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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过原霞在图书馆可能遇见谁,我们在外面留学的同学其实蛮多的。不过遇见他们都不至于让原霞有‘感动’这种感觉。江训在国内,眷眷也在国内,所有值得他有所牵挂的人都在他千里之外。
还好他没有太吊我胃口,短短一个钟头之后他就解释了我的疑问。
“还记得奥赛发榜时的一件稀罕事吗?
一张大红榜贴出了复赛结果,以近乎完美的分数拿下笔试第一名, 排在榜首的,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老师们大惊小怪地议论纷纷,他们不相信这个结果。公认的这个城市最强的三所学校,多年垄断的三所学校,竟然没有一所拿下这个位置。
这个名字后面附注的学校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非重点,从来没有在任何大型活动中扮演过主角!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位状元的名字从未在模拟赛中出现过。一种可能是,众人趋之若鹜,此人却置身事外,与‘A中模拟赛’的预测性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是因为机缘巧合错过了模拟赛,或是如一个时代最伟大的剑客,不屑于做那些无聊的游戏,只静静地蜇伏,只出手在他认为有价值的时刻?
当时这样的传言,也许你也还记得。”
…
“你又见到她了?”
“Simon,我该怎样向你描述她?
在复赛颁奖之日,多少传言之后,我所看到的,却是一个比我自己更平凡的人。
营养不良,发型失败,穿过时的皮鞋和一所普通中学的劣质校服。
她是那样平凡普通,看见摄像机就吓得手足无措,当镜头转向她时,她捧着金光闪闪的奖状只说了一声”妈妈…“就泪如雨下, 泣不成声。”
“已是一年过去了。”
“今天,我在学校的图书馆,Enr lib里,趴在地上找书,被她失手掉了一本书砸到我头上,世界真小。”
“卓婉君竟然也在国外。真是惊讶。我想我还留在国内,真是有点落伍了…她看计算机论文做什么?”
“她学的puting design。”
第三十一章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十年后我再念四书集注,我哭了,为了《大学》起首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我想我们生存的这个年代是不是一个最混乱而又最一无所知的年代。古老的秩序在年代的断层中失去。物欲的崇拜使人生简化成了两个点,纯真的但是正在被消灭的,邪恶的但是正在被膜拜的。在这中间,没有一本古书的生存空间。
十年前教我背四书的是谁?我忘记了。人是善忘的动物。有人说过一段话,说最先被忘记的事物,包括母亲的乳汁的滋味,包括幼年飞过窗前的红色蜻蜓,也包括让我用犹疑的童声,结结巴巴念出“知止而后有定”的某人。在这期间,他消失在我的记忆中。教我念一段我不理解的文字,这件事是属于我和他两个人的。我已记不得他是谁。他记得吗?若他也记不起来,还有什么能证明这个事件的存在?
单是那模糊的印痕,和第一眼看到“致知在格物”时止不住的哭泣?
黑暗中,浅蓝的鸢尾淡淡地闪光,窗帘飘飘摇摇,窗外的一千万人的都市和阳光一起忽隐忽现。我佝偻在窗台上落寞着,这落寞只是一个平凡的落寞。城市是一个巨大的生物,它有一千万个思想,也有一千幕戏剧在同时上演。一个人的寂寞在这个巨大的思想机器的脑海里激不起一丁点儿涟漪。人的思想是伟大的,曾触及过目光所不能及的星体;人的思想又是弱小的,掌控不了自己群体的未来,甚至是个人的未来。
图板上裱了水彩纸,建筑美术的临摹作业是七层渲染。那是一个国营宾馆的设计效果图。细细地涂出阴影和明暗交界线的细节。水纹与玻窗上微妙的色调是我喜欢的。而这张让我们临摹的图,画上的配景人穿着八十年代上海产的连衣裙,戴着一种塑料的花花绿绿的发夹,让我恍如隔世。
