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蚁贼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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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贼也疯狂- 第3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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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马超,临行前诸葛亮再三叮嘱,切莫孤军深入,打的赢就打,打不赢就撤,只要让曹操知道西川出兵了,这就足够了,却没想到,马超不仅夺下了武陵郡,也把沙摩柯给生擒了。

第六百二十七章,陆逊陆伯言

    对于诸葛亮的叮嘱,马超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马超打仗,就跟他的个性一样,一路勇往直前,大有直捣黄龙杀往柴桑灭了孙权之势。

    一路领兵闯关夺寨,捷报频传,自沙摩柯被擒之后,又有不下十几个江东武将被马超所杀。

    见马超气势逼人,势不可挡,孙权急的寝食难安,就在苦于无人可用之时,忽然有人来报,“陆逊奉命剿灭了盘踞在鄱阳湖一带的尤土。”

    “陆逊?”

    孙权揉着略显虚肿的眼睛,嘴里呢喃的嘀咕道“陆逊是谁?”

    如果报信的说是陆尚陆康等人,孙权一定记得,毕竟,陆家在江东举足轻重,算是首屈一指的书香世家。

    报信的回道“主公,您还真是贵人多忘事,这陆逊,就是之前海昌县的令史陆逊陆伯言啊。”

    孙权想了半天,才算想起脑海里有这么一个人,但是,印象并不深。

    说来,陆逊也是陆家的人,是年轻一带的翘楚,但是,之前却被孙权安排到了海昌县,一个极为穷苦的小县城,孙权身为江东之主,陆逊没什么名气,又是一个文弱的书生,自从去了海昌县,孙权就把陆逊给抛到了脑后。

    这对陆家人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堂堂江东第一世家的年轻后辈,居然被安排到一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当个小吏,连陆康都曾感慨道“这是陆家祖坟上冒了黑烟啊!”

    令史,就是抄抄写写,类似后世的打字员文秘一类的职务,陆逊怎么说,也是陆家的年轻俊杰,居然被弄到了海昌县当个被人不齿的令史。

    可是,陆逊却没有抱怨,他去了海昌,没过多久,就做出了令人称道的政绩,甚至还引起了孙权的注意。

    刚一踏进海昌县,陆逊就愣住了,这里到处都是饥民,一个个形容枯槁,满脸菜色,肌肤干枯,神情黯淡,但是,眼睛却亮的出奇,就像狼一样。

    陆逊知道,那是饿的,那是这些穷苦饥民对求生的渴望,似乎这些人看到谁,都会当成是吃的。

    因为连年征战,海昌县遍地都是吃不上饭的饥民,陆逊刚一上任,就打开了粮仓,开仓济民。

    只这一件事,就在当地传开了,甚至还传到了孙权的耳朵里。

    孙权接到消息,心中暗骂:这是傻子才会干的事情,既然是当官,自然应该想尽办法往上收粮,而不是把粮仓里的粮食分派给饥民,可是,孙权嘴上又不得不夸赞陆逊干的漂亮,“当官的,理当以民为本。”

    因为陆逊开仓放粮,赈济灾民,搞的人尽皆知,那些穷苦百姓无不夸赞,这个时候,孙权就算心中再有不满,也不敢公然违背民意。

    孙权虽然没见过陆逊,但是就凭他放粮的举动,一猜就知道陆逊是个书生,而且还是个榆木脑袋的书呆子。

    可是没过多久,又有人送来消息,说陆逊扶植农桑,惠泽百姓,当地百姓无不称赞,孙权更加失望,心中暗道:“这年头,扶植农桑十年,也不如东征西讨一年的收获丰厚。”但是,嘴上却不得不赞同的点头道“为民当官,理当如此。”

    孙权一问才知,这个陆逊,正是陆家的书生,孙权大失所望,在他看来,能打仗,能征兵,能募粮,这才是好官。

    至于陆逊,整日抱着书本,劝说百姓耕地种桑,根本入不了孙权的法眼,最多是个治理一地的郡守罢了,就算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也不如带兵打仗更能加官进爵光耀门楣。

    可是,接下来,陆逊的表现,又让孙权吃了一惊。

    在陆逊的治理下,海昌县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按说是好事,却招来了不少匪寇。

    这年头,哪里有粮食,哪里就招匪寇,而且知道陆逊是个书生,匪寇自然没把他放在眼里,反而日益猖獗。

    就连当地的百姓都怨恨陆逊,有的人干脆破罐子破摔的抱怨道“还不如当初过苦日子的时候呢,至少不会担心被匪寇侵扰,这下倒好,日子稍微有些好转,怕是脑袋要保不住了,匪寇杀人一向不眨眼,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可是,陆逊仅凭一张嘴,竟然将那些匪寇都劝的改行都种桑耕地了。

    这些匪寇,都是别的地方吃不上饭的饥民被生活所迫才当了贼,就跟陆逊刚来海昌县的时候一样,大伙连肚子都填不饱,不当贼,只能等死。

    可陆逊的屯田种桑的做法,却能让这些人吃上饱饭,受陆逊感召,匪寇们都改行种了地,孙权听说后,不敢置信的嘀咕道“原来书生还有些用处。”

    于是,孙权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陆逊派去了鄱阳湖,结果,陆逊不负所望,顺利的剿灭了盘踞鄱阳湖多年的水贼尤土。

    屯田,种桑,陆逊在行,想不到剿匪也拿手,想起眼下自己身边无人可用,孙权就把陆逊给找来了。

    陆逊身形清瘦,面白如玉,长的清瘦,这让孙权大失所望,这样一个文弱的书生,孙权心中不由得担心道,这样的一个书生,去了两军阵前,还不得吓的尿了裤子。

    “伯言,那马超你可曾听说过?”

