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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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4期- 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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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口哨声把我感动得不行,让我成天琢磨吹口哨的人究竟是谁。起初我以为是一位“武装”(按牢里的习惯我们这样称呼驻守监狱的军人),因为几位管教干部我已熟悉,知道他们不会吹这种曲子。后来也不记得是通过什么渠道,我了解到吹口哨的人实际上也是一个在押犯人。我甚至打听到他的名字和所在号子!又巧了,他还是我一个间接的熟人。他有一个好朋友刚好也是我的好朋友,因此我们彼此早已听说过对方,只是无缘见面而已。这一回让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很想就在这难得相遇的地方见他一面。我指望着调整监号时能把我们调进同一个号子。 
  我不知道这在当时是注定不可能的。我入狱的那年有个“九·一三”事件,林彪摔死在温都尔汗。看守所可能接到上面的指示,对“九·一三”以前进来的人封锁这个消息。因此,“九。一三”成了个分界线,之前和之后进来的人决无可能同号。我和那位吹口哨的朋友恰好分列在两边。——我是之前他是之后。 
  然而命运还是给了我一点点机会。由于我们号子里自“九·一三”以后就是有出无进,人自然是越来越少。所方于是实行并号,把两个同类项的监号并成一个号子。人员于是开始流动,我被指令搬进另—·个号子,就在那位朋友所在号子的紧隔壁。——我们成了邻居。他当然还不知道我也关在这地方,并且一直关注着他。直到有这么一天,他哼唱曲子的声音传到了我的号子(对音乐有瘾的他显然在给同号子的一些人讲解音乐),我于是扒在风门口对他喊话:“怎么?在开音乐会呀?”他也立即到门边来回话,一来一往就聊开了。不想当值干部早已悄悄潜至门边,把我们逮了个正着。这叫“串监”,很严重的犯规行为。 
  我的,号子门先打开了。拎出去,加铐子,打。我跪在院子里,后脑勺挨了一下,顿时晕倒在地。好在这位干部下手不狠,我大约只是被打蒙了,很快又醒了过来,醒来后发现自己已整个趴在地上。手是反背着的,戴着两副铐子,一松一紧。大概是因为第一副戴不紧,干部急了,又加了第二副。干部正站在那里看着我,好像、没了主意,只说了一句:“你还有点犟。”说完就转身走了。我想他说的是我挨打时一声不吭,没有按照牢中惯例向他求饶。 
  留下我独自一人在院子里趴着,趴了两个半小时。时间是这样计算出来的,那位干部转身离开我就在走廊里大声发出睡午觉的号令,那通常应是中午十二点。他来给我开铐子让我回监号的时间是在他发出起床的号令之后;那通常应是下午两点半。 
  那两个半小时,我一个人拥有一片蓝天。趴在地上,侧脸望去,墙外的天好高好远。我就让自己那么趴着,一动也不想动。身体刚好在房屋的阴影中,只有半条腿伸到了阳光下。白云淡淡,清风徐徐,光影斑斑,都是阔别已久!院子里鸦雀无声。寸心所在,猛然间感觉到一阵柔和,眼泪于是夺眶而出。很想像浮士德一样大喊一声:“你真美呀!请停一停!” 
  把我送回号子,接着就开了隔壁号子。——轮到我那位未得谋面的朋友受罚。他用狱内通行的“见官耍赖”的办法对付过去了。我听见他回了号子,又听见干部的脚步声出了院子,便再一次向他喊话。同号子的人于是劝我:“小朱,没有这个必要吧?”我当时竟突然有些愤激,回答说:“必要?什么是必要?你那个茶缸上绘了那么一朵花,有什么必要?你家里墙上挂着一幅画,有什么必要?你成天想着要出这道门,有什么必要?这里不是有饭吃、有觉睡、有马桶给你拉屎拉尿吗?” 
  我想是两个半小时的户外空气让我亢奋起来了,我不容他人置辩地一气说下去,如同发表了一席演说。对了,那两个半小时留下的另一个痕迹是,我伸进阳光里的半条腿上,裤子没遮住的地方晒黑了,一条黑白分明的界线整整三个月后才完全消退。 
  我和那位朋友在牢里始终没见着面。后来他先出去了,还专程来给我送过一回东西。恰巧那天当班的干部就是罚我们的那位,把东西递给我时他竟有几分尴尬。——他其实是个老实人。 
   
  太平洋的故事 
   
  我自己喜欢把这个故事叫作太平洋的故事,尽管它与太平洋不可能有任何关系。 
  故事是发生在大牢里面。大牢里面的人想事会想得比较绝对,比如总认为只要能出得了那道高墙,就算死一回也值。于是有好多人为了争取保外就医,做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来。比如说,有人把若干大头针吞进肚里想造成肠道出血,为增加杀伤力还特地把它们弯成钩状;有人用铁丝捅自己的尿道想造成尿出血。如此等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造成一些症状之后还要再加上绝食(称病不吃),因为绝食会死人,能造成压力。不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那些自残行为有点不可理喻,在其中的人就会觉得很好理解。 
  如果把一个人的人生比作一架天平,天平的一端是生命,另一端肯定会有相同重量的砝码,否则天平就会失衡了。而且那块砝码的重量会随处境的不同而变化,比如在牢里它就几乎只等于回家去住几天,。席勒不是在《华伦斯坦》里写过,“不拿你的生命去冒险,你的生命就不值一文钱”么? 
