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胸部特别大的那个,启航前她不是帮你摆平了查尔斯家族的管家米勒了吗,你的记性不会烂的只有在上床的时候才会想起她吧?也是,换成我的话也会在上床的时候想起她,想必一定风骚无比,瞧那胸部,手感肯定不错,水手们,一会儿和我去三层挑人,那的女奴隶也不错,忍不住了,今天我尼克大副请客。”大副很猥琐的舔了舔嘴角,发出连串地淫笑。
跟着尼克来的十几个水手轰然叫好,把要进来用餐的旅客吓出去了好几个。
“尼克大副,注意你的言辞。”胖叔挡在了陆逊面前,怕他作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这小子可不是个纯洁的牧师。
“哼,牧师,你应该知道‘阿托卡夫人’号上是谁说了算,要是不想去红海里喂鲨鱼,就给我安分点,最近几天离那个叫塞琳娜的贵妇远一点,要是妨碍着我的话,我保证,你接下来的旅途一定是其乐无穷。”
原来是塞琳娜的追求者,陆逊很想笑,这就是所谓的无妄之灾吧。
“胖子,晚上给我准备一桌丰盛的晚餐送到塞琳娜的房间,就说是‘阿托卡夫人’号的尼克大副的心意,还有我叔叔把他珍藏的葡萄酒放在哪了,我怎么找不到?”
“你应该去问你的船长叔叔。”胖子的脸色相当的难看。
“哼,咱们走。”尼克瞪了陆逊一眼,离开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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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逊PS:是谁说的塞琳娜胸部的大小和推荐票的多少成正比的,是谁,给我站出来。
(背景:陆逊站在‘阿托卡号’的船头咆哮着,小诺诺正在准备华丽的魔法)
红豆PS:我错了,我忏悔
陆逊PS:知道错了还不改正,塞琳娜的胸部一定要完美,不是越大越好的,
恩,我的两只手都抓不住最好
红豆PS:囧,冷汗
(自言自语:你的手都可以抓得住篮球了灌篮了)
陆逊PS:你那是什么表情,咱可是纯洁的牧师
小诺诺,魔法轰杀
第十章 孺子牛
“你难道不担心?”胖叔的烟斗没了火星,拿在手里,在厨台上磕了几下。
“担心呀,我的雪萝果就快要烂掉了,你又不买。”陆逊的眼神开始四处游移,他饿了。
“哎,你知道我指的事什么,别摆出这种没心没肺的表情好不好,让那个塞琳娜小心一些吧?”胖叔语重心长的劝陆逊,拍了拍他的肩膀。
“还不知道是谁要小心呢?”陆逊嘀咕着,他想到了那个叫安妮的红衣肖。
“船长是尼克的叔叔,‘阿托卡夫人’号是尼克家族的财产,你明白了吧?”
“明白?明白什么?”
“我也很矛盾,看到你这样我很难受,牧师都这么懦弱吗?那天你揍络腮胡子的魄力去哪了?”胖叔有些心灰,感觉自己看错人了,要不是那天启航前看到陆逊和那个嚣张地络腮胡子冲突,他现在也不会和陆逊说这么多的话。
“那不叫懦弱,叫善良,小诺诺,走了。”陆逊看着小诺诺,兴,悄悄的移动了几步,旁边的厨台上放了一盘刚做好的清蒸龙虾。
“难怪小诺诺会对你那么好,古德里安,你是个真正的男人。”胖叔看向了小诺诺,小萝莉站在酒柜前,正偷偷的往粉熊小包里塞一瓶葡萄酒。
胖叔对着陆逊伸了个大拇指,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陆逊开船前会招惹那个络腮胡子贵族米勒而现在下宁人了,有些人做事,首先想到的绝对是他们的家人和朋友,然后才是他们自己。
“我一直都是个男人,这点毋庸置疑,我发现这个龙虾有罪,我需要为它祈祷。”陆逊等到小诺诺回到身边,抄起旁边厨台上的龙虾盘子就跑,还不忘回头向胖叔解释带走龙虾的原因。
“祈祷?你们两个小滑头。”胖叔拿起一个盘子作势要丢,却是食指向下指了指甲板,给了陆逊一个不言而喻的眼神。
“小诺诺,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听着餐厅里传来陆逊的声音,胖叔知道陆逊明白了他食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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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逊觉得他的思维陷入了误区,雪萝果又不一定非要用来吃,换个用途说不定就有销路了,比如说美容,女人对这种话题基本上是没有抵抗力的,关键是怎么样做宣传。
“别忘了我可是个牧师,头上的白色光环简直就是纯洁的代名词,不利用这身份是不是对不起圣母的恩赐。”陆逊已经有了主意。
蔚蓝的红海,豪华的‘阿托卡夫人’号,真是完美到极点的舞台,接下来就是演员的选择,小诺诺的嗓音有点稚嫩,还处处透着娇蛮,不太适合,费雯丽估计也没有时间,有点麻烦了。
陆逊思考着,突然感觉有人拽他的衣襟,回过头,小诺诺正一脸好奇的看着船舱的角落。
这里是三层甲板,船底舱,除了关押着奴隶,还是整个‘阿托卡夫人’号的补给储藏室,刚才胖叔食指的意思就是让陆逊来这里。
光线有些暗,等看清小诺诺指的是什么后,陆逊吓了一跳,一个两米开外的彪形大汉,头上居然有两支弯月形的角。
“布尔族欧人?”陆逊惊呼出声,这可是他第一次见到比蒙兽人,太稀奇了。
“你好,牧师先生。”欧人看上去很腼腆,不好意思地挠了挠棕色的头发。
陆逊有些好笑,这欧人吞咽口水的声音真大,小诺诺看了看手里吃剩的龙虾,递给了欧人。
“谢谢。”
欧人的吃相太彪悍,相当的狂野,简直可以用‘塞’来形容。
“你饿了几天?”
