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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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 第2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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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

    公孙霸抬起眼睛瞥了他俩一眼,没有任何讶异之色。

    “过来陪我吃宵夜。”

    公孙兰便嫣然一笑,脚步盈盈,向前走去。

    燕飞扬原本满心的紧张戒备,也在不知不觉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忽然就对这位皓首老者生出了许多亲近之意。

    小桌子旁早已摆好了两张木凳,明显是为他们准备的。

    公孙兰率先坐下,以目光向燕飞扬示意了一下。

    燕飞扬向公孙霸略略躬身,这才在一旁坐了下来。

    这不是他头一回见到公孙霸。

    数月之前,在东河村,在叶小桐家里,远远的,他曾经瞥过公孙霸一眼。不过那时候,他在明公孙霸在暗,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

    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仔细打量这位名动天下的江湖大豪。

    当然,目光还是要经过一定掩饰的,就这么直勾勾地盯住长辈看,实在太失礼了。

    “小子,是不是觉得很失望啊?”

    忽然间,公孙霸开口了,笑着问道。

    “前辈说笑了,飞扬不敢!”

    燕飞扬连忙欠了欠身子,恭恭敬敬地答道。

    “叫什么前辈晚辈,丫头叫我爷爷,你也叫我一声爷爷就是了。既然你是丫头看得上的朋友,那你就有资格坐在这里,陪我老人家吃肉喝酒。实话告诉你,这些年,有这个资格的小字辈,还真是不多。”

    公孙霸这话说得直白,也足够傲气,但听在燕飞扬耳朵里,却一点都不觉得刺耳。

    以公孙霸在术师江湖的鼎鼎大名,他绝对有如此傲气的资格!

    传闻中的气吞万里公孙霸,也从来都不是一个扭扭捏捏,婆婆妈妈的家伙。

    “爷爷。”

    燕飞扬再次欠身,叫道。

    “这就对了。好小子,对我的脾气,来,喝一杯!”

    公孙霸向燕飞扬举起了酒杯。

    燕飞扬发现,公孙霸的酒杯不是精致的白瓷杯,而是一个玻璃杯,摆在他面前的也是玻璃杯,很普通的那种,和这个酒的档次相比,实在差得太远了。

    这玻璃杯里装着的,绝对是三十年陈酿。

    这一点,不会错。

    燕飞扬不但品龙井茶是高手,品酒也不差。

    他家老爷子,在这些方面都很讲究,茶要最上等的明前茶,酒只喝陈酿。而且喝什么茶用什么杯,喝什么酒用什么杯,都有讲究。那不是刻意,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

    燕飞扬明白,这至少是几代人才能养成的习惯。

    不过,眼下自然不是深究这些的时候,燕飞扬连忙举起酒杯,和公孙霸碰了一下,一扬脖子,满饮杯干,浓烈的酒浆如同一道火线似的,从咽喉处滚滚而下,直入肚肠。

    公孙霸就笑了,眯缝起一双看上去已经浑浊昏花的老眼,举起酒杯,也是一饮而尽,随即探出筷子,从火锅中夹出一大筷子肉,送进嘴里,大吃大嚼,让人看得酣畅淋漓。

    “小子,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有品位啊?喝三十年陈酿老酒,用这种狗屁玻璃杯?”

    公孙霸将一大口肉吞下去,满意地点了点头,又转向燕飞扬,说道。

    如果换一个年轻人,这时候自然要说一番恭维话,燕飞扬却很老实地点了点头,说道:“是的,爷爷,喝三十年陈酿,玻璃杯确实不是最佳的选择。既不能增色,又不能添香,不过就是一个容器罢了。”

    公孙兰便有点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似乎怪他说话太直白。

    她可是难得见到老爷子如此逸兴遄飞,可别一不小心把这种好兴致给搅合了。

    公孙霸却哈哈一笑,说道:“好小子,还真是实话实说,不知道拐弯。我告诉你,在我们年轻的时候,玻璃杯可是个稀罕玩意,时髦得很。”

    燕飞扬恍然。

    凡事都不能离开他本身的时代去挑剔。

    数十年前,瓷杯陶杯随处可见,一点不金贵,精巧的玻璃杯甚至搪瓷缸子,反倒是时髦的象征。在那个年代,能够用得起玻璃杯的,就算是“土豪”了。

    “来来,吃肉吃肉,年轻人,要多吃肉,才有力气。”

    公孙霸又从火锅里夹出一筷子肉来,吃得满嘴流油。

    其实人到老来,越要吃肉,到了一定年纪,几乎是无肉不欢了。原因很简单,吃肉才能最大限度地补充体力。

    燕飞扬已经完全放松下来,当下也不客气,伸出筷子在火锅里夹了一大筷子肉,送进嘴里。

    刚才在那个酒会上,要顾忌个身份形象什么的,不能放开来吃,又无巧不巧的碰上张红云高文明韩成栋这批不开眼的家伙搅局,燕飞扬还真没吃饱。

    公孙兰轻轻一笑,开始在火锅里涮鱼肉片。

    鱼肉蛋白质多,脂肪少,有营养,倒是很适合她。

    “小子,你的事,我都听丫头说了,你很好。”

