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御仙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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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御仙魔- 第8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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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风的事不属于这个时代,李晔没法跟岐王多说,就转移了话题。
    “此番征战,可真是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啊!”岐王对离家很远这个感概很是赞同,难得吊了一下书袋。
    李晔指着前方大地尽头,隐隐高大起来的山峦轮廓,对岐王说道:“木鹿城地处平原向高原过渡地带,扼山川之咽喉,左有雄关,右有天堑,是真正的易守难攻之地。
    “如今马伦退守此地,加紧修筑了诸多石城,连接方圆百里之地的要塞为完整防线,极大拓展了纵深,可谓是铜墙铁壁,固若金汤。”
    从七河流域到伊朗高原,木鹿城的确是世间罕见的兵家要塞。而过了木鹿城,直到巴格达城所在的两河流域,这中间的数千里之地,都是高原地貌,地形可谓复杂。
    不过对唐军来说,这也不是什么刀山火海,漠北草原同样是高原地带,唐军照样纵横驰骋,灭了契丹。单论地理高度,只要不是青藏高原那种极端地区,普通高原并不能对眼下的大唐军队,造成多大实质性阻碍。
    岐王望着西天上的霞云,眼神悠远:“从关中到阳关,从阳关到巴儿思汗城,从巴儿思汗城到木鹿城,大军已经走了这么远。接下来还要继续向西,跨越大食控制的整座高原,数十万将士在如此广袤的地域上征战不休,这还真是一个旷古绝今的奇迹。”
    李晔微微颔首,对岐王这番感慨也很认同。若不是大唐的修真文明,已经发展到眼下这种程度,想要征战如此之远,的确是想想都让人心惊肉跳。
    “其实也没你想象得那么远,从木鹿城到两河流域的直线距离,也就是七河流域的宽度而已。盛时西域之长,其实比我们感觉的要更广,当年安西都护府控制的范围,也比我们感觉到的要大。
    “仔细说来,我们荡平黑汗国所用的时间并不长,往下只要攻克木鹿城防线,若是战事顺利,寒冬之前就有兵临两河流域,再见无垠平原的可能。”
    李晔这番话说得轻描淡写,但眉宇间睥睨之色,却是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怎么都掩盖不住。
    在他看来,大军向西征战的距离,其实真的不远,毕竟,从镇东都护府到特奥迪瓦坎城的远东都护府,岭南舰队走过的那个距离,可是数倍于从七河流域到巴格达的距离。
    “马伦已经下达了征召令,以大食的国力和新月教的实力,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内,第一批征召的修士、物资就能赶到木鹿城。我们能够在此之前,攻下马伦誓死防守的木鹿城防线吗?”岐王转头看向李晔,认真的问。
    第一批被征召令调来木鹿城的修士,必然是大食国中距离此地最近的,一个月的时间的确是足够了。
    李晔没有直接回答岐王这个问题,他看着随着他的飞行,在地平线上渐渐露出雄伟轮廓的木鹿城,不动声色道:“能不能攻下,打过就知道了。”
    ()帝御仙魔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一只小羊
    战场上一旦兵败如山倒,哪怕是数十万将士,面对这样的情况,能够活下来的也不多。
    但放在两个幅员辽阔、军政健全的大国,进攻方的进攻速度,怎么都不可能快过防守方的撤防速度。
    在自己的国家中,只要有抵抗意志,防守方在最初的失败后,绝对能够在下一个合适地点,组建起有效的防御战线,抵挡进攻方的下一次猛攻。
    而进攻方迫于后勤运输的压力,和分兵占领各地的负担,大军也不可能不停歇的前进。
    这就是马伦能够在木鹿城一线设防的原因。
    所以国土广袤、战力不弱的大国,不会被一战就灭国。
    “大军脚力出众,进展迅速,马伦在木鹿城构建防线,从最开始到大军进攻,总共也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防线虽然布置得完整,但论深度和坚固程度,并没有做到完美。否则以高原边缘地带的地形,我们要攻上去确实不易。”
    科佩特山脉前,李晔跟岐王观察了一番木鹿城防线。
    科佩特山脉东北部,是卡拉库姆沙漠,木鹿城建在山脉东南端的北麓绿洲中,临着木尔加布河。长安禁军的先锋骁骑军,已经在不远处开始扎营。
    “整体而言,这里的地形地貌,跟安西四镇的情况也差不多,除了仰攻高原要塞颇为艰难外,沙漠绿洲地形倒是没什么。”岐王捋了捋鬓角的发丝,这里的风也干燥,吹得她头发有些散乱。
    因为前方的座座山巅,也有大食的大修士严阵以待,两人没有一直在半空呆着。
    他们也没有过分靠近木鹿城,毕竟马伦就在彼处,李晔的修为还在仙域,没有把自己送到对方嘴边的道理。两人很快就来到骁骑军附近,一座山坡前的牧场,在这里等待后续大军赶来。
    牧场不小,水草也颇为丰茂,只可惜到了现在,原本的牧人与牛羊是一个也见不着,不知是逃了兵祸,还是被兵祸给吞噬了。
    眼下在牧场上游荡的,是骁骑军驱赶的牛羊群,这是他们携带的主要口粮,来自黑汗国的各个大小牧场。
    李晔跟岐王找了个风景不错的位置,架起火堆,捉了一只看起来十分可爱温顺,还喜欢抬头看着他俩咩咩叫的小羊,准备宰杀剥皮了做烤羊。
    今天干活的人不是李晔,而是一直对烹饪很不在行的岐王。
    自从习练歌舞以失败告终,岐王就转移了注意力,放弃了那些她实在拿捏不顺羽衣长袖,一头扎进厨房不可自拔。到而今,她自称经过多日苦修,已经能做七八个精美菜式,每一个都是色香味俱全,绝对能让食者赞不绝口。
    李晔对岐王的自吹自擂习以为常,并且发自善意的坚信不移。
    直到看到对方跟那只小羊脸对着脸,一个嘀嘀咕咕一个咩咩叫唤,谁也不曾停下,好似在做一场深入灵魂的交流,亦或是谈判,就觉得事情可能不是像岐王吹嘘的那样。
    旁边大锅里的水都快烧干了,李晔也没见岐王下刀子,反而开始抚着小羊的头身,动作轻柔得像是给他顺毛发,一副亲昵得不行的样子。这哪里像是要宰了对方下锅拔毛吃肉吸髓,倒像是要把它当宠物养起来。
    坐着等晚饭下肚的李晔终于是忍不住了,调侃道:“岐王殿下,这天都快黑了,你还要跟一只小羊谈人生谈到什么时候?它莫不是不愿意下锅,你又说服不了它心甘情愿成为你的食物?”
