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医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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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医仙- 第6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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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话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楼主;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楼主;我支持您!

0765 踏道远行

    大魔神突然仰望向天际,眼中显露出惊怒之色,甚至还带着几分不敢相信。小;说;网;首;发;更;新;

    许久,他才渐渐平静下来,此刻他才明白,那个人的真正意思,眼中寒光闪烁不定,双拳紧握,紧紧的盯着空中,像是在寻觅着什么。

    方云睁开眼睛,深吸了口气,眼中多了几分思绪。

    他以道身与大魔神相会,其一是因为他们还不是真正的死敌,再者如果他与大魔神真正开战的话,将是无法想象的灾难。

    大魔神的强大已经超乎想象,绝对不是普普通通的中位大神可以比拟的,从方云所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大魔神即便不是真正的主神,也绝对相差不多。

    那种懔然的威压,任何一个中位大神,都难在他的面前相执。

    如此看来,大魔神真的很有可能是空间之神的分身,不过方云有一点还是不明白,为什么空间之神的分身,会充满了堕落的气息。

    那种气势,并非是被邪恶侵蚀堕落的,而是他本身就是黑暗堕落的心性。

    而且方云也在此行中,得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大魔神已经组建了属于自己的神系。

    就像是每个主神所拥有的神系一样,这样的神系对于任何一个主神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个神系中的中位神与下位神,与位于金字塔最顶端的主神,紧密相联着。

    大部分的神祗都会加入一个主神的神系,一方面是为了获得庇护,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永恒。

    一般来说,一个下位神如果被敌人毁灭了,主神就会视情况而定,是否会为其复活,就如被大魔神亲手惩处的兽欲之神,如果大魔神回心转意,也会将他复活。

    实力越低,就越是处于金字塔的最下方,而同样的如果位于金字塔顶端的主神毁灭,其神系的神祗,也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复活主神。

    火神就是最好的例子,而拜火教的高调行事,就好象生怕全世界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而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个神系,在默默的复活着属于他们的主神?

    没有人知道,可是方云相信,绝对有着许多的神祗,都在暗地里,筹备着他们的主神回归。

    如果方云真与大魔神开战,那么他就会做的更加彻底,仅仅击杀一个大魔神,显然不能永绝后患。

    不过,即便是真正开战,方云也不怕大魔神,反而是对于未知的一战,充满了期待。

    只是留给方云的时间已经不多,黑暗泰坦曾经告诉他的事情,比原本的时间点提早了一些,已经出现了先兆。

    而且他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可以无限的留在西域,他需要突破,真正的突破。

    不仅仅是那个最重要的事,西域中还有自己的家族里,还有一大堆的事情,一件都不能拉下。

    方云的道不是苦心潜修,方云并不欠缺功力,他缺的是感悟,红尘百道是对世事的感受,是让自己融入红尘,如果以修真者这样高高在上的姿态入主红尘,是永远无法真正的明白红尘大道。

    道成则功达,那些一辈子坐在神像前诵经,一辈子在道观中念经里所谓的世外高人,大多数的结果,都是孤独的老死,他们一辈子都在念经诵佛,却连他们心目中的神都未曾见过一面,却从来不敢去想象自己去成为别人心中的神。

    而修真者修的是自己的心,敬的是这片天地,而不是敬一个只留下传说,却毫无功绩的先人。…;

    曾经的往事,方云曾经行侠仗义,也曾经为祸一朝,当过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庸碌一生,也曾经登上权势之巅统御一方。

    太多太多的经历,太多太多的回忆,有些经历就如梦境般,令人徘徊不舍,还有一些则如噩梦一般。

    方云曾经去过世外桃源,只是那种平淡的没有涟漪的生活让他无法适应,每个人都不需要努力,就能富贵一生,衣食无忧。

    也曾经见过真正的人间地狱,外族入侵华夏堪忧,数千年的文明传承抵不住火枪炮口,人在绝望的时候,总能爆发出最强大的能量,劫难的洗礼也让这个民族变得更加坚强。

    太多太多的虚与实的感受,让方云的道变得清晰,变得明了。

    不知不觉间,方云已经走过千里路途,回望自己的脚步,远处的脚印已经被风沙掩盖,近处的脚印还清晰可见。

    这一步一个脚印,看似与修真毫无关联,可是却是同理相乘。

    就如此刻的方云,不知道自己该向哪个方向前进,他只能凭着自己的感觉前进,没有人知道,这条路是否正确,或许在这条路上,总会不经意的与他人的路途交织而过,就如当初的绝世天魔。

    方云走累了,就会在寻一个小村镇休息,然后就会继续前进,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道路。

    总有热心的人,会留他多做客,当然了,有些是善意的,担心他年纪轻在沙漠中走失,还有一些则没有那么好心。

    这些事情每个人都会遇到,可是对于方云来说,却充满了意外与惊喜。

    在这期间,方云就如同普通人一样,有的时候他甚至会因为表现的太过普通,被匪徒砍死,因为作为普通人,是不可能反抗的了匪徒的。

    终于,方云在一片沙漠深处的绿洲停下了脚步,这绿洲不算太大,一片足球场大小的草地,外加十几颗热带树,还有一片恬静的小湖泊。

    几只食草动物在旁若无人的独自享用难得的美味,一切的一切都显得如此平淡而美好,能够在这沙漠之中,遇到一片绿洲的几率,和中彩票头奖的几率差不多。

    风沙总是会不经意的掩盖这些小小的绿洲,然后又会在其他的什么地方出现相同的绿洲,即便是对沙漠最了解的向导,也很难指出一个长存的绿洲。

    方云已经走入绿洲中,脱下鞋脚板触及那许久未曾感受的绿意,所带来的触感让方云的身心都平和下来。

    绿洲中的湖泊微光粼粼,水中还有一些叫不上名的小鱼在游动,方云挑了一只大的,直接抓上来,架起火堆就烧烤起来。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如此良辰美景总会让人流连忘返,享受着悠闲的时光,看着一群盗匪追杀着一个清秀女孩,更是一出难得的好戏。

    那些强盗人数不多,可是个个凶面恶煞,每个人都是心狠毒辣之人。

    而那女孩清秀可人,与方云年纪差不多,一袭青色长装,惊恐的逃避着背后强盗的追击。

    女孩看到绿洲上的方云,立刻就激动的朝着方云的方向冲来:“救命……救命……”

    很快,女孩与强盗就已经跑到方云的身边,女孩惊恐的躲在方云的背后,强盗则是满脸凶相,举刀向着方云。

    “小子,你是这小妞什么人?”强盗恶言相向,满脸的狠厉凶光。

    “不认识。”方云手里还拿着一条刚刚烤好的烧鱼。…;

    “救救我……他们想要……他们想要……”女孩紧紧的拽着方云的衣角,恐惧的说道,就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般。

    “小姐,我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小子,何德何能救你于水火,不如你自救吧。”方云苦笑的看着女孩。

    “嘿嘿……”这几个强盗已经露出隐晦与得意的笑容,不过其中一个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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