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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粟米最近找我很勤,要么嘬着一杯酒说李莫的太太,一次,她说到她身上的脂肪,一定要找个最最形象的东西比照给我看,找了半天没找到,就拎起包,蹭蹭地跑下楼去,也不说做什么,一会兴冲冲回来,扬着手里的东西说:我去超市买了点果冻。
手脚利落地打开包装,是大碗装,用勺子挖来吃的,粟米掀开上面的封塑,用手拿来用力晃。指着颤抖摇晃的果冻说:看见了吧,李莫老婆身上的脂肪,只要一走路,就这德行。
我说:粟米,你跑下去买果冻,就是为了让我看看李莫老婆身上的脂肪是怎样颤抖的?
这样多形象!粟米斜了我一眼,塞给我一把勺子:吃掉这个婆娘的脂肪。
粟米大口大口地吃果冻,恨恨的嚼,如同咬着愤恨,看来,李莫太太最近伤到了她,粟米心底豁朗,轻易不肯生气。
凭粟米的脾气,即使原本她和李莫没什么,被李莫太太这一闹,怕也是要闹出点什么的。
我给粟米出点子,让她随便拽上一个情人,就跟李莫太太说是未婚夫,她不就放心了么。
粟米瞪我一眼:你以为我没用过这招啊,简直偷鸡不成佘把米的愚蠢,那家伙答应的好好的,只做表面文章,后来竟想来个假戏真做,让我开除了。
粟米气的是李莫太太倒不担心抢走丈夫,而是担心李莫和粟米偶尔的红杏出墙,关于粟米艳闻纠葛,她不可能没听过,倒像是恐慌李莫和粟米怎么样了就会给她传染上什么羞于启齿的疾病。
两年前,在粟米的生日聚会上我见过李莫和太太,一个内敛的男人,眼睛里张着兵法的女子,很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粟米是憋不住怨气的,总要骂出来才叫舒服,用她的话讲,是排泄精神大便,排泄完毕就痛快了。
粟米即气又舍不得撤资,在经济方面,脑袋拎得绝对清爽,李莫这般善于经营的人,不是可以轻易遇到的。
3
有时,阮石来,会遇上粟米,很快大家就稔熟了,阮石不是很喜欢粟米,从他的眼神便能看出来,粟米也能,却不在在意,照样把脚丫子蹬在茶几上吃零食,不停地调换电视频道,全然不顾阮石眼里火焰纷飞。
粟米走后,阮石悄悄说:这样的女人谁敢娶呢?
结婚已经让她悔青肠子了。
阮石就不再提粟米,我的眼睛盯着阮石,一直盯,盯得他眼里有了毛骨悚然,伸手挡在我眼上,他的手指纹理清晰,一个念头突兀地就冲上来:假如,粟米在阮石面前脱掉了衣服,他会不会拒绝?在赤裸裸的诱惑面前,男人控制得了欲望么?
阮石的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小脑袋里在想什么?
阮石,你不喜欢的女人赤裸裸站在面前,你能不能拒绝?
阮石想了想,说:只要有可能,好象所有的男人都不会拒绝。
他没有撒谎,我们总是打着爱情的幌子接近肉体,当肉体相互碰撞时爱情是不在现场的,它只是一个过期的道具,被丢在一侧。
假期很快过去,我回杂志社上班,粟米的问题无法解决,一直尴尬地悬着,为了多多地赚钱,她还要忍下这口气,忍着李莫太太哆嗦着果冻一样的脂肪,在眼前晃来晃去。
而我越来越恍惚的是,我和阮石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一种偷情,一种孤寂状态下的心理依恋,在阳光安好的午后,或者夜阑静好的时刻,我们相互思念,相互使用彼此的身体,我只有他一个男人,却不是源于爱情的忠贞,而是因为,我是个性情懒惰的女人,懒得寻觅懒得改变,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够思念七岁时就离开的少年有这么久的原因。
阮石的生命中曾经有过多少个女人,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对于我,他是一对耳朵,和一张嘴巴,在我需要的时候,他来,帮我打跑寂寞。
我从没认为他是爱我的,只是男人的天性罢了,男人对于女人的欲望,用得陇望蜀来比喻是生生形象到家的,即使一个模范版本的男人,他定然不是因了爱情的忠贞而专一,而是看穿了这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毫无意义而已。男人与不同的女人重复同样的过程,追逐,热烈,平淡,厌弃……所谓爱情,不过是性的前奏。
渐渐深下来的冬天里,我习惯了在深夜里假寐,倾听着楼梯上有蹑手蹑脚的脚步声,门上轻轻响着钥匙的转动,一瞬间,心是暖的。
然后,从背后环着他的腰,不让他走,让他一根一根地掰开我的手指,然后离开。
慢慢地明了,很多时候,对某个人的依恋,不是爱情,而是习惯,阮石成了我的习惯。
书出来后,杂志社留了一部分样书,其余的,送到金楚公司,这些文字,除了能够给杂志社带来一些经济效益外,对于任何人毫无意义,20万文字密密麻麻纵横交错,我和阮石就此相识,开始一些故事,便是着它们全部的意义所在。
4
事先没有给阮石打电话,径直就带着车过去了,冬天的郊区显得有些苍凉了,金楚公司几个镀金大字,寒光闪烁在苍茫的楼顶上。
在三楼走廊里遇到抱着一大堆文件急匆匆走过的茉莉,这一次,我仔细地看她,算不上年轻了,套在靴子里的脚踝,走路的时候有了一些笨拙,是岁月的重量,所有女人门都在恐慌着的东西。
在抬头之间,茉莉看见我,怔了片刻,说:万小姐。她眼神里噙着一些隐忍,这样的女子,是聪明的。
阮总在么?
