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艾文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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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艾文荷-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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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叫什么?” 
  “布里恩·布瓦吉贝尔。” 
  “布瓦吉贝尔!”塞德里克说,用的仍是既像独自沉思,又像跟人讨论的口气,这是生活在仆役中间的主人常有的习惯,仿佛他们是在自言自语,不是在跟周围的人讲话。“布瓦吉贝尔!他的名字传播得很广,有讲好的,也有讲坏的。据说这个人非常勇敢,在那个骑士团里是个首屈一指的人物,但也沾染了他们的恶劣作风——骄横,自大,残忍,好色,心肠狠毒,不怕天不怕地,什么都不在他眼里。这是从巴勒斯坦回来的几个武士讲的。好吧,既然只住一宵,对他也可以表示欢迎。奥斯瓦尔德,打开年代最久的酒桶;拿最好的蜂蜜酒,最浓烈的麦酒,最醇厚的桑仁酒,最新鲜的苹果酒,最香最甜的豆蔻酒招待他们;用最大的羊角酒杯把酒斟得满满的,圣殿骑士和修道士都是好酒量。艾尔吉莎,告诉你的罗文娜小姐,今晚她不必到大厅用膳了,除非她自己乐意来。” 
  “但是她一定乐意来的,”艾尔吉莎马上答道,“因为她总是想听听巴勒斯坦来的最新消息。” 
  塞德里克气呼呼的,瞪了一眼这位口没遮拦的使女;可是罗文娜和属于她的一切都享有特权,是不可侵犯的。他只得答道:“小丫头,别多嘴,你的舌头已经越出范围了。把我的话传达给你的主人,让她自己决定怎么做。至少在这儿,阿尔弗烈德'注'的后裔还是一位公主。” 
   
  '注'阿尔弗烈德(849—899),威廉一世征服英国前,撒克逊王朝的一位君主,公元871—899年在位。他曾多次打退丹麦人的入侵,因此成为英国传说中的英雄人物,被称为阿尔弗烈德大王。在本书中,塞德里克认为罗文娜是阿尔弗烈德的后代。 
  艾尔吉莎离开了大厅。 
  “巴勒斯坦!”撒克逊人叨咕道,“巴勒斯坦!放荡的十字军和虚伪的朝圣者从那个不祥的地方带来的故事,偏偏有那么多人喜欢听!我也可以问……可以打听……可以怀着一颗跳动的心,听那些狡猾的流浪汉为了骗一顿饭吃编造的海外奇谈,但是不,我不想这么做,不服从老子的儿子不再是我的儿子;我也不必关心他的命运,对我说来,他与千千万万肩上镶十字架花纹的家伙一样,都是根本不值得我关心的,这些人行为偏激,嗜杀成性,却把这称作实施上帝的意旨。”'注' 
   
  '注'第三次十字军(1189—1192)主要由英国的狮心王理查和法王腓力二世领导。理杏是诺曼人,参加战斗的骑士也大多为诺曼人,因此它遭到塞德里克的强烈抨击。 
  他蹙紧眉头,朝地上注视了一会,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大厅末端的两扇折门打开了,总管手持权杖在前引导,四个家人举着明晃晃的火炬,带领晚上到达的客人走进了大厅。 
   
    第四章
      宰了羊和猪,还有粗野多毛的山羊, 
      神气活现的小公牛摊开四肢躺在大理石上; 
      大块的肉烤熟后在酒席上到处传递, 
      透明的红葡萄酒在斟得满满的杯子中闪光。 
      ………………………………………………… 
      俄底修斯给安排在一边参加宴会; 
      王子还下令给了他一张三角架式的小桌子, 
      一个更不体面的座位…… 
                   《奥德赛》第二十卷 
  艾默长老已利用休息的机会,脱下了骑马穿的斗篷,换了一件衣料更贵重的长袍,外面罩了绣花精致的披风。手指上除了标明他在教会中的尊贵身份的图章金指环以外,他还不顾教规,戴了好几只宝石戒指;他的鞋子是用西班牙输入的最细的皮革做的;他的胡须按照他的修会所允许的程度,修剪得小巧玲戏;他那薙发的头顶则藏在绣满精致花纹的红色小帽下。 
  圣殿骑士的装束也换过了,他虽然没戴那么多珠宝,但衣服同样豪华,外表也比他的同伴神气得多。他的锁子甲上衣换成了镶皮毛的深紫色绸短袄,外面罩一件纯白色大褶裥长袍。长袍肩上仍用黑丝绒镶着他的骑士团的八角十字架。但那顶高帽子不再压在他的眉毛上,帽檐下露出了一圈又短又浓的鬈发,这些乌油油的墨黑头发,与他晒得黑不溜秋的皮肤显得很相称。他的举止神态也许本来算得上风度翩翩、英俊威武,可惜由于手握不可抗柜的权力,他养成了骄横跋扈的作风,以致这成了他压倒一切的特征。 
  这两个贵人后面跟着他们各自的随从,稍远一些则是保持着谦恭距离的他们的向导;这个人除了朝圣者的一般装束,没有任何引人注目的地方。一件粗呢黑外套或大氅裹住了他的全身,它的式样有些像现代轻骑兵的所谓斯拉夫式披风,肩上也有两片翼子遮盖着手臂。他光着脚,粗糙的鞋子用皮带绑在脚上;阔边的帽子给脸部投下了一层阴影,帽边上缝着一排海扇壳;他拄着一根长长的手杖,它底部包了铁,顶端缚着一枝棕榈叶——这便是朝圣者的全部眼饰'注'。他小心翼翼地跟在这队人后面,走进了大厅,发现下面那张餐桌已挤满了塞德里克的仆人和宾客们的随从,于是退到旁边一张长凳上坐下,长凳紧靠大壁炉,几乎就在它下面;他似乎在烤干衣服,一边等待别人退席,餐桌出现空位子,或者管家出于好心,给他选择的边座另外送些食物。 
   
