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无敌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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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 第2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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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将贾凤给推倒了。

    可惜他当时年龄还小,只懂偷吃,不懂擦嘴,贾凤本身就是脑瘫,更是不懂保护自己,不懂ooxx要戴套,安全你我他,所以他们就出事了,贾凤的妈妈看到女儿的肚子貌似一天比一天鼓胀,开始她还以为是女儿消化不良呢,但是仔细一观察,她的心肝差点就跳到嗓门。

    可是她还是不敢相信,因为女儿不仅年纪小,而且是脑瘫,谁会看上她呢?于是她悄悄带女儿到医院做检查,结果是,贾凤真的怀孕了。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晴天劈雳,她立即打电话给自己老公贾成仁,贾成仁立即想到这事可能是支洪荣干的,因为只有他常常与贾凤在一起,他具备作案的条件。

    他当时不动声色,将支洪荣召唤到他家,然后大门一关,将贾凤怀孕的事告诉他,然后给他两个选择:一是,支洪荣娶贾凤,他既往不究;二是,支洪荣反悔,他将支洪荣的小鸟哥切下来,丢池塘里喂鱼。

    支洪荣当时吓坏了,他讨好贾凤,本来是想借此讨得贾成仁的欢心,让自己有机会上位,不料自己年纪小,自控能力差,一时没管住自己裤头,结果将人家闺女的肚子搞大了,按当时的社会环境,就算是贾成仁是普通市民,如果贾成仁告发他,他也会被政府判流氓罪,是要坐在牢的。

    何况贾成仁不是普通人,而是南荣帮的龙头老大,别说切自己小鸟哥喂鱼,就是要弄死自己,都比捏死一只臭虫还容易。也幸好贾成仁不是普通人,所以他的思维方式也有异于普通人,自己将他闺女肚子搞大了,他居然摆上一桌酒菜,与他对饮,然后出一道选择题供他选择。

    支洪荣借着酒精作用,爽快答应了,还面红耳赤地向贾成仁拍胸脯保证,自己今生今世都会善待贾凤。

    成了贾成仁女婿后,支洪荣在南荣帮的地位,如同坐上直升飞机一般,迅速飙升。

    于是他要成为华夏地下世界大哥大的理想,又前进了一步。

    刚才说了,他是有文化的混混,绝对不满足于江口市中学周边这点小地盘,地下世界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他下定诀心要将南荣帮做强做大,所以不仅他广拜名师,学习各种打架斗殴的技巧,再加上他天生神力,很快就打遍江口市无敌手。

    他还学古代的孟尝君,招揽各种人才。南荣帮逐渐兵强马壮,他开始向周边扩展势力,并且很快就控制了整个江口市的地下世界,接着是整个中部省分,然后用十年时间,称霸整个华夏的地下世界,完成了他成为华夏地下世界大哥大的伟大理想。

    关于毕业生前途的议论,有这么一条定律,一等生做学问,二等生当公务员,三等生当老板,四等生当打工仔,五等生混社会。他就是五等学生的代表性人物,天生混社会的命,而且他运气好,混得相当成功,才二十多岁,就成了地下世界的一方霸主。

    只是他没有想到,混地下世界表面风光无限,实际苦b,工作远不如公务员爽,华夏公务员福利好,工作清闲,还是铁饭碗,社会地位高,还拥有一定的特权,这些都象一块巨在的磁铁,吸住了这个国家精英们的目光,所以,才会发生许多学有所成的人,削尖脑袋,上千人去抢几个公务员饭碗的奇观,据说在某地,一些大学生、博士生,为了抢到一张进入体制内的门票,竟然不惜自降身份,上千人去抢几个清洁工的岗位。

第四十七章 不被理解的计划

    谁都希望时光能够倒流,然后将自己的人生推倒重来,可惜人生不是穿越小说,时光一去就不可能再回头。

    拷,这话读起来,咋就那么文青呢!

    支洪荣可是地下世界的霸主,不是靠码字混饭吃的苦b写手,虽然他自诩是有文化的流氓,其实他本质上只是流氓而已,与真文化不粘边,将这种文青小语用在他身上,特么滴怎么看都象给表子立贞节牌坊,让人如同刚吞了一只绿头苍蝇,那感觉,就俩字:恶心。

    不过,小笔不是有意恶心你们啊,如果你们真有这种想法,小笔可真冤死了,小笔在前面好多章节都曾经表明,本人是一个积极向上、节操高尚的五好青年,年轻时,曾带领一帮人义务给学校冲洗厕所、扶老奶奶过马路、自带干粮为不认识的人义务植树造林神马的可都没有少干。

    小笔翻出自己光辉历史当然不是居功自傲,加装b,只是向大大们表明,小笔其实很纯洁,从不会故意去恶心别人,何况读者大大们,你们是我写书的动力,搞不好,还可能是我的衣食父母,所以小笔更加不会存心恶心你们有木有?

