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73·10冬气寒,水也,水位在北方。夏气热,火也,火位在南方。
案秋冬寒,春夏热者,天下普然,非独南北之方水火冲也。今太岁位在子耳,天下皆为太岁,非独子午冲也。审以所立者为主,则午可为大夏,子可为大冬。冬夏南北徙者,可复凶乎?立春,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乾废、坎休。王之冲死,相之冲囚,王、相冲位,有死、囚之气。
【注释】
冬气寒,水也:阴阳五行家把天气与五行相配属,冬天属水,夏天属火。水位在北方:阴阳五行家把五行和五方相配属,水在北方,火在南方。艮:八卦之一。艮王:按照“八卦休王”的说法,八卦分属八方与八个节气相配,艮(东北)配立春,震(东)配春分,巽(东南)配立夏,离(南)配夏至,坤(西南)配立秋,兑(西)配秋分,乾(西北)配立冬,坎(北)配冬至。每卦依节气主事四十五日,并用王、相、胎、没、死、囚、废、休分别表示它们之间的变化情况。例如立春时艮王(表示旺盛),震相(表示强壮),巽胎(表示孕育新生),离没(表示没落),坤死(表示死亡),兑囚(表示禁锢不出),乾废(表示废弃无用),坎休(表示退位休息)。春分时就变为震王、巽相、离胎、坤没、兑死、乾囚、坎废、艮休。其余依次类推。参见《太平御览》二十五引《五行休王论》、京房《易占》,《五行大义》卷二论八卦休王。
【译文】
冬天气候寒冷,是因为冬天属“水”,而“水”位在北方的缘故。夏天气候炎热,是因为夏天属“火”,而“火”位在南方的缘故。考察秋冬寒冷,春夏温暖,天下普遍是这样,不只是南北两个方位水火所冲的地方才寒冷和炎热。如今太岁的位置只是在子位罢了,天下都是太岁的位置,不只是子午位相冲的地方才是太岁的位置。如果真以太岁所在的方位为主,那么午位可算是炎夏,子位可算是严冬。冬天往南迁或夏天往北迁的人,会再遇到凶吗?立春,八卦的变化情况是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乾废、坎休。“王”所冲的位置是“死”,“相”所冲的位置是“囚”,和“王”、“相”相冲的位置有死亡、囚禁的凶气。
【原文】
73·11乾坤六子,天下正道,伏羲、文王象以治世。文为经所载,道为圣所信,明审于太岁矣。人或以立春东北徙,抵艮之下,不被凶害。太岁立于子,彼东北徙,坤卦近于午,犹艮以坤,徙触子位,何故独凶?正月建于寅,破于申,从寅申徙,相之如者,无有凶害。太岁不指午,而空曰岁破,午实无凶祸,而虚禁南北,岂不妄哉?
【注释】
乾坤六子:参见59·7注。这里泛指八卦。
伏羲:参见36·7注。文王:周文王,参见2·5注。相传他把八卦推演为六十四卦。象:取法,效法。
经:指《周易》。
建:北斗星的斗柄所指。寅:地支的第三位,指东北方。正月建于寅:指夏历正月北斗星的斗柄正好指向东北方的寅位。
申:地支的第九位,和寅相对,指西南方。破于申:指北斗星的斗柄指向寅位时,申处于冲位。
【译文】
八卦反映了天下万物发展的正常道理,伏羲和周文王取法八卦来治理天下。有关八卦的文字被记载在《周易》这部经书里,八卦所含的道理被圣人所信任采用,比触犯太岁遭祸的说法清楚多了。有的人在立春那天往东北方搬迁,到达艮(东北)的方位,却不会遭受凶害。太岁正好在子位,他们往东北搬迁,坤卦(西南)接近午(正南)位,就像从艮(东北)往坤(西南),搬迁触犯子位,为什么偏遭凶祸呢?夏历正月北斗星柄指向寅(东北)位时,申(西南)处于冲位,从东北、西南方向搬迁,相互往来的人,却不会有凶害。子位的太岁实际上并不破午位,而凭空说“岁破”,午位实际没有凶祸,而无缘无故禁止往南北搬迁,难道不荒唐吗?
【原文】
73·12十二月为一岁,四时节竟,阴阳气终,竟复为一岁。日、月积聚之名耳,何故有神而谓之立于子位乎?积分为日,累日为月,连月为时,纪时为岁。岁则日、月、时之类也。岁而有神,日、月、时亦复有神乎?千五百三十九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岁犹统、元也。岁有神,统、元复有神乎?论之以为无。假令有之,何故害人?神莫过于天地,天地不害人。人谓百神,百神不害人。太岁之气,天地之气也,何憎于人,触而为害?
