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死了两个人吗?大哥的那些手下不都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保证说没事的吗?
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以往这样的例子很多的,哪次不都是轻松搞定了?怎么偏偏这次遇见了这么大的麻烦。先不说陆俊,单是他的两个副手汪海、孟文力,前脚才和老板吹嘘说把事情摆平了,后脚马上就被抓进了局子里,从衣冠楚楚的公司副总顷刻间沦为可怜兮兮的阶下囚。这个变化的节奏委实快了些,叫人瞠目结舌。
至于再往下,诸如费大彪、万朋安之流的虾兵蟹将,就更甭提了。不但抓进去的早,交待问题那也叫一个快。都没过夜,这些王八蛋统统竹筒倒豆子,把问题交待的清清楚楚。
陆炯也从这事里看出了端倪:有人在针对大哥下死手,想把大哥彻底搞臭、搞死。
那么对方是些什么人?
无论从案情侦破解开的力度,还是落实追责的效率,都强硬、快速的出奇。很明显大哥的这些对头大有来路,不是一般人。
陆俊费尽了浑身解数,甚至都动用了他一直很少求到的靠山,这才勉强把自己脱离干净。
然而结局依然不乐观:除了他自己要被监视居住,不得离开巢平境内,要做到随传随到;通达地产被彻底挂上了“问题公司”的招牌,重启运行遥遥无期;城西棚户区的开发权干脆就被政府直接收回。
陆俊在此事件中动用的财力人力物力海了去了,不过从结果看,还是一败涂地。
彻底从地产界消失虽说还不至于,大伤元气却是避不可免的了。
陆炯和大哥碰了个头,终于打听到迫害他如斯的对头,是他的老对手沈雁紫。此外还有她的姘头江俊杰。
这两个人陆炯当然是知道的,他们联起手来把大哥搞到如此被动,就不足为奇了。
有成功就会有失败,有得就会有失,生意场上就是这样,没有永远的常胜将军。陆炯为大哥的惨败抱憾之余,也想不出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帮助他一下。
沈雁紫、江俊杰那是什么人物?现在陆俊被重创之际,自保尚且勉力为之,要奋起还击谈何容易?
陆炯自忖,他也惹不起江、沈二人。何况人家对陆俊的打击名正言顺,堂而皇之。从公来说,通达地产野蛮开发草菅人命,这是个大红线,已经被抓住了把柄;从私来说,陆俊自己可是先不仗义,买通曲哲耍阴谋诡计竞标,导致了沈雁紫跌了个大跟头。
怎么滴?只许你陆俊背地里算计人,就不许别人也摆你一道啊?天下可没这个道理,尤其是沈雁紫这样心高气傲的女人,吃了亏岂肯善罢甘休?
一句话,陆俊算是认命了,打掉牙和血往肚吞吧。
但是他桌台上一份资料却勾起了陆炯的注意,这是案件所有的证据统计以及证词。
而通过看这份资料,陆炯发现始作俑者是一个叫“林翰”的人,资料末尾处附上了这个人的一些简单介绍,还有在本案中起到的作用分析。
陆炯多方查证,又几次问询大哥,才搞清楚这个“林翰”,原来就是一个租住在城西棚户区的穷大学生,也是那天在张栋宠物店所见、以及后来“红苹果”歌厅遭遇的那个年轻人。
把人一对上号,陆炯便忍不住有些想法了。
尼玛的沈雁紫和江俊杰我们暂时是惹不起了,你一个微不足道的穷酸屁民,充什么大瓣蒜?居然还收集了这么多的罪证,自己也提供了证词,这也太有针对性了吧?这不就是恨不得大哥的公司早点垮台灰飞烟灭吗?
真拿我们老陆家当落水狗打啊?
陆炯认为,别说大哥,就是自己和林翰比,那都不是一个层次的,这小比崽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和大哥叫板,活得不耐烦了。
再想起红苹果歌厅那次吃瘪,陆炯心里起了杀机。
他当即就和陆俊表态:“大哥,我要做了那小子,好好解解恨!”
