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锋吐槽。
连第几次再入碧血剑都精确给出来,也不知是不是硬性规则。
成为碧血剑位面第一高手么?
这倒不必太过担心。他现在的实力,已算得上小一号金蛇郎君,略差半筹而已,欠缺的只是战斗经验。跟归辛树半斤八两。何况他还有三次穿越机会。
【系统提示,第二次位面穿越即将开始,宿主是否选择进入?】
【宿主已经选择进入,‘命运石罗盘’预备运转,请稍等。】
【‘命运石罗盘’正式启动,请稍等。】
咦?这严谨的态度,换风格了啊。
转念间,‘命运石罗盘’已经启动,金黄的指针缓缓转动起来。
叶锋双眼死死盯着,希望能来一个高武世界,最好还是金大侠的,获取绝世武学秘籍些。古大侠武术境界档次倒高,可主角大多一出场就是绝世高手,要么不给解释,给了解释的,也是先天经历过常人难以忍受之痛,这不坑爹么?
咔,咔,咔,金黄色指针终于停下——“书剑与飞狐”。
嗯,也不错。书剑恩仇录与雪山飞狐混杂的武侠位面,虽然仍算低武位面,但自己刚得到混元功,还未修炼,纯当这是一次历练好了。
叶锋立刻转变想法,如此想到。
心态之好,令人咋舌。
前文也说过,此人生性乐观、积极,既已成为事实,不可改变的,他心态甚是积极,总是往好的方面思考。当然,说难听点儿,就是大大咧咧,不知死活。
【名称:书剑与飞狐——是的,系统没有出错,你那24k钛合金狗眼同样没有看错。】
【时间:两个月。】
【难度:适中。】
【属性:容易——有了第一次位面之旅,依旧是低武世界,这并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切入点:未知。】
【身份:这依旧是不能说的秘密。】
【任务:无。】
【惩罚:无。】
【奖励:无。】
叶锋吐了口气,哈……正常了。
这蔑视,这吐槽,这才是他记忆中的傲娇范儿嘛。
哎……不对不对,不能这么想,绝对不能这样想,太他娘犯贱了。
叶锋拍了拍脑袋。
【备注1:如你所见,这是一个混杂了书剑恩仇录与雪山飞狐、飞狐外传的武侠位面。切入点是佛山镇。书剑恩仇录开启时间往后推移,亦自此处开始,剧情大体没有改变,局部略微改动。】
【备注2:下面没有了。】
次奥,又被调i戏了。
叶锋无语,“切”了一声,连吐槽都懒得吐槽了。
既然穿到这个混杂位面,叶锋开始思考起来。
毫无疑问,想在这个位面获得什么绝世武学,那是相当扯淡的,只能纯当历练了。以自己的水平,放在此位面,已经是最顶尖的几人了。
既如此,那就历练的同时,且让自己爽快了先,把早年看得不爽之处,全给捋平!
先说书剑。
红花会高手如云,但大反派就“火手判官”张召重一人,搞到最后才搞死人家。反清更是无稽之谈,好笑得紧。至于最后陈家洛为了匡扶汉室,被乾隆欺骗,竟将香香公主拱手让人……叶锋就呵呵了。
一个字:毒。两个字:剧毒。
每每思及此处,叶锋都是痛心疾首,恨不得一刀杀了陈家洛,乾隆那虚伪色胚子也龌蹉之极,一并杀了就是。
书剑那些所谓英雄好汉,个人操守是没问题,但偏偏要搞恐怖组织,搞也没啥,顶多算是个人追求不同,可问题是……丫屁事没干成,还自我感觉良好,政治主张更是天真得紧,向来为叶锋不喜。
再说飞狐。
飞狐一书,最让叶锋倾心的,毫无疑问是极具唐朝传奇式人物的胡一刀夫妇。胡斐跟他老子相比,差远了。胡夫人豪迈之气,不逊男儿。放在前世,妥妥儿的女汉子一枚啊。
最令他扼腕的,自然就是程灵素程mm了。
最令他反感的,首推袁紫衣那妞儿。
明明是尼姑,却不提前说破,等到胡斐情根深种,才来一句“我头上装的是假发,饮食不沾荤腥,想是你没瞧出来。”,尼玛,谁瞧得出来?什么,为了方便行走江湖?那你告诉人胡斐啊,刚开始就断了他念想,岂不更好?
