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人在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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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男人在宋朝- 第1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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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有之瞪了笑得很开心的三丫一眼,给了一个警告的神色。

    “是,大官人!”

    三丫一点儿也不在意他凶恶的表情,自然是笑嘻嘻的应承了,将鸡汤端给苏玉婷,去过一把汤匙,小小的舀了一勺,吹了吹,尝了一下,再取出一个汤匙,这才递给苏玉婷笑道:“夫人,可以用了!”

    “你倒是心细!咱家也不是什么达官显贵,用不得这么小心的,那就有人要谋害我们的?”

    苏玉婷对三丫听赞赏的,用汤匙开始搅动碗里的鸡汤。

    “是!”

    三丫乖巧的行了一个蹲身礼,然后就退到简有之的身后,悄声的对简有之说话。

    “大官人,铁匠铺里的苏麻子说了,官人要的钢,还有些没弄明白,炼了很多就是不太如意,让官人抽空过去一趟!”

    简有之点点头,与苏玉婷说了一声,这才出门,三丫紧紧的跟在他的身后。

    苏麻子是最近迁到简家庄的匠户,是个打铁的老把式,还带着七八个徒弟,个个都是个顶个的好手。

    他们是受了简家庄的高新诱惑才投奔简家庄的,当然做事也算是勤恳,为人也是个实诚的,干活卖力!

    “炼钢其实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简有之知道这个时代已经有了很好的炼钢的技术,自己只要稍加指正就可以炼出很好的钢铁来,然后再加工,做成比较简单的燧发枪应该是可行的!

    1635年,明代火器研究家毕懋康发明了燧发枪。这是我国火器史上一个大革新。毕懋康记载的是撞击式燧发枪,扣板机龙头下压,因弹簧的作用与火石磨擦发火。这样,不但克服了风雨对射击造成的困难,而且不须用手按龙头,使瞄准较为准确,随时都可发射。燧发枪配有火石自动打火装置,不怕风雨并不须事先火绳点火,发射速度与精确度大为提升。在中国火器史上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变革。

    而简有之要做的,就是让这项发明提前六百年的时间出现。

    当然简有之之所以迫切的需要这项技术,不只是为了自身利益的考虑,还是为了将来可能出现的突变做好准备。

    赵宗实的思想的转变,有可能激发其他利益集团的惊恐,因而可能在官家驾崩之后,出现皇位的争执。而这一些都需要强有力的武装力量作为支撑。

    赵宗实在官家面前不遗余力的让简家庄扩大武装力量,或许就是处于这种考虑,但是现在谁也说不好将来谁怎样。

    未雨绸缪,简有之绝不能让自己的家人和所爱的人出现在危险的境地,这是不被允许的,所以燧发枪的发明将极大的让简有之掌握住自己的命运。

    建小高炉,然后用炭来脱掉铁里过高的碳脱掉,从而形成钢。看似简单,但是要求还是比较高的,必须要克服很多问题,譬如烧炭的质量问题,杂质过多,容易形成气泡,结构强度达不到的问题……

    这一切都必须慢慢的摸索克服!

    “见过大官人!”

    苏麻子是个莫约四十多岁的汉子,见了简有之,赶紧的行礼。按照简有之的方法,他已经试炼了好几炉的钢了,但是能够提炼出来的好钢却少的很。但是这在他看来,却是了不得的奇迹了。

    俗话说“百炼成钢”。按照庄主的做法,用不了百炼,就能提炼出好钢来,让他直呼简大庄主为神人了。

    从苏麻子反应的情况,简有之又做出了几项调整,争取将好钢的成功率再次的提高一些,按照当初的设想,炼钢成功率提高了,就是燧发枪试制的开始。

    “这是用大官人的房子炼出来的好钢刀!”

    苏麻子取出一把好钢刀,亮晃晃的,递给了简有之。

    很沉,简有之掂了掂,点了点头,笑道:“比现在一般的好刀比,怎么样?”

    “那些普通的刀,在这把钢刀面前,不过是土鸡瓦狗一般!”

    苏麻子得意的嘿嘿直笑。很显然他很得意自己的作品。但是他很显然也是个不读书的人,土鸡瓦狗是随便用的么?

    “试试!将吴大叫过来!”

    简有之点点头,让苏麻子唤了他的徒弟,去寻吴大去了,随手让苏麻子将钢刀提好。不多时,吴大很拉风的骑着马就飞奔过来,在简有之面前很远就下马走过来,恭恭敬敬的行礼。

    “将你的朴刀拿过来!”

    简有之笑嘻嘻的吩咐。

    吴大颜色疑惑的看了看简有之,终于将他视若珍宝的宝刀取了出来。

    “拿好了,放横了!”

    简有之吩咐,吴大赶紧照做,但是还是不知道庄主老人家要做什么!

    “刀来!”

    简有之喝了一声,苏麻子赶紧的将钢刀提了过啦,恭恭敬敬的递给简有之。

    “嗨!”

