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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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师-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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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椅上,一对男女不顾风寒依偎在一起耳鬓撕磨,在他们的手边,还放着一个纸袋,上面印着大大的黄色m。

    大狗伸出前爪,指了指绿化带的树后,路离疑惑的看了几眼,然后走了过去,在树后藏了起来。

    大狗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向外扑出,直奔拥吻的男女而去,男的吓得哇的一声跳了起来,差点直接把坐在他腿上的女人丢在地上,好在女人下意识地抱住了身边的男人,整个身体缠在了男友的身上。

    “呜汪……”大狗露出了凶狠的牙齿,充满压迫性地迫近,男女两人同时声喊,头也不回的狂奔而去。

    大狗露出了不屑的表情,撇了撇嘴,然后咬住了那纸袋,撕开。

    几块香喷喷的汉堡正散着腾腾的热气。

    叼着纸袋回来,放在了路离的面前,大狗作了一个手势,路离疑惑地看了看,然后被香味吸引,大口吃了起来。

    大狗神情肃穆地坐在路离的面前,尾巴竖起,蓬松的毛在空中微微颤抖。

    “你也吃。”路离递过了一只汉堡,大狗只是摇了摇头,让到了一边。

    把所有的汉堡都塞下去,然后吐出了难吃的包装纸袋,路离才现自己的肚子不再出奇怪的咕噜声,大狗站起来,转身打算离开,路离左右看看,跟了上去。

    大狗沉默地在前面走着,路离哼哼着跟在后面,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心情很快乐。

    这段路程并不近,绕过了一条静僻的小胡同,路离现自己来到了一处垃圾场,气温还低,所以成堆的垃圾并没有出太难闻的气味,绕过了几座垃圾山,路离看到了在垃圾场的角落里停着一辆车——当然,现在的他,其实并不知道这是车。

    那是一辆破旧的卡车,看样子有点像是运兵车,前面半截已经被拆卸一空,只剩下了拆不走的巨大框架,后边的车斗锈蚀的全是大大小小的窟窿,卡车上破烂的蓬布还勉强能够遮风挡雨,却也抬头就能看到天月。

    大狗带着路离爬进了车厢,路离现车厢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破布,这些布有些脏,也有些潮湿,但是躺在上面,却是软软的,比在医院里还要舒服。

    大狗找了一个角落,身体盘曲起来,路离睁着眼睛看了半天星星,然后敌不住困意来袭,终于陷入了梦乡。

    迷迷蒙蒙中,路离现身边有什么东西在动,他迷糊中醒来,现大狗正跳下车厢。

    路离揉着眼睛,跳下了车,跟了上去。

    大狗显然不希望他跟着,对他呲牙咧嘴半天,可惜的是,路离显然还不明白什么叫做威胁,他歪着脑袋,无辜地看着大狗,直到大狗无奈地歪头示意他跟上。

    路离踉踉跄跄地跟在大威的身后,在杂乱的小巷里奔行,曾经这里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祥和巷,只是后来大多人都已经搬离,祥和巷也就冷落了下来。现在还住在这里的,大多是没有儿女赡养的老人、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者是好吃懒做的惫懒汉子。

    祥和巷晚上没有路灯,天一黑就什么也看不到,住在这里的人也大多不会晚上出门,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罗绮。

    罗绮虽然才十八岁,却已经独自生活了五年。

    她其实算不上是孤儿,虽然父亲早年去世,但是她还有母亲和弟弟,只是母亲带着弟弟改嫁外地时,狠心把她抛下,只给她留下了这栋老房子和父亲的两万元保险金。而她,也依靠这两万元的保险金,艰难地活到了现在。

    她不想成为南方厂子里的纺织工,更不想成为红灯区依门卖笑的应召女郎,想要改变眼下的境况,她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考上大学,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命运。

    奖学金、学费减免、稿费、勤工俭学,她用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办法减免自己的支出,有时候,她还很感激自己的母亲,至少,她没有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而更难得的是,困苦的生活没有让她堕落而怨恨,反而让她愈善良而宽容起来。

    因为学校要上晚自习,五年来,她基本上每天都要在晚上九点左右穿过漆黑的小巷,每当这时候,都是她最害怕的时候,因为附近经常有小流氓和混混聚集,更时常生离奇的案件。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现,每当她放学回家时,都有一条大狗蹲在胡同口的路灯下,在她进入胡同时,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直到她走进家门,打开灯,关上门才转身离去。

    第一次时,罗绮吓坏了,因为那大狗实在是太大了。

    但是,渐渐地,那大狗成了她心目中的守护神,几千个日夜,大狗风雨无阻,成了罗绮最特殊的朋友。

    而最近,更奇怪的事情生了,今天罗绮回来的时候,现大狗的身边有一个傻笑着的少年,那少年抱着大狗的脖子,在寒风下瑟瑟抖,那傻气的笑容让罗绮有些紧张,但很快就又平静了下来。只是一个傻子吧……真是可惜了,唉。

