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刖(yu8月):古代砍掉脚的酷刑。
(5)达:表达。这里是被人理解的意思。
(6)因:随着。以上事参见《韩非子·和氏》。
【译文】
传书记载说:“高子羔死了亲人,眼睛哭出了血,守孝三年没有露过牙齿,君子认为难能可贵。”这是因为很难做到的缘故。不认为它不是事实,而认为难能可贵,是君子的言论有错误。高子眼睛哭出血,大概一定有这事。为什么呢?荆和进献宝玉给楚王,楚王砍掉了他的双脚,他痛惜宝玉不被接受,自己的心情不被理解,痛哭流涕,眼泪流尽了接着继续流血出来。如今高子悲痛亲人哀伤到了极点,泪水流完了,血随着流出来,是事实。但是说他“三年没有露过牙齿”,这是夸大。
【原文】
26·20言未尝见齿,欲言其不言、不笑也。孝子丧亲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见齿?孔子曰:“言不文(1)。”或时不言,传则言其不见齿;或时传则言其不见齿三年矣(2)。高宗谅阴(3),三年不言。尊为天子不言(4),而其文言“不言”(5),犹疑于增,况高子位贱,而曰“未尝见齿”,是必增益之也。
【注释】
(1)文:文华,辞采。引文参见《孝经·丧亲》。
(2)上云“言其不言、不笑”,又云“或时不言”,故疑本句“时”后夺“不笑”二字。
(3)谅:固执。阴:暗,哑,缄默。高宗谅阴:殷高宗从一个普通人忽然当了君主,怕出差错,有意沉默,长期不说话。
(4)尊为天子不言:这句话的意思是,殷高宗作为君主,守丧期间可以不说话,因为国事有宰相处理。
(5)其文:指《尚书·无逸》。
【译文】
说没有露过牙齿,是想说他不说话、不欢笑。孝子死了亲人不欢笑,是应该的,怎么能不说话呢?要说话,怎么能不露牙齿呢?孔子说:“守丧时说话不要太华丽。”或许他曾短期不说话,传书就说他不露牙齿;或许不欢笑,传书则说他三年不露牙齿。殷高宗有意沉默,三年不说话。尊贵为天子不说国事,而《尚书·无逸》就说他“不说话”,子张就曾怀疑有夸大,何况高子地位卑贱,却说“没有露过牙齿”,这肯定是过分夸张了。
【原文】
26·21儒书言:“禽息荐百里奚(1),缪公未听,禽息出(2),当门仆头碎首而死(3)。缪公痛之,乃用百里奚。”此言贤者荐善,不爱其死,仆头碎首而死,以达其友也。世士相激,文书传称之(4),莫谓不然。夫仆头以荐善,古今有之。禽息仆头,盖其实也;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
【注释】
(1)禽息:参见1·8注(9)。
(2)出:《昭明文选》卷五十五李善注引《论衡》文,“出”在“禽”之前,可从。
(3)仆头:顿,用头撞地。
(4)文书:文字记载。这里是书籍的意思。
【译文】
儒者的书上说:“禽息推荐百里奚,秦缪公不接受,缪公离开。禽息就对着门撞头终于打碎了脑袋而死。缪公感到悲痛,就任用了百里奚。这是说贤者推荐道德高尚、有才能的人,不惜自己生命,用撞头打碎脑袋而死来举荐他的朋友。世上的读书人都以此相互激励,许多书上传颂这件事,没有说它不是这样的。其实,用头叩地来举荐贤人、能人的,古今都有。禽息用头撞地,大概是事实;但说打碎了脑袋而死,这是夸大。
【原文】
26·22夫人之扣头(1),痛者血流,虽忿恨惶恐,无碎首者。非首不可碎,人力不能自碎也。执刃刎颈,树锋刺胸、锋刃之助,故手足得成势也。言禽息举椎自击首碎(2),不足怪也;仆头碎首,力不能自将也(3)。有扣头而死者,未有使头破首碎者也。此时或扣头荐百里奚(4),世空言其死:若或扣头而死(5),世空言其首碎也。
【注释】
(1)扣头:叩头。
(2)椎:同“槌”。
(3)将:做。
(4)此时或:疑是“此或时”之误倒。“此或时”本书常用语。
(5)若或:或者。
【译文】
人叩头,心里悲痛的人会叩得流血,即使是愤恨惶恐,也没有打碎脑袋的。不是头不能打碎,而是人的力量不能自己打碎。拿刀刃抹脖子,自杀,树起刀锋刺进胸膛,由于有锋刃的帮助,所以手完全能够形成这样的威力。要说禽息举起槌子自己打碎脑袋,不足奇怪;叩头打碎脑袋,是人力不能自己做到的。有叩头死的人,没有把脑袋破碎的人。这也许是禽息叩头举荐百里奚,社会上的人凭空捏造说他因此死了;或者是叩头死的,社会上的人却凭空捏造说他打碎了脑袋。
【原文】
26·23儒书言:“荆轲为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剑,刺之不得。秦王拔剑击之。轲以匕首敗赝醪恢校�1),中铜柱,入尺(2)。”欲言匕首之利,荆轲势盛,投锐利之刃,陷坚强之柱,称荆轲之勇,故增益其事也。夫言入铜柱,实也;言其入尺,增之也。