  '注'这里的朝圣者是专指上圣地耶路撒冷朝拜的基督徒。海扇壳被他们看作圣物,在上面画了圣母马利亚和耶稣等图像,作为护身符系在帽上。朝圣者离开圣地时得携带一支祝圣过的棕榈叶,把它带回本国,放在自己的教区教堂的祭台上。 
  塞德里克站起身来,露出殷勤待客的庄严神态,从他那块高出地面的土坛上下来,朝前走了三步,然后站在那里,等待客人们过来。 
  “很对不起,”他说,“尊敬的院长,我的誓言束缚了我,在我祖先的这块地方,我不能再向前走了,尽管我要迎接的是您和这位勇敢的圣殿骑士那样的客人。但是我的管家已向您说明了我这种貌似不恭敬的行为的原因。还有,我希望您能原谅我用我的本族语言与您谈话,如果您懂得它,请您也用这种语言回答我;如果不,我对诺曼语也有所了解,可以明白您的意思。” 
  “誓言是不能违背的,”院长答道,“可敬的庄园主先生,或者不如说,可敬的乡绅先生,虽然这称呼已太古老了。誓言是把我们与天国联系在一起的纽带——一种把祭品拴在祭台上的绳子,因此正如我以前所说,它是不能解开的,不能违背的,除非我们神圣的教会作出相反的决定。至于语言,我很乐于听到我尊敬的祖母希尔达·米德尔海姆使用过的语言,她是带着圣洁的灵魂去世的,也许我可以不揣冒昧地说,她与她那位光辉的同名者惠特比的圣希尔达'注'只是稍差一筹而已——愿上帝保佑她的在天之灵!” 
   
  '注'惠特比的希尔达(614—680),英国的基督教女教士,曾创建惠特比修道院等,死后被尊为圣徒。 
  长老讲完了这一番意在调和气氛的高论之后,他的同伴也简单扼要地说道:“我一向讲法语,这是理查王和他的贵族的语言;但是我懂得英语,可以跟这个国家的本地人互相交谈。” 
  塞德里克向讲话人发出了急遽而厌烦的一瞥,这是他每逢听到把两个敌对民族作比较时,往往会有的表现;但是想到作为主人的责任,他克制了怒气的进一步发展,摆了摆手,请他的客人在两把比他的座位略低,然而紧挨着他的椅子上坐下,然后做了个手势,表示晚餐可以端上桌子了。 
  仆人们为执行他的命令匆匆走了,这时他的眼睛发现了放猎人葛四,后者正与他的伙伴汪八走进大厅。“叫这些游荡的混蛋马上来见我,”撒克逊人不耐烦地说。两个罪犯来到了土台前面,他又道:“混蛋,你们在外面闲逛,到这个时候才回家,是怎么回事?葛四这小子,你的牲口呢,赶回家了,还是送给强盗和土匪了?” 
  “牲口安好无损,您老可以放心,”葛回答道。 
  “你这小子,说得倒好,叫我放心,我怎么放心得了,”塞德里克说道。“我已经担心了两个钟头,尽在琢磨,怎么跟那些邻居算帐,谁知他们并没干什么。好吧,告诉你,下次再发生这种事,非把你套上脚镣、关进地牢不可。” 
  葛四了解主人的急躁脾气,不想声辩;但是汪八自恃享有小丑的特权,塞德里克对他的话从不计较,因此替他们两人答道:“不过,塞德里克老爷子,您今儿晚上可不够高明,头脑有些糊涂了。” 
  “怎么,先生!”主人道,“要是你以为凭你几句笑话,便可以肆无忌惮,我就得把你关进门房间,让你尝尝禁闭的滋味。” 
  “那么我先请教您老一个问题,”汪八说,“一个人做了错事,却处罚另一个人,这是不是公平?” 
  “当然不,傻瓜,”塞德里克答道。 
  “那么,老爷子,您为什么要可怜的葛四,为他的狗方斯的错误戴脚镣?因为我可以起誓,我们没在路上玩儿一分钟,只是为了把猪赶到一起,方斯磨磨蹭蹭的,直到晚祷的钟声响了,才把这事办好。” 
  “既然方斯不对,那就把方斯吊死,”塞德里克说,随即扭过头去,对放猪人道,“你可以另外找条狗。” 
  “对不起,老爷子,”小丑说道,“您的处罚还是没有打中要害;因为这也不能怪方斯,它的腿瘸了,没法把猪赶到一起,这是那些割断了它两只前爪的家伙作的孽,要是动这个手术以前,先跟可怜的方斯商量一下,我想它是肯定不会同意的。” 
  “我的仆人的狗,谁敢割断它的前爪?”撒克逊人勃然大怒,说道。 
  “告诉您,那是菲利普·马尔沃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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