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临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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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临诸天- 第1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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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意浅吟低唱着公司为她选定的新歌《我有一位道姑朋友》。

    脑海里浮现出初识方诚的那一天的情形,感觉有些苦涩和心酸,他们终究是回不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铃声响起,将她从回忆中唤醒。

    “姐姐,你什么时候回来啊?”蓝佑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让她的心情生出了几分欢喜。

    “唔,抱歉,我忘记了。”林意这才想起,小丫头说要给自己过生日的。

    “姐姐,我买了蛋糕哦。”

    “佑,我现在就回来。”她颇为感动。

    暑假将蓝佑带回家的时候,父母隐晦地跟她提起过,要安排远亲收养她,给她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但林意最终还是坚持自己来抚养小姑娘,直至蓝佑长大成人。

    因为她开始相信一切都是上苍的抉择,而蓝佑就是命运馈赠给她的礼物。

第六十九章 阿奴

    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让肖景玉和赵明月不得不暂避在一间书店里。

    书店里摆满了书架,一眼望去,层层叠叠都是英语4、6级习题册或者是公务员考试题记。

    “你如果喜欢看书的话,可以去后面找找。”赵明月似乎来过这里,看见肖景玉一直在寻找着什么,便提议道。

    于是,肖景玉便穿过书架,来到了摆放旧书的那个房间。

    外国文学、青春文学、宗教文学……

    肖景玉漫无目的地查找着,高中的时候她和方诚都是喜欢课外读物的人,互相交换过书单。

    她一直记得方诚最喜欢的作家是“林清玄”,这位散文大家的文章读起来清丽脱俗,即便是出现在语文试卷中,也让人忍不住多看几遍。

    可惜的是,这间小书店里却找不到林清玄的作品,反倒是一些不知所云的青春言情、青春疼痛系列异常的火爆,一版再版,抑或者是《文化苦旅》这等矫揉造作的书籍。

    “这本《何以笙箫默》你看过嘛?”这时,赵明月手里举起一本最近火爆的言情小说道。

    肖景玉摇了摇头“我不看现代言情……不是傻白甜就是玛丽苏。很傻很天真好不好。”

    “那你喜欢什么?”

    “《半生缘》、《沙哈拉沙漠》之类的”

    “张爱玲和三毛啊,你的品味很独特嘛。”赵明月惊讶地看了她一眼。

    “文笔太差的小说,看不下去。我喜欢带脑子的”肖景玉忍不住吐槽道。

    “也是,反正现在也不知道那些出版社的人是不是脑袋坏了,什么人的小说都敢出版。”

    “包装精美一点,故事虐心一点,逻辑什么的都不重要啦,重要的是霸道总裁爱上我,腹黑少爷爱上我。”

    “哈哈,相貌平平的姑娘让高富帅要死要活,非她不娶。”

    “一无是处傻白甜,富二代们都是瞎了眼嘛,就喜欢这种蠢得清新脱俗的。”

    “不过是女作者们白日做梦罢了”肖景玉毫不留情地嘲讽道“丝都喜欢白富美,没道理富二代就重口味啊”

    两人各自拿了一本《论语》和《中英文双语词典》,肖景玉便前往柜台上买单。

    “你买词典回去干嘛,考四六级啊?”

    “当枕头咯”赵明月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

    “雨快停了”肖景玉注意到屋外飘着毛毛细雨,一位撑着红纸伞的姑娘引起了她的注意。

    “阿奴!”肖景玉大声喊道,朝她挥了挥手。

    阿奴微微举高红纸伞,抬头看了一眼肖景玉,脸上流露出温暖的笑容,仿佛风雨初霁。

    “好漂亮的小姑娘啊”赵明月忍不住低声嘀咕道。

    阿奴的外表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一身青色汉服打扮看起来像个小仙女。

    “你不是在京城嘛?”等到阿奴走进店里,收好了伞,肖景玉一把捏住了她的手,却感觉到她的手心微凉,便双手合十搓了搓她的手掌。

    “师傅让我跟着少安回曼城的。”阿奴颇为委屈道。

    “你是不是又喝酒了?”肖景玉皱了皱眉,她从对方的身上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

    “这里的酒不好喝,就买了一堆慢慢尝咯”

    “小妹妹,未成年人不准喝酒哟”赵明月忍不住插嘴道。

    “叫我小妹妹?那你今年贵庚啊?”阿奴立即瞪了她一眼。

    “好啦阿奴,待会雨停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肖景玉阻止身旁的女伴自讨没趣。

    “我还有其他事情,现在有点饿了呢”阿奴舔了舔舌头,转头看了一眼屋子外的风雨。

    肖景玉心里猛地一颤,她依稀听出了阿奴话中隐藏的画外音。

    她是真的会吃人的。

    ……

    江边的一家西餐厅里。

    林意斯文地切着牛排,自动过滤着坐在对面的喻欢欢如同机关枪一般不断往外冒的话语。

    大部分是关于以后的通告的,小部分则是关于这家餐厅的美食的。

    “你有认真听吗?”讲得口干舌燥,喻欢欢这才注意到她有些走神。

    “你要不要休个假?”林意突然开口道。

    “我不是在开玩笑,你的通告已经排到了明年。”

