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纪天虹更是一时接不上口,愣在了那里。
“没事!没事!自己女婿受了重伤来看看是应该的,有什么远不远的。前些日子家里忙着安顿也没得空和老爷一起过来,今天正好天虹炖了汤就和她一块过来看看。你的伤好些没有,怎么听老爷说你不记事了。”纪总管向来严肃的脸上有了些笑容,第一次觉得这个女婿也是有优点的。“天尧比你的伤轻,只是当时看着吓人就是血流的多了些有他媳妇在家里照顾你就别为他担心了。唉,这些害人不浅的土匪听说前两天又把贾老板家回来省亲的四姑娘给抢了,还好人没被抢走只听说是两个月的身子没了。哎……”
才说完就被识眼色的湘绣扶着坐到了云翔的身边,做了十几年伺候人工作心思灵巧的她最会分辨这些主子们的小心思了。
“这些杀千刀,警察局怎么也不管管以后谁还敢走道啊!”品慧听了纪总管的话脸吓的蜡白蜡白的,不安地拍了拍胸口两手不停地绞着帕子好像这样能舒缓下她紧绷着的神经。
“也没什么,就是刚醒过来的时候有点认不清人。医生说是因为脑袋撞到石头的关系,几天后就已经没什么影响了。这黑仓山的山道怎么又出事了,得了看来这伙子山匪是打定主意要安营扎寨了。以后这条道可难走咯!”
趁着他们说话的空档,天虹开口轻声慢语里怎么听怎么有把子楚楚可怜的味道,活像受了虐待的童养媳。“娘,我按了齐大夫的方子给云翔炖了补血补气的汤带过来,趁还热着先喝点凉了要减药性的。”从丫鬟手中提着的食盒里拿出保温着的炖盅,掀开盖子内里的汤药还冒着袅袅的白烟。
接过倒了汤药的小碗黑漆漆的东西看的云翔直皱眉头,吸了口气长痛不如短痛一鼓作气三两口喝个精光又把碗递给了站在旁边的天虹,故意忽视了她手中捧着的白糖腌杨梅记忆中的这具身体从来都爱吃杨梅这种东西,要是没记错的话到是这具身体的大哥才有喝药后吃杨梅的习惯,云翔对这个女人有点反胃。借着和纪总管说话的由头把她冷落在了一边。
“这警察局的人只知道要钱,真要他们出力跑地比鬼还快甭指望他们了。到不如在商会里集资雇人剿匪,总有走这条道出货的商家愿意出钱买平安的。”
纪管家摸了摸下巴,想了会才开口。“这也是个法子,走六安必须要经过黑仓山这总有匪患也不是个办法。就怕出了钱也没人敢接这趟子活,听说他们光枪就有二三十杆,有钱也得有命花才成。”
品慧听着他们的对话有点寒丝丝的抬头看了看太阳,便对儿子开口。“这太阳晒着不那么暖和了,先回房再接着聊吧!别再着凉了。你现在的身子可受不起!”说着话,她替儿子掖了掖盖在腿上的厚毛毯。
纪总管在一旁点头称是,于是众人转移阵地回楼上的头等病房去了。
路上被人搀扶着的云翔边走边和纪总管说话:“溪口那块地一直收不回来那姓萧的老头简直像个无赖,就是死赖着不走,好像吃定了咱们不敢对他们怎么招一样,真是烦死个人。明明去年八月就该还的债拖到今年快四月了还没个动静,他真当我们开的是善堂了。爹又一直在催我,您回去后就让葛斌拿了萧老头签的债据和溪口的地契去告官,就让刘局长他们出面解决也省得有人说咱们欺压良民。”
“嗯,是个好法子。这萧家人也太没皮没脸了,欠债不还他还有理了。天尧也和我说道过几回那家人的德行,回去我就办这事天下哪有借钱不还的道理……对了,前两天有封从江苏寄给你的信……到是今天来的匆忙忘记带来了。”
“是溪口的萧家吧,我到是也听老爷提起过。这家人可太不要脸了……欠债还钱的道理没人不知道吧,不行就抓人抵债跟这种人客气不得!咱们家又不是开善堂的!”扶着儿子的品慧也适时地发表自己意见,她至少不是一次听起过自家男人对这户人家的抱怨,也腻歪这家人的品性。什么人嘛?!
“有什么办法,当初也是我瞎了眼看那萧老头可怜死了老婆还要养活一大堆大大小小的孩子,过的那叫是一个不容易才借钱给他。谁料得到看着有点傲气的是这么种人!当初话也说的硬道,承诺半年内就还清。可转眼都快两年了连个本金都没还出来,也不知道他当初哪来气势。唉……这种人啊就是扒了左边脸上的皮再贴到右边脸上,一边不要脸,一边二皮脸。”
“噗噗……”众人听展云翔说的话贴切又好笑纷纷都乐了声音,这欠钱不还的人可不就是不要脸了嘛!也不能仗着自己可怜就不还钱吧,天底下可怜人多了去了可像萧家这样的还是稀罕人物,身后跟着的下人们也小声的指责了几句表示自己的观点。
随着他们越走越远渐渐的听不清了,夹杂在人来人往的医院走廊里西落的太阳照在一行人的身上,点点金光。
3。民国八年春
作者有话要说:至于为什么要把这章放上来,只是想让大家直观的了解下什么叫无理取闹。七岁的孩子不小了吧,为了只小兔子,即便是你娘给的也比不上那些活生生的人重要吧?
