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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月唯有苦笑:“爹,您也不想想,我拦得住她吗?”
小北见苏夫人有些嗔怪地摇了摇头,她便开口说道:“爹,娘,这是我应该磕的。你们在我最苦的时候收留了我,又把我当成自家女儿似的抚养,现在还愿意认我当女儿,别说三个响头,就是三百个,三千个,也抵偿不了我心里的感激。我从前之所以叫竹小北,是因为我只觉得自己没脸姓胡,我亲生母亲的名字里,有一个竹字,而先父最喜欢的也是竹,就选了这个字。生恩我会还,但养恩我更会永远记着,从今往后,我就是你们的叶小北。”
说完这话,她挣脱了叶钧耀的手,却是又对着叶明月跪了下来。这一次,叶明月总算眼疾手快,蹲下来一把托住了她的胳膊。
“姐姐,你从来不问我过去的事,从来都宠着我让着我护着我,不论是在叶家,还是在这儿。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以后若是未来的姐夫敢欺负你,我一定狠狠教训他一顿!”
叶明月起初还被小北说得眼睛酸涩,可听到后一句,她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最终一把将人拉在怀中,在其耳边训诫道:“你只要少闯祸就行了,我这个姐姐还不用你操心!”
苏夫人用手指轻轻擦了擦眼角,这才强笑道:“虽说本来就只想简单行个礼,可你们自己看看,这都闹成了一团什么?让孚林在一旁看了笑话!”
“他敢笑话我们?”小北眼睛一瞪,可目光和汪孚林一对,那仅余的一丝凶狠就无影无踪。她站直身子来到汪孚林面前,可还不及说话,手里就被人不由分说硬塞了一个匣子。
“首先,别和我来这一套,谢啊拜啊,我可受不起。”汪孚林顿了一顿,这才笑着继续说道,“匣子里除了叶公子送的礼物,我家二娘小妹的一点心意,就是绿野园的契书。西园当年多是幕宾居住,绿野园才是胡公以及家眷所住,以后虽说会改成书园,但契书就送给你,纯当昔年旧事的一个纪念。反正你总不可能像胡松奇那家伙一样,随随便便就把这点珍贵回忆给卖掉。”
见小北捧着东西,已经是傻了,叶大炮顿时赞道:“好你个孚林,每次都是大手笔!这东西我替小北回应你,她收了。从今往后,只要我在歙县在徽州一日,我就给你撑腰到底!日后哪怕我调任别处,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苏夫人看着一如既往的丈夫,不由得抿嘴一笑。叶钧耀上任歙县虽是意料之外,可如今这样的意外却成就了他,不得不说,这真是缘分!
叶明月则是忍不住对比汪孚林的吃货属性和战斗属性,再加上此时此刻的慷慨一掷千金,她便轻轻推了小北一把,示意其亲自答谢。
憋了老半天,小北才抬起头说道:“大恩不言谢,我现在还不了这份情,以后也未必还得上。将来你遇到事,我豁出命来也会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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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七章 防身是立命的本钱
豁出命来也会帮你……
一直到汪孚林离开知县官廨,打算去客栈拜访何心隐的时候,耳畔仿佛都在回响着这句话。他有些苦恼地紧了紧围脖,呵了一口气让双手暖和起来,心里却乱糟糟的。小北说出这句话时,他清清楚楚地看到,叶钧耀那张错愕犹如见了鬼似的脸,苏夫人则是又好气又好笑,叶明月扑哧笑出声来,唯有说出话的当事者本人很不理解,东张张西望望,仿佛还希望别人给她解释,到底为什么有这么严重的反应。
豁出命这种话是女孩子能说的吗?
汪孚林晃了晃脑袋,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心情却着实很轻松。岁考平安过关,胡宗宪的事情也进展顺利,毕竟接下来那得朝中使力,用不着他一个小秀才再插手。眼看年关将近,虽说还有一些事情要做,比如和粮商们的米业行会,比如绿野书园和西园雅舍,但相比成天费心费力和人勾心斗角,这些实实在在的事业,他丝毫不觉得棘手,反而觉得很振奋。这才是人应该过的日子!
何心隐投宿的客栈,和茅坤沈明臣并不在一起,即便如此,他只不过对伙计一说,那和叶青龙年纪差不多的小伙计就立刻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阵子,随即小心翼翼地问道:“敢问是汪小官人?”
“不错,是我。”
那小伙计顿时嘴都快咧到耳根去了,当即满脸堆笑在前头带路,一路走还一路絮絮叨叨地说:“早起何先生就吩咐过了。如果汪小官人来。务必第一时间带去见他。不用通报。小的在这客栈里当了三年的伙计,从前跟人学徒做过帐房,小的家里有三个兄弟……”
前头的话很正常很合理,可汪孚林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对劲了,这怎么成了报履历?莫非是何心隐已经把绿野书园和西园雅舍的构想给说出去了?不至于啊,这位夫山先生理应不是这么嘴快的才是!他正纳闷,前头小伙计就停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讷讷解释:“小的没有别的意思。叶小掌柜那样的人才,小人自然是比不上的,但小人优点是勤快肯干踏实,绝不会嫌事多……”
原来这是毛遂自荐!