    “不就是上通告吗,全部推掉就好啦,反正明年我照样发专辑。”

    “林意,你到底还想不想红?”喻欢欢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易心娱乐用重金将她从前公司挖来,安排给林意当生活助理兼经纪人,为的不就是让林意在她的安排下一步步走红嘛。

    但林意不求“上进”的做法却让她十分的失望,因为娱乐圈是一个很容易埋没人才的地方。

    曝光率就是一切,再又天分的歌手,没有曝光率永远都成不了大明星。

    她很看好林意,也看见了易心娱乐在她身上倾注的资源,却越来越不明白林意的选择。

    自从出道以来,其他明星都恨不得炒作各类绯闻,而林意则一反常态地选择了低调,除了歌曲的宣传以外,完全地淡化了她的私生活。

    然而,粉丝中的绝大部分关注的不是明星拍的电影或者出的专辑,更在意的是明星们的私生活。

    “那你以为怎样才算红?”林意淡然地看了她一眼。

    “当然是天下谁人不识君,你现在出门,连路人都认不出你。”

    “可我只是喜欢唱歌而已”林意背靠在沙发上,摆了个舒服些的姿势,轻轻摇晃着红酒杯。

    “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王菲的。”喻欢欢有些恨铁不成钢道,娱乐圈里仅凭单纯的爱好是很难走远的。

    林意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却忽然间闭口不言,只是静静地看着玻璃窗外的路人。

    喻欢欢注意到她的异常,顺着她的目光望玻璃窗外看去。

    斑马线上,三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走在微风细雨之中,而在他们身后,一个撑着红纸伞的华夏小姑娘紧随其后。

    “电话”

    “什么?”

    “把我电话拿过来。”林意朝她伸出一只手。

    “你要干嘛?”

    “打给我一个朋友。”林意接过一只粉色的手机,起身往餐厅外走去,而后拨通了孙少安的电话。

    “林姑娘你好,什么事?”

    “我刚刚看见了阿奴,在江边路”她长话短说。

    “师姐她怎么了?”

    “她在吃人。”

    林意一眼便看到了她内心深处的**。

第七十章 混乱之始

    当孙少安赶到江边路的时候,林意已经等候他多时了。

    “师姐她……”

    “少安,你师姐她是不是受过什么刺激?”

    林意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试图从他的神情中看出什么。

    “自从方师走后,她最近越来越放浪形骸,几乎每天都沉溺于酒精和夜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孙少安叹了口气。

    “那你有没有想过要帮她找点什么事情来做?这样下去总归不是个办法”

    “师姐她虽然年长,但心性却像个孩子一样,我试过安排她去念书,不过第二天学校就被拆了。”

    孙少安一脸无奈的表情,心中暗自感慨这哪里是师姐,简直就是熊孩子。

    “华夏之内,以阿奴的实力除方诚以外确实无人可制。那我们不如换个方式,她喜欢酒的话,你就买下一间酒庄送给她好了。”

    “林姑娘你是不知道师姐的胃口,她心情好的时候一口气就能喝下一吨酒水,而且太差的酒根本碰都不碰。”

    “还真是个大酒鬼。”

    咚咚咚

    阿奴轻轻敲了敲玻璃橱窗,将两人从闲聊中惊醒。

    “你们是不是在说我坏话啊,少安你现在送我回去吧,今天已经吃饱了。”她传音入密道。

    “师姐,方师临走前可是交代过我要好生照顾你,可你倒好三天两头都不见踪影。”

    “嘻嘻,谁让你修为太弱的”阿奴面色酡红,似乎又饮酒过。

    孙少安便瞪了她一眼道:“师姐,我若有你十分之一的修为,也不至于现在还呆在曼城,困守此地。”

    “我这不是都帮你解决了嘛,不就是几个跳梁小丑”

    “堵不如疏,你一锤子全打死了,倒是图一时痛快了,却引来了更多的敌人,问题是我们现在的人手根本就不够用啊。”孙少安摊了摊手,一脸无奈的表情。

    “来多少我吃多少,反正曼城有我在,他们来再多也是枉然。”阿奴有些不以为然,她还嫌敌人不给力呢,刚刚勉强够塞牙缝的。

    “好了,你们都少说两句吧”林意这时也听不下去了。

    阿奴出身异种,智慧本来就不高,修炼之后虽然有些开窍了,却缺乏人情世故的历练。

    刚刚步入新时代的人类社会,接触了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便有些迷失了自己的本性。

    “阿奴,你先跟少安回去,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你们再怎么争论今天也吵不出一个结果来,何必给自己添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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