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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真的因为是蒙在鼓里,表现得糊涂而又“愚忠”的黑格后来又打电话给这位独立检察官。他象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兴奋地对加沃斯基说,总统在录音中的那次谈话之后,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所以不能认定是一个“罪行”,因为按照法律,必须有行动才能把一个“阴谋”认定为一个罪行,光说说是不算犯罪的。
也许,这个电话只是进一步证明了白宫幕僚长黑格确实不在罪犯之列,他此后也确实没有被起诉。因为这次他又错了。尼克松就不会这样想,因为他非常清楚,他们是有行动的,那天谈话之后,就有过一个装着“堵嘴钱”的信封,被扔进了前白宫顾问亨特的律师的信箱。所以,在1973年圣诞来临之际,尼克松总统终于听从了独立检察官的忠告,为自己聘请了波士顿名律师克莱尔,为他所涉及的“水门事件”作刑事辩护。
这时,对于政府权力的行政分支进行监查的所有机制几乎都已经开动了。它们都按照自己的程序,各自在进行自己这一部分的功能运作。
新闻界这一方面,对于总统财务方面的追查一直没有放松,这使得尼克松总统公布了他的财务状况,以图洗清自己。并且最终补交了43万美元的税款,这是为那笔“副总统文件”的“不正当扣税”造成的。白宫说,这几乎已经掏空了尼克松的积蓄。
司法分支这一部分,尽管尼克松的新任律师,暂时拒绝了独立检察官在进一步调查中,要求总统再交出22盘录音带的要求。尼克松也拒绝了大陪审团要求他出席秘密听证会的要求。但是,根据已有的录音带,已经足以让大陪审团对尼克松定性。1974年的2月 25日,大陪审团以19对0的表决结果认定,理查德。尼克松是一个欺骗美国并且妨碍司法的阴谋的成员。大陪审团同意特别检察官将理查德。尼克松认定为一个“不受起诉的共谋者”。
尼克松在司法系统的免于起诉,我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立法分支国会的“弹劾”这个特殊刑事诉讼已经开始。在大陪审团作出以上认定之后,法庭立即开庭,宣布了大陪审团的建议,当庭将司法分支已经获得的全部证据,包括那几盘已经获得的录音带,全部移交国会的司法委员会,让他们“用作诸如弹劾的适当程序。”
现在,所有的证据都落到了立法分支手里。国会的刑事诉讼弹劾一经开始,就非常严肃地声称,国会的司法委员会,拥有获得有关弹劾案件的全部证据的绝对权力。4月1 1日,国会发出要求40盘新的录音带的传票,并且警告尼克松,如果他拒绝的话,弹劾尼克松的第一条罪名,就将是“藐视国会”。
这时,独立检察官加沃斯基和国会司法委员会,分别对尼克松提出的要求新的录音带的压力,越来越大。尼克松决定作一次最后挣扎。他先是又一次提出只交出这些谈话的提要,然后决定,将删减后的46次谈话公开出版,以换取美国民众的谅解,使他们相信,他没有更多的罪行。他说,这些经过编辑的记录,“将一劳永逸地证明,我所知道的和所做的,完全就是象我一开始就告诉你们的一样。”尼克松很清楚,尽管看上去他面对的政府权力的另外两个分支的调查,实际上,他真正面对的,是站在这些调查机构后面的美国人民。
于是,真的出版了这样一本大如电话号码本一样的特殊的“书”,而且一时还真的成了“畅销书”。在书中,多处标着“此处删去多余谈话”,不久这句话就成了老百姓嘲讽的口头语。美国的老百姓是很难蒙住的。本来,尼克松试图使大家看了这本“洁本” 谈话录之后,会认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实质性内容,就对他失去追究的兴趣。
但是,这本书给美国民众造成的刺激,恰恰不是内容,而是它所反映出来的一个总统的基本态度和行事风格。也就是说,人们最吃惊的是,这位被美国人民安排在漂亮的椭圆形办公室里上班的总统,居然不是大家所期望的至少是一个正人君子,不幸而相反,他们只看到一个急于摆脱困境甚至于不择手段的小人。他们认为,自己完全有理由相信,那些被删去的“多余谈话”一定是一些更见不得人的东西。
独立检察官和国会并没有因为这本“洁本谈话录”的出版,就放弃他们的要求。这时根据调查的进展,他们对录音带的要求已经分别为64次和42次的谈话录音。这时,尼克松的新任律师克莱尔提出,至今为止,尼克松本人并不是被控诉者,所以在法律上要求这些录音带没有足够理由。此刻,独立检察官向他出示了大陪审团的判定,显示了尼克松是“未被起诉的共谋者”,克莱尔顿时哑口无言。因为在美国,整个司法程序中,作为人民象征的陪审团,是最至高无上的权威了。
录音带的争执,又一次被白宫上诉到美国上诉法院。但是,这一次,这位新任独立检察官加沃斯基毫不犹豫地越级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5月31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受理。 “水门案件”的官司终于在案发两年之后,到达了最高法院。