    罗绮走过去,把晚饭时省下来的半块菜饼递给大狗,大狗其实很少吃她给的东西,但这次,大狗却张口咬住,然后转头,给了那傻笑的少年。

    少年茫然地接了过来,歪头看着少女,黑漆漆的手在脸上摸了摸,留下了几道清晰的指印。

    “走……走吧。”罗绮有些忐忑,连忙道。

    大狗安静地当先走进了漆黑的胡同,少年踢踢踏踏地跟在大狗身后,罗绮连忙跟了上去。

    傻子、女孩和狗一起走在这漆黑的胡同中,谁也没有开口。

第三章:水晶球、力量与代价

    时间回到白天,路离的包被抢走之后,几个混混在附近胡同里七拐八拐,竟然来到了一个和祥和巷很相似的乱糟糟的巷子里,其中一个头染成五颜六色,式如同鸡窝的男人是他们中的头头,被称为鸟毛,据说他在西部的家乡强*奸了一名十一岁的小姑娘,然后逃到了东部来,凭借狠辣的作风,得到了一个所谓“大哥”的赏识,成了这群小混混的领。【阅】平日里抢个包,调戏下良家妇女,敲诈下老实的学生什么的,纯粹是业余爱好,他们的主业,其实还是那位老大给他们介绍的业务。

    不过,他们的业务,大多是在晚上进行,所以白天却是整日闲逛,无事生非。而抢劫路离,只是他们的余兴节目,看这少年双眼茫然,在附近徘徊许久,身上的衣服又光鲜,似乎是外地来南黄的富家子弟,油水应该充足,干脆抢了增加点额外收入。

    他们来到巷子里之后,鸟毛说道:“拿来那包,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没。”

    立刻有一个小混混双手递给他,鸟毛拉开背包的拉链,立刻露出了心神俱醉的表情,一道梦幻般的光线,在他拉开拉链时,就照在了他的面上。

    咬了咬牙,鸟毛立刻拉上了拉链,道:“没啥东西,一堆课本衣服什么的,果然是个学生。”

    其他几人自然不信,却不敢说话。鸟毛寻了一个借口,把其他几个人都打走,他们也不信里面会有什么好东西,充其量不过是有点小钱,反正就算知道了也轮不到他们,所以都悻悻地离去。

    左右看看,找了一个无人的拐角处,鸟毛再次打开了背包的拉链,伸手进去,掏出了一颗透明的圆球来。

    圆球比台球稍大,通体透明,放在阳光下,还能隐隐看到其放射出来的氤氲光华。在手指接触到那球体的一瞬间,鸟毛觉得有一股电流流过自己的身体,全身上下如同被情人的手抚摸过一般,兴奋地几乎战栗起来。

    这……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鸟毛的注意力完全被这水晶球所吸引,完全没有注意到,放在地上的背包边缘,爬出了一个黑漆漆的东西,那黑漆漆的东西吃力地咬着一个圆滚滚的瓶子,无声无息地滚在地上,然后向角落里滚过去。

    鸟毛双手捧住那水晶,痴迷地捧在眼前,心底似乎有一个细小的声音响起:“有缘人……”

    那微弱的电流和迷幻的光芒,压下了他对那突然冒出的声音的恐惧感,那微弱、飘渺,充满了诱惑性的声音继续响着:“有缘人,你可愿得到强大的力量……”

    “我……我想……”强大的力量?多么强大?能让自己不再挨老大的耳光,不再对老大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能够让自己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吗?

    答案是,可以!

    “不要抵抗,让我老人家给你力量……”那声音蛊惑着,鸟毛本就脆弱不堪的心防被轻易打开,一团阴影悄悄盘踞在了他的内心深处……

    美丽的东西,往往拥有着致命的危险,鸟毛那贫乏的脑袋,或许还不足以明白这一点,他只知道,自己身上突然澎湃着汹涌的力量,他张开五指,放在眼前,一道道细微的电火花在他的五指之间游走,他下意识地伸手向围墙按过去,一道清晰的手印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了墙壁上。

    鸟毛被震慑了,这是什么力量?这力量是属于自己的?力量!力量!

    有了这样的力量,什么老大,什么警察,统统都去死!

    我……我是最强大的!

    “真是容易蒙蔽的家伙……”暗影中,那苍老的声音嘀咕着,“看来,人类中,也只有小怪物能跟老祖宗我较较劲。得,这家伙身体虽然差,却可以利用一下,等找个好点的身体,就换下来……”

    “鸟毛哥……”一个刚刚被鸟毛支开的小混混不知为何提前回来了,从外面兴冲冲地喊了一嗓子,却突然呆住了。

    鸟毛哥……鸟毛哥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眼前这一身闪电缠绕,头如同级赛亚人一般竖起的家伙,到底是不是鸟毛哥?

    他下意识地想要叫,却见身前人影一闪,鸟毛已经抓住了他的脖子。

    “不要叫,你找死啊!”鸟毛低声威胁道,他恶狠狠的样子似乎吓住了眼前的混混,那混混只是挣扎了一下,就垂不动了。

    “算你小子识相,不然老子就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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