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还不忘了带女人,果然是军痞!”
随即施施然的走开了,丝毫没有留意到看着他的背影,剑眉倒竖的苏棣。他耳朵很灵,神识也很铭感,想到那人自我介绍的身份,看到苏白时的表情,和那些虽然不明白但肯定不是好话的评价。
苏棣觉得,自己一定要抽空“教育”他一顿。
第71章 请宝贝现身
异能会长这样的人物,苏白用神识观察了一下,也就过去了。唯一有点介意的不过是苏棣讨厌那人对姐姐的态度罢了。本就是尘埃何必挂心上?哪怕是苏棣,也只是准备在恰当的时候,踩上一脚而已。
招呼大家休息吃饭,好不容易能在一个看起来比较安全的地方停留,苏白也没有拦着大家,吃完饭之后,就可以随意的行动。
整座洛阳城内,虽然市场已经混乱,粮食油盐最为贵重,但是也并不是说rmb已经完全没有了作用的余地,作为交易的媒介,虽然已经比之倭币还要不如,但是成沓的钱币也能换取一些东西。
苏白的手下倒是没有这些想法,几百年的鬼都已经做过,手上没钱,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所以一开始也就安安心心的在驻扎的地方休息。
可是军装女的手下,却陆陆续续的围着洛阳古城转了起来:他们手里还有不少钱,不管怎么说,总比白纸要能多换些东西。
倒是后来苏白看见了众人的情况,想了想,掏出来几十瓶水,几十包方便面,还有几十袋酱油、醋,最后一人分了2根烟。
“现在的情况下,有钱的先把钱用出去,剩下的如果碰到了特别想要的东西,就用我给你们的东西换吧。这时候,以物易物要比用钱容易的多。当然如果给你们的东西没有用完,也算是你们个人的。到时候,自己带好就行!”
“哇,小白白果然真土豪!”
“小白白,有需要的话,直接叫哥来。”
……
七嘴八舌的欢呼声,让远处的人家有些侧目。毕竟末世之中,沉默已经变成主流,看到“新来的人”大家自然有几分好奇。
探听的人随之而来。
房叔全主动的迎了上去。
申郿庄跟紧房叔全一样跟了上去。这小子像是突然开了窍一般。时刻琢磨着跟着房叔全学点什么。
随后被房叔全狠狠的一眼瞪了回去:“不知道外面的人,多半是都以貌取人的吗?看到我这样的。他们就会轻视,但也不会轻举妄动,多半认为我们是猥琐小人,江湖老油子。但是看到你这样的……”
“怎么样?”被瞪的申郿庄一开始还觉得冤屈,但是听到房叔全的解释,心生感慨的觉得某人真有自知之明,随后又暗自欣喜的觉得,如果是自己的话。那就应该“高大上”一点,比如说,看见自己就觉得是“英雄的团队!”
“嗤~”房叔全,不屑的一笑,“若是碰到一个傻甜白的还好说,若是碰着一个稍有点眼力又心怀不轨的人,一定会把咱们都当成肥羊的!”
申郿庄的脑子又不是真的笨,稍一考虑就明白,房叔全说的“肥羊”肯定是自己。想要反驳几句,想到这几天的经历。又蔫了下来。
也不忍心再打击某人,房叔全随即接着说:“你现在还小,又天生长着这么一张小白脸。当然不占优势。”
好吧,年龄小、小白脸神马的听起来真的不像是安慰。申郿庄继续用着控诉的眼光看着房叔全,就差扑到他身上画圈圈了。
咳嗽了一声,房叔全莫名的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点过了,不过他这人脸皮或,过了就过了,反正申郿庄这只“小鸡仔”也翻腾不起来。但是看在申郿庄是姑奶奶的徒弟的份上,房叔全,还是接着指点道:“你现在还不能应付来探听的人。但是你可以学着在城外的样子,找一些合适的人去探听他们的消息。”
听了房叔全的话。刚才还一副要缩到阴影里的样子的申郿庄,瞬间皮卡皮卡的变身闪亮新人类。小嗓音都高了八度的颤声说道:“好哒,我就去。”然后仗着修炼小成的轻身功法,瞬间消失。
“老了、老了,跟不上年轻人的思维了!”明明不到三十却有着一张四十岁的老人脸的房叔全猥琐的感叹着。被打发了异能会长后回来的武继听了个正着,抬脚作势要踢,房叔全也颠儿颠儿的走了。
有着房叔全的应付,那些过来探听的人,确实没有多余的行动,带着一些诸如“苏白来自哪儿”之类的没用的假消息回去了。唯一真实的大概就是他们只在此休息一夜,明天就走。
因为这条消息,哪怕有一些自认为实力强大的团伙也没有过来捣乱,毕竟,一群要离开的临时“客人”影响不到洛阳城里的形势,只要不和他们争地盘,一切都好说。毕竟,就像房叔全所说的,看了他的表现,大家一致觉得,苏白一行人的队伍,都是一些难缠猥琐又没有多少能为的老江湖。真的没有必要得罪。
房叔全应付着来往的探听消息的人。其他受到苏白给的“福利”的家伙,自然开始了“城内扫荡”,就连苏白手下的那些侍神,也不例外,只留下城隍一个人,跟着苏白,剩下的也都去体验一下“拥有肉身后的现代生活”。
最终留在团队的只有军装女、武继、文梅迟、苏棣,以及李城隍和城隍奶奶的侍女。
没有多加开口,苏白开始闭目沉思,思考着,怎么能在一夜之内,带着这座城市的护城利器离开,并且留下一座足够有用的法阵?
