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身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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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身保镖- 第6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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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在明皓的带领下进了包厢,然后都被包厢里面地大簇郁金香装扮所惊讶,一个个地惊呼出声。跟着王征他们这群人过来的还有几个打扮妖艳地女孩子,更是满脸羡慕地看着蓝可心。

    心想,明皓一表人才,而且舍得对她花钱,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脑袋秀逗了,这样的男人有什么理由拒绝?

    她身边的那个男人长地倒也不错,可是身上地衣服倒是普通了,连个牌子都没有。送去生日礼物个头看起来倒是挺大,但是以这些女人地经验来说,男人送的礼物地珍贵度是和体积成反比的。越是贵重的礼物,反而越是贵重。

    蓝可心一直抱在怀里舍不得丢的大礼盒,说不定装地就是个大狗熊布偶。

    这也怪不得她们见识短,因为叶秋身上的这套装扮确实没有牌子,是在香港的时候为了参加司空图地宴会,西门家族的裁缝为他量身定做地。

    她们都是明皓酒吧的驻唱歌手,平时没少得到明皓地照顾,也都清楚明皓喜欢蓝可心的事情。这个时候见到蓝可心另有所爱,她们心里都有些为明皓打抱不平。

    王征更是唯恐天下不乱,从桌子上取了瓶啤酒拉开灌了一口,跑到音响面前折腾了一番后,拿着话筒说道:“今天,是蓝可心小姐地生日,我们大家一起来祝福蓝可心小姐生日快乐。有一很特别的歌,钉送给蓝可心小姐,同时也送给我们的皓哥。《今天你就嫁给我》,需要一位女声伴唱,有没有主动走上台的?”

    “我会。”薛玲一脸激动地跑了上去,都不敢正视王征的眼睛。每个人都知道她喜欢王征,但她却不敢向王征表白。

    “好吧。那我们就把这《今天你就嫁给我》送给蓝可心和皓哥吧。”王征笑着说道,台下一群人鼓掌起哄。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每一情歌忽然充满意义

    我就在此刻突然见到你

    明皓心里暗赞王征够义气,又怕他这样把蓝可心给气跑,偷偷用眼角瞄向叶秋,现他正和蓝可心依偎在角落里小声说笑,脸上的表情很是镇定,现不了任何异常。

    “哼。小子。你就装吧。我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明皓冷笑着说道。他喜欢蓝可心,不会就这么轻易放弃的。

    有了男朋友又如何?只要锄头挥得好,哪有墙角刨不倒?

    “叶秋,要不我们走吧?”蓝可心听到王征的话,小脸唰地一下子就红了。被气红的。自己和明皓又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干吗要这么乱来?

    担心这样会让叶秋生气,就出声说道。

    “为什么要走?”叶秋端着灌啤酒,拉开喝了一口后,笑着问道。

    “我怕---他们这样你会生气。”蓝可心声音怯怯地说道。

    叶秋握着蓝可心地手,用眼角瞟了眼明皓,问道:“你喜欢他吗?”

    “不喜欢。”蓝可心脸色苍白,吓地连连摆手。说道:“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他。我今天来就是想和他说清楚的。叶秋,要不,我们现在走吧?”

    “那就没必要走了啊。”叶秋捏捏蓝可心的小手,示意她不要担心。

    眼角突然间变地犀利起来,盯着那群人说道:“既然你不喜欢他,那有没有觉得他们现在的表现很像是一群小丑?”

    蓝可心看了看那群人一脸陶醉的表演,再想想叶秋的话,越得觉得有趣,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自己根本就不喜欢明皓,他们越是表演得欢,不越是场笑话吗?

    说实话,王征的歌唱得确实不错。能够被麦和看中也绝非偶然,薛玲在王征的带动下,也超常水平挥。两人配合的非常默契。

    王征和薛玲合唱结束,屋子里的人热烈的鼓掌,像是要把屋顶也给掀了似的。

    王征又鼓动蓝可心和明皓对唱一情歌,蓝可心当场拒绝,说自己不会唱歌。

    倒是叶秋突然间站了起来,走到王征面前,也不管王征愿意不愿意,就从他手里接过了话筒,说道:“今天是可心的生日,祝她生日快乐,每一天都健康美满。送一歌来表达我的心意吧。《邂逅》,麻烦帮我消音。”

    负责在电脑前选歌的是王征带来的一个酒吧驻唱女歌手,原本是不想给叶秋选歌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在那个男人微笑眼神的注视下,她竟然没办法心生抗拒之心。

    那么干净的笑容,怎么会让人心生寒冷?她想不明白。

    pss:感谢叶秋和可心的邂逅,也感谢你们和《近身》的邂逅。谢谢各位的月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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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9章、兽血,即将沸腾!

    539章、兽血,即将沸腾!

