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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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 第2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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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的异能师教不了这个,谁见过需要精确数据的初级异能?这不是天大的玩笑吗?

  可汤森能教,在他捅破那层名叫“精确数据”的窗户纸过后,异能在他眼里就变成另外的摸样——在汤森短短三轮引领之中,少女们就都学会了。只是学会,用起来很生涩那种。可她们的学习速度,简直快得让人难以置信。

  五个小时,十个学徒,学会初级分系异能!

  这足以让汤森为自己、也为学徒们骄傲!但他现在根本没意识到这点,或者说顾不上,他正跟少女们布置特别功课呢。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荆棘玫瑰的队伍里少了十个清纯动人的少女,却多出十个穿着轻甲的骑士。她们似乎都是生手,都用生疏的骑术驾驭战马,都全神贯注地跟在汤森首领身后。

  瓦胡每次跑去汤森那边汇报情况时,都能看见骑士们苦苦支撑、用尽浑身解数的窘迫摸样,在瓦胡咧嘴傻笑时,旁人都搞不清状况。

  生手而已,有什么好笑的?

  毕竟是西海岸人,少女们对骑马并不陌生。她们只花了一天时间去适应,除了极限动作之外,其他窍门都算是熟悉了——因为少女骑士的路子跟骑兵不一样,她们不练劈砍射击,大多是在急速冲刺和转向训练,甚至两手脱缰保持匀速。

  第三天,十名骑士身上的轻甲换成了中甲。这种盔甲是在轻甲的基础上再加两层甲片、还有关键位置防护,但重量已经增加到三十五斤以上。如果换了平时,换个人无缘无故的让少女们穿这个,她们肯定会用唾沫淹死他!

  三十五斤的盔甲,知道这玩意穿起来是什么感觉吗?这不是一个苦字就能形容的悲剧,更何况,她们还要做其他事。

  上午的时候,大家能听到她们的金属甲片“哗哗”作响,但到了下午,这声音渐渐的消失了,仿佛她们身上的甲片都已经锈死,永远不会再相互撞击一样。

  再过一天,她们身上的中甲已经换成了重甲。

  再之后,充满恶趣味的双手巨剑出现在她们肩后。

  除了汤森,队伍里只有瓦胡才知道真相,也暗中感叹这十个小妹子真是进步惊人。要知道,他之前在学这个异能时,足足花了一个通宵的时间,还挨了汤森不少打;之后花费的时间也比她们多,不过他显然忘了,当时自己穿着骑士铠,那玩意比重甲夸张得多……

  终于,荆棘玫瑰的部队遭遇了第一个不承认“奎尔萨王”身份的部落。

  其实这部落不大,但满脸画着白色纹路、鼻子上还穿着老大的金环的老酋长却非(提供下载…87book)常嚣张。也不知道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居然敢把荆棘玫瑰商团派出的外交人员扒了个精光,吊在营门上!

  这叫打脸——就算真神此时显灵、蹦出来要求两边罢战,荆棘玫瑰也不会给他面子。

  被挂在营门上的外交人员,是从仓库镇跟着汤森的老人,也就是当初的“骗子”之一。做生意打架都不行,却有一股子狠劲,一身鞭痕加血迹,他连哼都没哼一声——荆棘玫瑰在只有几百人时,就能打下万人部落,这种几千人的小部落算什么?

  “来了——来了!”当火红的荆棘玫瑰旗在远方出现时,外交人员奋然高喊:“来了啊!”

  赤裸消瘦的身体在营门上绷得紧紧的,血珠子从震裂的伤口中飞溅而出,他那嘶哑的吼声,响彻原野!

  “打!给我狠狠的打!”

  一面巨大的旗帜,在部落人视野尽头出现,鲜红的颜色跳跃不止,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它速度奇快,仿佛一路都在飞翔,最后跃上距离营地七里的小土山,稳稳地插在最高处。

  贴地的大风,吹得旗帜猎猎作响,金黄色的图案仿佛活了过来:条条荆棘相互缠绕,造型尖锐狰狞;两朵玫瑰决然挺立,透出浓浓的冷傲。

  这面火红的战旗,名为荆棘玫瑰!

  轰轰隆隆的马蹄声中,左右两边各荡起一股烟尘,那是骑兵逼近的迹象;哗啦哗啦的铁甲声里,黑压压的人潮漫过小土山,那是步兵前进的特点。

  目光锐利的部落人还能看见,一个个小黑点脱出队伍,正向火红的战旗下汇集。这些小黑点应该是军官,那面旗帜下头就应该是他们的指挥部。

  没错,荆棘玫瑰的指挥部就在战旗下面,首领也在战旗下面。

  “总算遇上个胆儿肥的。”汤森遥望着部落营地:“动作快点,别让老骗子喊出尿来。”

  身后的军官轰然回应,分散出去照章办事。

  汤森今天的穿着非(提供下载…87book)常少见,居然是套厚重的骑士板甲。他那种懒散性格,他那种偷奸耍滑的秉性,穿板甲的时候从头到脚没落下几样配件,简直就是个奇迹——这种骑士板甲重达百斤以上,够资格穿的人都是厉害角色。

  他们被称为“重甲骑士”,是冲锋陷阵的煞星。

  汤森适合穿这玩意,至少外形上挺般配——金属板甲上泛着一层黑色哑光,造型恐怖的头盔配着鲜红飘带,细绳缠绕的双手剑柄从披风下探出,斜支在汤森肩后。

  钢铁包裹,脸色冰冷,全身上下只有黑红两色,汤森的气质就变得很粗犷、很冷酷。在汤森两侧,还各有五个相同打扮的学徒,一字排开,视觉冲击力很强。

  没人猜得到,这十个重甲骑士是女性,而且是少女。

  她们的训练没白费,百斤重甲穿起来跟玩似的,双手剑也不在话下。眼前这场战斗就是检验的好机会——汤森没想过要指挥这仗,只是几千人的部落而已,他养这么多军官干嘛用?