【注释】
(1)敗╤@治):同“掷”,投。
(2)以上事参见《战国策·燕策三》。
【译文】
儒者的书上说:“荆轲为燕太子丹刺杀秦王政,拿着短剑,刺杀没有成功。秦王拔剑刺他。荆轲用短剑掷秦王不中,击中铜柱,刺进去一尺深。”这是想说短剑锐利,荆轲力大,投锐利的锋刃,穿入坚硬的铜柱。由于想称赞荆轲的勇敢,因此过分夸大了这事。说刺进铜柱,是事实;说他刺进去一尺深,则是夸张。
【原文】
26·24夫铜虽不若匕首坚刚,入之不过数寸,殆不能入尺。以入尺言之,设中秦王,匕首洞过乎?车张十石之弯,射垣木之表(1),尚不能入尺。以荆轲之手力,投轻小之匕首,身被龙渊之剑刃(2),入坚刚之铜柱,是荆轲之力劲于十石之弩(3),铜柱之坚不若木表之刚也。世称荆轲之勇,不言其多力。多力之人,莫若孟贲。使孟贲敗茉ǔ鲆怀吆酰�4)?此亦或时匕首利若干将、莫邪(5),所刺无前,所击无下,故有入尺之效(6)。夫称干将、莫邪,亦过其实。刺击无前、下,亦入铜柱尺之类也。
【注释】
(1)垣(yu2n元):墙。表:标志。垣木之表:指立在墙上的木靶。
(2)被:遭受。龙渊:宝剑名。这里指秦王政佩带的宝剑。刃:杀,砍。
(3)劲:坚强有力。这里作强、大讲。
(4)渊:章录杨校宋本作“洞”,可从。
(5)干将、莫邪:春秋时吴国人干将,是个铸剑能手,铸成锋利的雌雄宝剑一对,雄剑称作干将,雌剑称作莫邪(干将的妻名)。后来人们就用干将和莫邪来泛指宝剑。
(6)故:实。
【译文】
铜虽然不如短剑坚硬,掷进去不过几寸,大概不会进去一尺深。拿进去一尺深来说,假设刺中秦王,短剑能穿透他吗?用车拉开具有十石之力的弩,射立在墙上的木靶,尚且箭不能进去一尺深。用荆轲手的力量,投一把又轻又小的短剑,加之身上又被秦王的龙渊宝剑砍伤,还能掷进坚硬的铜柱,这是说荆轲的力量比具有十石之力的弩还大,铜柱的坚硬不如木靶的强。世人称赞荆轲的勇敢,没有说他力大。力大的人,都不如孟贲。即使孟贲掷短剑击铜柱,能穿透一尺深吗?这也许短剑要锋利得像干将、莫邪那样,没有东西刺不穿,没有东西砍不下,才确实有掷进一尺深的效验。其实,称赞干将、莫邪,也超过了事实。夸它们没有东西刺不穿,没有东西砍不下,也和说短剑能掷进铜柱一尺深是一类。
【原文】
26·25儒书言:“董仲舒读《春秋》(1),专精一思,志不在他,三年不窥园菜(2)。”夫言不窥园菜,实也;言三年,增之也。
【注释】
(1)《春秋》:参见16·20注(8)。
(2)窥(ku9亏):偷看。这里是看一眼的意思。以上事参见《史记·儒林列传》。
【译文】
儒者的书上说:“董仲舒读《春伙》,专一精思,志向不在别的上面,三年不看一眼菜园。”说不看一眼菜园,是事实;说三年之久,是夸张。
【原文】
26·26仲舒虽精,亦时解休(1),解休之间,犹宜游于门庭之侧;则能至门庭(2),何嫌不窥园菜(3)?闻用精者察物不见,存道以亡身(4),不闻不至门庭,坐思三年,不及窥园也。《尚书·毋佚》曰(5):“君子所其毋逸(6),先知稼穑之艰难(7),乃佚”者也(8)。人之筋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故张而不弛,文王不为;弛而不张,文王不行;一弛一张,文王以为常。圣人材优(9),尚有弛张之时,仲舒材力劣于圣,安能用精三年不休!
【注释】
(1)解(xi8懈):通“懈”,松懈。
(2)则:根据文气,疑是衍文。
(3)嫌:得,能。
(4)存:思考。亡:通“忘”。
(5)毋佚:古文《尚书》作“无逸”,今文《尚书》作“毋佚”。
(6)所:所居官。逸:今文《尚书》当作“佚”。
(7)稼:播种五谷。穑(s8色):收获谷物。
(8)者也:这是王充解释经传的语气,故疑应作“佚者解也”。本书多有“弼成五服。五服,五采服也。”“毋旷庶官。旷,空也。庶,众也。”之类句式;又下文有“人之筋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可证。
(9)材:通“才”。
【译文】
董仲舒即使专心一意,也有松懈和休息的时候,在松懈和休息的时间,也应当到门和厅堂边走走,能到门和厅堂边,怎么会不看一眼菜园呢?听说用心专一的人察看东两看不见,专心思考“道”会忘掉自身,但没有听说不到门和厅堂去,要坐着思考三年,来不及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