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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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食主义-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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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  美     
   夏尊先生尝言,在上海街头的各种叫卖声中,卖臭豆腐的声音使他感触良多,因为那“说真方、卖假药;挂羊头、卖狗肉的”,往往以香为号召,实际却是臭的。卖臭豆腐的居然不欺骗大众,言行一致,名副其实,不欺世,不盗名。这呼声,俨然是一种愤世嫉俗的激越的讽刺。    排除了愤世嫉俗的成分,臭豆腐到底是臭是香,是一个吃出来的悖论。豆腐即臭,犹如白马非马,豆腐的普遍性既丧,因此它肯定、也必须以臭来作为其唯一的存在理据。街上摆摊卖臭豆腐的,也常以“不臭不要钱”来彰显自己的商业信誉。论证至此,本应告一段落,可以不再争论,可是,逐臭之夫们偏要横生枝节,他们异口同声地指出:臭乃是对于臭豆腐的片面认识,臭是嗅觉,虚的;而吃到嘴里却是香的,是味觉,实的。    香臭本无一定,作为食物,我们关心的主要是好不好吃。臭豆腐的好吃,不只在臭,亦不仅在香,而在于香、臭造成的高度对比,以及这种对比带来的强烈刺激。臭豆腐的反对者说,吃饭时佐以此物,就像“摆了个厕所上饭桌”,这种情境,与“绣房里钻出大马猴”之间,无疑具有共同的美学特征。油炸臭豆腐作为“南臭”的代表,从加工到进食,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无不充满了这种对比:首先,摊子上未炸之臭豆腐,一块块看上去颜色暗淡,兼有绿色霉斑,情调十分颓废;一入油锅,但见它翻滚浮沉,几起几落之后,竟通体金黄,腐朽之态尽扫,猛地振作了起来。这也是臭豆腐一生中的辉煌时刻,冲天之臭气,一阵阵灌满鼻孔,直捣肺腑,趁热而食,却浓香满口,齿颊留芳;质感上,老皱之外皮被牙齿撕裂之后,舌头触到的,竟是超乎想像的绵密嫩滑……Surprise!鼓掌吧。    北臭的掌门,“王致和”当仁不让。比较起来,南臭热烈豪迈,排山倒海,臭而哄哄;北臭则阴柔低荡,销魂蚀骨,臭也绵绵,与南北的文化个性恰恰相反,又是对比。此外,我认为王家臭豆腐乳在味道和形态上最为接近乳酪,尤其是英国的Stilton及法国的Valencay。若把用来涂蘸油炸臭豆腐的辣椒酱、甜面酱之类,换成“王致和”臭豆腐乳酱,实行南北的臭臭联合,臭味相投,西臭注定要被我赶超。汪曾祺先生写道:“我在美国吃过最臭的‘气死’(干酪),洋人多闻之掩鼻,对我说起来实在没有什么,比臭豆腐(乳)差远了。”“王致和”的刺激,是先把馒头片(或窝头、贴饼子)用油煎了(宜用板油,要它的浓香),炸馒头片须是热的,臭豆腐乳须是凉的,然后以牛油面包之法遍涂之,再洒点葱花,张开嘴,等着那刚柔并济,冰火相拥,悲喜交集的香臭大团圆吧。若以凉、软馒头夹食,娱乐性必定大打折扣,《美女与野兽》也就演成了《美女与美女》或《野兽与野兽》。    文革后期,一批被批倒批臭的知识分子获得启用,并且让人觉得好用,因有“臭老九如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之说流行。人的处境有时是如此地难以自行把握,《浮生六记》里的芸娘,我们先是因她的“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且能吟“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之句而心驰神往,再读到她“喜食臭乳腐”以及那两口子关于狗和屎壳螂之食粪、团粪的戏谑讨论,即使是性嗜臭豆腐的读者,多少也会有点败兴。不过掩卷之余我们也必须承认,读到这里,芸娘的形象已臻多媒体级的丰满,她说的“此犹貌丑而德美也”在被读到被听到的同时,还被嗅到,被尝到。
  绵羊大尾巴的幸福生活    
   虽有“羊城”之美誉,但广州人却是怕吃羊肉的族群,以羊肉为主题的饭店,在酒楼食肆林立的羊城,只能默默无闻于“暗哨”的地位。因此,为了劝广州人吃羊,还是要动动脑筋,想想办法,讲讲市场策略的。    广州人之惧羊,主要是嫌它“热气”。北京“东来顺”广州分店开张的时候,采取了面对现实,以毒攻毒的策略,在宣传单张里悍然提出了“夏天吃羊肉可以祛暑气”的主张;后来则有一家西来的羊肉店,专营新疆大尾巴羊。大尾巴羊和内蒙古锡盟的短尾巴羊,不仅尾巴长短不一,宣传策略也有所不同,它的广告这样说:“(新疆大尾巴羊)在没有任何污染的大草原生长,吃的是大草原上的百种草,中草药,喝的是冰山雪水,走的是阿尔泰金矿的黄金路。”在广告的霓虹灯版本中,上述说法进一步被口号化为“吃的中草药,喝的矿泉水,走的黄金路”。    