明明自己动了凡心,清根未尽,还偏要自欺欺人,真真是害人又害己。
至于胡斐,叶锋不得不吐槽了,虽颇有豪迈气,大事上鲜有瑕疵,但私德方面,就爱美女,前有袁紫衣,后有苗若兰,程mm一片痴情,硬装瞎子,就当没瞧见。
原因无他,大半是因为程mm太聪明,跟她相处,胡斐太有压力,小半是男人的通病,爱美女啊——这就不吐槽了,叶锋自问,他也是如此。
便在叶锋思索的当儿,金光渐渐暗淡下去,周遭陷入黑暗之中。
ps1:说明一下,雪山飞狐中,胡斐对苗若兰一见钟情,心中竟从未想过袁紫衣和程灵素,这是剧情上的小bug,不符合情理。不过考虑到雪山飞狐先成书,飞狐外传是金大师后来补的,倒也能理解了。
ps2:既然都ps了,不求点推荐跟收藏,貌似有些说不过去啊。那就……大伙儿有多大劲使多大劲,多多收藏,多多推荐,微笑拜谢。瞧着推荐票涨势,一涨就是10票,应当是有一位等级较高的小伙伴,兄弟,谢啦。
人跟人是不一样的,譬如微笑比较喜欢的三天两觉巨、滚开巨大都沉默寡言,微笑别的没有,唾液系统尤其发达,喜欢唠嗑,说起来那是根本停不下来啊,诸位多多担待,就这德行。放心,以后这种影响阅读的卷末语,会很少的。
第21章 神棍是怎么练成的
叶锋降临书剑与飞狐位面,却不知剧情从何处发展,兼之他又新得华山混元功。是以,他没有刻意寻找剧情的切入点,反而专心修炼起混元功来。
匆匆又是一个多月,叶锋本身领悟力超然,又自带主角光环,这混元功修炼起来,何止事半功倍,简直是火箭般蹿升。
短短时日,他内功已然小成,真气充沛,脸色莹润,但有人见到,都要赞一声“好一个浊世翩公子”。
金大师十四部武侠长中篇,武术到了明末,已经式微,再到书剑与飞狐,更是式微的没边。武人争斗,凭仗的不是利器,就是招式。名气大些的内功秘籍,是一部也没有。混元功放在明末已是最顶尖的内功秘籍,当下更是不必说。
叶锋混元功已成七分,就算再跟夏雪宜对位,不出百招,也能胜出。放在这个时代,堪做他百招之敌的,怕也不出三人。
武功更上一层楼,叶锋也不再强求。
勤奋虽好,但也不要不懂得享受啊,话说,来到古代,咱还没好好**一把呢。
不行,不能再推卸责任,今日必须拯救那些陷入红尘女孩的灵魂……就从照顾她们生意开始!
打定主意,叶锋打马西行,不一日,便到了佛山镇。
这佛山镇,自古以来就与朱仙、景德、汉口并称天下四大镇,端的是民丰物阜,市廛繁华。
腹中饥饿,叶锋在一座三开间门面的精致酒楼前停下,门匾上“英雄楼”三个大字,金光闪闪。
叶锋眉角一动,回忆起飞狐外传的剧情,嗯,是了,小胡斐长大,露面便是这佛山英雄楼,他跟袁紫衣的冤孽,也打此处开始。
嘿……既如此,那咱就来一出棒打鸳鸯,把这孽缘扼杀在摇篮之中!
念及此处,叶锋轻笑一声,挺身走进了英雄楼。
练就混元功,叶锋气质为之一变,整个人看上去朝气异常。
此刻,他一身衣物俱是上等苏州缎子,戴着帝王绿翡翠戒指,手拿一把鎏金折扇,尊贵气息,甚是逼人。
钱从何处来?
来到武侠位面,叶锋自然不会亏待自己。贪官污吏、恶霸强绅,自己武艺高强,兼之又喜劫富济贫,这钱还不是唾手可得?当然,劫富是真的,济贫也是真的,不过是济他叶锋自己的贫罢了。
进了英雄楼,立刻有一个店小二屁颠屁颠过来招呼:“客官您好,客官您里边请!”
叶锋淡淡嗯了一声,随着店小二上了二楼雅间。
店小二脸上都快笑出一朵花儿了,一边引着叶锋上楼,一边热情介绍本店的招牌菜,顺带着还将本地最娱乐的几个地儿,一股脑儿跟叶锋说了。
果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呐,叶锋感叹。
刚上二楼,叶锋往窗户边瞧了一眼,只见那张酒桌上坐了三人,中间一人衣衫破旧,相貌粗犷,旁边两人,一胖一瘦,服饰却不一般,非富即贵。
胡斐!
叶锋嘴角露出一抹会心的微笑。
前边引路的店小二见叶锋忽然顿住,笑道:“客官请往厢房走,这里太闹,配不上大爷您的身份!”
嘿,这话咱爱听,做有钱人的感觉就是爽啊。
叶锋随手扔给店小二一个五两重的大元宝,道:“瞧你小子够机灵,赏你的,里边就不去了,碰到几个熟人,我去那桌。”说罢,直接往胡斐那桌走去。
双手捧着大元宝,店小二眼睛蓦地瞪大,兀自没反应过来,等到叶锋走远,早已热泪盈眶,欣喜若狂又是磕头,又是感激,嘴里大声喊道:“谢谢大爷赏赐,谢谢大爷赏赐!”
随手就是一锭大元宝,这也太视金钱如粪土了吧?
英雄楼上的吃客们,全都看傻眼了,尽在心中感慨:乖乖,也不知是哪家公子哥儿,竟这般挥霍。
“请问,我可以坐在这儿吗?”叶锋问了一句,不等胡斐和胖瘦商人回答,却自顾自坐了下去。
胡斐眼中生出一丝警惕,问道:“这位兄台,不知我们是否相识?”
叶锋摇头道:“不认识啊。”
胡斐道:“那兄台为何别处不坐,偏偏要坐在这里?”
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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