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站起来的道人双眼滴溜溜一转,哪有半分疯狂模样。片刻,他呡了一口酒,半闭上眼皮,选了一个方向,东倒西歪而去。
第五章:求证
人流中,李越和问墨悠闲而行。
刘洲他们现在恐怕见到自己就躲得远远的,说不得他还感激那个疯道人,让他找到借口逃避赌账。那个道人?他应该不会在光天化日下,来往人群中作怪吧。见时间还早,李越刚好悠闲欣赏一下秀云城。
说起来,这还是李越第一次出门呢。
问墨双手紧紧捧着草篓,他趁刘洲他们乱哄哄的时候,眼疾手快将小行者那只蟋蟀装回篓中。此时,他满眼放光盯着李越看。
李越被他看得别扭,“啪”拍了一下问墨的脑袋“瞧啥呢?本少爷脸上开花了?”
问墨笑嘻嘻说道“少爷,您脸上没开花!这就是奇怪的地方呀,以往每次碰到刘少爷他们,少爷您脸上一般都会开花的哟,嘻嘻。”
李越一笑,心想,现在的我可不是窝囊废,以后日间拳打四方,夜间连御八女,才是自己富二代幸福日子。那几个小屁孩,还不是手到擒来,以后乖乖归到我麾下。
问墨见李越没有着恼,又问道:“少爷,这小行者真是我昨晚上抓的那只?咋这么厉害呢?这下我们就牛了…
李越伸手拿过草篓,一把丢弃在街边沟渠之中。草篓盖子散开,那蟋蟀蹦了出来,一下串到角落缝隙之中,不见身影。
“啊!?”问墨一声惊呼“少爷,刘少爷的铜头将军是他花了50两银子买的,这小行者至少值80两白花花的…”
“不用心疼,那东西活不了多久。”李越伸手勾着问墨的脖子小声说道“以后跟着本少爷,还愁没有银子花?本少爷保管你以后…以后…”
“吃香的,喝辣的?”问墨一脸向往地问道。
李越打了一个响指,说道:“bingo,吃香的,喝辣的!”
问墨一脸懵懂感激,少爷果然不同了。以前,少爷何曾跟他这么亲热过,以往虽对他不是呼来喝去,可也不会当他是自己兄弟这般。不过问墨没有深究这变化。他在心里慨叹:“这变化真是******太好了。”
此时,李越的心思不知飞到何处了。
李越知道自己身子不妥当,可是他不知这不妥当是好是坏。
关于穿越呀,夺舍呀,借尸还魂呀,他也看过几部电视剧,了解到这穿越通常是穿越来的灵魂和本体灵魂的一场战争,胜者为王,有这个身体的控制权。
有幸运的,本体灵魂烟消云散,穿越来的灵魂从此秉承本体记忆,顶着一张不同面皮逍遥自在;稍稍不幸的,本体灵魂还有残留,常常反扑,穿越者经历和本体记忆互有攻守,但往往也是互利互惠,最后也是穿越者胜出。
而李越之所以觉得这个不妥,是因为他失去了一些记忆,又额外得到了一些记忆。
他有许多问题,那丢失的记忆是真丢失了,还是自己选择性遗忘了?那自己其它的记忆会不会逐渐遗忘?自己现在说话忘词,结巴,将来会不会好?
那额外得到的记忆又是怎么回事?如果那些记忆不是本体“李越“的,那会是谁的?
问墨讲诉关于他家少爷的一切,现在的李越没有丝毫印象,反而脑袋中会莫名其妙蹦出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之前关于百凌花的信息。
他曾经不动声色问过问墨,父亲李长青,母亲吴佩凤,他们都只知道百凌花蜜是好东西,至于百凌花生长在哪儿,百凌花蜜如何酿制采摘,他们一无所知。
这也就算了,吃猪肉没必要知道猪是怎么养的。
问题是,李越他就知道墒水源头长云山脉云练崖有百凌花,他还知道采酿百凌花蜜的只能是铁尾蜂,而不是普通蜜蜂。逐花人往往带着铁尾蜂四处流浪,常常二三十年才可能碰巧碰到一次盛开的百凌花,要碰巧这逐花人的铁尾蜂能分到一杯羹,最后才能收获一两瓶拇指大小长短的琉璃瓶装纯花蜜,这逐花人后半辈子就不愁吃喝了。
李越之前喝到的百凌花蜜显然不是纯花蜜,是铁尾蜂产完百凌花蜜后,剩下一丝半点和其它花蜜参杂一起,无法分开的杂蜜。就是那样参杂一丝半点百凌花蜜的杂蜜也是千金难求。李长青夫妇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赔尽了脸面才求得拇指甲盖大小的两小瓶。
天下父母心呀!李越想到这里,不由对这对熟悉的陌生人生出丝丝温情。
可是李越是如何知道这些关于百凌花的信息的呢?