    简有之挥动钢刀,就看到刀光一闪,“叮”的一声,刺耳的声音顿时传了出来,有点渗得人心慌。

    火星四溅,果然是好刀。吴大手上的那柄朴刀已经出现了一个大大的缺口。而简有之手上的钢刀却丝毫无损。

    “好刀好刀!”

    吴大脸上肉疼得不行的表情,但是还强颜欢笑的给简有之捧场。可怜跟随者自己出生入死的宝刀啊!

    “想要吗?”

    简有之看着吴大,眨眨眼。

    这样的好刀,不要才是傻瓜,吴大顿时狂喜!

    “拿着!”

    简有之将钢刀一扔,吴大赶紧的接着,看了看简有之,忽然就一使劲,朝着自己的朴刀再次的砍了下去。

    “咣当!”

    朴刀一分为二,断刃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果然是好刀,果然是好钢啊!

第一百六十章 圣眷正浓

    自从有了那柄上好的钢刀之后,简家庄的庄子里就多了一个没事就喜欢在众人面前晃荡的家伙,时不时的将手中的钢刀晃动晃动,吓得众人都不敢走近他五步之内说话,生怕被这神兵利刃给伤到。

    虎头已经可以张着嘴巴咿咿呀呀的吐嘈了,尽管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一两个月大的婴儿会发出声音,一点儿都不用奇怪,奇怪的是,虎头发出需要外星文字来记录的语言的时候,眼睛总会对着简有之滴溜溜的转的挺贼的。

    “难道也是穿越来的?”

    这个发现让简有之雷的不轻。好歹最后还是苏玉婷嘲笑了一番,说是婴儿的目光都是散的,不会专门盯着谁看呢。

    苏玉婷自从生娃之后,经常的向庄子里生过娃的女人说话,研讨育儿心经,最近一段时间,感觉自己大成,有了天花聚顶的模样了。

    三环这丫头现在贴身的跟着苏玉婷,帮忙照顾虎头。

    但问题是,三环这丫头自己也是个孩子,而且还被简有之发现了一次竟然掏出糖果准备喂虎头的劣迹,顿时对这丫头不放心起来。

    天知道以后会不会直接将葡萄酒之类的东西网虎头嘴里灌呢!

    “得请个有经验的人来照顾你!咱现在有钱,再贵的月嫂也请得起的。用不着节省这一点半点的,孩子是简家庄的未来!”

    简有之觉得这事要和苏玉婷说清楚。

    “那请谁来?若是随随便便的请一个,也是不太放心的。要是有相熟的倒好,知根知底的!”

    苏玉婷这话简有之很是赞同,若是有那居心叵测的人,利用这个时机将自己的娃儿挟持了,让自己就范,那岂不是糟糕大极?

    “不如让母亲过来!”

    简有之习惯性的认为,奶奶带孙子,天经地义!

    “胡说,我们好歹也是大户人家,若是传了出去,要惹人闲话的。也不会说你的不是,总是做媳妇的不对,是我不孝呢!”

    苏玉婷当即就表示发对。

    “不如让我母亲过来也好!”

    这回苏玉婷倒不说别人会说闲话,说自己不孝了。

    “也好,丈母娘带外孙,天经地义。”

    又是一个天经地义,这话顿时就遭到了苏玉婷的白眼。丈母娘就活该,在女婿这里没地位,在女儿这里没人权!

    不过好歹苏玉婷还是亲自去了一趟。

    带足礼品,并许诺加大合作的力度,然后还狗血似的带着一大帮的护卫,足足有两百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朝着开封苏府而去。

    这一路上的各种羡慕,各种吐槽,使得苏老爹喜笑颜开,果然是贤婿啊,女儿回个娘家都这么气派,就是开封的府尹也没有这么大的架势。

    面子问题足了,当然女儿的要求就是小意思了,对外宣称,想念女儿,去女婿家走动走动。

    苏常氏是一个和蔼的女人,对待女儿的态度也很明确,很宠爱,又是为了照看小外孙,想都没想的酒答应下来了。

    小外孙出生之后,一直就眼馋的紧,想要去看看,除了满月酒看过外,就再也找不到借口去了。现在终于是个好机会了!

    回去的时候,也是一路的招摇,又是各种羡慕嫉妒恨,还加上恶狠狠的吐槽话语。

    “不就是有钱么?土老帽!”

    “就是,再怎么也是个乡里来的,怎么能够和我住在京城里面的城里人比呢?”

    “等我有钱了,一定娶两个,一个用来生娃,一个用来在街上摆依仗显摆显摆,这算什么,哼哼哼!”

    “孤陋寡闻了吧?人家是娶了三个了!”

    ……

    城里人总是看不惯发达,表现的财大气粗且气场强大的乡里人,这些议论基本上可以无视,毕竟现在还不是劫富济贫、打家劫舍的宋徽宗时期,再过一个百多年,估计简有之这么大排场,就会直接招来李逵、宋江、时迁或者晁盖之流的人了。

    事实上,那些被梁山打劫的地主们,都应该记住一点,即便是在大宋,炫富也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

    简有之的这么高调当然也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第二天,朝堂上就有人将弹劾的奏章递了上去,这次不是晏殊了,他已经被罚几个月不能来朝堂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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