当先第一件事就是先找到护城宝贝在哪?
苏白仔细的回忆着那本小说,幸好小说作者有着“越是关键点,文笔越坑爹”的传统。每当描写到关键的时间地点和事件时,作者就只能浅薄的用类似于提纲一般的论述方法平白直叙一段。
这样的小说,读者可能不太买账,但是对于苏白这样想要从文章中获取线索的人来说,简直就像是“开了后门。”
苏白,略过小说中那些描写逃亡路上发生的事情,而是仔细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下主角们第一次进到洛阳城的时候。
“那时候,天是灰蒙蒙的,刚一进入洛阳城洛凌就觉得身体一震,好像穿过什么不知名的东西……”
“当洛凌和越峙渊出城想着多变探索时,洛凌突然觉得手腕上的翡翠镯子,烫的能够灼伤皮肤……”
会想到这儿,苏白眼前一亮,“对,就在城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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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探查
洛阳古城,在华国古代史上几乎代代都是作为陪都来存在,但是每逢天下巨变,洛阳总是朝廷的最后一处退路,也是王朝再生的源地。
比如西周衰颓后重立的东周,又比如西汉之后的东汉,就是定都洛阳。甚至隋唐时代,被人称之为“神都”。
先不从风水学上论述洛阳的如何盘旋龙气,但是苏白知道,在她现在生活的这个世界的洛阳城中,埋藏着曾经的上古(修真)文明留下的一件宝贝。
原文中的洛女神,给这件宝贝起名叫做“护洛”,就是不知道护洛护的是洛阳城,还是洛女神本身。
不知道若是宝贝有灵,会不会吐槽这个名字。不过正是有这样东西的存在,洛阳城才在最后的丧尸潮中得以继续存在。
一个时辰内减少百分之八十的伤害,反击百分之五十的伤害,这种还是宝贝不足5成的防护程度,想想都醉人。
总算,从原文中“查找”到“城东”这个关键点,剩下的就是如何触发“任务”。
女主之所以能够找到那件宝贝,也是因为她那个手镯的原因。虽然那本书的作者并没有细说,但是她给予了女主那个“后族”的身份,和家传的玉镯,却是“弥天的大金手指”。
为了完善作者的叙述,这个世界自动为女主的身份做了补充,后族和手镯结合在了一起,就有了令人惊叹的“变化”。
女主洛女神是在末世中开启了手镯,而她的祖先当中,自然也不是没有人发现这个秘密。
比如说,那只史上著名的“洛神”宓妃!
说起来,宓妃比这篇小说中的洛凌的战斗力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更为强大!
明明是三从四德的古代,她愣是能让自己的小叔子念念不忘,写下什么《洛神赋》。在后世的狗血小说中甚至还有人描写出:父子三人两代帝王都钟情于她一人。
其实。按照苏白的某段坑文女主的经历(穿越三国文)来看,那个“宓妃”的长相。还真算不得顶尖,就和如今的女主差不多,之所以能够让曹植写下《洛神赋》这篇千古美人章,还是因为那“凌波微步”。
这说明什么?
说明宓妃是个修炼过的啊!没有修炼,怎么能够“踏水而行”?
虽然修炼的不合格,“凌波”之后还“罗袜生尘”(一般修真者都能做到踏雪无痕的说),但是可想而知,宓妃的修炼手法。也是从家传的手镯中得到的,手镯中可是有着“脱胎换骨、磨皮瘦脸,美容塑身”的灵泉一眼。
凭借着手镯在手,宓妃也成了冠绝一个时代的“佳人”。
当年的宓妃,就是居住于洛水旁,洛河古来多圣人,比如那个参看白龙马和神龟献出的“河图”“洛书”后发明了后天八卦的人皇伏羲。洛阳古来多神物,就比如说那“河图洛书”。
修真之人都会有气感,当年的宓妃就是感应到了“河图洛书”的存在,才在洛河附近反复搜寻。可惜凭借她的能力品行,根本没有掌控宝贝的能力,甚至连把河图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