同时,国会的弹劾程序并没有停下来。按照美国宪法,弹劾程序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由众议院提出建议并且认定罪名,这一个阶段很象是司法程序中的大陪审团的作业,整个阶段是不公开的。所以,在这个阶段,民众无法知道进展情况,就连尼克松也一点吃不准形势的走势怎么样。
弹劾程序的第二步,就有些象法庭的审理过程。先是公开的出庭作证,然后是参院投票。通过弹劾案,必须在参院里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所以,尼克松还是对参院听证投票的这一个阶段,寄了很大的希望。他只要在一百个席位中获得三十四票的支持,就算是逃过这一劫了。一百年前,安德鲁。约翰逊总统,就是在这一个阶段,以一票之差,安然逃脱的。毕竟,国会里还有那么多共和党人,尼克松至少可以试试看争取他们中的一部分。
你一定还记得我前面说过,在美国国会里,是非常忌讳“党性”二字的。因此,此刻国会中的民主党人最担心的,就是弹劾共和党的尼克松被指责是“党派行为”。所以,他们让足够的明确证据取得共和党议员的支持,使他们也坚信这是一个超越“党性”的维护宪法的行为。
而从尼克松这一方来说,正好相反,他最好的办法就是使共和党议员相信,这是民主党人的“党派夺权”行为。使得共和党议员转而支持尼克松。
因此,证据的可靠性就成为一个关键。只要证据可靠,共和党议员即使真的“党性” 十足,也不至于会冒天之大不韪,站出来维护明显在践踏法律的尼克松总统。因为参院的弹劾过程基本都是公开的,甚至由电视转播的。选民们都在看着他们选出来的国会议员,在如何代表人民说话呢。
所以,你可以看到,在一个民主制度已经充分成熟的国家,它的民意代表在投票时是必须完全公开的。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使他的选民知道,自己选上去的人到底在干些什么。所以在美国,尽管每一个选民在选总统,或是进行其他投票时,他们的选择是隐私的一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美国国会中,议员们的投票却必须是公开的,受到选民监督的。
相反,在民主制度还不十分完善的,处于过渡时期的地区,要求就完全不一样。在这些情况下,民意代表可能受到来自其他非选民方向的压力和影响。因此,如果迫使这些民意代表公开他们的投票方向,反而会使他们顾忌来自其他方向的压力,而不敢真正地代表民意投票。因此,在这个时候,为民意代表的立场保密会变得更为重要。
在弹劾的第一个阶段,由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罗迪诺主持,他和法官西里卡一样,是意大利裔的美国人。由于确凿的证据成为弹劾的关键,所以,他和助手道尔非常谨慎地召集了四十多名律师,在新的录音带还没有得到的情况下,先开始分析手中已有的证据。在这四十多名律师中,有一个当时才二十六岁的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希莱利。罗德曼。她就是今天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夫人。
直到五月份,第一批整理好的证据才交到38人的司法委员会手里,他们全是清一色的律师。道尔在调来做国会司法委员会主席的助手之前,应该说,他也是尼克松手下的人,他是行政分支司法部下的一名检察官。他的工作非常仔细,他不仅注重那些涉及定罪的录音,还注重证据所反映出来的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处在行政分支权力中心的尼克松在白宫的行为模式。道尔不仅给委员会播放了录音,还指出尼克松所出版的“洁本录音记录”中,故意删除了一些危险的谈话。
在听了第一批录音之后,国会司法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要求尼克松交出另外 147次的谈话录音。尼克松断然拒绝了。
由于国会弹劾程序的开始,原先国会的参院“水门事件”调查委员会,正式结束了他们的工作,并在最后的报告中谴责了尼克松。七月份,国会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进入了最后阶段。委员会公布了四千页的证据,其中有尼克松的八次谈话记录,从中可以看到很多地方与尼克松自己公布的记录不符。人们更倾向于相信,尼克松是故意地删除了对他不利的内容。
国会的司法委员会决定举行一次向全国转播的电视辩论。让委员会内主张和反对弹劾的两种意见,公开向美国民众表明他们的观点,对美国人民有个交代。在国会司法委员会中,保守派的共和党人是尼克松唯一的希望。但是,在电视辩论之前,原来反对弹劾的委员,一个接一个地转变了立场,尼克松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就在辩论即将开始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