在我的记忆里有八十年代,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在我出生的那一年,计划生育作为每个公民的义务写入宪法,我的父母像每个好公民那样选择了只要我一个孩子,并把我的童年留给了寂寞。我记得被关在黑黑的屋子里的每一个小时。我够得着灯的开关但我不想去打开。我习惯了在黑暗中看窗子上透过来那一点光,直至今日仍是如此。我试着在柜子里翻吃的,那有助于我消磨时间。有的柜子太高了,我够不着,但是我用很多凳子垒起来。我在家里最上层的箱子里找到了《兰花梦奇传》和我妈妈用过的物理学讲义。我不喜欢《兰花梦》,那是一本有自虐倾向的书,讲的是一位中国古代女性用男扮女装的方式赢得了学术上的成就和社交上的成功,然后她的秘密被同事发现了。她被迫嫁给了这位同事,以免被他传扬出去在她宽大气派的官袍下是一双瘦不盈握的小脚。这个拥有智慧、美貌,以及骄人小脚的女子最后被丈夫虐待至死,死的时候不到二十岁,没有任何怨言。她的丈夫接着娶了她的侍女,我不确定他们是不是在她死之前就有一手……她的侍女生下了一个聪明绢秀的儿子。与我同时期看的格林童话不同。在外国童话中“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结局在这里被改为了“王子弄死了公主然后幸福地和女仆生活在了一起。”我从中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的古代并不那么光辉和神圣,那只是一个漫长的朝代的集合而已。
屋子就和我小时候的家一样黑暗并且温馨。墙上长长的穿衣镜里模模糊糊地映出我安心的笑容。我花了不少心思搞到现在这个屋子。高校扩招,学生宿舍很紧张,各种各样的人被塞在同一个房间里,并且自生自灭。一个屋子住两个人就需要有高度的双方配合,何况是六个甚至十二个。学生的宿舍与监狱无异,没准在某些方面还差点。一样的居住面积,一样的日程被严格控制,一样的容忍一切强加在自己头上的秩序。可能争辩的人说他们一个是对社会危害或试图危害的群体,一个是对社会贡献或试图贡献的群体。我说没错,不过他们都被关了起来。
不要问我这个屋子怎么来的。我交和以前一样的住宿费,但是我一个人住一间屋子。我住在这里的理由是因为我比别的人多用心找了一点信息。在秩序不健全的时候,信息就意味着财富和特权,或者至少一间比较宽敞的屋子。至于寻找信息,没有哪本书教过我。我不确定这样的书是不是有。照理说该有的,在这个信息时代。不过至少在我看过的所有被奉为正经的书里面都没有。
那本物理学讲义我一直带在身边,它很薄,薄到我可以把它镶到镜框里摆在书桌上,我可以不学物理,可以不懂高深的公式和晦涩的推演,但是我需要一个镶着“μΨφ”的镜框,很对,那是一种图腾崇拜。原霞当年也那样干过,他背着一本南京出的题典在校园里目中无人地横冲直撞,就像恋爱中的小伙子挎着美丽或者心灵美的姑娘目中无人地压马路。那个傻瓜选了本净重跟砖头似的大书到处拎,知道的说是他的精神寄托,不知道的说是防身用的,一下子拍晕好几个车匪路霸呢。你说那傻孩子就不能只带abstract啊。
另外如果有时间我也会思考一下爱情。我不知道人的爱来自什么地方。童年的记忆应该会有很大的影响。在我的幼年我爱过松宝珠,那个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太贤惠了。在书中她的死被描绘得精美香艳无比。她临死时有几句哀词道“郎心已作沾泥絮”,一辈子骂老公也仅此一句而已,还是用的比喻句。我想过将来如果我有一个老婆的话,这样的女人真是太理想不过了。就算和我打离婚她也会在法庭上即席赋诗的,而且还是歌颂我的抉择多么地光荣正确和伟大。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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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渐渐明白,每一个人其实都爱松宝珠。那不仅是一个女人而是一种生活方式。沉默与忍耐中,一生寂然度过。
粉饰太平是如此的“郎心已作沾泥絮”的柔曼妩媚,直面现实又是如此的残忍和苦涩。
总有一天,所有的声音都沉默,这世界将怎样终结?在火或冰之中?这是一个天文学的命题,或不仅是?
看星星的人会不会比别的人更洞察世界的真相?
曾经一度我以为自己有一些先知先觉的觉醒,后来才发现那是一种错觉。没有一个人是真正的早熟,我们都要排队等着时间将我们打磨,做熟。等到我们开始拥有智慧,在这个时候,时间会将我们埋葬。
这天夜里,我在电脑前工作了很久,敲打着键盘和我的记忆。我想写的是一种我也不知道的东西,我想记下一切。
我所知道的太少了。我写了一封信给杨雷,告诉他我在写一本叫做《物奥班》的小说。杨雷此时是在新加坡作交换学生,我所有的联系方式也只不过是江训给我的一个电子邮件而已。但他却是整个故事的关键——至少,引起我最初的通常被称为创作冲动的小小情绪的,是当时在我校提供场地的学科竞赛上,他跟我们学校的领导起了一次不大不小的冲突。当时我就在他的考场,我看见了颇为戏剧性的场面。我还记起那个镜头,一辆满载的巴士在花红柳绿的校园里开,一个女孩从车窗伸出头来挥着手大哭大叫,司机不耐烦地嚷嚷,岳佩在自行车后座上与她那时的小情人说笑着。人渐次散去,只有原霞抱着一本厚厚的印刷品,呆立在原地,伫立到黄昏。
他脸上的木然,他龙飞凤舞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