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德鲁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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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德鲁伊- 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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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出现分歧变的暧昧不清,但并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已经背叛了诸神,他们的名字有的已经消失在历史之中,有的已经被他人或者他们自己改变,于是连同他们的事迹也一并隐没,只有他们曾经使用过的武器物品流传下来,还证明他们的存在。

    这些武器物品可以被证明是属于他们的有:石中剑,水晶战甲,闪电之足,影舞长袍,荣耀尖塔,国王之仗,真实之眼,命运罗盘,战争之王等另这些武器物品都在传奇级别,传说还有一些神器,毕竟他们曾经为神灵作战,但那只是传说而已。”

    亚瑟感觉自己要找的昆西套装的其他部件就在这些东西之中,连他自己也惊叹:由一套传奇武器构成的套装会是怎样的力量呢?只要找到任何一件,自己的力量一定会有突破性的增长,在这个世界上,力量或许不是一切,但一定是一切的基础,自己如果现在是十五级,立马就去地下城找那条蛇的麻烦,然后就先叉后叉,还用呆在这里,跟块石头似的。

    更令亚瑟奇怪的是,这些英雄们都去了哪里呢?通过灵魂面具留存下来的昆西的记忆,亚瑟知道,这群人的实力恐怕没有低于二十级半神的,而达到那种程度的就就接近于不朽了,又怎么可能会自然消失呢?难道被神魔给黑了?恐怕很有可能。

    但现在神魔的事情还轮不到亚瑟来操心,现在他大概定下了几个目标,书上标的这些传奇武器,有很多都能查出具体的位置。

    什么?你说现在就去拿?那好吧!石中剑就插在奥林匹斯山上,誓约之剑教会总部的秩序大厅里,正义与公理之神的祭坛上,那里长年驻守着接近三位数的正义骑士,保守估计至少有两位圣域。更别说低级的守卫了。攻下这里至少需要三十万精锐部队。唯一可以另人高兴的是,那把剑插在祭坛里,没有人能够拔起来。

    水晶战甲在人类第一军事强国德意志帝国的国库里,曾经有两个人类王国联合很多十几个小公国攻打过他一次,军队在接近首都的时候还是功败垂成。

    战争之王在亡灵峡谷巫妖王耐奥祖的白骨王座下面,不提无穷无尽的各种骷髅兵和死亡骑士什么的,但就巫妖王本身来说,真是鬼知道他有多少级了。

    至于其他的东西,不是巨龙的巢穴就是海族的宫殿,没一件亚瑟现在能碰的东西。没人守卫的东西也有,像是影舞长袍,闪电之足,但同样也没人知道他们在哪!亚瑟当然也不知道。

    亚瑟不由长叹一声:“前途无比光明,道路无比曲折啊!”其实已经不是道路曲折的问题了,而是根本就没有路,不是壁立千仞就是深渊万丈。

    但亚瑟并没有失去信心,不能抢就换,不能换就偷,反正总是有办法的,关键是要尝试,事在人为而已。亚瑟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大的目的就是尝试各种东西,成功了最好,就算是失败了也无所谓。能活几百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不提亚瑟的惫懒心思,坐在管理员长桌后面的莫妮卡正奇怪的将目光放在这里,刚才那个人爆发出来的强烈自信让自己也不由侧目,但转瞬间就又变的散漫起来,让她感觉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而老实看地精记录的那些干巴巴的历史也会亚瑟疲惫,记得梅尔老师的嘱咐,就想看看炼金术方面的知识,只是由于职业的不同,那些精密的炼成魔法阵实在让亚瑟头疼,反而让亚瑟感觉道亲切的是地精的炼金术,不是魔力性质的转换而是动力机械的运用,历史上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最好的炼金术作品都是由地精发明的。

    在最伟大的炼金术士法修在试验飞艇的时候从天上掉了下来,丢了他的小命后。他的众多学徒们也随之分散。但对于一个魔法师来说,使用魔力已经成为他们的本能,所以他们的炼金术最终还是慢慢背离了法修的道路,只继承了他对实用性的要求,逐渐演变成现在的魔法炼金术。

    但法修的一个地精仆人却完美的继承和发展了他的炼金术思想,大概是魔力同样低微的缘故。地精的炼金术,不再依赖于魔法,而是致力于发挥物质本身的性质。

    最著名的地精飞艇就只是用魔石作为动力源,更多的是依靠涡轮技术和热空气技术的使用。这样比起魔法飞艇来说,最大的优势就是廉价和量产,只要由最普通的工人制作配件,然后组合就可以完成,而不需要一个大魔法师领着几个学徒无数昼夜的镌刻魔法阵。当地精飞艇布满整个天空,开始发挥重大的战争价值的时候,几艘魔法飞艇就显得黯然失色。

    而亚瑟虽然前世学的不是物理机械,但看着那熟悉的构成图纸,也比看着魔法阵更加感到亲切,在随后的学习中,亚瑟更加感叹地精正是个了不起的民族,那样多的奇思妙想下,做出来的东西却同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但遗憾的是,掌握了强大的力量但却没有自己本身却没有多少力量,就好像拿着枪的小孩子,最终也难逃衰落的结局。