  这些天,随行的军官被无良首领骂得特别惨,他们都憋着一口气,要用胜利为自己正名。

  “半游牧部落,战术机动尚可,战役机动一般。”汤森对身边的小副官说:“我出几道题,分别是周全、细致;谨慎、泼辣;缓慢、迅速——跟他们说,都给我用战术指挥做出来。”

  “是的长官!”小副官快步跑开。

  汤森举起手来挥动几下,示意赶紧开始——不远处,指挥旗开始舞动,缓慢的战鼓声也跟着响起。命令所到之处,那些凝固不动的作战部队立即被唤醒。

  “一列前进!”轻步兵组成的阵列,缓缓进入战场,朝着各自的目标前进。

  “二列前进!”战刀靠肩,长枪指天,他们的步伐坚定整齐,他们是被压抑的庞大力量。

  “三列前进!”他们身上的甲片相互撞击,每一步踏出,都伴着“哗啦啦”的沉闷声响。

  风小了,云静了,平原上的气氛开始绷紧。

  “前进!”马蹄声响起。

  “前进!”大大小小、人数不一的骑兵队相继跟进。

  他们速度快,轻松超越了步兵队列,个别骑兵甚至抵到敌军射程边缘,开始战前的逗兽行动——这是他们祖传的战术,为了把对方营地里的精锐引出来。

  外面的声势搞这么大,部落营地里肯定有反应。

  首先从正门冲出来的敌军是骑兵,六七十人的队伍,兵强马壮,闪亮光鲜,一看就知道是骄兵悍将,是能给人依靠那种牛掰货——很神奇,怎么都找不出亮点的半游牧部落,居然能给这支骑兵配上铁甲,还是很不错那种。

  敌军的指挥官一马当先,选择了最靠近营地的骑兵为目标,手中长矛一举,手下们就发出狼群般的嚎叫,争先恐后地拍马追击。

  荆棘玫瑰这次带出来的骑兵,基本上是北方游牧部落出身。马背功夫、单打独斗都不弱于对手,在接受了近期的严酷训练后,战斗力还有很大提升。

  虽然他们人数只有追兵的一半,但这群憨货既然追上来了,那就要吃个大亏先。

  “射!”队长命令出口,队尾的十来名骑兵同时回身,弓弦一震、黑羽重箭呼啸而出!

  黑羽在空中画出弧线,最后隐没在敌军队列中。

  “哎呀!都没射中!”汤森身边传出惋惜的低呼,引得旁边的军官暗笑。

  “他们在射马,杀伤力没异能那么直观。”瓦胡悄悄给妹子们解释:“顺风箭,占便宜。”

  穿成铁罐子的妹子们连连点头,但目光却不肯放过远处的厮杀景象——只看整体的话,战场上马队驰骋,很是热闹;目光一旦落到细节上,那就只剩下惨烈和残酷。

  短短一息后,追兵前列的某匹战马就发出长嘶,带着背上的骑士一起摔倒,连肉带铁、砸得地面尘土飞扬!另两匹中箭的战马也只多坚持了几步,跟着就踉踉跄跄倒下。

  两个骑士都很机灵,瞅见不对就跳下了马背。但脚尖还没点到的,两人就被身后的战马撞飞了。更后面的战马接着上,最后造出两摊肥料。

  只是几轮顺风箭,追兵的队列里就少了十来个人。

  这些倒霉蛋全是先折了马匹再赔上小命,摔成昏迷的人虽然也变肥料,但不算很痛。不走运的人会在清醒状态下变肥料,那才是惨不忍睹……就算特别好运、躲过了前两种厄运,掉马落单的敌军也不能逃出生天。

  因为荆棘玫瑰有游骑兵。

  游骑兵是真正的精锐,两三人编成一组,沿着战线散乱游弋,一旦发现落单掉队的敌人,就会像猎豹那样扑出。

  他们身下是神骏非凡的战马,疾驰时,迅捷的身影快过旋风;他们手中是雪亮狭长的弯刀,挥臂时,刀锋带着尖啸破空而至——撕裂盔甲、劈开肉体!冷锋所向,无人能挡!

  在战马面前,两条腿的不要想跑掉;在携带马速的弯刀之下,铁面盾牌不要想挡住;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中,落单的部落骑兵喷着血花扑倒……

  如果一直这样干下去,这股部落追兵有可能全被杀下马。但敌军不是傻瓜,他们之所以肯付出这种代价追上去,就是因为他们对距离和速度有信心,知道不用多久就能追上……

  眼见这距离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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