汪孚林这才笑了。他打量了一下这个在自家店里就抓准机会自荐的小伙计,信口反问道:“既然勤快肯干踏实,怎么会想要跳槽?”
跳槽这个这年头还未有衍伸意义的词是什么意思,这小伙计足足好一会儿才领悟。但他的反应却不慢,直截了当地说道:“因为这家客栈就是我爹开的,小的是老幺,这样的小本生意。自然容不得分割,日后这里肯定是大哥经营。小的只想早点自谋生路,好好打拼,省得爹娘为难。”
如果真的是朝秦暮楚,汪孚林一定要考虑考虑,可得知小伙计竟然是这小客栈东家的幼子,他就没多少纠结了,当下笑着点了点头:“既如此,你自己到义店那边去找叶掌柜,就说是我让你去的。要是回头你真的勤快肯干踏实,我就亲自安排你一件事做。”
“小的于文,多谢小官人!”
小伙计差点没乐得一蹦三尺高,好容易才稳住心情,带着汪孚林继续前行。等进了一座小跨院,他到挂着厚厚棉门帘的堂屋前通报道:“何先生,汪小官人来了。”
汪孚林冲着小伙计使了个眼色,见人一溜烟跑出去,十有**是抓紧时机去义店报到,他不禁哑然失笑。听到门里没有应答声,他正想亲自再说一声,却不想那棉门帘却在自己面前被人掀开了一条缝,露出脑袋的赫然是之前何心隐身边那个见过的侍童。
“小官人请进来,我家先生在写字。”
外头寒风呼啸,而这屋子里,厚厚的门帘挡住了风,虽说火盆早已熄灭,却比室外要温暖得多。汪孚林见那侍童脚步轻,声音低,也就跟着入乡随俗,以免吵到了人。然而,当他进入内室,这才发现所谓的写字,和他预想当中的完全不同——而且和从前大街上看到,拿着足足拖把大小毛笔,蘸水在地上练功写字那种老爷爷也截然不同——因为何心隐握着一支极其粗大的笔,面前无纸,却只是凌空书写。
他此时凝神静气地看去,可眼睛都快瞪得算了,却只能看到眼花缭乱的轨迹,什么都看不出来。
他相信就是换个对各种字体有十万分了解的人来,也未必瞧得出这位老先生究竟写的是什么!
好在何心隐这鬼画符似的表演,并没有持续太久,他仿佛酣畅淋漓地写完了自己要写的东西,随手将一支笔就这么扔给了那侍童,随即将外袍一脱信手一扔,这才看着汪孚林说:“心中不痛快,却又无人可诉,甚至连找个僻静的地方吼一阵子都不行,便只能借助笔走虚空,直抒胸臆,把这些心中憋着不吐不快的话直接写下来丢出去,身上的包袱就空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就算别人再说我离经叛道,有些话我也不敢向外说。”
“如果哪一天,读书人不论说什么,都不会被加上罪名;如果哪一天,人人都能当街宣扬自己的观点,聚拢志同道合者;如果哪一天,天底下再也没有离经叛道四个字……那么,圣贤之世方才算是来了!”
这位老先生简直是……错生了时代!可他得说,就算换成自己来的那个时代,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是不存在的。否则,你跑美国自由女神像下宣传某种论调试试看?
想归这么想,但对于何心隐这样发泄心头情绪的方法,汪孚林倒是觉得很不错。蘸水写在地上,虽说干了之后会没有痕迹,但至少有会被人看见的风险。即便是再好的朋友,甚至亲若父母,夫妻,子女,有些话也不能说,有些雷区也不能碰。就如同驴耳朵的国王和理发师那故事一样,有些事情无论是说还是写,风险都实在是太大了。但是,笔走虚空显然是没有任何风险的,特别是再加点自创的草书,足以让谁都看不懂!
“何先生这法子实在是不错,但你说的圣贤之世,恕我直言,别说三五十年,就是五百年一千年,恐怕也未必会到来。”
何心隐斜睨了汪孚林一眼,却没有反对汪孚林这种极其悲观的认识。他揉了揉手腕,就这样回到位子上坐了下来,却又伸手示意汪孚林也坐。
“我很多年没来过徽州了,虽然一直都知道这里人杰地灵,三岁能文,六岁能诗全都不稀奇,但像你这样读书尚可,在其他地方却表现出众的,还是第一个。坊间无论说你汪灾星也好,说你汪财神也罢,不论如何,相比一抓一大把的才子来说,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