  为这么几天想拚命的人的确不在少数。有一阵子我所在的病号监差不多天天在.公开讨论。不是讨论用自残的方式应当不应当值得不值得,而是讨论用什么样的方式自残最有效,最能达到保外就医的目的。 
  有人在出去放风时还悄悄把一个绕钢缆的木滚子偷回来了,说是要用它砸断自己的手臂。那个滚子的形状像个圆柱体的工字,只不过上下两横比较薄,中间一竖非常粗。劳动号的人把它放在院子里作小板凳用的。也不知那是什么木料做的,拿在手上还真有点沉。把它偷回来的人在外面是个好打架的,江湖人称“黑头”。他成天拿着那滚子问大家:“你们说这滚子能不能砸断我这手臂?”得到一致肯定的答复之后他又开始拟订计划。一只手砸另一只手使不出劲,得用两只手拿着那滚子砸,所以他请另外一个人帮他。说来你们可能不信,还真有人答应他了。接下来就是两个人在那里摆姿势:一个人手臂靠着墙,另一个人身子向后仰,把滚子举到头顶后方,看看是否能使得上劲;又或者蹲下来,一个人把手臂平放地上,另一个人把滚子高高举 
起……总而言之是想找一个最佳操作位置。 
  就这样折腾了好几天,那位置始终没找好。其实当然是决心不好下。我观察了那么几天之后就对黑头说:“这个屋子里面可能只有一个人能把你的手臂打断,那就是我。但是我不会帮你,因为我判断你的案子不至于拖太久就会处理,你这么做不值。再者说了,手臂断了未必就能保外就医,带你到医院打了石膏就可以带回来,吊着一只手不妨碍坐牢。所以说,我倒想跟你商量一下,由你来帮我打。不是打手臂,而是打肋骨。你看如何?”他倒是不含糊,立即就同意了:“行啊!老子最心狠手辣的啦!”——我看中的就是他这四个字。顷刻间他的事就不存在了,变成了我的事。号子里于是又展开新一轮热烈讨论。 
  争取保外就医,在我是蓄谋已久。原来我是关在郊区看守所,在那里就装病绝食过两回。一回的结果是住进了监狱医院,另一回的结果就是被转到市看守所的这个病号监来了。我在医院里时就听说,以后监狱医院只接收正在服刑的病人,看守所里的未决犯病重了只能保外就医。因为监狱医院属于劳改局,看守所属于公安局,原来就不是一个系统。“文革”初期眉毛胡子一把抓,此刻又开始要恢复正常。听上去这消息像是真的,所以我下了好大的决心,决定要利用这种机会。那第二次的绝食原本就是奔着这个目标去的,我没想到还有转市看守所病号监这一招。市看守所配备有一个医生,这个医生又从犯人中找了个医生出身的人来帮着他。所以这地方不制造出一点症状光凭绝食怕是没什么用的。病号监有个好处,人员少,容易齐心。当然也是运气,有一个靠不住的很快被判刑送走了。 
  讨论中有人提出;“打肋骨不行。肋骨离内脏太近,很危险。这里没有抢救设备,反应又慢,搞不好就把小命丢了。你看,我从你外侧这么一踹,你的腿骨肯定就折了。”他的话很有说服力,让我又犹豫起来。一脚踹腿骨的办法也未见得可行。提议人虽然是条大汉,但胆子却很小,踹我一脚怕是只会让我痛半天而已。要真是有人敢使那么大劲给我踹断了,靠近关节的骨折不好接,只怕是要废了一条腿。踌躇再三之际,有一天我偶然把一条腿架在马桶上,却有了新的发现。我把我的那条小腿骨想象成一根韧劲十足的干柴棒,然后掂了一下手中滚子的分量,觉得自己完全有可能猛一下就把它砸断。——那高度正好发力。我们不是都下过乡?有过砍树劈柴的经验?小腿骨折了也许还不足以获准保外就医,但我可以再加上绝食。腿还架在马桶上时,我的决心就已定了。 
  于是我说了:“这事不劳烦你们任何一位了,我自己来。你们看,就这么一下。”可是那个提议踹腿的大汉又表示了异议:“不行不行!我踹你是要乘你不备。你要是自己预先知道你要打哪里,那地方的骨头强度会突然增强好多倍。”听上去好像又是很有道理。但这一回我不想再放弃了,我就不信我拚足全身力气都打不断这根干柴棒。 
  接下来是选日子。离春节已近,我是想第二天就动手,争取回家过春节。但第二天是星期六,紧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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