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温僖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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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温僖贵妃- 第1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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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皙哄着玉录玳叫她去睡觉了,自己却是不能睡,恢复了大半的体力便从暖泉了出来了,从小楼抽屉里翻找出那些符纸。就只剩下一张隐身符了,不过还好,够用了。

    她这一消失,至于行宫里康熙会怎么找翻了天,就不在温皙的考虑范围之内了,总之要趁着夜色早早离开江宁织造府,离开江宁,离开江南。

    康熙二十八年三月。草长莺飞,即使是蒙古大草原也已经是绿茵满山。不是温皙不想出海,而是南方康熙的暗探太多,出海的港口多半在江南富庶之地,万一一不小心又漏了行藏,可不妙了。

    温皙花了十几日的时间赶路,春日渐暖。但是夜晚高空飞行,还是有些冷,大氅自然要披上,可是越往北方,就越发觉得冷了。

    温皙现在所在的位置是科尔沁草原和锡林郭勒草原的交接地带。这里的水草并不肥美,所以十分清净,靠近一小片林子,有榆树、小黄柳等耐旱植物。又叫胡语去东南数十里外的小部落去买了蒙古包和蒙古人穿的服装,打算在这里定居一段时间。

    “主子怎么又改变主意到蒙古来了?”胡语放下采购回来的大包小包,问道。

    温皙微微一笑,现在康熙估计都找她找疯了吧?她只留了句:我走了,信交给我额娘。也不知道康熙肯不肯转交,只怕多半会给撕了吧?旁边灶上还惹着牛奶,里头加了花生,温皙捧着一碗慢慢喝着,“蒙古地广人稀,流动性大,想从中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温皙入乡随俗,穿了一身天蓝色蒙古女子的衣裳,按照蒙古人的习惯,穿三层长短不一的衣裳,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纽扣,看起来光鲜夺目。头发则是用缕金丝带绑了两个大麻花辫,鞭子上缀着珊瑚串子,帽子则上镶嵌了一圈绿松石,总之蒙古人的穿着一鲜艳为主,恨不得满身珠坠,丁零当啷。

    胡语则扮作男装,她虽然年纪小,但是个子长得极快,现在已经比温皙高了,穿着长袍皮靴,腰间挂着腰刀,颇有英姿飒爽之态。定居下来之后,蒙古包里也都安置得差不多了。

    喝了花生酪,温皙又有些疲倦,自语道:“也不知道怎么了,这几日突然倦得很!”

    胡语上来帮温皙铺着床榻,道:“可能是之前赶路辛苦,还没休息过来吧。主子睡一会吧,我还买了几头羊回来,还要建一个羊圈呢。”

    温皙忍不住笑道:“用得着这么当真吗,跟过日子似的!我们又住不了多久。”

    胡语吐了吐舌头,笑嘻嘻道:“蒙古人家家户户哪个不养些牛羊?这里还偶尔有商户经过,万一叫人看出什么端倪就不好了。”

    温皙嗯了一声,倦意袭来,便由着她去了。

    迷迷糊糊睡了两三个时辰,温皙被一阵马蹄声给吵醒了,胡语带着玉录玳快步跑进内室,道:“是巴林部的人,出来狩猎,讨了些水。”

    玉录玳笑嘻嘻扑进温皙怀里,撒娇道:“碧儿也要骑大马!”

    温皙揉着她柔软的头发,“碧儿还太小了,等长大了,就可以骑马了。”温皙身子一些犯懒,背后靠着个软枕,径自揉着自己的太阳穴,“现在什么时辰了?”

    胡语笑道:“都晌午了,主子倒是好睡!我做了炙羊肉,烤地可香了,主子起来用一些吧。”

    温皙摇摇头。身上有说不出的困乏,“我没胃口。”一听到那油腻腻的东西,就有些反胃恶心,顺手便去拿了床头柜上的杏脯,塞进嘴里慢慢嚼着。杏脯酸溜溜的,很是下胃。

    胡语打量着温皙。不禁露出几分疑惑和担忧,“主子这是怎么了,好像生病了似的。。。。”

    温皙笑了笑,“好不容易来一趟蒙古,本来还打算出去好好玩玩呢,整天净窝在蒙古包里睡懒觉了。”说着,便披上衣服,下了床榻,“我只不过是贪睡。躺得久了,自然恹恹精神不振,出去溜达溜达就好了。”

    这个地方虽然属于部落和部落的交接地点,但是细细论起来,还是属于科尔沁的地盘,更细一点,就是巴林部的边缘地点,周围的几个小部落也都是依附于巴林部的。巴林部也是科尔沁的一支。也是姓博尔济吉特氏。这里距离满蒙互市比较近,人员比较杂居。不但有蒙古人,还有不少的满人定居,来往频繁的是汉人商贾。

    温皙不敢往太深入的地方去,这儿的人精通满语,沟通不成问题,往远了去就只能用蒙古交流。温皙的蒙古话只会一星半点,交流是肯定不成的。

    呼吸着外面的清新空气,入目都是绿意盈盈,心情也舒畅了不少,温皙伸了个懒腰。看着胡语已经差不多把羊圈整理出来了,有些粗糙,但是能用就成。胡语虽然是女人,但是按照空间时速,也习武七年了,力气比那些男人都大,武艺也是一绝了,还跟着青兰学了医术和满语,来到蒙古,生活的游刃有余。

    休整好羊圈,胡语笑嘻嘻道:“北面林子里似乎有不少野物,等主子身子舒服了,咱们也去打猎吧!”