我认为,这是相当成功的广告文案。除了在语式上令人想起林彪语录,对于居住在广州这种城市里的人来说,大尾巴羊的生存环境及其生活方式,诱惑力难以抵挡。这就像欲神化某人,其出生地被形容为“山清水秀”总是在所难免。虽然对人的神话导致了盲目崇拜,对羊的神话充其量也只能是让人多吃它几口,但是在本质上,玩的都是先天性、宿命论的“根正苗红”。大尾巴羊被“野化”的生存环境,基本迎合了城市居民的梦想,至于“野化”与美味的关系,虽然没有什么科学根据,李渔的观点依然是很有感染力的:“野味之逊于家味者,以其不能尽肥;家味之逊于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家味之肥,肥于不自觅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于草木为家而行止自若。是知丰衣美食,逸处安居,肥人之事也;流水,高山,奇花异木,香人之物也……二者不欲其兼,舍肥从香而已矣。”    关于“肥”之养成(此肥并不完全是减肥意义上的肥),李渔又以鹅、猪为例:“鹅以固始为最……豢之之物,亦同于人,食人之食,斯其肉之肥腻亦同于人也。尤之豕肉以金华为最,婺人豢豕,非饭即粥,故其为肉也甜而腻。然则故始之鹅,金华之豕,均非鹅豕之美,食美之也。”这种“一种食物决定另一种食物”的朴素唯物主义饮食观,不仅印证了You are what you eat(你吃什么,你就是什么人)这一西方智慧,也为“吃的中草药,喝的矿泉水”提供了一声远古的回响。    中草药和矿泉水打动了城市消费者,但是“走的(是阿尔泰金矿的)黄金路”一句,听起来富贵逼人,其实非常地不妥。金矿是重金属污染的高危地区,今年年初,罗马尼亚两座金矿相继发生严重的氰化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泄漏,在蒂萨河、多瑙河流域酿成了切尔诺贝利以来欧洲最大的环境灾难。重金属污染物极难分解,会长期累积在泥土以至动物身上,入侵食物链,祸害深远。在出事的巴亚马雷矿区,居民的平均寿命只有63岁,比全国人民的平均寿命短六年,而且普遍患有牙齿以及呼吸系统的疾病。    然而,“黄金路”也不完全是败笔。这一条光明的尾巴,暗示并呼应着城市居民潜意识中的“健康生活”之目的,亦有助于为此15字广告所激发的瞬间诱惑设置一种安全的间离效果,将立即逃离当下情境、“我愿放弃了财产,跟它去做羊”的冲动,成功地引导并限制在“马上去吃它一顿吧”的层面。
  吃饭时不肯吃饭   
  喂小孩子进食,为天底下一等头大之事。    首先,他不肯学我们那样老老实实地坐着,不是那样温良恭俭让,却只肯奉行一个让字。他躺着,歪着,跳着,摸爬滚打,只要他愿意,只要他老人家兴之所至。遇到这样的小孩,喂食遂演变成一场人盯人的逐戏,一方平端调羹,好话说尽,另一方上窜下跳,坏事做绝。运动中,只要调羹的终端与那轻启之樱唇间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接口,如两架正在进行空中加油的飞机,就算是得到了双赢的局面。喂食者一旦失去耐心,多数会怒不可遏,恶言相向。在另一个好胃口的同龄旁观者的心目中,这幅图景有可能被误读为:此高举进食工具之咆哮的大人,追赶着要吃掉那可怜的小人儿。    相比之下,动物的表现似乎更能符合为人父母者的期望。从来只见那些嗷嗷待哺的小崽子们狂热地向父母要吃要喝,索取无度,却未闻有猪啊羊啊的哭着喊着非要其下一代再吃一口的。有的时候,产后忧郁症发作起来,动物妈妈还会拒绝哺乳。碰上这种情况,比如不爽的是绵羊妈妈,蒙古族的牧民就会唱起温柔的“劝羊歌”,让它平静下来,安心履行义务。再看看我们,小孩肯在我们的歌声中安静地进食,已经要幸福得落泪。前几年看过一则报道,说香港某男童被喂时虽自己不动,却爱看一样运动的客体,这就是说,老爸必须下楼开动汽车,汽车在停车场上每艰难地移动一回,26层楼上的那张童子金口便会承接老妈的调羹一次。辛苦是辛苦,不过想想也算是不幸中之大幸,用来佐餐的万一不是汽车而是UFO,此黄口儿的小命恐不保矣。    不过,善于苦中作乐的父母,往往也能在混乱中找着些乐趣。在儿童,吃是本能,也是单纯的感官享受。成年人的进食,除此之外尚须执行多种的异化功能,不管胃里是多么反感,心中有多不情愿。当我们向一个年轻人宣称“我吃的盐多于你吃的饭”,就等同于宣告自己已被永久地逐出了饮食的乐园。儿童、尤其是两岁左右幼儿生平第一次进食某种食物,滋味分子直接作用于味蕾,完全是神经细胞在尚未形成有序回路(wiring)之前的一场乱码式狂欢,那种感受,他难以诉之于语言,因而也最为逼近诗和真理的本质。兴奋,刺激,迷茫,愉快,无聊,全部都写在脸上和眼睛里。食物一旦进入口中,儿童就是天生的智者,有与生俱来的慧根。对于这种神情的凝视,有助于使我们长期被禁锢在词语和经验里的初始味觉,获得某种程度的苏醒和解放,让感觉暂时地冲破牢笼。事实上,成年人所谓好不好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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