    孙权有心考考他,看他有何破敌之策。

    哪知陆逊摇了摇头,“未曾听说过!”

    孙权顿时泄了气,眼皮一翻,差点昏死过去,陆逊一点也没说假话,他做人做事,一向务实,在海昌县的时候,就一心替百姓做事,派到鄱阳湖,就一心剿匪,对于天下大事,陆逊从不关心,因为,在他看来,那对他太过遥远。

    当孙权将近日发生的事情说给了陆逊后,他本以为陆逊会吓的浑身哆嗦,毕竟,马超一路攻城夺寨,甚是凶悍,江东不少文武,一提到马超的名字,都脸色煞白。

    可是陆逊闻听了之后,稍稍沉默了一会,随即淡淡的笑了“对付马超,倒也不难,不过是一猛虎豺狼罢了,稍加引诱,破之易如反掌!”

    这是孙权长这么大,听到的最吓人的笑话,一个没上过战场的书生,居然口出狂言,敢不把马超放在眼里。

    马超光是这个名字,就足以将让江东地动山摇,那可是威震西凉的锦马超,武艺傲视天下,就在不久前,还刚刚勇夺潼关杀了陈削的大将张绣!

第六百二十八章,狗蛋的婚事

    可是,陆逊居然说击败马超易如反掌。

    简直是疯了!

    既然陆逊如此有底气,孙权眼下正无人可用,也就答应让他挂帅,临行之前,孙权望着陆逊离去的瘦削背影,心中不由得暗暗叹了口气“权当死马当活马医了。”

    孙权其实已经做好了陆逊兵败的准备,只不过,他没想到,陆逊的表现,彻底让孙权大跌眼镜,不仅败,而且是连败,败的体无完肤,败的没完没了,斥候往来穿梭,不断的送来消息,送到孙权面前的是全是江东兵丢盔弃甲连连溃败的噩耗。

    孙权恨不能宰了陆逊,别人败一次两次,早就灰溜溜的逃回来了,谁还有脸继续领兵丢人,陆逊倒好,居然败上瘾了,也不回来向孙权请罪,反而依旧坦然自若的指挥着。

    ………………

    冀州,魏郡郊外,有一片僻静的山林,从洛阳返回后,狗蛋没有回家,急急忙忙的骑马来到了这里。

    因为这山里住着当世第一的美女,自从三年前,见了那女人一眼,狗蛋就得了病,一有空,就鬼使神差的往这里跑,要是能看到那个女人一眼,狗蛋就比吃了蜜糖还要高兴,若是瞧不见,就跟丢了魂一样,失魂落魄,没了精神。

    何况,自从那个女人来了之后,这里并不太平,因为那个女人长的实在太美了,她又不愿住在城中,这里虽然清净,可总有人前来扰她清净,就算陈削下令也没用,甚至还有疯子为了见这个女人一面,甘愿被砍掉脑袋,普天之下,哪个女人有这么大的魅力?

    想必大家也能猜到,那就是貂蝉!

    就算貂蝉先后服侍过董卓和吕布,却依旧美***人,姿色艳丽无双,附近不管是猎户,还是寻常的百姓,又或者军中的兵卒,外地的流民,都争抢着过来,有的并无恶意,仅仅是好奇,也有包藏祸心之心,企图非礼…调…戏貂蝉,这件事,陈削还真管不了,除非让貂蝉住进陈削的少帅府,否则,没人镇得住,光是貂蝉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她的身边,永远难以清净。

    “啧啧,出来了,好像要去洗衣服,还真是水灵,老子要是能娶回家,少活十年也甘心。”

    狗蛋来到近前,正巧貂蝉带着丫鬟去河边洗衣服,早已等在远处的几个猎户毫不掩饰,当着貂蝉的面说笑起来,一个个眼珠子瞪的溜圆,看的都直了,眼睛一眨不眨,仅仅的盯着貂蝉那曼妙惹火的身影。

    貂蝉脸色很平静,只是眉头微微蹙了下,来了魏郡三年,这种情形,她早已习以为常了,因为毗邻魏郡,倒没生出什么大事,但是,这些人跑来调戏取笑,说些风言风语,就算陈削,也没办法,总不能因为人家看了两眼说了几句就把人给宰了。

    那几个猎户见貂蝉走远了,忙嘿笑着跟了上去,他们都是附近的猎户,不敢乱来,但是,貂蝉这么漂亮的女人,对他们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

    就像后世的大明星一样,如果有一天大明星突然住在了老百姓迈步就能看到的地方,围观瞧热闹的,滋事调戏的能少得了吗?

    狗蛋气呼呼的来到这些猎户的身后,眼珠子顿时瞪了起来,不由分说,弯腰一探身,一手拎着一个猎户,嗖的一下,直接远远的丢了出去。

    剩下的那几个,也被他三拳两脚打倒在地,见一个猎户下面的裤子都鼓了起来,狗蛋真想抬脚废了他那家伙,脸色一沉,近乎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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