    温皙听着,也有几分跃跃欲试:“好啊,整日闷在蒙古包里,也无聊得很。”嘴上说着好,午饭用过之后,又犯困了,只能回去睡个回笼觉。

    下午胡语则独自跑去林子外围打了两只榛鸡,采了些新鲜的蘑菇,晚上给温皙炖了一锅野鸡蘑菇汤。榛鸡俗称“飞龙”,“天上龙肉,地上驴肉”,龙肉指的就是花尾榛鸡了。榛鸡比家养的鸡略小一些,肉不多,但是肉质细嫩,鲜美无比,闻着那味儿就忍不住食指大动了。温皙也终于多吃了一些,两只榛鸡也没多少肉,吃的是一个新鲜,胡语看温皙胃口好不容易见好,自己只喝了点汤,没怎么动。

    温皙吃得饱饱的,道:“榛鸡机灵,跑得快,又会飞,看样子你的轻功又进步了。”

    胡语被夸得有些不大好意思,脸红道:“再厉害也只是跑得快一些、跳得高一些,主子再仙境里可是御空飞行,才叫厉害呢。”又转而道:“我在林子里又遇见巴林部的人了,拿一串珊瑚跟我换走了两只榛鸡。”

    温皙点头道:“也不算吃亏。”榛鸡不好捉,即使是极为擅长弓马骑射的蒙古人也不容易射到,物以稀为贵。况且对付是巴林部的人,不求交好,但是还是不要起冲突的好。便嘱咐道:“以后若是遇到了,不用太亲近他们,但也不要得罪。”

    胡语点头:“林子里再碰见的时候,倒是比来讨水的时候客气了几分。”

    “那是自然了!”能射到榛鸡的都是弓箭上的好手,更何况胡语身上没有带着弓箭,完全是那一双腿追上,一双手捉到,自然叫他们为之惊讶了。蒙古这个地方,以实力为尊,功夫厉害勇士都会受到尊重。刚见面的时候,胡语只会给人一副无用小白脸的感觉,自然不会太客气,后来见识了胡语的本事,自然有所尊重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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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改嫁?

    “那日松小兄弟在吗?”这一日快中午的时候,突然有人在外头唤。那日松便是温皙给胡语临时起的蒙古名字,就是青松的意思。

    温皙放下手中正在给玉录玳绣的小鞋子,急忙快步出来瞧瞧,来的人不少,衣着光鲜,为首的是一对男女,男的二十上下,高大英俊,皮肤黝黑,很是爽朗的样子,女子应该说还是个女孩儿,才十四五岁,明媚可人,一脸娇俏。

    男子看到出来的是个年轻的女子,不禁语气放温柔了一些,又问了一遍道:“姑娘,那日松小兄弟在吗?”

    温皙心里也猜个差不多,看上去应该就是巴林部出来狩猎的人了,数日前跟胡语碰过两次面,没想到称呼上都如此亲近了,便笑道:“她去林子里了,不过都快晌午了,看时候该回来了。”

    那个明媚的小美人盯着温皙的脸看了许久,忍不住露出敌意:“你是谁?那日松跟你是什么关系?!”

    温皙一愣,有些搞不清楚小美人语气里莫名其妙的不善之意,便道:“那日松是我弟弟。”这是一早就安排好的身份,胡语虽然长得高高的,但是稚气还未褪去,若说是夫妻,难免不般配一些,所以就安了个姐弟的关系了。

    那小美人立刻露出欣喜的神色,恨不得一蹦三尺高,脸上立刻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极为亲切地道:“呀!你是那日松的姐姐啊!你长得真美!你的皮肤又白又嫩,真是太美了!”说着还忙不迭地自我介绍道:“我叫博尔济吉特。乌日娜,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温皙嘴角抽了抽,这个小丫头这么快就把“那日松的姐姐”升级为“姐姐”了?只是她语气里的春心萌动,真叫人头疼!温皙忍不住为胡语担忧了,胡语扮作男装。一点也没有女子的骄矜,反而英姿飒爽,身上有的是蒙古粗野汉子所没有的温润气度,怪不得见面两次就打动了情窦初开的少女的芳心。温皙有些后悔,还不如自称是夫妻呢!起码不会勾引到小姑娘了!这些个蒙古姑娘也都是十分直爽火辣的,也不知道胡语那个妮子是否消瘦得起。

    温皙只好艰难地微笑着。道:“我叫那木。”温皙很不客气地窃用了宣嫔博尔济吉特氏的名字。

    乌日娜立刻拉着那个高大男子的手臂,道:“那木姐姐,这是我堂哥乌尔衮。”

    乌尔衮脸上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灿烂,“乌尔衮,博尔济吉特氏。那木姑娘和那日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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