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疼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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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疼痛中奔跑-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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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一把搂过我,把我的头抵在她胸口,沉痛而绝望地啜泣,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患了糖尿病。
  年幼的我,并不理解这个病有多么大的危害,以为不过是像伤风感冒一般,打几针就好了。父母却如临大敌,整夜不眠。身为医生的他们深知这个病的恶果,这是终身疾病,成人须终身打针服药,而孩子,由于正处于成长阶段,大都因营养不良或护理不善而夭折,就算侥幸活下来,并发症也是不可避免的,结局无非两条:肾衰竭或双目失明。
  当时的父母,不过30岁刚出头的年纪,我不知他们面对女儿注定是悲剧的命运,会如何的五雷轰顶,肝肠寸断。但是,我没有看到他们的眼泪,也没有听到抱怨,尽管有时会看见母亲一早起来红肿的双眼,看见父亲的鬓边过早地渗出点点白发,可是,在我面前,他们却尽量地显出轻松愉快。现在想起来,他们是用了多大的毅力和忍耐在保护着孩子的心灵不受伤害。
  我被剥夺了吃糖和吃饱的权利,一切甜的食物都是禁区。我是那么的希望吃巧克力,吃大白兔奶糖,那一直是我心中的挚爱。可父母管得很严,不给我丝毫的机会,我曾为此心怀怨恨。
  直到翔翔去世。翔翔也是医院的家属子弟,比我大两岁的小病友。在四墙白壁的病房里,我们曾一起玩耍,彼此安慰。
  可他死了。
  在家设的灵堂里,看着翔翔小小的尸身,冰冷而僵硬。6岁的孩子,虽然还不能完全明了死亡的含义,却知道翔翔不会再醒过来。看到翔翔的父母哭得死去活来,我脊梁一阵阵发冷,双腿剧烈地颤抖。母亲紧张地搂住我的肩膀,恐惧地说:“孩子,翔翔就是不听话,总是偷糖吃,血糖太高就死了。你可千万不能吃糖啊!”
  我“哇”地大哭起来,叫道:“我不要死!我不要死!妈妈,我再也不吃糖了!”
  翔翔的死给了我心灵巨大的撞击,虽然还不懂什么叫“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但灵堂那凄凉阴暗的气氛让我悚然心悸。6岁的孩子,已清晰地看见死神的灰色翅膀在眼前挥舞,嗅到他冰冷腐朽的气息。
  我不想死。不想离开爸爸妈妈,不想离开我心爱的玩具,不想像翔翔那样在大烟筒里化作一缕青烟。
  我绝了吃糖的念头,外面不明我病情的叔叔阿姨给了我糖果,我也自觉地带回家交给妈妈。
  半年以后,我开始注射胰岛素,因为吃药已经不能有效地控制血糖。这又是一桩酷刑。每餐饭前都必须打针,我疼不可当,哭得声嘶力竭,母亲在一旁更是泪如雨下,沉痛地呼唤:“孩子,我可怜苦命的孩子,让妈妈替你去痛吧。”看见母亲这般失态,我反而害怕地止住了哭声。
  有一天,我终于“大彻大悟”,深沉地对母亲说:“妈妈,反正哭也是痛,不哭也是痛,还惹得你伤心,干脆以后打针我不哭了。”母亲闻听此言,搂住我的头,更加气塞咽喉,泣不成声。
  从这天起,我再没有为打针流过眼泪。
  不单如此,我还学会了自己给自己打针。有一次同学到我家吃饭,我表演“打针绝技”,结果同学当场就吓哭了。
  转眼到了入学的年纪,我背起了小书包。有很多人劝母亲说:“孩子都病成这样,还上什么学呀,遭那份罪!反正也没什么用,还不如就在家里享享福,活一天算一天。”
  母亲坚决地回答:“不!正因为她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才更需要读书,更需要开拓视野。一个心灵丰富、意志坚强的人才是病魔摧不垮的。”
  看到别人怜悯而同情的眼光,我的自信受到了严重打击,但骨子里的一份倔强和好胜心反而被激发起。我想自己的身体比别人差了,别的方面绝不能输给别人。我要用我的聪颖和努力证明自己仍然是最优秀最出色的。
  成长的过程艰辛而充满奋斗的乐趣。学习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从小学、中学直到大学,我一直稳坐冠军宝座,只是每一次考试都需要靠输液来维持体力。中考的前一天晚上,我突然胃疼,吃什么药都不管用,只有趴在爸爸背上才能稍解疼痛。那个晚上,爸爸整整背了我一夜。
  上天是公平的,它没有给我健康,却给了我最好的父母。他们从没有把我当成一个病重得毫无前途和希望的人看待,没有对我嫌弃和鄙视,也没有纵容和溺爱,家中的氛围也没有因我的病而一片愁云惨雾。
