮冲了出来,野兽狂啸似的哭喊,发泄着心里的委屈和痛苦。哭着哭
着,哭声越来越小,渐渐地屋内变得悄无声息。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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