    好吧,为了一句话,为了撇清自己,小笔不得不多写了好几段话,不能再多说了,再多说,就会有人怀疑小笔在灌水了。呵呵,小笔特么滴真多疑,小心疑心生暗鬼啊,要不干脆大家诅咒他以后走夜路碰上鬼吧。

    最好是碰上女鬼,漂亮的女鬼,然后演绎一段现实版的人鬼情未了,安慰一下他空虚寂寞冷的人生……

    打住,坚决打住,必须言归正传了!

    话说支洪荣目送手下离开自己会客室,再对无聊的空气一阵吐槽后,他也准备“下班”了。今天是周末,他虽然不是公务员,但也不是农民工,终归是要休息滴,完全不过周末的人都是农民工有木有?

    当然他所谓的下班,只不过是从会客室走回客厅,因为南荣帮的总部就在江口市的富贵花园别墅,也就是他家。

    回到空荡荡的客厅,他神情显得有些落寞,根本没有刚才那种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样子。别墅很大,可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居住,女儿一家子与他的脑瘫老婆都在国外生活。

    前面说了,他是一个有理想的混混,他人生的理想就是当一个权顷地下世界的帮派老大,现在他做到了,他也满足了,反而对生活没有什么要求,所以他的生活很简单,完全与电影、小说里那些混混界的成功人士不搭。

    他这辈子,除了他的脑瘫老婆,他就没有碰过其他女人,这一点,连他的老丈人贾成仁都叹为观止,他临死前,居然拉着支洪荣的手,说他这辈子亏欠了支洪荣,搞得支洪荣莫名其妙,开始还以为是他还有隐秘财产没有告诉他呢,可是一想不对啊,他现在还没有咽气呢,有宝藏神马的,还有机会说出来啊。

    贾成仁嘴角抽搐了好一阵,才说出他认为亏欠支洪荣的原因,是因为他感觉自己的脑瘫女儿拖累了支洪荣,其实他作为南荣帮的老大,混地下世界的成功人士,在外面包养几个女人,是合理合法的,可是他竟然一个都没有,贾成仁都为支洪荣这辈子不值。

    支洪荣一听,当即就一脸严肃,给已命悬一线的老丈人讲起人生的大道理,神马糟糠之妻不可弃啦、男人需要对自己女人忠贞不二啦、家庭要河蟹,事业才能发展啦……林林总总他说了一大堆。

    贾成仁就瞪着几乎没有生机的双眼看着他,然后呵呵笑,结果一口浓痰上来,堵住了他气管,支洪荣急忙去请医生,可惜医生还没有赶到,老阎就将他给拽走了,老阎那里麻将三缺一,时间不等人。

    支洪荣似乎有道德洁癖,贾成仁还在世时,他可能因为对贾成仁有一种本能的敬畏,所以不敢在外面乱搞,也说得通。可是自打贾成仁死后,他俨然已是一家之主,特别是这些年,脑瘫老婆跟女儿在国外生活,他才五十出头,身边有几个女人,对于华夏地下界霸主来说,再正常不过了,可是他非要洁身自爱,从不在外面瞎搞,更不会带外面女人回家。

    关于这一点洁癖,不仅是地下世界的人,就连华夏某些高级公务员都不如。人家公务员还包养三五个情妇,你说你一个混黑的,作为一个混混头子却洁身自爱,实在影响河蟹有木有?

    唉,不得不说支洪荣真是一个奇葩。

    “他不是奇葩,他是一个有理想的混混,老话常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其实这话没有全说对,流氓有文化也不真正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理想。支洪荣的理想就是成为华夏地下世界的霸主,他的理想,约束了他人生的其他爱好,他一门心思壮大南荣帮,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结果他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做到了。”

    路云说起前老大,心里有一丝丝纠结。

    说真心话,她对支洪荣还是有一点点崇拜的,不仅仅因为他对女人对爱情的守望,还因为他的能力,他用十年的时间,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组织,发展成为华夏地下世界第一大帮派,这不是任谁都可以做到滴。

    可惜他们彼此已经走到对方的对立面,他们面临的,是你死我活的选择。

    “支洪荣除了迷恋权力,还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马义问。

    “他女儿。他有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儿,曾经是留学生,现在也在国外生活、工作、结婚、生子……”路云回答,随后似有所悟:“马义,你不会是想对他女儿下手吧?”马义顿时一头黑线,“我是那么无耻的人么?虽然南荣帮不把祸不及家人的江湖规矩不当回事,但是我们也不能借口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搞他家人,咱不是没原则的那种人。”

    路云松了口气,“你能这么想就好。”

    马义更无语了,心说,哥是堂堂南云军区飞豹特种部队的临时教官,华夏国安局的密秘外勤人员,不是地痞流氓有木有?以哥的身份,会干这种下三滥的事么?路云看马义沉默不语,于是说道:“马义,其实我没有其他意思。”

    马义摇头,“我知道,路云,其实我是这么想的,如果我们能够让支洪荣主动退出南荣帮,出国与女儿、老婆团聚,共享天伦之乐多好。反正他也是一把年纪的人,不该再过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对不对?而且身为南荣帮老大,南荣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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