  父亲是一个幽默而豁达的人,是医院的技术权威,声望极高。他对妻子和女儿的爱绵远而厚重,如春雨滋润着大地。而母亲,她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极富好奇心,对一切美的有意思的事情都抱有极大的兴趣。她步履轻快,声音清脆,总是兴致勃勃地和我探讨什么颜色款式的衣服搭配什么鞋子最好看,胸针应该别在哪个位置,口红该用什么样的颜色……所以,我想我遗传了母亲爱美的天性,对服装和色彩有天然的颖悟力,以至于我失明多年之后还能凭记忆准确地搭配服装的款式和颜色,从不会出错。
  家庭的气氛温馨和睦又轻松愉快,打针和输液变成例行公事,不足为道。我忘了自己的病痛,忘了自己是随时在死亡线上徘徊的人。从初中开始,我便开始学习声乐。我是班上的学习尖子,文艺明星,老师的骄傲和同学的榜样。虽然活得艰难,但我是快乐的。我没有强壮的身体,但我的心态一直是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
  我考上了本省最好的大学——G大,因为身体的原因不允许我离家太远,我随时需要接受治疗。
  在“欢迎新生联欢会”上,我唱了一首歌,立即引起了关注和震动。我知道自己是美的,我秉承了父亲轮廓清晰的五官和母亲窈窕匀称的身材。因为生病的缘故,我没有母亲高大丰满,身高只有一米六二,但这已经足够让同学们艳羡和惊叹了。
  这是生命中最为光辉灿烂的日子,我光芒四射,熠熠生辉。
  大二的时候,我回到凤凰城,邂逅了在医院护理父亲的杨芊芊。
  18岁的芊芊,是一个面孔苍白,满目愁怨的女孩,一头参差不齐的凌乱短发,成天裹着一件宽大的灰紫色棉衣,有些楚楚可怜。但有时候,她又会无所顾忌地大笑,流露出她本性里天真烂漫的一面,毕竟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



裴  裴


  凌乱的笔触,像鲜血一样浓得化不开的颜色,层层叠叠,疯狂的涂抹。最落魄的天才,最疯狂的激情。
  每次凝视凡·高著名的《向日葵》,我心里都弥漫着怅惘的激情,像暮色掩盖下汹涌的大海。头被砍掉了,生命还在炽热地燃烧。我欣赏这份畸形的才情,残缺的令人窒息的美,恰如我内心的黑洞。或许每一个画画的人都是内心残疾的孩子,用五彩的颜料填补内心里的缺失。
  我报了专为学生开设的暑期绘画班。教课的老师名叫叶松,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满身的落拓和不羁,符合我对画家的想象。他应该是有些才气的,尽管在这座小城一个画家的才气几乎百无一用,最多画画商业的广告画,要不就教教我们这些学生,挣几两散碎银子聊以度日。
  从没有哪一件事情像绘画那样让我着迷。我狂热地迷恋着那些水粉、色块,那些光和影组成的奇妙世界,胸中奔涌的炽烈的情感唯有在绘画里才能得到释放和宣泄。叶松说,我是他见过的天分最高的学生。
  暑期班结束后,我成了叶松的私人学生。
  叶松在小城里是一个不俗的人。他不像别的男人那样满嘴粗话,酗酒打牌,要不就婆婆妈妈,琐碎无聊。他身上有着一个艺术家的清高和傲骨,至少在当时的我看来是这样。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会和我说普通话,那嗓音温文尔雅,充满磁性。
  叶松刚刚结婚,脸上却没有新婚男人的喜庆和激情。我去他的家里上课。那是在一座百货大楼顶层的阁楼里,房间逼仄狭小,却布置得颇富浪漫气息。他的新婚妻子玲珑娇小,他懊丧地说妻子是没有思想的木头美女,不懂得欣赏他的艺术,我心想,既然如此你何必娶她。
  我背着画板到屋后的山上去写生。
  清晨和黄昏,太阳透过宽大的树叶斑驳地投射下来,山间雾气升腾,宛如童话中爱丽丝梦游的那个仙境。我疯狂地试图捕捉光与影的韵律,激愤而迅速地在画布上涂抹,状若癫狂。这是我最兴奋,最幸福的时刻,幸福得几近痛苦。我能体会凡·高的心境,把自己的鲜血变作颜料涂抹到画布上,每一幅作品都是生命的燃烧。他为画而生,为艺术而生,当创作的激情衰退,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所以他选择自戕。我们捧出自己的真心,只求换取一点点的感情,却从来不会得到。
  我们都一样,生活在人心的沙漠里。
  只有大自然给我们安慰。这山,这树,这蓝天,这白云,它们恒久存在,永不会背叛。住在上海矮小的阁楼里,我唯一眷恋的只有这山。我喜欢无拘无束地在山道上奔跑,自由奔放得像一只轻快的羚羊,我喜欢坐在芦苇丛中,看夕阳西下,天空变成一种瑰丽而诡异的紫,美得惊心动魄。所谓的“世外桃源”,恐怕便是如此。只有这时,我才会忘却现实生活中所有的痛苦和烦恼,回复婴儿般的澄明干净。
  家中的情形越来越坏。母亲所在的街道小厂倒闭,她无可逆转地承受了下岗的命运。她无一技之长,又不能吃苦,找不到别的工作,只能闲于家中。家中的经济状况急转直下。
  裴望上了初中,可他从不曾好好读过书,整天和院里那些流里流气的孩子游荡,不时带些形迹可疑的半大女孩子回家。这些女孩穿着来历不明的吊带衫,脸上抹着廉价的脂粉,看人的眼光粗鲁而肆无忌惮,显然并没有将我放在眼里。
  战争终于爆发。
  我回到家,看到裴望和一个女孩子正在我的屋里,我的画被翻得乱七八糟,有几张还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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