至于其它的更是匪夷所思。他居然知道如何激发动物潜力的方子。昨晚,问墨帮他找来一只蟋蟀之后,他便把问墨赶到外间,自己试验了一下那个方法。
一钱白芹杆、半钱表巴豆粉,半钱老阳子,一钱点辰石粉,一滴蝎尾狐血。
李家本就经营有两家药铺,往日李越也常在家中库房玩闹,这次他在库房中翻找药物,也没人多加留心。李越找不到点辰石,干脆就不用;蝎尾狐血?那是什么东西?他就扎了问墨的手指头,挤出一滴问墨血。
想到问墨被挤血的时候,哭丧着脸,李越就想笑。
李越先将新鲜白芹杆挤出汁液,调上表巴豆粉,老阳子粉末,问墨的一滴血,均匀涂在草叶上,然后置于装了蟋蟀的草篓之中。
今日早起,发现蟋蟀将草叶吃的一干二尽,除了眼光微微泛红,其它并无他样。
为了求证脑海中这些记忆是属实还是臆想,他拉上问墨去和刘洲一伙人斗蟋蟀。
他就想求证一下!
至于喂与蟋蟀的药物中少了一钱点辰石粉,一滴蝎尾狐血,李越没有多想,这次不行,最多多做几组试验,就像中学的生物化学试验一样。不过吃了其它几种药物的蟋蟀总归有所不同吧。
李越不得而知的是,幸亏他没有加入点辰石粉,蝎尾狐血,那两种本是大热大发之物,是该药方的核心之一。这两种东西,单独食用后,能快速激发动物潜能,但是性子太过暴烈,才用其它的几种稍稍温和的热发药物中和,不然动物易爆体而亡。不过食用虎狼之药的动物,挥霍生命,激发短期潜力,常常不久就会力竭而亡。除去这两种核心之物,倒是除去了蟋蟀立时爆体而亡的命运,不过这简化版的药方本就没有太过强大效果,不过李越的试验对象是小小的蟋蟀,本就体魄渺小,容易激发凶性。再则,李越混入了一滴问墨的童子血,至阳至温的童子血也起到了不少作用。
就这样造就的血腥版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果然它不负李越,将铜头将军打个大败。
现在初步证实这些记忆属实。那这些到底是谁的记忆?对自己到底是福是祸?
第六章:意外失踪
李越不由想到刚才碰到的疯道人,莫名其妙的一些唱词,什么魂,什么魄的。李越又想起那段半昏半醒之间,梦中看到橘黄色温暖的三个大字“养魂经”。
难道这世上真的有修仙?修真?修行?
可是记得在闲谈中,问墨和李长青夫妇都异口同声说起神仙都是传说之事,绝无仅有。连李长青这般走南闯北的生意人都这样说来,看来真是没有神仙或修真这回事了。
不过,脑中多出的记忆?养魂经?蝎尾狐?疯道人?成千上万乱蹦的蟋蟀?
这个世界看来果然有趣!
李越少爷心中蓦地如同火烧火燎般炽热起来。
“走!我们去找…”李越勾上问墨肩膀,一下想不起来说什么了。
“找刘洲那狗东西收赌债!”问墨意气风发地吼道。
李越拍了拍问墨的头,哈哈大笑。
谁知半日下来,眼见快到了夕阳暮霭,群鸟归巢之时,诺大的秀云城居然没有碰到那群半大小子。
一个也没有看到。他们全部都意外失踪了!
李越扶着问墨坐在沿街的一家商铺的台阶上,对问墨有气无力地挥挥手“本少爷我走不动了,你去打听打听,刘洲那群狗东西去哪儿了。”
问墨听到本家少爷叫刘洲少爷狗东西,嘻嘻笑了。他告辞李越穿过人群,恰好看到刘洲的小厮来福皱眉远远看着他。
来福本名黄大宝,与黄二狗,也就是问墨都是秀云城大黄村人,八岁时被送到秀云城富户打杂。来福长像秀气,动作灵活干练,一下被刘城主家看中,被选了当刘洲的小厮。来福自诩跳上了富贵窝,看不起其他一众打杂的小厮,向来对问墨爱理不理的。
问墨见一下子找到了来福,不用再受东奔西跑之苦,开心笑了起来:“大宝,我刚好要去找你…”
来福皱着眉头道:“什么时候你家少爷和你关系这般好了?还一路勾肩搭臂的?”
想到要找来福打听情况,问墨忍着来福阴阳怪气的调子,笑道:“大宝,你家少爷呢?”
来福下响被派出来做事,没想到就碰到李越和问墨勾肩搭臂在街上闲逛,甚是亲热,不由惊妒交加。想自己平日被刘洲如狗般呼来喝去,一不小心,自己和另外一小厮来运被他又打又骂。且说今日刘洲刚刚带着来运从外归来,自己上前接他脱下的外衣,被他踢了一脚,到现在腹部还一直隐隐作痛。
“哼!我家少爷在哪,关你何事?你去巴结好你家少爷吧,我瞧他是看中了你的菊花,好好洗干净,上床等着吧。”
在富户中混久了,谁不知道这些龌龊事?不过问墨没想到大宝那小子脑中尽是那些腌臢念头。
病前李越对问墨冷漠疏离,有时还会踹他两脚出气。不过李越在生病之时,大概看到自己对他的精心照料,病好之后对自己变了。自己好像不再是他的下人,而是他的好友、兄弟。虽然自家少爷李越现在说话结巴,言行怪异,但他对自己是宽容,是关心,还有平等!
在李越身边,问墨如沐春风,变得更加随意更加自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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