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两个丁家的战士,一起策划了这个“逃亡”计划!
躺进摇晃马车里的李冉刚刚闭上眼睛,哪想得到刚刚离开邺城,队伍里就多了一个雌儿。
李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开已经亮了,他钻出车外命令车队停下,取出干粮饮水分发下去,他不是个刻薄的人,吃喝管够,这就给了丁芮混水摸鱼的机会现在离邺城还近,这个时候和李冉见面,唯一的后果就是被他送回去!
李冉取了一份早餐在手里掂了几下,心说地下城还真不简单,他手上的速食早餐用白色的薄塑料盒子做一次性包装,从边缘用一点力气撕开,盒子里面分成大小不同的几个格子,分别装着两个馒头还有一些咸菜,就这还是田部长宣称简化了旧时代留下的生产流程,不然的话盒子里还应该有一份粥,另外自带加热功能,保证能在十分钟内吃上热气腾腾的食物才算合格!
这哪还是馒头啊,干脆就是口不用烧火的小锅好不好?好在有一口吃的就已经很满足了,谁也不会计较吃的是冷是热。
李冉就着咸菜狠狠地一口咬掉半只馒头,吞进嘴里大力嚼几下,三口两口就干掉了一个馒头,接着猛灌几口水把堵在食道里的馒头冲进肚子里,一分钟不到就吃完了早饭,拍拍肚皮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地下城不愧是旧时代留下的地方,连几个馒头也能搞出这么多花样,这要是海底城,肯定又是一顿咸鱼!
吃饱喝足,李冉冲仍然和早饭奋斗的于氏兄弟招招手,于氏兄弟愣了一下,一边嚼着馒头一边凑到李冉身边。
他们俩吃饭的速度不亚于李冉,不过他们俩的身量大,李冉吃一份就饱,他们两个却在撕第三份的包装。
李冉也不在意,叫他们两个一左一右坐在自己身边,低声吩咐道:“一会吃完饭快出发的时候把枪拿出来,你们俩先一人带上一支,多带一点子弹,从这儿到南邺通道还有大半天的路,你们两个辛苦一点,队伍的安全就交给你们两个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从邺城到南邺通道北出口这段距离虽然在邺城的看管之下一直比较太平,可这么大一批军火,谁也不也就让没让人盯上,还是小心点好。
于恒闻言一愣,快嚼了几下咽掉嘴里的馒头:“就我们两个?”
“还有我。”李冉回答。
于恒往嘴里扔了一条咸菜:“怎么不全发下去,人手一支不更安全?”他注意到李冉压低了声音,所以声音也很轻。
在他看来早晚都得把枪发下去,何拖泥带水的不利索。
李冉摇摇头说:“不行,一个是他们现在根本还没学会开枪,另外,除了一直跟着我的八个人之外,剩下的人根本不知道哪个能相信。等进了南邺通道他们想退出也无路可走,那时再把枪发下去,然后边走边教他们怎么瞄准,等出了南邺通道他们也学得差不多了。”
于氏兄弟同时点了点头,说白了就是人招来的时间还短,李冉担心他们临时起意卷了枪逃之夭夭,而南邺通道的北出口目前正在邺城卫队的控制之下,进了通道之后再想出来必须通过卫队的封锁,以李冉和邺城的关系,再笨的人也知道不可能放任逃兵离开,到时候不管愿意不愿意都得硬着头皮跟李冉走下去。
而不把枪发给一直跟着他的护卫,原因更简单,就是不想让其他人觉得这八人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免得在无意间导致八个人被其他人孤立!
枪这么让人眼热的东西,你有我没有,这未免太让人眼红了些。
至于李冉和于氏兄弟则是另外一回事,他们三个是队伍里的领导层,必须在普通战士心中确立特殊地位。
“成!”于恒抹了抹嘴儿站起来,拉着弟弟一起跑马车上去挑枪,两个人一起正好吃掉五份早餐,一人五个馒头!
没多一会儿,于氏兄弟一人提了一支“改进版”冲锋枪,一脸怪异地表情从车上跳了下来,并肩来到李冉面前,于恒咳嗽了一声,咽一口唾沫小声对李冉说:“这枪……不大对劲啊!”
“怎么?”李冉顿时一惊,刷地站了起来。他不查验看是因为相信地下城没理由坑他,难道枪真有什么问题?
“这个……咳,这枪的保险只能开到单发位置,我们俩拆开看过了,枪的保险连杆上多了一块凸起,正好挡住连射位,光是保险和单发……”
于恒和于永对视了一眼,于永无比怪异地说:“只听说过半自动的步枪,还没听说过有半自动的冲锋枪……明明是冲锋枪的型号啊!”
李冉的神经一松,吊起来的心又放回肚子里:“这是我要求的,对付变异人,半自动也够用了。”
于氏兄弟面面相觑,于恒无奈地耸耸肩,他怎么也不可能想到会有人把以火力连续性著称的冲锋枪改成半自动……这应该怎么叫?半自动冲锋枪?
