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春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最春风- 第7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改了名字,她便问夏至:“好听吧?”

    夏至抿抿嘴唇,笑着道:“真好听,小姐给改的名字最好听了。”

    罗锦言这才露出笑靥。

    可是她也只是笑了两三天,便又笑不出来了。

    休沐结束,罗绍上衙的第一天,便直到宵禁之后才回来,据说还被巡城的给盘查了。

    他一回来就让人来叫罗锦言过去,罗锦言也正要去给父亲请安,闻言连忙带着小雪和小寒去见罗绍。

    她刚刚走进堂屋,就见刚来的丫鬟青萝正端着簸箕往外走,看到罗锦言,她连忙把簸箕遮住,可那股屎臭味还是扑面而来。

    罗锦言皱下眉头,父亲屋里怎么会有这个?

    屋里却传来罗绍愉快的声音:“是惜惜来了吗?快来快来,看看爹爹给你带回什么了。”

    丫鬟撩了帘子,罗锦言走了进去,正要给罗绍见礼,便听到两声尖利的叫声:“汪,汪。”

    罗锦言吓了一跳,这才看到远山怀里抱着个白乎乎的东西,正在一脸尴尬地看着她。

    那两声狗叫就是在他怀里传来的。

    “你站得那么远干什么?快点抱来给小姐看看。”罗绍笑着说道。

    远山这才哭丧着脸走过来,把小狗抱给罗锦言看,罗锦言便看到他手上那两个带血的小牙印。

    “这狗是。。。。。。”她有一刹那的发怔。

    “这狗是武选司的许大人给他家女儿寻来的,好不容易才把小狗寻来,这才知道他家女儿属相里与狗犯冲,可这种狗儿又不是能看门护院的,都是内宅女眷养来玩的,今天中午我和他恰好遇到,他得知我也有个女儿,便要把这狗给了我,爹爹知道你一定会喜欢,因此下了衙便去他家抱狗,又请他到万兴楼小酌一番,这才回来晚了。”

    罗绍越说越得意,眼底眉梢都是高兴。

    惜惜想要个小弟弟,一定是太过孤单了,以前怎么就没有想到,早就应该给她养只狗儿猫儿的做伴了。

    一一一一一

    亲们,有点晚了,今天的更新送上,晚上金玉良颜也会更新,大约在零点左右。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一一五章 可怜见

    望着远山怀里那个白得像雪球似的小东西,罗锦言生平第一次感觉她爹有点傻。

    回到自己屋里,她开始为父亲的仕途担心,等到过上几年,还是想个法子让父亲去翰林院之类的地方养老吧,免得他在吏部让人卖了还不知道。

    可是父亲不是庶吉士出身,进不了翰林院。。。。。

    罗锦言为了这件事想了大半夜,反倒忘了小狗的事。

    次日天还没亮,她就被一阵犬吠声吵醒,昨天她把小狗抱回来时,已经很晚了,她心中不快,也就没管那只狗,现在听到狗叫声,这才想起来还有一只狗。

    她顿时头大如斗,没有梳洗便叫了夏至进来问那只狗的事。

    “昨晚怕它冷着,就把它放在西耳房里,和新来的几个小丫头住在一起,它可真是乖巧,整晚一声也没叫,这看着天亮了,才叫了两声,喊大家起床。”

    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一只初来乍到的狗,还会喊大家起床?

    分明就是夏至看出她不喜欢这只狗,想替这狗美言几句。

    “那你们小心点儿,它咬人的,把远山咬了。”罗锦言板着脸。那只狗是父亲高高兴兴抱回来的,她还能把它怎么样?你们还怕我把它送到灶上煮了不成?

    “它那么乖,不会咬我们的,想来是远山不会抱,弄疼了它。”夏至笑道。

    罗锦言想立刻结束这个话题,她也不想看到那只狗,她道:“你找个新来的小丫头照顾它吧,每月给她多开一两银子,对了,让这狗离我远一点儿。”

    “好吧。。。。。。”夏至默默为小狗点根蜡,你怎么这么不招人待见啊。

    尽管如此,那只小狗还是硬生生挤进了罗锦言的生活中。

    都在一个院子里住着,她不想看到它不想听到它,那都是不太可能的。

    照顾小狗的是春分,听夏至说大小姐让小狗离着远一点,她就以为大小姐嫌弃小狗太脏了,所以每天都用香胰子给小狗洗个澡。

    洗到第三天时,小狗就生病了。

    早上起来就恹恹的,把肉骨头摆在面前,它也不肯吃,便便又稀又臭,罗锦言在自己屋里都闻到了。

    她把春分叫进来,春分哇的一声就哭出来,跪在地上给罗锦言磕头:“大小姐,求求您,给小可怜儿请个大夫吧。”

    罗锦言怔住,问道:“什么小可怜儿?”

