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圆回这句话呢?
既然不会了,就逗他吧。
轻轻一笑:“也许是因为你长得太……太……太阴险了吧。”
被逗得人没有笑,她自己笑了起来。
像泉水叮咚。
也许,她本就知道她的笑声很好听,她本就是故意笑给他听的。
冰冷的嘴角有些微微上扬。
星眸睁得斗大,不可置信的拍手,又逗他:“你居然真的会笑!”
他不识逗,收起那一点点笑意,将梅子手帕挂在腰间,双手施礼:“谢了。”
笑不笑,总相宜。
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双腿微屈,回敬了一个女礼:“不谢,不谢,这可是你用了许多金子买来的呢。”
不解她话中含意,微微皱眉。
她从后腰处摸出一个黑色的钱囊,俏笑的摇晃。
仔细一看,这钱囊竟是自己的随身之物!
如此贴身的器物,竟不知在何时被她取去。若她取钱时有害人心,只需暗送一刀,自己岂不是枉死?
见他面色有变,怕他误会好意,立即语出如兰,笑说:“小哥哥,你先别气,我可不是贪图你那几锭金子,只不过见你这钱囊黑漆皂光的,实在难看,想取来绣点什么再还给你,不过……”她低头微思,俏面飞红,微叹:“这次是来不及了,等到下次见面吧。”
下次见面?说的容易,不知是何年何月。
怕他讨回,又立即耍赖:“你一个大男人,总不会小气的现在就跟我要回去吧?”
小女儿的心思,难似捉摸,干脆不必捉摸。
踌躇无语间,白无常走了回来,脚步轻快,没有半分拖沓。
慵懒的脸,也变得精神,喜不自胜的得意。
贪婪的眼,已离不开手里的物件,是一只葫芦。
走到兰衫小姑娘的身边,打开葫芦塞子,将葫芦嘴凑近她的鼻子。
一股酒浓随风而就,四处留香。
见不得他如此得意忘形,兰衫小姑娘突然伸手去抢葫芦,却没有他手快,抱了个空。
趁他没有盖回葫芦塞子的时候,兰衫小姑娘故意仰头逗他:“给我喝一口。”
一听这话,脸上溢出害怕。
急忙塞好葫芦,牢牢抱在怀里,大摇其头:“这哪能行?糟蹋、糟蹋。”
看他那副小气模样,不禁被他逗笑,又随即板起脸来:“好稀罕吗?不就是我爷爷酿的九天香吗?等我再长大一些,你道我爷爷不肯酿给我喝吗?”
女儿家的娇嗔语,就是最好的下酒菜。
哈哈大笑。白无常仰脖倒酒,饮足一口后,不忘将落在唇边的酒滴舔回去,好似回味无穷。故意气她:“好在我不用等到长大,此刻便能品尝这九天香。”
那副我有你没有的讨厌模样,确实十足气人。
她撇了撇嘴,眼珠儿一转后,又得意的扬起下巴,回气他:“大叔,你不过就只有一瓢酒,等我长大了,爷爷一定会传我酿造九天香的秘方,到那时,我想喝多少,就有多少。你呢?恐怕想求也求不来了吧。”
说完话,便双臂一抱,满脸高傲,显然她赢了这一阵。
一闻此言,大惊失色。白无常手足无措,好不捉急,尽然有些失魂落魄。
回头刚好看到黑无常,立即向他求助,认真劝说:“小爷,你娶了她吧。”
“什么?”黑无常与兰衫小姑娘听到这话,几乎同时发问。
抱着葫芦走近黑无常,细细讲清道理:“你如果娶了她当婆娘,咱们就不缺九天香了。再生几个娃,她就彻底跑不了了。”
娶啊,婆娘啊,生几个娃啊……
这么羞人的话,亏他也能说出口。
“嘤咛”一声后,再也抵不住怀羞,跃出娇躯,奔向自己的爷爷。
看着白无常那副贪婪相,黑无常冷回:“滚蛋!”
到了爷爷身边,举手便撒娇捶打,皱眉埋怨:“你干嘛给那只烂醉猫九天香,连我都不曾喝到一口呢。”
疼爱的将孙女儿纳入怀中,轻拍她的肩:“三界中,奇人异士多如牛毛,但真正懂得九天香妙处的却凤毛麟角。美酒赠豪客,也算是一桩佳事。”
不服气的哼了一声,继续耍赖:“什么佳事,爷爷就是偏心,既然肯给那烂醉猫九天香,干嘛不给我小哥哥一份儿?”
可怜一把历经风雨的年岁,却被孙女儿闹得不知所措,只有连声答应:“下次爷爷一定补上。”
“干嘛下次?你不是还有吗?”为了小哥哥也能得一份九天香,她当然不依不饶。刚要去爷爷藏酒的炉灶下为黑无常找酒,却被爷爷拉住。
摸着她的头,叹气:“你回头看看,他们已经走了。”
“啊?”这一句,吓得她面色苍白,哪还顾得上找酒?