两个人一句也没商量,却做了件相同的事,就是趁着还没出发,一人在路边捡了块粗糙的石头,每人再从备用的配件中取了一个保险连杆,坐到马车上就开始和保险连杆上那一点点凸起较劲!
对枪械熟悉无比的于氏兄弟很清楚,只要把那一点点凸起磨掉再装到枪上,就能恢复连发功能。
对其他战士来说半自动射击也许是为了节约子弹而必须且必要的手段,不过对他们俩来说还是免了吧从来没接触过自动武器的人一紧张,很容易扣住扳机一下子打光枪里的子弹,过瘾是过瘾,子弹却浪费了,而且一点准头也甭提。
但熟悉枪械的人却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不仅不会一时冲动就扣死扳机不放,枪里有多少子弹,打出多少子弹,大概还能剩下多少心里一清二楚。
李冉看到两个人的行动了然地笑笑,若说队伍里什么人对枪最了解,绝对非于氏兄弟莫属!他倒对枪械够了解,理论说起来头头是道,可实际上的射击经验却远远不如于氏兄弟,贫瘠到基本等于零弩箭他常射,但枪却只在斜坡阻击一战中开过,能打中敌中除了运气之外,只能归结于双方的距离够近和他的理论够扎实,才没放了冲天炮。
所以别看他身上背了支原装的冲锋枪,但实际用起来还不如腰里的手枪熟悉,接下来需要练习的不光是刚招来的手下,他自己也要算上一份!
这可是保命的手段,大意不得!
一路上平安无事,中午时分抱着枪坐在车厢顶上充当哨兵的李冉远远地看到了岐山,囝队顺着沿岐山边缘修建的道路前进,天色将晚的时候总算接近了南邺通道北出口,入眼就是十几个高大的帐篷,穿着城卫服饰的兵士不断地在空地上来往穿梭,
李冉高声喊道:“到了,今晚就在这儿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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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更很不好意思,也不解释了。感谢三丝同学的评价,还有死亡的宁静同学的打赏。
一百九十 前行(一)
李冉亲自与守卫南邺通道北出口的卫队接洽一番后,将车队带到指定区域驻扎下来,虽说邺城提供的帐篷足够几百人使用,不过为了方便起见,只搭起了几个帐篷,帐篷里睡不下的就在马车里挤一挤,总而言之,出门在外一切从简。
他叫来于氏兄弟交待一番之后,一个人离开了临时驻地,径直走向邺城卫队的营盘。
“你来晚了!”一个高挑的身影早就等在了营门外,惹得营内的士兵不断地将火热的目光投向营门,险些将木制的营门烧掉!
李冉抱歉地笑笑,站在蜘蛛对面把背在背上的枪整理到舒服点的位置:“现在不是我自己了,那么多人呢,不安排安排怎么行。”两人近距离的对话顿时引来数道忌妒和艳羡的目光。
不明就里的人只会以为这些目光的主人看的是美女的身材,知根知底的却清楚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蜘蛛的公开身份是城主的老婆,而乾晋的身体不断被辐射损害,平日里给人的印象就是个病殃子,邺城的大权正逐步向蜘蛛的手里转移,一旦乾晋的病情加重,邺城就会出现一个手握大权且年纪轻轻的寡妇……这还不够惹人遐想么?
这可是一步登天的机会啊!
当然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地下城考虑到乾晋的身体情况越来越恶劣,如果继续让他呆在地面,恐怕他剩下的时间就真的不多了,因此地下城安排乾晋以休养身体为由逐步将权力移交给蜘蛛,然后尽量呆在地下城接受治疗,减少暴露在地面辐射中的时间。
今后乾晋要隔一段时间才出现一次,或者有重要情况发生时再出面,其他时间都由蜘蛛以城主夫人的名义行使城主的权力直接安排乾晋假死绝不是个好主意,蜘蛛毕竟是女人,在这个以男性为权力主体的时代里代行城主权力还说得过去,直接换她当城主?只怕随之而来的就是各方的觊觎和明里暗里的打压!
树大招风,虽说邺城是数得着的大城,但正是因为这样,它才更容易被其他势力盯上,邺城再大也顶不住几个甚至十几个势力的不断图谋和侵蚀。
实际上最好的办法应该是由乾晋的子嗣继承城主之位,乾晋也确实有个儿子,这个孩子是他刚刚到地面上的时候有的,怀上孩子的是个“地上人”,他为了保住孩子,第一时间把怀孕的女人送进了地下城,从那时起这个女人再也也没看过地面一眼。
而乾晋在不久之后就因为长时间暴露在辐射条件下而丧失了生育能力,再也没有另外的子嗣。好在地下城的条件优越,他唯一的孩子没有任何变异迹象,平平安安地慢慢长大。
不过这些故事连蜘蛛都不大清楚,这些连地下城都不知道的小兵辣子就更不可能听说过,以至于偷偷琢磨蜘蛛的大有人在。
蜘蛛和李冉一前一后进了营地,这片营地正处在南邺通道的北出口外,恰好将整个出口围住,平时只留下不足百人的队伍守住通道,但目前此处驻扎着整个邺城近半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