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御仙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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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御仙魔- 第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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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在那之后,大家各奔前程,在天下大争的洪流面前,成了厮杀对手,但也没有多少私怨。我们不曾杀他妻儿,他也不曾斩我父母。眼下,王建困局蜀,要兵无兵,要粮无粮,负隅顽抗无非是平添伤亡,改变不了大势。
    “皇朝要兴,盛世要再临,终归是要向外用兵,跟异族一较长短,国内能少流些血,怎么都是好的。我此番过去,说到底,也是在他绝境时拉他一把。这厮也不是愚蠢之辈,应该看得清局势,为建立盛唐效力,怎么都不负他一身本事。”
    李茂贞这番话,说的入情入理,有家国大义,也有私交情谊。体现不仅是岐王胸锦绣,也是李茂贞的三观品性,让李晔都不知道该则怎么反驳。
    然而不管怎么说,这还是太危险了些。
    万一王建这厮,跟索勋之流差不多,抱了为自身富贵功名,不惜拼到最后的狭隘心思——实话说,位者大多是这种心思,那李茂贞去了无异于羊入虎口。
    不等李晔开口,李茂贞道:“有我这个参考在,想来他也不会不相信你的人品。好了,别婆婆妈妈的了,只要王建同意放我过剑门关,这一趟我怎么都要走,也只有我能走!”
    见李晔还在沉思,李茂贞忽然笑了笑。
    这一笑,如白云一样清新,如流水一样透明。
    她道:“李晔,你要明白,大唐不止你一个豪杰,大唐要想再现盛世,也不能只有你一个英雄。我李茂贞忝为岐王,难道不能赴一场鸿门宴?况且,王建可不是霸王,你担心个什么劲?”
    最终,李晔同意了李茂贞的计划。
    她也是个王,自当有王的意气!
    李晔尊重这种意气。
    也尊重她。
    王建同意了岐王入关。
    岐王入关后,宋娇问李晔,要不要调集所有真人境,准备在必要的时候,合力猛攻剑门关法阵。以他们的力量,若是全力出击,未必没有破阵的可能。
    至少,可以尝试一番。
    李晔否决了宋娇的提议。
    大小剑山的天空,只有他们四人,在浮云之下,山川之,静候岐王归来。
    李晔知道,这一刻,他等的,不只是岐王和蜀王这两个人,还有盛唐皇朝那伟岸光辉的身影。
    这一等,从日三竿,到日至天,又到西头偏西,最终到夕阳挂山。
    日落不归,是为事败未成。
    这是岐王离开时,头也不回对李晔留下的话。
    而现在,夕阳落山了。
    李晔睁开眼。
    在太阳只剩最后一丝余晖时,他知道,事情已经有了结果。
    等待是值得的,信任也是值得的。
    有人踩着那一丝余晖而来。
    是岐王和蜀王。
    “收阵,开关!”王建对剑门关大喝一声。
    这一道命令,只有四个字,简洁无。
    那是王建对蜀下的最后一道王令。
    这一道命令后,蜀不再属于他。
    “见过安王殿下。”王建来到李晔面前,躬身见礼。
    一旁的岐王柳眉一挑,向李晔抛了个媚眼儿。
    李晔心绪激荡。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媚眼儿!
    风华绝代,妩媚动人,都不足以形容其分毫。
    大概,那是一个英雄的时代,一个英雄的皇朝,抛给他的媚眼。
    “蜀王无需客气。”李晔扶起了王建。
    这一礼毕,宣告了蜀之地,重归大唐朝廷。
    随着这一礼毕,大唐境内,再无诸侯。
    至此,李晔基本完成了对大唐的海内一统。

第六十一章 草原上的雄鹰
    初秋的草原草木发黄,平坦开阔的野外风景寂寥,不过战马经过一个水草丰茂的春夏,已经被养得膘肥体壮。草原的健勇,这时会选择跟随他们的酋长,在无垠的旷野举行大规模游猎。
    当然,如果草原的部落首领们,想要发动开疆拓土的战争,现在也是一年最佳的时节。漠北从来都不是平和之地,大大小小的部落总是征战不休。
    年景不好的时候,牛羊在春夏养得不够肥壮,无法挨过漫长寒冬,部落会选择发动战争,好掠夺足够渡过严寒的物资。
    年景好的时候,雄心勃勃的部落酋长们,也会选择发动战争,让部落的骁勇骑兵为自己扩充地盘,获得更多的牛羊财物。
    这样的战争不仅会发生在敌对部落之间,算是拥有一个名字的部落,也充满了各种兼并,直到出现一个真正的雄主,将大片大片的草地统一起来。
    只有英雄能够给部落带来足够多的财物,也只有英雄能够给草原带来真正的和平,草原部族对英雄的崇拜发自心底、深入骨髓。
    要想成为英雄,首先要成为战无不胜的勇士,达到这个层次,能赢得部落的尊敬;而一旦崇尚战斗、开拓的勇士拥有智慧,他有可能赢得所有人的膜拜。
    无疑,耶律阿保机是这样一个英雄。
    对契丹八部来说如此,对整个草原而言也是这样。
