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恶补趣味历史:世界历史有一套之老大的英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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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恶补趣味历史:世界历史有一套之老大的英帝国-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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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大的婚礼在骑士团成员哀伤的心情中结束,高文迈着沉重的步子,英俊的面颊已经苍白如纸。他必须到卧室去完成仪式,把自己完美无瑕的身体交给老女巫蹂躏。谁知一进卧室,高文就发现,在床上等他的是个绝世的美女,其美貌是高文从没见过的。这美女告诉高文,她的一生,一半是绝顶美女,一半是老丑巫婆,让高文自己选择,是希望她白天美丽还是夜晚美丽。
  这是个艰难的问题,对高文这种有头有脸的贵族骑士来说,白天带着个老丑巫婆到处应酬是个很丢人的事,可如果晚上跟一个老丑巫婆上床也是个巨大折磨。高文是智慧的,他回答女巫:“你不是说过,女人最想要的是掌握自己的命运,现在你可以掌握命运,自己选择,我都接受。”这个回答比女巫那个答案更加高明,女巫更是欣喜莫名,她的老公果然是又帅又聪明。最后女巫给了高文最佳选择,那就是:从今以后,不论白天还是黑夜,女巫都会以一个绝美的女人形象存在,做高文完美的妻子!
  这个故事是有很多欧洲传说的蓝本,很多神话故事喜欢把王子或公主变成丑八怪或是青蛙之类的东东,向所有人宣扬一个真理,那就是爱情不能看外貌,小白脸都是薄情汉,小美人都是狐狸精,没有好东西!大家别信啊,老杨一直认为,相由心生,心地善良纯洁的人,模样一般都不会太差,当然整过容的除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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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的英帝国(二)(1)
亚瑟王从石头里拔出宝剑,登上王位,组建圆桌骑士团。先讲讲亚瑟王的剑,其实亚瑟王一生有两柄绝世神兵,这支剑被称为“石中剑”,后来因为无端跟另一个骑士决斗,违反了骑士精神,所以“石中剑”生气了,在打斗中自然断裂。骑士似乎是为决斗而生的,但骑士也不能以无谓的理由随便动手,骑士的价值就是将打架这种粗活变成了优雅艺术。像堂吉诃德这种乡下小地主,非要冒充骑士,完全不懂骑士精神的精髓,见到一个风车都打得起劲,还要和一群羊决斗,显然是疯狂的。传说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这部小说就是为了诋毁那些神乎其神的骑士传说,有恶搞的性质。他的目的达到了,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本来我们想起那些远古的骑士时,犹如会想到“四大名捕”时那种惊才绝艳的感觉,自从出了“堂吉诃德”这么个老傻子,他优先成了骑士代表,让我们觉得骑士就是这么个搞笑样子,如果亚瑟王那些英俊高贵的骑士知道,那才真正地郁闷呢。
  “石中剑”断了,师傅梅林肯定要帮着再弄一把佩剑来。当时不列颠有个叫阿瓦隆的小岛国度,隐藏在浓雾和沼泽中,是个精灵和神仙的聚居地。阿瓦隆周围是一个大湖,湖中住着仙女,梅林来到湖边对着湖水提出要求。很快湖中伸出一只手来,握着一柄美轮美奂的宝剑,镶金嵌玉,刀锋吹毛断发,削铁如泥,所以湖中仙女给这柄剑取名“断钢剑”。还被称为“王者之剑”,后来亚瑟王的霸业都靠这柄剑实现。
  亚瑟王从湖中仙女那里带走剑和剑鞘两部分。当时梅林问亚瑟,剑和剑鞘你更看重哪一样?亚瑟王自然认为是宝剑更重要,梅林告诉他,对这柄“王者之剑”来说,剑鞘比剑更重要,只要保管好剑鞘,将它随时挂在身上,不管受多重的伤,都不会流血。所以只要剑鞘不丢失,亚瑟王应该是无敌的。这是个有寓意的故事,也许对一个君主来说,收敛兵锋才是最高境界,不战比战更重要。
  上篇说到圆桌骑士高文的故事,这一篇,我们讲讲圆桌骑士团排名第一的骑士——兰斯洛特。
  兰斯洛特也是一个王子,因为一出生父亲就死了,被遗弃在湖边,被仙女收养成人,江湖人称“湖上骑士”。像移花宫长大的花无缺一样,他温文尔雅,谦恭礼让,风度翩翩,对谁都客气,对谁都友善,照顾小动物,扶老太太过马路。但如果真要动起手来,其武艺高强,勇悍异常,天下罕有对手,尤其是他的兵器“无毁之湖光”,兵器谱排名仅次于亚瑟那两柄王剑,号称是最强的骑士才能驾驭。
  圆桌骑士上有一个首席之位,梅林告诉亚瑟王,这个位置,要赐予一个既是豹子又是绵羊的人。当兰斯洛特出现时,亚瑟王认定这就是梅林说的那个人。可其他的骑士不服,所以兰斯洛特便开始行走江湖,用了一年的时间,建功立业,短短的时间里天下到处流传这位温柔英雄的丰功伟绩,其仁慈和勇敢让老百姓口碑相传,成为新偶像。兰斯洛特终于无愧地坐上了圆桌骑士首席之位。
