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之都市破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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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之都市破法者-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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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灵们盘旋一周,排成方阵,如同一张大网朝我头上落下。

  唉,我已经多次说过,巷战和野战是完全不同的。它们俯冲下落不过数十米,便被一阵狂风吹得七零八落。

  亡灵巫师眼中绿光一闪,惊叹道:“没想到破法者居然能瞬发德鲁依的飓风法术!伊甸果然藏龙卧虎!”

  我无语。那不过是高楼间的穿堂风而已,哪有什么飓风魔法?

  转瞬之间,亡灵士兵冲到了我的面前,却突然停住了脚步,齐刷刷地朝右边望去。只见一道白光从街道的一头射来,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战鼓轰鸣。

  巫师大人颇为惊慌,一时趴在阴沟里不敢出来,只是喊道:“神圣攻击!注意隐蔽!”说着,他口中念念有词,一道横贯街道的黑色气盾在众骷髅的阵前凝结。邪灵之盾,对化解神圣属性的圣光攻击十分有效。

  然而那道白光并没有在气盾面前受阻,而是气贯长虹地穿盾而过,在骷髅群中高速地、带着一定弧度地掠过。这种冲击路线,跟保龄球的弧形球投法的作用是相同的,那就是击倒更多目标。白光闪过之后,至少有两三排二十多个骷髅士兵被撞飞上了天,碎骨哗啦啦落了一地。远去的白光化为两道红光,扬长而去,隐约传来一阵歌声:“nobody,nobody,butyou!”其中夹杂高丽话语若干。

  巫师大人眼中绿光如风中残烛,下颚格格打架,惊恐道:“破法者竟然还能召唤天界的神圣攻击!没想到,真是没想到。”

  我再度无语,哪有什么天界攻击,不就是一开着韩国小跑的飚车族嘛!看那歪歪斜斜的行车走线,没准还是酒后驾车呢。

  亡灵巫师毕竟是亡灵巫师,是将灵魂献给全能的死神的奴仆,怎会被小小挫折吓倒呢?巫师大人挣扎着从阴沟里爬将出来,高举长剑,一声长啸划破夜空,众亡灵武士无不身形一挺,气势逼人。

  但几乎是在同时,街口不远处传来一个比巫师大人的尖啸更为刺耳的声音——“救命啊!”不知是哪家夜总会的小姐刚好打这儿经过去上班,看到这些个会走路的骨架,当然是害怕不已。但怎料她的声音居然盖过了亡灵巫师大人的号令,不少骷髅士兵甚至不堪忍受这蛮横霸道的尖锐叫声,纷纷扔下刀剑,抱头捂住他们并不存在的耳朵,纷纷抱怨:“这真是个可怕的世界啊!”。

  总算死灵骑士功力深厚,不为所动,催动胯下骨马,拖着锈迹斑斑的长刀向那位小姐走去。

  我正一边捂着耳朵,一边考虑如何解救那个颇具歌唱天赋的女人,却不想她的演艺天赋同样出色。在骑士的骨马迈出三步之后,她立刻倒地,昏迷不醒。

  连连插曲终于告一段落。幽灵开始在空中重新集结成方阵,骷髅士兵们也开始聚拢,向右看齐。此时不溜,更待何时?我给自己施了个低级加速术,在尚未复位的包围圈中找了个缝隙,夺路而逃。

  亡灵巫师大人挤在他召唤传来的骷髅兵士当中,在我身后紧追不舍。因为只要有破法者在,咏唱稍慢的巫师连一个小小的火球术都放不出。不把我灭了,他们别想有任何作为。

  我先跑完100多米空荡荡的后街,骷髅们在身后紧追不舍。然后我一个急转,钻进了一条老式里弄。领头的死灵骑士及时拉住了骨马,向弄堂里张望。但普通骷髅战士们明显智商低多了,一个个刹不住车,纷纷撞上熊熊燃烧的火焰骨马,摔成了一堆。

  死灵骑士岿然不动,无视那些笨蛋同僚的撞击,带着没有摔倒的骷髅小兵们跟着我冲进了弄堂。此时正值午夜,居民们都闭门安寝,没什么人挡道。但是,远道而来的亡灵兵士们显然十分不适应城市作战,在狭窄的通道里显得笨拙不堪。他们矮着身子,一边追击,一边躲开楼上伸出的晾衣竿和竿子上万国旗一般的衣裤。即便如此,在密集的万国旗中穿梭,即便是身手敏捷的死灵骑士也常常躲闪不及,很快,亡灵士兵们的脸上、脖子上都挂着各色内衣裤或带着婴儿尿香的床单。

  冲出弄堂后,是六车道的主干道。虽然已是午夜时分,但过往车辆依然川流不息。横穿马路,我早已熟门熟路。只是左右一瞥,便精确地估计出两边车辆的速度,然后轻松一一闪过。跟在我后面的亡灵兵士们就有些乱来了。数十个森森白骨构成的异界怪物在午夜的宽阔马路上活蹦乱跳,他们在来来去去的、形形色色的车辆之间心惊胆战,步履艰难。大光灯照得他们慌乱不堪,都以为是神圣审判之光。有的骷髅占了道,尖锐的急刹声之后,便是司机的破口大骂:“不要命啦?半夜里装神弄鬼,神经病啊!”聪明的骷髅反应比较快:对啊,亡灵本来就没有命啊!不要命了,冲!然而,不谙都市巷战的他们又错了。怎么可能每个司机都会停下呢?总有几个冒失的直直地撞了上来。于是又是一阵稀里哗啦,然后落下一阵白森森的骨雨。

  穿过主干道之后又是一条弄堂。弄堂的尽头是一道河堤,堤坝的后面便是本城的主要河道——百米宽的姑苏河。我在河堤边站定转身,对着头顶大号bra、朝我张牙舞爪的亡灵巫师大人喊道:“你很像个飞行员嘛!”