陆俊究竟还是经过大世面的,苦笑着劝弟弟还是算了。已经都出了两条人命了,现在还没解决干净,再闹出一条来,这是怕事还不够大吗?此为其一。
其二是,陆炯要是下了这个毒手,江俊杰和沈雁紫也会被彻底激怒,可能就要使出赶尽杀绝的手段。这个梁子也就越结越深,大家恐怕再无一丝回旋余地。
而陆炯的身份也非常不合时宜,别人不知道,做大哥的陆俊是知道弟弟底细的。这小子是个混黑社会的,根本就没走过正路。只此一点,一旦公安部门重视起来彻查案情,陆炯难逃牢狱之灾。而他涉黑这条罪名再被坐实,那就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陆俊劝完了胞弟,最后苦笑着加了一句:“阴沟里翻船,最先把船捅漏的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哎,啥也别说了,这就是天意吧,或者我陆俊该有此一劫。你老老实实地听我话,不要再惹是生非了。”
陆炯本来也是碍于现在自己不方便抛头露面,可是这口气却还是咽不下。想来想去就和陆俊商量:“大哥,不要出人命也行,可是我总也得要他半条命!想这么轻而易举的得罪了咱们就完事,绝对不行!这事我找人做,保证手脚利落干净,不给你惹麻烦。”
陆俊只想潜心静一静,哪里肯再依他,摇头坚拒。
陆炯悻悻,最后只好敷衍着大哥说,那就算了,以后再说吧。
陆俊托了关系搞来林翰的情报,更多的是想搞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分析自己这次惨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虽然也被气的呕血n升,不过还是打消了报复的心理;陆炯看到了林翰的资料以后,可就没有他大哥那么多想法了。
口头表示“以后再说”,回到了学校的食堂里,接连想了好几天,他决定“现在就说”。
林翰啊林翰,老子要把你弄残弄废,至不济也要你筋断骨折。好叫你知道知道,滥管闲事、无事生非的下场!红苹果歌厅本来就还有一本帐没结算呢,得罪我们兄弟,这可是你自己找死。
第二百四十七章 借刀杀人
面对陆炯的“借人”请求,麻二和崔士达异口同声的说无人可借。
这都啥风头了,还想出去撩骚惹事?看守所里的窝头没吃够是吧。
陆炯也知道从他们俩这里根本就借不到人,就是有人可使,最多也就是街边的小痞,不顶硬的。
可是他手头也真的是没人可用,以前的两个跟班已经遣散了,都跑回了乡下;麻二、崔士达这里一点也指望不上,陆炯一筹莫展,徒叹奈何。
再给大哥陆俊打了几个电话,全都被他固执的回绝了。同时还加了一顿牢骚:非常时期,不许再惹事。
陆炯这个郁闷啊。要收拾个小小的林翰,有这么难吗?
既然别人谁都指望不上,那就自己来。
陆炯东奔西跑的,一段时间内又是找人,又是找钱,他就想把这事办成。
让他非常意外的是,这一天接到了“顶头”大哥的电话,劈头就问:“你是不是在打一个叫林翰的人的主意?”
陆炯不敢和老大隐瞒,把实情相告。
没想到大哥直接说:“我给你拿10万块,另外再派几个人去你那里帮忙,几天之内把这个林翰的行踪摸准了,然后找机会做掉他。”
陆炯很吃惊,就问:“大哥你是怎么知道这事的?现在风声很紧,你还要给我派人来?”
“顶头”大哥很不耐烦,只说要他按着要求办事就得了,问那么多干嘛?你不就是想要这个林翰倒霉出事的吗?
陆炯想起大哥陆俊的嘱咐,又改口说要怎么为难林翰都行,就是不能要了他的命,那样一来,自己兄弟两个怕未必能担得起。
顶头大哥想了想,最后决定:“既然这样你幕后筹划吧,不用亲自出面。出了事谁也查不到你那里去,你大哥陆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一号人物,咱们也不给他找麻烦了。”
这对陆炯来说,可算是一件大好事。他巴不得不用自己出面,能有人来收拾林翰最好。这样既能给大哥和自己出口恶气,也能叫罩着林翰的人有力无处使。
只是有一点他搞不懂,“顶头”大哥怎么突然会想起针对林翰这个人来呢?他们两个……似乎也是根本就不在同一个层面的人。要说是替自己出头,陆炯当然不会相信,显然自己的份量在顶头大哥那里,还没到那个份上,吃点亏、挨顿揍什么的,啥时候见大哥亲自出面鼎力相帮?
陆炯知道自己只是个小马仔,在社团里的地位根本就不够看。
据传他的顶头大哥在社团里,也只是一个二流角色,那么这个二流角色的小弟又有几斤几两,可想而知。
陆炯最后打定了主意,不管了。既然想不通也问不到,那就不管了。反正能够报复林翰,那就足够了。
顶头大哥派来人,把林翰是杀是剐,总之和他陆炯的关系不大,相反他还能借机出气解恨,何乐而不为?
那还问那么多干个毛?
接下来陆炯就开始精心策划,怎么样报复林翰。
有了钱有了人,办事效率就是不一样。陆炯派金牌打手“吴哥”、魏老二还有阿邦三人组,整整跟踪了林翰一个多星期,在此之间观察他的起居、作息规律,还有身边接触到的人。
陆炯果然心肠歹毒,他还想让林翰更痛苦一些。让他身边的朋友,也跟着他一起倒霉。
这样的报复,陆炯认为才过瘾,才够让林翰“刻骨铭心”。
终于在某一天,陆炯做好了一系列的计划,准备付诸行动。
他的第一步打算是先去为难张栋,以此激怒林翰,最好是他能找上门来,然后自己躲避起来,让吴哥他们直接面对林翰。
之所以选择为难张栋,陆炯也存了点私心。他想让林翰多多少少明白一点,这件事里有他陆炯的影子,得罪我们兄弟,这就是你的下场。示威的意味明显,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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