还有就是在突发情况下冷静是多么重要的东西……这是民国八年的暮春。
天气很好,天空高而澄清,云层薄薄的飘在天空,如丝如絮,几乎是半透明的。太阳晒在人身上,有种懒洋洋的温馨。微风轻轻的吹过,空气里漾着野栀子花和松针混合的香味。正是“春色将阑,莺声渐老,红英落尽青梅小”的时节。
云飞带着随从阿超,骑着两匹马,仆仆风尘的穿过了崇山峻岭,往山脚下的桐城走去。离家已经四年了,四年来,云飞没有和家里通过任何讯息。当初,等于是逃出了那个家庭。走的时候,几乎抱定不再归来的念头。
四年的飘泊和流浪,虽然让他身上脸上,布满了沧桑。但是,他的内心,却充满了平和。他觉得,自己真正的长成,真正的独立,就在这四年之中。这四年,让他忘了自己是展家的大少爷,让他从映华的悲剧中走出来,让他做了许多自己想做的事,也让他摆脱了云翔的恶梦……如果不是连续几个晚上,午夜梦回,总是看到母亲的“怯意”。
翻过了山,地势开始低了,蜿蜓的山路,曲曲折折的向山下盘旋。“桐城”实在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四面有群山环峙,还有一条“玉带溪”绕着城而过,像天然的护城河一样。云飞巳经听到流水的淙淙声了。
忽然,有个清越的,嘹亮的,女性的歌声,如天籁般响起,打破了四周的岑寂。那歌声高亢而甜美,穿透云层,穿越山峰,绵绵邈邈,柔柔袅袅,在群山万壑中回汤。
云飞惊异极了,转眼看阿超:“咦,这乡下地方,怎么会有这么美妙的歌声?”
阿超,那个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已经像是他生命的一部份。从童年时代开始,阿超就跟随着他,将近二十年,不曾分离。虽然阿超是典型的北方汉子,耿直忠厚热情,心思不多,肚子里一根肠子直到底。但是,和云飞这么长久的相处,阿超早已被他“同化”了。虽然不会像他那样,把每件事情“文学化”,却和他一样,常常把事情“美化”。对于云飞的爱好、心事,阿超是这世界上最了解的人了。歌声,吸引了云飞,也同样吸引了他。
“是啊,这首歌还从来没听过,不像是农村里的小调儿。听得清吗?她在唱些什么?”
云飞就专注的倾听着那歌词,歌声清脆,咬字非常清楚,依稀唱着:“问云儿,你为何流浪?问云儿,你为何飘荡?问云儿,你来自何处?问云儿,你去向何方?问云儿,你翻山越岭的时候,可曾经过我思念的地方?见过我梦里的脸庞?问云儿,你回去的时候,可否把我的柔情万丈,带到她身旁,告诉她,告诉她,告诉她……唯有她停留的地方,才是我的天堂……”
云飞越听越惊奇,忍不住一拉马缰,往前急奔。
“我倒要去看看,这是谁在唱歌?”
对雨凤而言,那天是她生命中的“猝变”,简直是一个“水深火热”的日子。
雨凤是萧鸣远的长女,是“寄傲山庄”五个孩子中的老大,今年才十九岁。萧鸣远是在二十年前,带着新婚的妻子,从北京搬到这儿来定居的。他建造了一座很有田园味道,又很有书卷味的“寄傲山庄”,陆续生了五个粉妆玉琢的儿女。老大雨凤十九,雨鹃十八,小三十四,小四是唯一的男孩,十岁,小五才七岁。可惜,妻子在两年前去世了。整个家庭工作,和抚养弟妹的工作,都落到长女雨凤,和次女雨鹃的身上。所幸,雨凤安详恬静,雨娟活泼开朗,大家同心协力,五个孩子,彼此安慰,彼此照顾,才度过了丧母的悲痛期。
每天这个时候,带着弟妹来瀑布下洗衣,是雨凤固定的工作。今天,小五很乖,一直趴在水中那块大石头上,手里抱着她那个从不离身的小兔儿,两眼崇拜的看着她。不住口的央求着:“大姐,你唱歌给我听,你唱“问云儿”!”
可怜的小五,母亲死后,她已经很自然的把雨凤当成母亲了。雨凤是不能拒绝小五的,何况唱歌又是她最大的享受。她就站在溪边,引吭高歌起来。小四一听到她唱歌,就从口袋里掏出他的笛子,为她伴奏。这是母亲的歌,父亲的曲,雨凤唱着唱着,就怀念起母亲来。可惜她唱不出母亲的韵味!
这个地方,是桐城的郊区,地名叫“溪口”。玉带溪从山上下来,从这儿转入平地,由于落差的关系,形成小小的瀑布。瀑布下面,巨石嵯峨,水流急湍而清澈。瀑布溅出无数水珠,在阳光下璀璨着。
雨凤唱完一段,看到小三正秀秀气气的绞衣服,就忘记唱歌了:“小三,你用点力气,你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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