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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吉祥酒家后面种满了竹子,并在竹林中随处设置了石桌和石凳,在空暇时期邀朋友到此吟吟诗,谈谈天,也未尝不是一件美事。
而另外一家聚香楼是名副其实的五星级饭店,专门招待富商,员外等有钱有权之人,里面一个青菜都要五十文钱,一般人都不敢进里面吃东西。
这样看来,叶清还只能到吉祥酒家去了,这样想着,她就抬脚依照原主的记忆往南边走去,她刚一走,后面就有人叫她,“叶清,你去哪儿啊?这么多天没见你,还以为你死了呢。”叶清皱了皱眉,光是听着这个声音就让人不舒服,她转过身,看到有三个小混混一样的女人,拥着中间那个肥胖的女人朝她走来,那话就是那胖女人旁边的小瘪三问的。
叶清认识她,她就是那个哄原主去偷秘方的人,名叫刘大富,还真是人如其名,她是家中独女,家里是镇上的富豪,仗着跟镇长家里有点关系就在镇上横行霸道。
叶清对她们笑了笑,说道:“对不起,我上次受了伤,不记得人了,你们可是在叫我?”要想好好儿生活,就必须跟这些个混混彻底断绝关系。
刘大富愣了下,上次她叫叶清去偷秘方,没想到她那么没用,非但没有偷到,还差点被人抓住,要是把她给供出来,那她就完了,本来还准备好好儿教训教训她,逼她不准将此事说出去。结果她居然失忆了!
刘大富旁边的一个痞子伸手推了推叶清,“别他妈给老子玩失忆,刘姐叫你办的事你没办好,你看这事儿怎么了结吧?”叶清皱紧眉头,退了两步,“我说我不认识你们,别动手动脚的。”
“哟呵,你还文气上了啊,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另一个小痞子说着挽起了袖子就要动手,叶清也不怕她们,虽说自己伤没好,打不过她们,不过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她们也不敢打人,这刘大富向来是个阴人的主儿,她才不会给自己自找麻烦。
叶清弹了弹身上莫须有的灰尘,对着她们三人说道:“要是三位找我没事,那我就先走了。”说着转身就要走,刘大富这才开口,“你真失忆了?”
装傻装到底,叶清点点头,“我醒来以后许多事都不记得,大夫说我脑袋被重物撞击,里面有淤血化不开。”这当然是吹的,以前那些偶像剧里面哪部不是这样说的啊,小学生都能吹出来。
刘大富还是不信任,“那你还记得我吗?”自己哄她去偷秘方一事绝对不能说出去,要是她失忆了还好,要是她没失忆,那她不介意让她一辈子都不能开口说话!刘大富眼里闪过一丝狠辣。
叶清很干脆地点头,又说道:“要是你们没事的话,那我就先走了。”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叶清虽然也挺喜欢看热闹的,不过不喜欢热闹的主角是自己。
刘大富眯着眼看了叶清一会儿,才开口道:“你失忆了没关系,我是你以前的朋友,要是家里不方便的话,可以找我帮忙。”叶清弯腰谢过便转身走了,心里却在冷笑,哼,找你帮忙?到时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小痞子看着叶清走了,问刘大富,“刘姐,就这么让这女的走了?”刘大富瞪了她一眼,“不放她走还能干嘛?还想被人抓住老子的把柄?”小痞子瑟缩了一下,想到上次自己不小心让镇长的公子抓到自己帮刘大富诱拐少年的事儿,心里一阵后怕,在这个地方镇长就是最大的,更不要说镇长的长女还是当过大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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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二天一起床,叶清就去看自己昨天种下的橘子树,见到橘子树并没有枯萎的迹象,心里松了口气,虽还不能完全确定橘子树能够存活,不过已经放下了一半的心。
发现橘子树周围的水已经干了,她又浇了点水上去,并且跑到房子后面的茅厕那里,用手捂住口鼻,用破了一半的瓦罐舀了点粪过来,因为怕养分过多,烧了小树苗,就先舀了一点点慢慢养着。
将昨天的鸡肉热了,又放了点野菜进去,吃了早饭后,叶清觉得有必要到镇上去一趟,毕竟每天往山里跑也不是个办法,得去镇上找点活干,想办法赚点钱回来,毕竟还要还人家两倍的米呢。
叶清对正在晒被子的叶鱼说道,“鱼儿,我到镇上去看下,你在家里小心点啊。”叶鱼听到叶清要去镇上,不想让她去,因为她偷秘方的那家人就在镇上,要是去镇上被别人认出来了,再被打一顿怎么办?“你这伤还没好呢,要是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叶清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仔细回想了下原主被打的时候好像没人见过她的样子,原主估计也是觉得挺没面子的,被打的时候一直没有抬头就跑了。所以村子里面的人只知道她是偷东西被打的,并不知道她是偷哪家的东西被打的。
叶清笑了笑,“没事的,我没让她们看到脸!她们不认识我的。”见叶鱼还是一脸地不赞同,又说道:“我终究是要去镇上的,难道就因为怕她们认出来就不去了吗?做错了事就勇敢地承认,我现在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混,我相信别人也是看得出来的,好了,你就不要担心了,小小年纪就想这想那的,脸上容易长褶子。”
叶鱼听到叶清这样说,也就无奈地点点头,不过心里还是很担心,他不想好不容易变好的姐姐,又被那些混混带坏。叶清要是知道他心里的想法,肯定会有种深深的无力感,以为自己是小屁孩呢,还会被带坏?