    岐王转过头,尴尬地笑了一声,底气不足道:“我看它挺有灵性的,还能跟我一问一答,好像能听懂我说话,一时下不去手”
    她所谓的一问一答,就是她说一句话,那小羊就叫唤两声,不插嘴,也不语塞,很懂规矩。
    李晔一本正经地问:“那你可曾听懂它说了什么?”
    岐王认真点头:“我从它的眼神中看出,它不想死,很想活着,而且正在努力说服我。”
    见岐王说得煞有介事,李晔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只能摆摆手,无奈道:“那就把它放了,赶紧换一只,我还饿着呢。”
    岐王笑容讪讪,摸了小羊的头几下,果然将它从怀里放开,起身就去寻找下一只猎物。那小羊好似真的知道自己被放了,叫得很是欢畅,跟在岐王脚旁蹦蹦跳跳的,怎么都不离开,俨然改头换面,成了一只宠物的样子。
    吃一堑长一智,岐王抱回来第二只羊的时候,就没跟对方做死前交流,干净利落一刀割了对方的脖子,丢进了沸水锅里准备拔毛。
    繁星漫天的时候,李晔终于吃到了岐王亲手做的烤羊,一口肉入嘴,玄妙的滋味让他的脸都皱成了包子。
    “怎么样?”岐王手里抱着一只羊腿,却没有去吃,而是一脸紧张与期待地看着李晔。
    李晔以莫大的毅力咽下了嘴里的肉,竖起大拇指,脸不红心不跳地夸赞道:“美味,实在是世间难得的美味!”
    岐王顿时双眸一亮,眉飞色舞的哈哈笑道:“果然,我在庖厨之道上还是有天赋的,以后你要吃烤羊,只管来找我,想吃多少我给你做多少”
    做出了承诺,岐王拍了拍胸脯,这才心满意足的低头,也不用小刀切割,张嘴一口就咬在了黄橙橙的羊腿上,干净利落撕扯下一大条肉来,吃得豪气干云。
    没有任何意外,只是咀嚼了两口,岐王得意洋洋的表情,就一下子僵硬在了脸上,双眼瞪得溜圆,机械的转过头,不可置信的看着李晔,充满了疑惑。
    李晔只当什么都没看到,拿起酒囊自顾自的喝酒,他已经做到了能做的,既然岐王自己都吃不下,那就不能怪他了。在烧烤的过程中,李晔可是几次三番要指导对方,都被她信心满满地说不用。
    在听到岐王吐出食物,绝望哀嚎的动静后,李晔将酒囊递给对方,示意她可以漱漱口。灌了好大几口酒,岐王将手里的羊腿丢到一边,满脸受伤地说道:“这么简单的事,我怎么就做不好?”
    “你的火候已经掌握得很好了,这是最难的,之所谓味道不怎么样,不过是佐料放得不讲究。”
    李晔站起身,招了招手,隔空取了一只羊过来,一把扭断脖子,丢进沸水锅里去毛,对自艾自怜、可怜兮兮看着他的岐王鼓励道:“咱们再做一次,保证是世间美味。”
    岐王犹豫着道:“刚才你也说了世间美味。”
    “这回是真的。”
    岐王很快走出失败的阴影,以百折不饶的气质,跟着李晔一起拔毛,这回她打算虚心接受李晔的教导。那只被岐王放过的小羊,这时候正埋头大嚼她丢弃的羊腿,吃得吧唧吧唧的。
    “羊也吃肉?”岐王好奇的捅了捅李晔的胳膊。
    李晔看了看那只奇怪的小羊,寻思着道:“或许它们不是不吃,只是之前吃不到?”
    两人没在理会那只自认为被收编的小白羊,合作烤出了一只真正美味的烤羊,这回两人都吃得酣畅淋漓,大呼畅快。
    尤其是岐王,在确认羊肉味道不错后,就大笑着宣布自己是烤羊大师了,并且重复了一遍之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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