    夏至气得朝春分拧了一把,赔笑道:“小姐别听她的,那小狗一直没有名字,她乱叫着玩的。”

    罗锦言满头黑线。

    罗家虽然没有积善人家的匾额给自己贴金,可在昌平时,但凡是修桥铺路,施粥赈粮之类的,只要知县找上来,罗家从没有吝啬过银子。

    罗家连丫头小厮都没有亏待过,怎么养只狗就变成小可怜儿了?

    “去让人请大夫过来,不用心疼银子。”

    罗锦言说完,看一眼夏至:“备轿,我去外面走走。”

    她当然要出去,空气中弥漫着狗|屎的味道,还有那个***分的小丫头的说话声:“小可怜儿,你有救了,大小姐让给你请大夫呢,你千万别死啊,大夫就快要来了。”

    轿子走出杨树胡同,夏至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咱们去清心茶铺坐会儿?”

    “不了,去梅花里的书局吧,两年没去,听霍家姐姐说,那书局还在。”罗锦言淡淡地说道。

    夏至高兴地吩咐了轿夫,难得小姐有这个心情。

    从小到大,小姐就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可自从上元节之后,小姐就一直不太高兴,现在老爷抱回一只这么可爱的小狗,小姐不但没有正眼看过,还像是很讨厌似的。

    她记得以前在行唐时,总有两只野狗在衙门后门那里转悠,小姐就偷偷拿了吃的去喂它们。

    老爷知道了,就让婆子们跟着小姐,生怕她被街上的野狗咬了。

    可能就是还记得这件事,老爷才会给小姐抱只小狗回来吧,可小姐怎么就嫌弃狗了呢?

    夏至想不明白,好在那间书局还在。

    书局里的两个老伙计也在,看到她们主仆进去,两人怔了怔,然后就欢天喜地过来打招唿,那高兴劲儿倒让主仆二人都有些诧异。

    可能是这里太冷清了,好不容易才有客人吧。

    黑脸的老者对白脸的那个道:“这位姑娘是老主顾了,你去把刚到的词话本子拿过来。”

    白脸老者立刻笑着走了,夏至奇道:“你们在别处还有书吗?”

    黑脸老者就道:“就是我们的住处,早上出来的急,忘在家里了。”

    夏至释然,罗锦言已经在书架前看书了。

    她去的地方多了,对游记也就更加挑剔。她现在最想看的,是关于番邦和西北一带的游记,可是这样的游记很少很少。

    她找了一遍,就不些失望起来,正想去看看隔壁书架上的词话本子,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只小狗你喜欢吗?”

    这声音对于罗锦言而言,就像是夏天里恼人的蝉鸣,她的头立刻疼了起来。

    “快死了。”她头也没抬,冷冷地说道。

    说完,她看都没看不知何时站在她身后的那个人,拉着夏至离开了书局。

    夏至的脸都白了,待到走到轿子前面,她才小声说道:“小姐,那人是章老七。”

    “嗯,这件事谁也不要说。”罗锦言说道。

    既然书局不能逛了,罗锦言索性去逛苏州街。

    其实她从江苏和浙江带回很多东西,家里并不缺这些,她只是想透透气,不想现在回去看到那只什么小可怜儿。

    京城的苏州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女子,大到苏绣屏风,小到针头线脑,卖的都是女子们喜欢的东西。

    “咦,这是惜惜吧。”

    一个悦耳的声音传来,罗锦言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正在看着她,笑意盈盈,相貌似曾相识。

    少女穿着桃花洒金小袄,翠绿色克丝八幅湘裙,外面是一件大红色斗篷,衬着一张俏脸如同芙蓉般娇艳。

    电光火石间,罗锦言已经想起她是谁了。

    她已经快要忘记这个人了。

    一一一一

    亲们,这是第一更,二更在晚上七点啊。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一一六章 一点春

    初春带着凉意的阳光下,罗金瓶笑靥如花地望着面前的罗锦言。

    一晃五年过去了,小哑巴倒是长高了。

    她打量着罗锦言身上的湖蓝海棠折枝妆花褙子,月白色挑线裙子,墨绿色镶白狐狸毛的披风,梳着双螺髻,插着两柄镶红宝石的银发梳。

    罗金瓶微微松了口气,背嵴挺得笔直,小哑巴的这身衣裳虽然都是上好的料子,可比起自己身上的洒金小袄和缂丝裙子,可是差得多了,更别说自己头上新打的金步摇了。

    “惜惜,你还认识我吗?”她甜甜地问道,她终于可以直唿其名了,再不用恶心巴喇地叫什么妹妹。

    罗锦言微笑点头:“瓶姑娘,好巧。”

    罗金瓶瞪大了眼睛,声音扬得很高,惹得路过的人纷纷看过来:“哎呀,惜惜,你的哑病好了?会说话了?”

    夏至闻言气得变了脸色,这个罗金瓶是怎么回事,大街上就这样说小姐。

    罗锦言却面色如常,她淡淡地说道:“嗯,好了。”

    罗金瓶笑道:“听说你和罗大人搬到京城了,住在哪里?改日我去登门拜访。”

    罗锦言嗯了一声,道:“住在杨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