    东西千万里的草原,这些年都留下了他的战士的马蹄印,大大小小的部落因为他的存在,而被统一、团结到同一面旗帜下。这面如今飘飞在草原每个角落的大旗,面书写着三个血淋淋的大字:契丹国。
    跟之前征服漠北草原的英雄们不同,耶律阿保机是第一个,在草原建立完整国家制度的雄主。契丹勇士在他的统辖下,成为了这片草原当之无愧的主人,并且第一次在服从部落服从强者的思想外,有了效忠君王的集体意识。
    西楼城,是耶律阿保机统治草原的心。
    这里,也因此成了草原人心目的神圣之城。
    晴朗的天空下,微风习习,一支满载猎物的骑队嗷嗷叫着归来,刚刚靠近营地,勇士们高举着各种猎物,向迎接他们的同伴,炫耀自己的战果。
    为首的耶律阿保机黑衣貂帽,座下战马没有悬挂一只猎物,但他身后的近卫们,高举的手猎物却是最多的。
    下了马,耶律阿保机甩着马鞭,笑容满面的走近一座雄阔的白色毡帐。帐篷前已经有人在等候,为首者是一名白衣红氅的年轻女子,唇红齿白,双眸如星,全然没有草原女子的粗狂,精致的美丽像是天的月亮。
    “月里朵,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草原最勇猛的战士见了你,也会甘愿拜倒在你的裙子前!”耶律阿保机夸张的划着手势,引来美人的娇羞与嗔怪。
    大笑着的耶律阿保机,将他口的月里朵拦腰抱起,哈哈大笑着走进了毡帐。左右的侍女们见了,心领神会的没有跟着进去,反而还帮着放下了帘子。
    在这个草原,每个人都可以称赞月里朵的美貌,但能拥有她的美貌享用她的美貌的,却只有耶律阿保机一人。
    草原最璀璨的明珠,该配最勇武的英雄,这是谁也无法打破的规矩。
    耶律阿保机回营的时候,太阳还高悬在天空,等到他和月里朵再度走出毡帐,星河已经映亮了夜空。
    营地里篝火堆堆,出来参与游猎的勇士们,在笑声烧烤战利品,各种拼酒的声音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最大的那堆篝火前,围拢的人最多,场面也最是热闹,但宽阔的主座却被留了出来,前面摆放的食物虽然称不琳琅满目,但酒山肉山也是不小。
    耶律阿保机的出现引起一片欢呼,他只是摆了摆手,示意勇士们继续热闹,自己坐到宽敞的座位。
    他顺手捡起一条烧烤的金黄的肥美羊腿,张嘴撕咬下一块细长的肉,塞在嘴里大嚼,满面桃红的月里朵,则在一旁温柔的倒酒伺候。
    吃完一条羊腿,耶律阿保机也喝完了一坛酒,月里朵精挑细选了一块鹿肉,切成小块放在盘里给他递来,双眸满是柔情的看向他,却被他伸手推开。
    在月里朵不解而好的目光,耶律阿保机忽然叹了口气,意兴阑珊道:“知道吗月里朵,李晔平定了唐朝,现在唐朝的天下,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了。而且他还收复了河西,彻底击败了吐蕃人呵,那是唐朝百年未有的对外战争大胜!”
    看出耶律阿保机的忧愁,月里朵眨巴着乌黑闪亮的大眼睛,疑惑道:“唐朝的事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草原放牧,他们在土地种田,只要我们不南下,不是两不相干吗?自古以来,原皇朝从未主动北进过,都是因为反击我们的入侵,才发动了一次次战争。”
    耶律阿保机饮下一大碗酒,抹了把嘴晒然道:“战争是不可避免的。”
    见月里朵满脸茫然,耶律阿保机接着道:“草原是贫瘠的,我们能收获的财物基本只有牛羊,光有这些是不够我们生活的,布匹、瓷器、茶叶、铁器等等,我们同样需要,可草原太少了。
    “算是牛羊,也不是年年都足够,碰到年景不好的时候,冬日冻死太多,来年会饿死很多人。许多部落为了不让族人饿死,悍然发动掠夺战争,去抢别的部落。
    “如果胜利了,他能得到足够的食物,如果打平了,他们会消耗掉很多人,能借此节省下很多食物,剩下的食物说不定够吃了。
    “如果打败了,他们的部落会消失。灾年部落消失,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那些人不是沦为奴隶了,而是被丢弃在荒野,活活饿死了!”
    月里朵睁大了明亮的眼睛。
    耶律阿保机说的这些话,有些她知道,有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有些则完全没有听说过。她身份尊贵,在草原也算是锦衣玉食那种人,对底层牧民和小部落的生活,并不是那么了解。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说,有部落发动战争,竟然是为了消耗自己部族的人口,好让粮食够吃!哪怕这不是主要目的,但只要有这个意图,哪怕只有一丁点儿,也想想都让人遍体生寒。
    耶律阿保机看向南方的夜空,目光沉重道:“草原没有统一的时候,灾难一旦发生,自然是内部承受损失,但是当草原统一,没有哪个英雄,能够容忍自己的牧人被大规模饿死。
    “牛羊不够,怎么办?我们习惯了战争,除了自己放牧,只会抢夺别人的牛羊。所以我们会在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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