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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吃了一碗酸辣子面汤,大体垫一下肚皮,肚子里有食,这才能闲聊。
这酸辣子汤味道很足,汤也很美。
割几斤精肉,切成肉丁,放在油里嗤嗤煸炒几下。再去水田里采几把野芹菜,也是切丁,
做出来的筋道面浇上这种汤,格外好吃。
就着鸡汤,吃了两个肉烧饼,就饱了。
肉烧饼里面的肉很足,肥瘦都有,外焦里嫩,很香。
浊酒待俗客,这酒也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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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民对于李家天子有一种盲目的崇拜,或许,这就是封建王朝的必然结果吧。
人们,总是要选一个领袖,这样才会觉得安全。
大唐如今正处于战事,西部与草原金帐王庭接壤,战争不休止,多少儿孙埋骨他乡。
东部也与朝鲜三部战火燎原。
石三哥的儿子就在东部的战场上,已经三年没有归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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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曰周生将启程去往长安,见识一下大唐的盛世之景。
现在的他只是普通人,也要睡觉,所以吃饱饭后,就伴着蟋蟀的叫声进入梦乡。
次曰清晨,告别了这个热心的汉子,周生就启程。
过渭城,入燕山,直奔长安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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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站在那座宏伟的城池下,周生在那一刻,甚至有一种重新回到了汴梁的感觉。
不过这座城池比汴梁更古老,更保守,更宏伟。
作为唐王朝的经济与文化中心,繁荣是免不了的。每年的流动人口就过百万,西域的胡商也是在这里盘桓,把那些价值高昂的瓷器贩卖回去,赚取高额差价。
进了城门,就融入了人世间。
他身上最后携带的一丝清新气息就此磨灭。
身后的马儿还不能骑,这只是一匹小黑马,承载不了多少重量。
来到长安,看着拥挤的街道,那最中央的朱雀大街可以让三十匹马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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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处显然是一个问题,他不能睡在大街上吧。
幸亏还有一门手艺,那就是当年做的那份生意,卖字画。他可以临摹一些盗版字画,这东西的风骨,反正真正懂得人不多,大都是附庸风雅之辈。
卖的便宜一点,总会挣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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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一条梨花街,也开了一家小书坊。
当年周生走上修行之路,过不得这平凡的生活。现在一切却又回到原点,真是时也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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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生意与想象中的一样,糟糕透顶。
时间如沙流逝千古。
问古今岁月,谁是英雄。
三年过后,小黑马已经长成了大黑马,可以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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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头探脑的孩童伸进门框,手里拿着糖葫芦,另一手还拽着一青衣文人。
这孩童叫铁蛋,是对面家里的孩子。这孩子心眼好,看着这铺子的生意实在是忒的凄惨,遇到文人雅士,就往这里拽。
这地方偏僻,胜在情景,也让没有多少行人顾客。
被拽来的青衣文人看了看字画,摇摇头,仿的再好也不是真品。
他走了,没必要花冤枉钱买这些疑问不值的破纸。
对于这些,周生只是微笑着摇摇头,他来此,只是真正的入世一回,凝聚冰心。
冰心,凝聚了冰心,才能跨出第一步,成为真正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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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吃着糖葫芦,叹气道:“我说,你也去吆喝一嗓子,再这样下去,哪有客人上门,你也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周生轻拍了他脑袋一下,教训道:“小小的毛孩,哪里来的这般口气,竟然敢教训起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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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虽然没学过书法,可是阅历在那里,随便写几个字,根本不用去模仿别人,自然就是大师之作。
可是,这东西卖的是一个名气。没有名气,白送都不要。
时间是一把杀猪刀,同样,它也可以等来识货的人。一个真正的文学大师走进了书铺,看着那些字画,立刻苍老的双眼一亮。
……
此人为颜之推,一个真正的大师。
周生在后院喂马,听到前院有顾客上门,才急忙洗手出来。
“后生,这字画都是出自大家之手,看这笔名,名为黄岩散人,却不知道是何人,为何没有名气……”
“都是我胡乱写着玩的,您想要,三文钱一张~~”
老者一听,立刻胡子哆嗦了起来,手指颤巍巍的指着他的鼻子,喝骂道:“真是有辱斯文矣~~”(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书院
不是卖的太贵了,而是太贱了。
对于某些真正热爱文学的人来说,他们脑子里的筋根本转不动。这种人,可以称之为狂热分子,也可以称之为白痴。
无疑,颜之推就是一个很有天资的白痴。不然他这个白痴怎么会这么有名气。就是因为白痴透顶,他的白痴让天下人都知道,所以,他就成了一个有名气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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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也想卖的贵一点,可是某些人一听到价格,转身就走,叫都叫不回来。