【注释】
阴阳气终:指一年结束。按照阴阳五行说,春天出现少阳之气,发展到夏天成为太阳之气,到秋天出现少阴之气,发展到冬天成为太阴之气。所以说阴阳气终为一年。竟:疑为衍文,当删。
纪:据递修本当作“结”。
据本书《。。时篇》“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为”字前脱“岁”字。一统:参见《。。时篇》注。
【译文】
十二个月为一年,四季节气完结,阴阳之气终了,又开始了新的一年。
“岁”不过是天、月积累起来的名称罢了,为什么会有岁神而说它正好在子位呢?积累时分成为日,积累日子成为月,月与月相连成为四季,合四季就成为年。岁也就同日、月、季之类的名称一样。岁如果有太岁神,那么日、月、季也同样有神吗?一千五百三十九年称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年称为一元。岁就和统、元是一样的。岁如果有神,那么统、元同样也有神吗?我论证它是不存在的。假如有神,为什么祸害人呢?神当中没有超过天神、地神的,天神地神却不祸害人。人们说存在百神,百神却不祸害人。太岁之气,就是天地的气,怎么会对人憎恨呢,触犯了它能造成祸害呢?
【原文】
73·13且文曰:“甲子不徙。”言甲与子殊位,太岁立子不居甲,为移徙者,运之而复居甲。为之而复居甲,为移徒时者,亦宜复禁东西徙。甲与子钧,其凶宜同。不禁甲而独忌子,为移徙时者,竟妄不可用也。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触岁,不触岁不能不得时死。工伎之人,见今人之死,则归祸于往时之徙。俗心险危,死者不绝,故太岁之言,传世不灭。
【注释】
文:可能是指《移徙法》中的话。
甲:天干的第一位。指东方。
甲与子殊位:天干的“甲”指东方,地支的“子”指北方,所以说甲与子的方位不同。运:运转。指占卜者运转“栻”来使天干和地支相配。
时:照前例当删。
亦宜复禁东西徙:意思是子位在北方,太岁在子就禁止往南北迁徙,那么甲位在东方,太岁在甲,也就应该同时禁止往东西迁徙。
钧:通“均”。相同。甲与子钧:甲是天干第一位,子是地支第一位,所以说它们地位相同。时:照前例当删。
首“不”字、“得”字衍文,当删。文句当为“触岁不能不时死”。
【译文】
而且《移徙法》中说:“太岁在甲子位就不能南北搬迁。”说明甲与子的方位不同,太岁在子位就不能又处于甲位,而是由于宣扬搬迁禁忌的人通过运转“栻”才使太岁又处于甲位的。既然运转“栻”又使太岁处于甲位,那么宣扬搬迁禁忌的人,也应该同时禁止往东西搬迁。甲与子的地位相同,它们引起的凶祸也应当相同。不禁忌迁往甲位而唯独禁忌迁往子位,宣扬搬迁禁忌的人,毕竟荒唐不可信用。人们居住不可能不搬迁,搬迁不可能不触犯太岁,触犯太岁的不可能在某个时候死去。工伎之人,看到现在人死了,就归祸于过去的搬迁触犯了禁忌。一般人都存在着侥幸免祸的心理,死人的事又不断发生,所以有关太岁的禁忌,世代相传而不灭绝。
诘术篇第七四
【题解】
汉代推算住宅吉凶的骗人法术,即所“图宅木”,宣扬“宅有五音,姓有五声”,住宅的方位必须与主人的姓氏所属的五音相宜,即符合五行相生的原则,这样就可以“富贵昌盛”,否则宅主就会遭到“甲乙之神”的惩罚,“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本篇针对这种迷信法术提出了责问和批判。王充明确指出,“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轻重”,人的吉凶祸福与这种迷信法术毫不相干。
【原文】
74·1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注释】
图宅术:指专讲推算住宅吉凶的书籍。《汉书·艺文志·形法》有《宫宅地形》二十卷。这大概就是王充所指的“图宅术”之类的书。八术:一种推算住宅吉凶的方术,可能与住宅的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八个方位有关。
六甲:古代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顺序相配得六十组,叫做六十甲子,作为纪日的符号。“六甲”是指其中的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这里泛指六十甲子。宫、商:五音中的两个音。这里泛指五音。宫、商殊别:指各个住宅所宜的五音就区别开来了。
五音:参见38·2注。宅有五音:推算住宅吉凶的人,用五音来配合住宅的方位,即角东、徵南、宫中、商西、羽北。
姓有五声:《白虎通德论·论姓》:“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人含五常而生。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转而相杂,五五二十五,转生四时异气,殊音悉备,故姓有百也。”推算住宅吉凶的人,把人们的姓氏与五音相配,如钱属商,田属徵,冯属羽,孔属角,洪属宫等。宅不宜其姓:推算住宅吉凶的人,利用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