    兽人帝国破灭时,残余的兽人躲避到北方的老家,用自己的肌肉熬过寒冬,在一次有一次的征战中,逐渐恢复过来,成为北方人类帝国的一大隐患。而地精虽然有夏洛克这个特例,但终究还是难以挽救衰落的地精民族。

    不过亚瑟发现,自己对于炼金术实在没什么天赋,倒是旁边的格鲁看的津津有味,他平时是没时间看这些东西的,上下两层加起来上万平米的超大图书馆只由十几个地精打扫,即使以他们的吃苦耐劳,也要花去所有的时间。

    偷懒这个词对地精来说是不存在的。就像怯懦这个词对兽人是不存在的一样。

    亚瑟觉得无聊也不想打扰他,就自己找了几本小说来放松一下,不过他发现这个世界的小说真是超级无聊,YY也很低级,什么王子公主之类的。最YY的反而是一本夏洛克自己写的自传体小说,叫《我的奋斗》,里面都是夏洛克对自己成功经历的回顾,写一个受人鄙视的地精怎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人类王国的统治者之一。

    内容非常励志,但亚瑟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一个没有任何力量的地精可以通过所谓自己的努力登上议员的宝座?这个世界不要太玄幻。如果是在地球上,还有哪怕千万分之一的可能性的话,在这个世界上,可能性完全为零。这里面一定要不为人所知的黑幕存在。

    不过亚瑟对这个夏洛克倒是蛮佩服的,虽然大概借助了他人的力量,但本身他的商业才能毋庸置疑。就拿写书来说,他这本《我的奋斗》可是极为畅销的小说,已经翻译成很多种语言。而其他撰写的一个系列什么成功之道,商业法则之类的书,也为他赚取了不少金钱,不过亚瑟计算了一下,如果这些书都是他写的话,那他恐怕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

    过亚瑟倒是突然生出自己写一本小说的想法,以后想要到处旅行肯定需要大量的花费,亚瑟虽然有钱,但也有坐吃山空的那一天,光靠着打劫山贼那是不可能的,他需要一份稳定的收入,而貌似写书自己蛮有优势的。

    想深沉有思想就外国名著大全,什么莎翁,雨果。想简单流行就网络小说,什么起点,幻剑。自己背后可是整个世界几千年的文化积累,不信不能火。

    好了,就这么决定了。

    注释:

    套装可以先天制作,也可以后天产生。但必须有一个足够强大的人来使用它,这些人后人们会成为他们英雄,于是很多套装的就以英雄的名字来命名。常年的使用,使得英雄的力量贯彻其间,会产生一种叫做英魂的东西,一旦凑够一整套套装,就会有英魂复苏这种奇异的效果,那样将会产生非常强大的力量。

    ――――选自《英雄和套装》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巨龙地精

    而后的数天里,亚瑟每天在图书馆看一些书,然后通过灵魂面具的力量完美复原找寻前世那些早已模糊的记忆,这也是灵魂面具的另一个特别的功用。

    然后把找到的书翻译成通用语,这无疑非常消耗经历,其次就是对那些传奇武器进行分析,那些可能是昆西套装的一部分,这也同样需要查阅大量的资料。

    晚上的时候,亚瑟就走到地下斗场,进行一场场赌博,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输过,但由于亚瑟总是作出一副很侥幸才能获得胜利的样子,收入倒是非常不错。令亚瑟惊讶的是瑰拉在银月艺团找到了一份琴师的工作。

    末日酒馆的擂台上

    亚瑟随手挡开对面那个瘦小男人的攻击,那个男人的位置疏忽变化,很是诡异,还要胜过当初的杰克。但亚瑟也越来越显露出不凡的战斗技巧,艾文爷爷所教授的那些技巧随着接连不断的战斗,被他运用的越来越熟练,开始真正融入到他的本能中去。、

    终于,那个男人在一次攻击中被亚瑟的手掌碰到,身形顿时一缓,迟缓的效果已经发挥了作用,亚瑟立刻抓住这个机会抓住了他的手,然后另一只手已经抓住了他的脖子,瞬间发力,“喀吧”一声,男人的脑袋诡异的弯道一边,已经死了。

    除了酒馆里少数几个人,没有人发现迟缓的发动,底牌还是底牌。这其中就又埃布尔,从亚瑟第一场比赛开始,埃布尔就一直坚定的把注下在亚瑟身上,而且总是限注的最高注码。分了亚瑟不少的钱,连亚瑟都开始注意到这个人来了,但对方总是一进来就点上几十瓶酒豪饮,在亚瑟战斗结束后拿了钱迅速离去,让亚瑟搞不清他的身份。

    不过对亚瑟来说,他是谁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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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斗,战斗,不断的战斗,甚至已经不是为了金钱,亚瑟已经开始享受战斗本身的味道了,那种将自己全身的血液沸腾,在众人的呼啸声中撕碎敌人的快感,不再是轻微的伤痕,已经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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