  这不是活腻了找死。我的精神力恢复完毕。现在,我已经脱险了。

  当第一排骷髅战士涌到我面前时,我的面前的空间一阵扭曲,时空门骤然形成,一团黑影从虚空中落下,砰地把水泥路面砸出一个浅坑。伴随着这一记重击,黑影周身闪过一圈红色剑气,瞬间撩倒了一排骷髅战士。死灵骑士实力强,凭着手中一柄长刀,架住了剑气攻击,并催动胯下的火焰骨马冲刺三步,当头一刀朝我砍来。

  这一刀奇快奇准,飘散着黑色雾气的刀刃正对着我头顶而来。对于这种攻击,我懒得躲。因为根本躲不过。但这一刀却被从我身前的地下窜出的两道交叉绿光给架住了。一个周身散发着青光的身影从波纹荡漾的地面中一跃而出。

  同时,我身后亮起耀眼的白光,比我先前的白色圣光球要亮得多了。这是光耀之堂,顶级的驱魔法术之一,威力虽不及圣十字审判,杀伤范围却是最大的,并且专门杀伤暗黑系和不死系的生物,却不会误伤其他人。

  在强光的照耀下,来势汹汹的亡灵部队立刻遭到重创,骷髅战士的骨骼开始风化,死灵骑士的铠甲开始龟裂,天上的幽灵在神芒的激射下纷纷解体。在亡灵队伍中被挤得东倒西歪的巫师把剑一收,单手一阵比划,虚空中立刻出现一人多高的黑暗传送门。亡灵部队顿时汇成一道,拼命往门里逃去。而为他们开启撤退之路的巫师大人则被他的骷髅士兵们撞倒、踩踏,好不容易爬将起来,屁股上却被死灵骑士的大马一踢,以凌空转体翻腾三周半的姿势跌进传送门里,不一会儿,众亡灵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白色神光散去,并没有出现大家期待见到的一席华服、容貌圣洁的牧师美眉,而是一身黑色皮装、戴着墨镜的冷艳女芳芳。

  地下钻出来的,是会遁地夜行、手快得跟帕金森患者似的刺客十三。天上砸下来的是左右两手各耍一柄数百公斤巨剑上下翻飞的雷子。这两个家伙跟芳芳一样,一身黑色,戴着墨镜。

  也许有些朋友会说,夜里戴墨镜,装逼得有些过了吧?朋友,讲话当心点。这几位,是我的同事,我的狐朋狗友,个个身手不凡。他们戴墨镜,是为了遮掩双目中游离着的荧光,免得被路人看到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我是不需要墨镜的,因为我是破法者,对魔法的掌控力远在他们之上,我……哎呀!谁打我啊?好吧,说实话。我不戴墨镜,是因为我的法力远不及他们,没有掩饰的必要。但这并不妨碍我在这个团队中的领导地位。

  好啦,把亡灵巫师赶回了异界,世界清静了。继续说我的事。

  前面说到,驱魔是我的工作。现在我要说,驱魔不过是工作而已,学习魔法才是我的爱好。我喜欢我的爱好,但我并不喜欢我的工作。但问题是,我不干这个工作,就不能实现我的爱好。人生总是把美好和遗憾同时丢给人们。怯懦的人把两者都抛弃,勇敢的人将两者都收下。

  我是勇敢的人,为了研究魔法,我甘愿干自己不怎么喜欢的工作。我甚至从公司的一个普通杂役一步步混到现在这个自由穿梭于各时空之间的巡捕。但是,勇敢的人毕竟也是人。是人就得发牢骚。对我这份工作,我有很多很多牢骚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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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杂役
更新时间:2009…8…4 22:15:11 字数:3516


  【严正声明】
  想看爽文的朋友,直接从第三篇“鹊起”开始读起,有床戏,有暴力,有yy,有¥%…#@#

  想了解来龙去脉的朋友,可从本篇读起。

  折中的朋友,可以从第二篇“炮灰”读起。

  ——本书作者含情脉脉地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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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故事得从那一夜说起。那是我第一次亲身体验了魔法的威力,正所谓以身试法,至贱无敌。不喜欢血泪史的朋友,就请略过以下章节,直接去第二篇看我的发家史吧。但是,我想说,老看发家史,没收获。古今中外,伟人枭雄,但凡发家,无不早早磨砺了坚韧的毅力、总结了大把的经验以及积攒了大量的人品。所以,看一看血泪史,有收获,有好处。

  那是初秋的午夜,暑气正在逐渐散去。我坐在值班室里17寸CRT显示器前玩游戏。昏黄的灯光照亮了油腻腻的鼠标和边上吃了一半的泡面。

  人是年轻的——23岁;游戏是老的——英雄无敌,而且还是三代。我这人,念旧。

  我姓孔,名方,男的,自己没什么显赫成就,爸妈是普普通通的工薪族,所以,我是天生打工的命。那年,我大学毕业已经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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