急忙回头,方才还站着他们的茶桌旁,现在已是空空如也,人去无踪。
眼泪差点夺眶,顿足委屈,怜音微颤:“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一黑、一白,又懂丰都孟婆的毒道……他的家,咱们可去不得。”
小姑娘聪慧,经爷爷的略微点拨,便知道了这两人的来历。
原来是人鬼殊途,好事未必能成。
心中瞬时漾起落寞,泪也滑落。
“他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呢。”
………………………………
第十章 吞鹰蛇
清风徐徐,一路西去。
方才还响晴白日,此时多了几丛云,平添一丝画意。
白云轻飘,本来无拘无束,却有清风偏心。
清风弄响,单单追着一朵云,催得它形状多变,去势急促。
行云里躺着一个醉汉。
邋遢,白袍已被臭汗浸染的有些发黄,又烧作半边。
他躺得惬意,右手屈臂做枕,左手抱着一只葫芦。
嘴中有歌,双腿交叠,足尖一上、一下,为所吟之曲打着拍子。
这副自得,好似天地间,唯他独尊。
行云的去势稍弱,醉汉便取出压在身下的白羽扇,随手一挥,再弄急风,驾得白云又稳又快。
凡间帝王家的龙车凤撵,只怕也比不过这朵白云的舒适畅快。
云里除了有躺着的醉汉,还有负手而立的黑衣少年。
面目冷峻,立在云际。
却还是嫌云朵太小,躲不开醉汉的腥臭酒气。
风摧衣袖,黑袍烈烈。少年低目下望,已越过崇山峻岭无数,在不到半盏茶的时间,两人已西去了几百里。
侧首回目,冷问醉汉:“东海羽妖,已搬到西边了吗?”
得了他的问话,醉汉止住嘴中小调,翻身盘膝坐起,擦了擦鼻尖上的汗珠儿,满脸疑惑:“什么时候搬的?从没听说过呀?”
知道醉汉在装疯卖傻,少年懒得和他纠缠斗口,再问:“既然妖在东海,你为何拉我西去?”
“哦――”醉汉闻言后,立即释然,复又躺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认真的回:“西北处的华夏边疆,有水草肥美的牧场,羊肥牛壮。百姓惯将肥羊肉切成小儿拳头大小的块儿,用铁签子穿成串儿,以牛粪做燃料,旺火烤制,再加上波斯胡椒配佐……”说到这里,口水已经涎出。醉汉举袖擦拭,闭着眼睛溢出贪婪,摇头晃脑:“那滋味,光是闻一闻,就让人食指大动。”
所问非所答,少年隐忍了他这番胡话。缓缓转身,微目冷问:“何意?”
似乎未嚼出少年话中冷意。醉汉睁开眼睛,拍了拍自己怀中的葫芦,面目真诚的回看黑衣少年:“你可知道我得了这瓢酒后,为何一直忍而不饮?”
少年鼻孔微动,显然已对他的胡乱回话有些愠怒。醉汉却好似仍然混而不知,自问自答:“对呀!正是这样!如果没有好酒咬儿,岂不是糟蹋了九天香?”拔出葫芦塞子,将鼻尖凑近葫芦口,重重的一吸,酒香立即扑鼻而入,惹得醉汉几欲仰首灌酒,又立即强杀腹中酒虫,惊吓的堵回塞子,抹着冷汗:“若没有那肥腻的羊肉串儿相伴……不行,忍一忍,再忍一忍,就快到了。”
“找打!”恨声起,纵身至。
少年劈手砍向醉汉!
正在陶醉时,哪会想到同伴骤施辣手?不敢举臂招架,只能慌忙闪躲,将身子翻向云际。
瞬间慌乱,躲是躲过了,但整个身子已垂下云端,幸好还有一只手勾住了云边,算挽回了性命。
身下就是万丈大地,悬垂的身子摇摇欲坠。
险情在际,少年走到云际边。不施援手,反而将一只脚踏在了醉汉的手上。
抬眼观看,遇到少年的一双冷目,只能苦笑:“小爷若想拉我上去,该弯腰伸手才是。”醉汉举起另一只手,想搭上云边,却被黑衣少年另脚踢落。
这一踢,身体荡了又荡,险些坠落。知道大势在少年手里,醉汉也不再伸手搭云,只好再与他赔笑:“小爷,这么高的地方,摔下去就粉身碎骨,开不得玩笑。”
不理会他的嬉皮笑脸,少年左手举起一物,伸出云端,亮给他看。
定盯一看,立即大惊失色,这不正是方才抱在怀里的九天香吗?
冷汗直落,湿透衣衫,再次求饶:“酒是五谷酿造,耗费百姓口粮,浪费了一滴,就如同残杀平民骨肉,乃天地间大不赦之罪行。”
夸完酒,再夸人:“小爷你傲骨仙风、潇洒飘逸、人中龙凤、风情万种……似这等损事,使不得,万万使不得呀。”
低目下看,是一副惜命的嘴脸。少年冷哼:“风情万种?”松开三指,葫芦仅被他用两指捏住,摇摇晃晃,堪堪欲坠。
醉汉一脸苦相,眼睛死死盯着葫芦。他的生死并不重要,这瓢酒才是不能去的亲人。
冷笑过后,少年再问:“还敢胡说吗?”
叹气摇头,已被人摘了魂。醉汉连话都说不出了。
借此际,少年立下规矩:“从现在起,我问一句,你答一句,若是再有半分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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