    为了支持冉冬夜的音乐事业,叶秋曾经在一家音响店把她的所有专辑给买完。冉冬夜在身边清唱过好几次,自己没事的时候也会在家里享受一会儿她的语言呻吟。

    再加上《邂逅》这歌实在是太过火热,无论走到哪儿,大街小巷都在播放,他不想听到都难。就像之前周杰伦红火的时候,整个大江南北都在放‘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隔壁家七十多岁牙都掉没了的王老太太都能一边用左腿打摆子,一边出声跟着哼唱几句。

    所以,叶秋也记住了这歌的歌词和曲调。更重要的是,叶秋听得出来,这歌是冉冬夜写给自己的。是属于他们的歌。即便表面上没有承认,内心里,也对这歌有着特殊的情感。

    当然,这歌是一节奏缓慢的抒情歌,就像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一样,轻柔绵伤,却又饱含深情。这样的歌歌词简洁明了,可是唱起来却极难。一般人是很难唱出那种韵味的。

    王征算是个玩音乐的高手,自然知道这歌的难度。特别是最后一段的拖音,即便是由他来唱也会经常走调。

    之前还在惑怎么就把话筒给了他,现在听到他自寻死路的选择了这样一歌,心里又开始觉得庆幸。准备着呆会儿他唱完之后,自己来一个‘专家点评’。把他唱这歌时候的缺陷毫不留情地都给指出来,让他当众出丑。

    “傻孩子,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唱歌来泡妞的。”王征自负地想道。他才是这方面的专家。

    舒缓的音乐响起,叶秋的视线转移到蓝可心脸上,对着他笑笑,然后举起话筒轻声地吟唱起来。

    假如我没有多看一眼

    就等待不了你出现

    如果我早一刻转身

    我们又一次擦肩心里唯有默默念

    -

    这歌讲述地是叶秋救了冉冬夜。然后学习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地习惯。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可是那个曾经被救地小女孩儿却一直把他记在心里。并且把他地好人好事写在了日记里。等到多年以后两人偶然间再次相见。女孩子心里地欣喜和对命运地感怀之情溢于言表。

    叶秋也是这歌幕后故事地当事人之一。所以。他能清晰地把握到冉冬夜心里所要表达地情感。当他一开腔演唱时。包厢里地人就全都被他给唬到了。

    专业水准。这完全是专业水准。

    就算是冉冬夜亲自过来演唱这歌,也无非就是这个水平了。

    蓝可心一脸柔情地看着叶秋,觉得自己都快要融化了。对她来说,叶秋能够从香港赶回来为她庆生,已经是最好的生日礼物了。可是,他却愿意执起话筒为自己唱情歌。

    蓝可心一直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自己的等待和期望终于结出了硕果累累。她一直以为叶秋是不喜欢自己的,不然,他怎么从来没有说自己是他的女朋友?

    这一刻,所有的惑和猜测都迎刃而解。他是喜欢自己的,蓝可心能够感觉的到。

    除了蓝可心,包厢里面其它地人却对叶秋这种高水准的演唱抱着气氛的态度。他们虽然不是明星,但是大多数都是在酒吧里面驻唱的歌手。水平也不见得就比那些明星差到哪儿去。

    原本还想看着他出丑呢,没想到却被他出尽了风头。

    王征脸上地笑意凝固了,端起啤酒狠狠地灌了几口。看了眼叶秋,又看了眼坐在角落里满脸幸福的蓝可心,脸色更加地阴沉。

    随着他事业小成,他越觉得自己被蓝可心拒绝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自己得不到的女人,别人也休想得到。所以,心里有意无意地总是想针对叶秋,想把他踩在脚下。

    他要用事实向蓝可心证明,你喜欢的男人,其实就是一屎。

    全场最郁闷的就数明皓了,他虽然不会唱歌,可他会听歌啊。叶秋的实力他是清楚地,再说,从身边那群刚才还在呱噪个不停,现在却一脸震惊地专心听歌的家伙脸上也能看出来。

    一口气喝完了手里地啤酒,又开了一罐。这酒,真***苦涩啊。

    今天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小子给比下去。不然,自己就再也没有希望了。

    坐在明皓身边地凌菲看出他心中的郁闷,将自己柔软地身体向他靠了靠,伸过脖子在他耳朵边说道:“皓哥,不要生气嘛。他就是会唱个歌而已,其它方面哪还能和你比?”

    说话的时候,凌菲还特意地指了指蓝可心抱在怀里的大盒子。

    凌菲也算个小美女,属于肉弹性的女人。胸大屁股大,属于能生孩子的那种类型。她在靠近时,身体上的幽香夹杂着淡淡的香水味,竟然让明皓觉得很好闻。以前,自己怎么从来没有现她也挺有女人味的呢?

    凌菲像是没有察觉似的,硕大的压在明皓的手臂上,身体趴在他耳朵边说话。让明皓的下体都有了反应,小弟弟像是打了鸡血似的,一下子就抬了起来。

    明皓看了凌菲了眼,恰好能够从她v型的衣领里面看到那大片白皙的乳肉。心里微动,赶紧转过了脸。

    他清楚自

    的是什么样的女人。凌菲这样的女人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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