“五,五天。”
“你还真是诚实,不狼以憨厚闻名的比蒙欧人。”陆逊摸了摸口袋,犹豫着是不是请他吃顿饭,这家伙的饭量貌似不小。
“五天?你就一直饿着,就没想办法弄点吃的?”陆逊很期待这个欧人的回答。
“怎么弄?”欧人吃完了龙虾,舔着手上的油脂,一双特大号的眼睛闪着纯真的光芒,看着陆逊。
“走,去餐厅。”陆逊无语了。
“那个,我没金币。”欧人即使缩在角落也很显眼,不过他明显不是奴隶,奴隶都被关在舱底,有佣兵看守。
“我想听你说说潘帕斯草原的故事,我是个牧师,将要去那里旅行。”陆逊看出了欧人的顾虑,这句话用上了纯正的比蒙语。
自从成为牧师以来,陆逊已经说过瑞雪尔语,爱琴通用语,索巴丁矮人语,现在又加上了比蒙语,他忽然发觉自己很有语言天赋。
“你的爱琴通用语说的还行,听说比蒙的智商比不上人类,看来是谣传。”刚才欧人说的是爱琴通用语,也就是一千年前大地精时代的地精语,地精商人和他们的商品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
“你错了,我们比蒙也只有几个种族的智慧勉强可以和人类持平,而我,作为一位侍奉战神坎帕斯的圣坛祭司,战神赐予了我智慧。”欧人很谦虚。
“我日,萨满祭司,那不是和我职业差不多,还好我是牧师,听说比蒙的萨满祭司和我们的魔法是天生的战场死敌。”陆逊说这话的时候挡在了小诺诺面前,魔法师的魔力波动可瞒不住同样使用元素量的比蒙萨满。
比蒙兽人都是天生的战士,骨子里流淌着好战的血液,而萨满祭祀,正是这血液的引导者,比蒙兽人经常会在战场上因为杀戮的刺激失去理性,萨满祭祀,会在每一个时刻校正他们的理智,而且,萨满祭祀的辅助战歌和人类牧师的圣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辅助类魔法,可以很大强度的增加军队的战斗力,一个有着萨满祭司或是神父的二十人小队的战斗力绝对抵得上同样装备的三个小队。
不过比蒙萨满祭祀却从来不把牧师看作死敌,而是选择了有着强大攻击力的魔法师,这不得不说是他们好战血液的因素,虽然萨满祭司在攻击力上不如人类魔法师,但是他们可以通过通灵战歌召唤魔宠帮他们作战,来弥补战斗力的不足。
比蒙萨满龙祭祀可是有着和人类的龙骑士相媲美的战斗力,曾经的海加尔山战役,有过一位龙祭祀单挑人类五位龙骑士的史诗战绩。
每一个萨满祭祀都以战胜爱琴的人类魔法等级顶端的存在,魔法圣奇奥而努猎炼着。
陆逊依稀记得牧师也可以召唤宠物的,只是他这个莫名其妙半路出家的家伙完全是个牧师常识文盲,好面子的陆逊也不好意思问别人,他是多么的想看到一个牧师呀。
“小女孩很善良,她是我的朋友,比蒙手中的武器永远不会挥向朋友。”
“你真是淳朴的可爱∫叫古德里安…逊…陆。”陆续伸出了右手,他忘记了爱琴不流行握手礼。
“我是诺诺。”小诺诺从陆逊身后探出了脑袋,看着憨厚的欧人。
“我是的名字是怒蹄,没有姓氏,直到我完成试炼回到部落,父亲才会允许我使用家族的姓氏,怒蹄看样子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里有着浓的化不开的悲伤。
第十一章 布鲁斯蓝调(上)
怒蹄那双淳朴的眼睛里闪着星光般的智慧。
比蒙兽人的祭祀出产率小的可怜,即使是最聪明的福克斯狐族,也只有千分之一的祭祀诞生率,也就是说一千个福克斯狐人中最后只有一个可以成为受人敬仰的圣坛祭祀。
身为一个布尔族欧人,身为一个侍奉战神坎帕斯的圣坛祭祀,怒蹄无疑凝聚着整个血蹄部落的消,神圣的圣坛祭祀是部落延续永存的保证,一旦没有了萨满祭祀,就意味着部落已经被战神抛弃,坎帕斯的庇护与荣耀再也不会降临。
陆逊不明白怒蹄为什么会出现在‘阿托卡夫人’号上,还是快要饿死的状态,要是不出意外,欧人可能会成为下一任血蹄部落的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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