  鉴于兰斯洛特江湖名声太好了,亚瑟王对他也是恩宠有加,封他为皇后的守护骑士,长伴桂妮维雅的身旁,保护她的安全。后来的事,大家都能猜到,虽然骑士戒律对男女关系,尤其是这种上下级的男女关系有严格的约束,但爱情要来时,谁也不能阻挡。两个人在亚瑟王眼皮子底下相爱了。可是兰斯洛特毕竟是个君子,他和皇后的爱情比林中的溪水还要纯净,两个人精神恋爱,什么实质上的事情也没干。对亚瑟王来说,如果实在的绿帽子扣在头上,让他捉奸在床,他当然可以治兰斯洛特之罪,可人家没有啊,根据骑士条例,一个男人仰慕一个女性是受到保护的,骑士精神是不能吃飞醋的,这如同让亚瑟王吞个苍蝇,除了恶心,他什么事也做不了。

老大的英帝国(二)(2)
后来有一天,亚瑟王听说自己的老婆和兰斯洛特在一个树林中约会,忍无可忍之下,他派出12名骑士围住树林,想除掉兰斯洛特。这林中一战一直被认为是不列颠武林最著名的战役,可媲美乔峰聚贤庄一战。兰斯洛特挥舞着“无毁之湖光”,惊鸦飞雀,天地变色,树林中无边落木萧萧而下,12名亚瑟骑士全部殒命当场,兰斯洛特仗剑浴血逃出生天。
  赔了夫人又折兵,亚瑟王恼羞成怒。抓不住兰斯洛特,只好拿自己的老婆出气。他将桂妮维雅绑上了火刑台,要将她烧死。像兰斯洛特这样的骑士,是不会眼睁睁看着一个女人为自己而死的。所以施刑当天,兰斯洛特带着一群手下死党,杀进了法场。力拼刑场上所有的护卫,生生地劫走了皇后,并带她越海私奔,逃到了法兰西。
  兰斯洛特这个动作的确也是太大胆了,当时的罗马教皇已经管着欧洲的大小事务了,知道这很可能引发巨大的危机,所以赶紧出面调解,说服兰斯洛特交还别人的老婆。兰斯洛特当然也知道事态严重,所以只好派人将桂妮维雅送还给亚瑟王,以为这件事就此可以平息。事情闹到这个程度,已经跟女人无关了。还记得上篇说过的骑士高文吗?他的兄弟就是为了抵抗兰斯洛特劫法场而惨死,还有很多骑士也死在兰斯剑下。所以以高文为代表的一群骑士力谏亚瑟王,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不当面揍死兰斯这个坏小子,众怒难平。这正打中亚瑟王的心坎,对于自己的骑士背叛自己这件事,他也忧愤啊,国王的老婆啊,皇后啊,你小子想借就借想还就还?于是,亚瑟王集合人马,麾下骑士披挂上马,预备跨海寻仇,要找兰斯洛特算总账。
  国王出差去打架,家里的事总要让人管吧。上篇不是说过,亚瑟王跟他姐姐春宵一度生下个儿子叫莫德雷德,传说他出世后,亚瑟王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加上梅林预言这小兔崽子是自己的宿敌,为了不露痕迹地除掉孽种,他把和莫德雷德同一天出生的小男孩全部放上一条船,并让他们漂流海上,结果所有的小孩都死了,只有莫德雷德毫发无损地回来。亚瑟王认为这是神的旨意,于是一直让他留在自己身边,深受信任,亚瑟王临走时,将自己的国土和王权都交给他监管。
  大家这时奇怪,亚瑟王不是有个神仙师傅辅佐吗,他应该是无所不能的,怎么搞得国王这么狼狈呢?主要原因就是梅林这个老东西为老不尊,为女色抛弃了自己的责任,在亚瑟最需要他的时候,撂挑子提前退休了。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梅林就疯狂爱上了湖中仙女怡妙。这个老魔法师虽然法力高强,可长得怪模怪样的,毫无魅力。同样是大把长胡子,他比邓布利多的形象可是差老远了。怡妙是仙女啊,又不是傍大款的小蜜,能跟梅林那模样的老男人混吗?梅林极不顾老脸地死缠烂打,一天到晚在怡妙面前献殷勤,让怡妙不胜其扰。梅林法力无边,追女生的办法却是相当原始。老男人一般都以教本事的借口勾搭小女生,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梅林就将自己的全身本事都教给怡妙了。据说当时的魔法师修炼各种魔法需要二三十年的时间,梅林天才地总结了一些速成的口诀,让成为魔法高手的进修时间大大缩短。本事都学会后,怡妙开始考虑彻底甩掉老头的事了。她先让梅林起誓,任何时候都不能对他自身使用魔法,老梅林当然是满口答应。然后,怡妙要求跟梅林出去旅游。据说出发之前,梅林已经交代好了后事,他告诉亚瑟王,这一次他将一去不回,让亚瑟王保护好“王者之剑”的剑鞘,保护好自己。

老大的英帝国(二)(3)
这一路上,老梅林变着法骚扰怡妙,想让妙龄女子就范委身给白胡子老头,怡妙恨不得掐死这老头算了。终于在一个山洞里,看到一块巨大的石头。怡妙笑眯眯地要求老梅林给表演一个“岩底穿梭”看看,也就是从石头中间穿过去。老梅林马上启动魔法钻进了岩石,在还没出来的时候,怡妙用梅林教授的魔法将岩石封闭。鉴于老梅林已经发誓不可以对自己施魔法,所以只好被封在石头里,什么也不能做。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法师,为了一份无望无赖无聊的爱情,将自己永远活埋了。
  却说亚瑟王带兵远去,老梅林曾经预言的事发生了,莫德雷德趁机谋反。他造谣说亚瑟王已经死在战场,他作为继承人成为王国的新主人。这还不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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