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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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11期-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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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的关键在于同一性形而上学及其批判。因此两人的讨论势必演变成一场哲学史的论辩。伽达默尔认为他与德里达都是以海德格尔思想为出发点的,并且把自己和德里达称为“海德格尔原创思想的两个完全独立的发展者”。德里达大概也会同意这个说法。德里达在会上的专题报告显然也是有备而来,题日:“对签名的阐释(尼采/海德格尔)”。
  战后欧洲大陆哲学各路向可以说都带上了海德格尔的“签名”。海德格尔思想在法国知识界获得了某种激进化的推进和发扬,而在其本土德国则似乎构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美国哲学家约翰,卡普托(John D.Caputo)认为,德里达的解构论构成“海德格尔主义”的“左翼”,而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则成为“海德格尔主义”的“右翼”(参看《对话与解构》,第258页以下)。这个意见虽然过于简单化,也容易被简单化,但基本上还是可以成立的。如果说伽达默尔强化了海德格尔思想的“向心”方面,那么,德里达则发展了海德格尔思想的“离心”方面。
  伽达默尔自以为得了海德格尔的真传,而且特别强调自己是以后期海德格尔思想为主要背景的。这话似乎不可全信。无论就思想高度还是就课题范围来看,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对话解释学、辩证解释学)未能超越前期海德格尔的“此在解释学”,充其量还是对后者的一种内在化拓展,也就是说,伽达默尔并未真正跟随海德格尔实施思想的“转向”。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伽达默尔“延续了海德格尔解释学的中断”(中文研究可参看张志扬:《门,一个不得其门而人者的记录》,1992年,第118页)。
  德里达的一些基本思想和观点或明或暗地承继着海德格尔。他的基本词语,诸如“解构”、“涂抹”、“踪迹”、“分延”、“游戏”等,多半是从海德格尔那里发挥出来的。德里达的“解构”(deconstmction)一说就是对海德格尔的“解析”(Destruktion)思想的一个发展。海德格尔在前期哲学中提出了对传统存在学(本体论)进行“现象学的解析”的任务,其目的却是积极的,是要标明存在学传统的各种积极的“可能性”,即“标明存在学传统的限度”(《存在与时间》,第23页)。尽管海德格尔后来也讲“克服”和“经受”形而上学,但他讲的“克服”(aberwinden)或者“经受”(Verwinden)也不是纯粹消极的、否定性的,而倒是一种“原始的居有”。
  与海德格尔的“解析”、“克服”或“经受”相比较,德里达的“解构”似乎更为激进、更带有“暴力”性质。在德里达那里,所谓“解构”首先是一种“策略”,意在颠覆传统形而上学的等级制度,摧毁“在场的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主义”。虽然德里达对海德格尔多有承继,但他仍指责后者在形而上学批判上的不彻底性。在德里达看来,不仅前期海德格尔以“此在”为中心的“基础存在学”奠基,而且在“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等后期著作中海德格尔对人道主义或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都仍然是“一种对人的本质和尊严的重估或重获”。海德格尔的存在之思,存在的真理之思,虽则名义上是对人道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划界,但依然脱不了是一种“人之思”(德里达:《哲学的边缘》,英文版,第128页)。德里达还以“声音中心主义”来攻击海德格尔,认为后者的语言观仍然是强调“说”(声音)而贬抑“写”的。尤其是,在德里达看来,海德格尔所思的“亲密的区分”和“二重性”的“本有”(Ereignis)都还有成为一个形而上学的具有本源意义的“终极能指”的危险,而他自己的“分延”(difference)则是“非完满的、非单一的,有结构的和区分化的差异之源。因此‘本源’这个名字就不再适合于它了”(《哲学的边缘》,第11页)。
  德里达清楚地意识到,他的解构论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基本分歧也在于形而上学批判,而就形而上学批判来说,焦点恰恰在于尼采和海德格尔,更具体地讲,在于海德格尔在战乱中集十年之功形成的尼采阐释。正因为这样,德里达才把自己的报告题目设定为“对签名的阐释(尼采/海德格尔)”。该报告表面看来犹如空穴来风,与会议主题毫不相干,实则不然。温柔敦厚的伽达默尔屡屡声明,他对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持毫无保留的信服态度,与之相反,德里达则认为这种阐释是大成问题的。德里达的思路可谓清清楚楚,直击两点:“名字”(专名)与“整体性”。