不管叶鱼怎么想,叶清是肯定要去镇上的,叶鱼想了想,将昨天没有吃完的野果拿了几个给叶清,“去镇上的路远,要是渴了就吃几个果子,中午早点回来,别饿着。”叶清点点头,深深地觉得自己的弟弟真是个贤夫良父啊,以后谁娶到他真是有福啦。
叶清按照原主的记忆朝着镇上走去,安宁村离镇上有点远,步行的话大概要个把时辰,原主以前都是赖在村里杨婶的牛车上回来的,杨婶是个很温和的人,并不怎么计较叶清的身份,所以叶清与她相处地还算不错。
要是要去镇上,就得通过村子走到村口,叶清悠闲地走着,她穿着深蓝色的上衣和淡青色的裤子,脚上穿着双用稻草编的草鞋,要不是叶清的气质还算文雅,这整个看起来就是一副痞子样,难怪以前别人都不愿意接近她。
叶清也是无奈啊,家里就这一身衣裳,没得挑,鞋子也是她用干稻草编的,勉强能穿,她这辈子最狼狈的就是这时候了。
叶清走在村道上,许多村民在田地里忙着,有些是在侍弄田里的水稻,有些是拿着锄头整理田地,并把野草给拔了,早上的太阳晒在她们身上,显得尤其地美好。
叶清看着这欣欣向荣,农民们勤劳肯干的画面,听着村子里的鸡叫,狗叫,还有一些男子大骂孩子的声音,叶清觉得心里特别平静,祥和。
她的脾气有点直,不会说话,一句话说就是情商超低,也因为这个受了些气,后来经过许多的教训和磨练,自然也变得玲珑剔透,但是曾经那颗简单的心却再也回不来了,她享受着这难得的平淡时光,好像将一切的烦恼都驱散了般,叶清深吸了口气,前世的自信心一瞬间回来了,本来对去镇上赚钱的胆怯也消散了,她要的只是这简单的生活,何必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呢?
村民们看到叶清要出村,纷纷交头接耳,对着叶清指指点点的,不过叶清都当作没看见,那天下午自己说的话,肯定有人在村里传过了,反正她们已经知道自己有改过自新的想法,她们对她的态度只是时间的问题。
叶清大步地向前走着,遇上村里调皮捣蛋的小孩子,她们就会停下来好奇地看着叶清,叶清这个时候都会对她们笑一笑,然后继续走,殊不知,她笑了之后,那些小屁孩居然因此而编了个话谣,“赖皮女,真可笑,我们不笑她在笑,笑出米来还米来,笑出钱来赔钱来。”等叶清从镇上回来,这话谣已经传遍了整个村子。
且先不提这话谣的事儿,叶清总算走到了镇上,汗水已经快把衣服都给打湿了。绥安镇是个比较繁荣的镇子,据说绥安以前还是个小村子,后来是因为村长的女儿当了大官,此女是个比较务实的一个人,她当官以后,对家乡很是关注,正逢南北开始通商,她便借助绥安的地理位置,帮着绥安的人们将绥安的菊花茶,修竹等特产,以及绥安山上的木材等运往县城贩卖给南北的商贩,由此也算是打开了绥安镇的商路。
只是绥安镇离县城比较远,而运费又太高,并且绥安镇周围的几个村子并没有参与到其中,便造成了绥安镇货物更年不变,没有新鲜事物吸引商贩的现状,不过仅凭借这点东西就将绥安发展成了一个镇子,这能力也是不可小觑的。
叶清抹了抹汗,坐在离镇口不远的一棵树下歇脚,她身上还在流着汗,身上也有点味道,她也是要面子的,想等下汗干了再进去,毕竟要去赚钱,首先得要有让人信服的形象,叶清看了下身上的衣服,摇了摇头,这哪里还有形象可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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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叶清出了厨房,看到叶鱼坐在台阶上抬头望着天上的星星,双手撑着小脸,眼睛一眨一眨地甚是可爱,夏天的晚上并不黑,月光很亮,照得院子里一清二楚,隔壁的田华正在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