哦,他出去了,你等他一下么?
不了,我来送书,能不能找几个人帮着把书搬上来?
从走廊的窗子,茉莉张望了一下,把我带进办公室,递上一瓶纯净水后,打内线电话张罗人搬书。对我做了一个歉意的表情就忙去了,我不想一个人呆在别人的写字间,遂出来走走,路过我曾经呆过的写字间时,腾然间便想进去看一眼。
正要敲门,门却开了,一个高高的男子望着我举着的手指,有一丝惊诧:小姐,你找人吗?
没呢,只是想进来看看,我曾在这间房子呆过。
他拉开门,很绅士地做了一个欢迎的手势:欢迎故地重游。
他像一截高高的电线杆,树立在房间中央,锐利的眼神里透着一丝顽皮,模糊着隐约的熟悉,它致命地在脑袋里钻来钻去,但是,我想不起……
房间的摆设换掉了,完全的男人是男人的颜色,电脑桌连着写字桌,是阔大的,像半张床,金属灰色的联想电脑。
我的那张电脑桌上堆积着一些资料。
他依着桌沿,双臂抱在胸前,眼睛跟着我的视线走,
我摊摊手:都说物是人非,这里是物非人也非了。
有苍凉感吗?
没有,本不是我的地方,暂时借用而已。
他笑了笑,递给我一杯水,我们依在桌子沿上聊天,想多年的街坊,蓦然间相逢,一种稔熟的感觉在彼此间穿梭。
他叫罗念庄,在英国留学,刚回国,阮石是他父亲的至交,他来是见习一下市场的,并不属于阮石公司的员工。
我们东一下西一下地扯,从伦敦的绅士扯到我的朋友去英国留学,与英国男孩子同居后误以为就是恋爱了,结果,某天男孩子收拾起行李很是平常地跟她说再见时,她张着嘴巴说不出话,只会哗啦哗啦地流眼泪,差点把英国男孩给淹死。
罗念庄托着杯子乐:后来怎样了?
后来吗,我的朋友用眼泪把英国男孩冲掉了。
包里的手机响了,是杂志社司机,告诉我书已经搬完了,问我是不是现在回去。
我说好吧,我马上下去。
合上手机,看见罗念庄的眼里有一些恋恋的,似乎聊得未曾尽兴。我说:楼下车在等我呢。
罗念庄做了个表示理解的表情,冲过拉门时塞给我一张名片:跟你聊天很愉快,能把你的电话留下吗?
我喜欢这个眼神干净的男子,我从不使用杂志社同意印刷的名片,在一长串的单位地址后面加上自己名字,活脱脱就像在一件衣服上打上品牌标签,而这些标签,除了张扬一些人的虚荣之外,什么都不是,我宁愿不厌其烦地撕本子,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虽然我的字,很丑陋,但,它是仅仅属于我的痕迹,罗念庄捏过去那张写着我的名字和电话的纸条,一字一句地念:万禧,3875178。
车转弯时,看见罗念庄跨在走廊的窗户上,朝这边摆手。
回办公室不久,主编过来问有没有拿支票?
我莫名其妙:跟谁拿支票?
主编的脸刷拉沉下来:你怎么连这点常识都没有,送书的同时结算最后一笔赞助费嘛,阮总也没提?
我委屈:你又没跟我说还需要我去拿支票,阮总不在公司。
主编的灼灼气焰消下去一点,可能感觉自己态度不太好,转而找台阶下,自言自语说:哦,我没跟你说拿支票的事,我糊涂了。
其实,我知道,主编的心,现在是七上八下的几只桶正直晃荡呢,以往,杂志社撞到过几次这样的事,杂志出来后,赞助商千般挑刺万般找毛病地拒绝付剩余款项,杂志社只能哑巴吃黄连。
我到阳台上偷偷给阮石打电话:剩下的款你再不拨过来,我们主编的心脏病就犯了啊。
阮石说他正在市里开行业会议,晚上可能要统一住酒店,问是不是可以改天?
我说:这事跟我无关,我纯粹是多管闲事,看你的方便吧。
本想跟主编说一下的,拿起内线电话,拨完号码又放下了,吃文化饭的人,个个都是是非篓子,场面上冠冕堂皇,背地里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也是为数不少。
无事还生非呢,何况已是有事,飞言流语更是便当。
大半个下午,没有事做,跑到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