  德里达认为,虽然海德格尔试图摆脱人们对尼采的心理学—传记式的误读,但他坚持尼采哲学的系统性,为尼采加上了一个人名的统一性,努力把“尼采这个名字或者‘谁是尼采?’的问题还原为西方形而上学的统一性,其实就是还原为在这种形而上学的极顶上的一种边界境况的惟一性”。德里达这个责难尖锐有力。这个尼采,这个惟一的尼采“专名”,被海德格尔树立在整个西方形而上学史的完成(终结)点上,成为“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而在德里达看来,尼采实在要比海德格尔更具解构性,更不形而上学。德里达问:“难道尼采不是除基尔凯郭尔之外少数几位把自己的名字多重化,并且玩弄签名、身份和面具的大思想家中的一员吗?难道他不是那个多次、并且以多名来命名自己的人吗?”(参看《文本与阐释》,德文版,第68…72页)。非形而上学的尼采不是单数的“尼采”(Niet…zsche),而是复数的“尼采们”(Nietzsches)。
  进一步,德里达关于“整体性”问题的讨论触及到了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乃至于海德格尔在《尼采》书中阐发出来的整个形而上学观的核心。海德格尔认为,“本质”(Essentia)与“实存”(Existentia)是形而上学的两个基本问题,“本质”回答的是存在者整体的“什么”问题,“实存”回答的是存在者整体的“如何”(实存方式)问题。而“强力意志”和“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就是尼采提供出来的关于“本质”和“实存”的形而上学规定。德里达分析了海德格尔引用过的两段尼采原文,表明尼采的“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并不像海德格尔所主张的那样,是关于“存在者整体”之实存方式的规定。由此,德里达得出结论:海德格尔“把尼采摘成一个形而上学家,哪怕是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也许就过于匆忙了”(《文本与阐释》,德文版,第76页)。
  这是德里达对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的基本指控。但令人遗憾的是,德里达在这一点上语焉不详,未能展开充分有效的论证。我们在此似乎同样也可以指责一下德里达:仅凭两个引文的简短讨论就否定海德格尔的尼采观,是不是也过于草率了?
  德里达在整个报告中对伽达默尔未提一字。虽然如上所述,德里达的论题还是切中要害的(实际上对伽达默尔哲学具有釜底抽薪的作用),但在场面上,他的报告仍让人觉得他无视伽达默尔这位在场者的在场。这种姿态上的不周到大约会使伽达默尔感到难堪。伽达默尔在会后干脆就抱怨说这是一次“非对话”,因为在他看来,对话需要有同一种语言,而德里达操的是一种“解构语言”,总是不着边际、无中生有、声东击西。
  不过,稍事冷静以后,伽达默尔仍旧忘不了贯彻他的“解释学的普遍性要求”,仍旧设下了一个“同一性圈套”——几年后,他大度地向德里达发出热情的邀请:“那个让我关心解构论的人,那个固执于差异的人,他站在会话的开端处,而不是在会话的终点”(《对话与解构》,英文版,第113页)。
  无论如何,这话中听。
  (《德法之争》,伽达默尔、德里达等著,孙周兴、孙善春编译,收入《同济·德意志文化丛书》第一辑,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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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异凡
  有一部电视理论片要我在片中讲一下列宁的《国家与革命》。问题并不大,我答应了。但开拍的时候,却要我讲列宁这部著作对十月革命所起的影响,说它从理论上武装了广大群众,保证了十月革命的胜利云云。这就使我作难了。《国家与革命》当然是一部有重要意义的著作,在列宁主义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它是否起过上述作用呢?值得怀疑。
  我们知道,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写于1917年8、9月份,当时列宁正被临时政府通缉,和季诺维也夫一起避难于拉兹利夫。有一幅给人印象很深的苏联油画:列宁坐在草棚外边的树墩上写作,写的正是《国家与革命》。从1916年底起列宁就为写作这部著作进行准备,阅读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其他人的有关论述,做了详细的笔记,并时时在有关言论旁写上批语。这就是著名的“蓝皮笔记本”——《马克思主义论国家》。列宁在逃避临时政府追捕的时候,把这本笔记交给加米涅夫保存.交待如出现万一就请他设法出版,足见列宁对国家问题的重视。但是《国家与革命》一书却到1918年即十月革命取得胜利之后才公开出版,在十月武装起义之前,恐怕没有人看到过列宁的这部著作。能看到或者知道列宁在国家问题上的观点的估计最多也就是两个人——一个是同列宁一起避难的季诺维也夫,一个就是保存列宁笔记本的加米涅夫。不巧的是这两人并没有被列宁的思想武装起来,在十月革命前夕正是他俩反对武装起义!
  1918年发表的著作,在十月革命前怎么能从思想上武装群众呢?这是想当然的。
  实事求是地说,《国家与革命》一书表明列宁本人通过系统研究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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