    公孙霸吃了一大口肉,很随意地说道,浑浊的双眼之中,隐隐迸射出两道精光。

    燕飞扬一直都在打量公孙霸,其实公孙霸也在仔细观察他。

    对孙女嘴里说的这个“此燕非彼燕”的小子,公孙霸特别上心。哪怕燕飞扬不是他们当初预测的那个燕家人,从他表露出的天才潜力来看,也是值得大力拉拢的。

    尤其这回前往中原省为高先生迁坟,重建祖坟风水,更令公孙霸对燕飞扬刮目相看。

    燕飞扬笑道:“爷爷,你也很好,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公孙霸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厢房里的气氛,变得十分欢快。

    公孙兰眼里便透出欢喜的光芒。

    公孙霸看在眼里,暗暗点头,又暗暗摇头。

    可惜这小子的命相太过凶狠,不然,将来公孙家交到他手里,也是很不错的选择。以这小子的天赋和才华,必定能将公孙家发扬光大。(未完待续。)

第233章 罗盘认主

    深宅大院第三重,地下。

    燕飞扬相信,这应该已经是公孙家总坛最机密的地带了。

    江湖世家的深宅大院,有地下室是很正常的,一旦遭遇到强大敌人的攻击,难以抵御之时,地道将是首领人物逃生的最重要途径。

    没有地道,反倒不正常了。

    只不过,燕飞扬没想到,总坛的地下建筑,居然如此宏伟壮观。虽然他看到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角,但燕飞扬却能感觉得到,整个地下建筑的面积,应该不在地表建筑面积之下。

    四周的墙壁都是用厚重的青色巨石垒砌而成,古朴厚重,大气磅礴。不过和电影电视里大多数地下室的阴森昏暗都不一样的是,公孙家的地下建筑,灯火通明,走在其中,没有丝毫阴森压抑之感。

    “前边就到我的静室了。”

    公孙兰低声说道。

    陪老爷子吃了宵夜,再聊一阵之后,就被老爷子赶走了。

    看得出来,老爷子的生活很有规律。

    这一点,倒是和燕飞扬家老爷子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按时作息,从不轻易打乱自己的生物钟。乃是养生之道中一个非常要紧的环节。

    时间快到午夜。

    子时。

    是龙头罗盘认主的最佳时间。

    公孙兰带着燕飞扬,径直来到了总坛地下室。这个动作,意味着公孙家已经全面向燕飞扬“开放”。公孙兰像是很无意地告诉他,数十年来,他是唯一一个进入公孙家地下密室的外人。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燕飞扬当然听得出来。

    从今往后,他就是公孙家的朋友。无论他有什么要求,只要公孙家能够办得到的。就会竭尽全力去办。但同样的,燕飞扬也对朋友承担同等的义务。

    其实公孙兰说的并不完全属实,除了燕飞扬之外,数十年间,其实还有三位外人进入过地下室。然而这三位外人,都无一例外成了公孙家的人。

    其中两人成为公孙家的儿媳,另外一人则成为公孙家的入赘女婿,并且改姓为公孙。

    这些话,公孙兰自不会说出来。

    那样一来。未免太过着相了。

    燕飞扬脸色依旧平静,没有露出丝毫为难或者想要退缩的意思,本就说明了一切。以燕飞扬的性格,只要他认可了公孙家是他的朋友,公孙家的事就是他的事。

    这一点,公孙兰深信不疑。

    公孙兰的静室,自成一体,和其他区域都不相连。或者说,和其他区域虽然有门户连接。但门锁都在这边。也就是说,公孙兰可以从这里去其他区域,其他区域的人却不可以进到这里来。

    这也是一种特权。

    密室房门是虚掩的,公孙兰推开厚重的木门。一间古色古香的静室,就出现在燕飞扬眼前。

    这间静室的面积不小,成圆形。墙壁也是用厚重的青色巨石垒砌而成,带着岁月的气息。燕飞扬估计。整座巨宅应该早在数十年前就已经建成,经历过不少的风雨。

    至于这样的巨宅。居然能够在数十年的战争烽火和各类政治运动中幸存下来的,对普通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

    不过,对于一个术师世家而言,倒也不算太难。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只要这个世界还是以人类为主宰,术师江湖的人就有自保的本事。

    密室正对面,矗立着一座石质雕像,约莫常人高矮,青面獠牙,双目外凸,炯炯有神,好不威猛。

    公孙兰一见到这座雕像,便即神情一肃,低声对燕飞扬说道:“这是我们公孙家供奉的守护神……”

    故老相传,术师江湖传承的天罡地煞之术,本就是天上神仙流传下来的仙家法术,因而很多术师流派和世家,都有各自供奉的神祇,甚至好些流派和世家,供奉的是同一位神祇。

    当然,也有一些流派世家,同时供奉有好几位神祇。

    供奉什么样的神祇,一般来说,和每个门派世家流传的天罡地煞术有关。比如说,有“钉头七箭”传承的门派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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