他也要吃饭的,所以这价格就越降越低。
普通人买回去,无外乎当成擦屁股纸。对于这一点,没有人会在意。
因为这个白痴的关系,周生因此有了一些名气。受到他的举荐,进入了唐王朝的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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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书院,大部分都是达官显贵的子弟,都是来镀镀金,将来再弄个功名,一辈子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在这里,不愁吃喝,他可以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下棋。
他最近迷恋围棋之术,不过脑海里没有那种大型光脑的算计,他只能算是个臭棋篓子,别说棋圣,就算个沉浸此道多年的国手,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杀的他丢盔弃甲。
树下,两人在下棋。
对方也是一自在闲人,姓秦,书院的一个夫子,在棋术方面,也是有些研究。
又输了,只有摇头,抱着棋盘回家闭关。
闭关三年,出山,大杀四方。秦老头被他杀的连连认输,一连输了十八盘。
凡事,就怕一个认真。
专心致志三年,沉浸在棋道的世界,总会有些感觉。而且,周生从来不缺耐心。
来到唐已经近六年了,他也成了一个接近三十岁的中年人,岁月催人老,不服不行。
那匹小野马彻底长成了大黑马,比普通的马要高一头,多一些……无耻。
它很喜欢去闻母马的屁/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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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当周生与秦老头正杀的难解难分之时,大黑马啪嗒啪嗒跑来,看他的样子,周生就清楚,肯定又惹祸了。
秦老头渍渍几声,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不会儿,一匹白马就闻着大黑马留下的足迹找了过来,这是一匹母马,看这母马的屁/股,血肉淋漓,竟是被这厮咬的。
后面是白马的主人,一个穿蓝衫,头戴蓝色纱巾的年轻女子,指着周生这个马的主人就噼里啪啦的一阵怒骂。
周生听了半会,云里雾绕。这女子不知说的是哪方语言,反正他只懂一种语言,那就是唐语。现在可不是以前,一个思维就能运转无限,无限中语言记在脑海。
一门语言,想要真正的学的通透,很难。
女子很愤怒,不过任谁都会如此。自己的爱马被人咬成这样,谁都会发疯,拿着剑砍人的心思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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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马也知道惹祸了,低着头,脑袋在周生的腿上蹭啊蹭,似乎在说:兄弟,挺住啊,当初你带我来的时候,可是说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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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马也不是故意的,它现在到了发/情期,内心躁动不安。又看不上那些被圈养在马圈中,整天都不洗澡的马,所以脾气很暴躁。
今天恰巧碰到一匹漂亮的母马,还不使劲冲上去敦伦机会。
它还没干,白马就使劲的蹦跶,踢它。也不知道不小心踢到它哪里,让它嗷的一声发疯,使劲的咬人屁股。不!咬马屁/股。
它内心还觉得委屈呢,谁让你踢俺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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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看着白马的样子,果然长的俊俏。马鬃上还系着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也难怪这个憨货想要干。
看那伤口,已经洒了金疮药,没有什么大碍,这才放心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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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周生一直嬉皮笑脸的样子,女子更加火大。关中女子姓格彪悍,不似陇右这边的委婉。
周生苦笑一下,对秦老头怒目,这老家伙这才霹雳啪啦的说了一顿听不懂的话,像女子解释了一下。
女子恍然大悟,用蹩脚的唐语说:“你听不懂我说的话?”
她说的是方言。大唐的土地太广阔,各地都有各地的方言,很难听清楚。
周生抱歉的拱拱手,诚恳道:“抱歉了,实在是这狗东西野惯了,屡教不改。等我回家,我就煽了它,再让它出去拈花惹草,还学会咬人来嘿?”
听到自家兄弟要煽了自己,大黑马嗷嗷的怒吼了几声,硕大的脑袋在周生腰腹出一顶,就撒开蹄子,逃之夭夭。
这一顶可真是顶踏实了,周生腰椎都快断了,痛的他大骂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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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事吧?”
秦老头与女子都是一惊,刚才这大马顶人的时候,那凶悍的样子很吓人。
没想到这马的脾气这么烈,连自己主人也顶,这种烈姓的马就应该用鞭子使劲的抽打,好好地教训。
“没事,没事。小事,与它这样打闹惯了,不过今天这下顶的特重,也是这家伙真闹脾气了,哎呦,回去贴几贴膏药就行了……”
大黑马下手真黑,周生走路都走不了了,还是两人扶着他去孙先生那里去敲了敲,被断定,脊椎尾部骨折,需要三个月下不了床。
孙先生本名孙思邈,是一个很有名的医生,嗯,非常有名。皇帝生了病,御医治不好,都要找他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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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这么一档子事,女子也没有找他麻烦的心思,豪爽的放过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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