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我军不停的调动,相信曼城的人族守军会紧张万分,以为半小时时限已到,我即将率军攻城。只不过我接下来的举动,却实在是大出他们的意料之外,因为我居然带着大军饶曼城而过,向着曼城后方疾驰而去。
在指挥大军的同时,我依然不忘迷惑人族,运足千里传音大声吼道:“我军绕道直赴曼城后山,断他们的矿脉,如果敌军敢于出城迎战,我军就趁机夺门攻城!”
我的喊声声震全场,相信人族守军也会听个一清二楚。自古以来,在战场上大声将己方军队的作战意图吼出来,让敌我双方所有战士都听到,只怕这也是头一遭了。
我军自然知道这是惑敌之计,但人族就要伤脑筋了,他们也不知道是信好还是不信好。
如果我军去断曼城的矿脉,莫菲斯公国的损失自然很大,但我军总不可能占着这矿山不走吧?因此矿脉迟早还是会回到人族手中,顶多是在过程中产生一些必然的损失罢了。
如果人族出兵阻止我军夺矿,又帕我军真的是想借机诈城。于是,在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下,曼城守军就眼睁睁的看着我军绕城呼啸而去。只不过,就算我军走后,曼城守军也不敢有所松懈,毕竟他们还在担心我军会不会杀一个回马枪,再度回来攻城。
我带领大军,片刻之间就挠过曼城,向着迷途之森的方向而去。如果我们就这么笔直的向前,难免会迎上疾驰而来的莫菲斯边境守军。
正面交战我军当然不会弱于下风,但为了避免损失,我会尽可能的选择避过其锋芒。反正我军有数量庞大的鹰族空军做为后盾,足以掌控周围数十里内的一切情况。
在鹰族空军的指引下,我军一时大路,一时小路,疾驰在莫菲斯公国的田野之中,避过了一拨拨的人族军队,离着迷途之森越来越近。
曼城离迷途之森不足百里,以我军的行军速度,数个小时之内即可赶到,行军到一半路程时,我军已经彻底的避开了由迷途之森边境开拨过来的那狄人族援军。这样一来,沿途就再也不会有人族军队需要我军闪避了,于是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全军全速向迷途之森冲了过去。这个时候,就算人族大军发现了我的企图。也来不及回军追击我军。只要我军一口气冲过莫菲斯公国的边境防线,这次作战就算大功告成。
先前精灵族曾有过放弃迷途之森地打算,率全族冲破过莫菲斯公国的防线,后来因为作战计划的变吏,精灵族又回到迷途之森中打游击战,并取得了不俗的战果。
经过精灵族的一番冲击后,莫菲斯公国这才知道自己的边防是如此不堪一击,于是花大力气调集大量兵马到了迷途之森边境。这是一种必然的战略调整,毕竟现在人族和精灵族翻了脸,如果不加强边境的守卫力量。总不至于放任精灵族可以随时调动军队杀入莫菲斯公国境内吧?
迷途之森与莫菲斯公国接壤的边境线有数千里之长,想要防守到滴水不漏自然是不可能。因此莫菲斯公国有针对性的在几个要点设立了要塞,以防止精灵族地进攻。毕竟。边增线虽长,但真正能够让大军通行的地方,还是集中在几条要道之上。
当然,由于时间过短,人族所谓的要塞,也不过是就地取材修建地一些简易工事,就像是一般的营盘,并不什么真正的高城坚垒。更何况莫菲斯公国主要是面向迷途之森进行防御。如果我军从背面突然发动袭击,自然是可以一击而溃。
在急行军近三个小时后,鹰族空军回报,前方不远处已经可以看到迷途之森,而在我军正前方不远处的大路尽头,就是人族的一个防守营寨。
从空中观察来看。这营寨中的守军并不多,远远达不到满员状态。估计是将大半军力抽调出来去解曼城之危。在我声东击西的策略之下,这里几乎变成一个空寨,现在是我军一战建功的时候了,莫菲斯公国地这个营寨再不会有机会搬救兵了。
我得意的向狼骑下令,全军向前突击。务必一举拿下前方营寨!急行军这么长时间,却一直避开敌军不能正面交锋。这些兽族战士早就积蓄了满腔战意,立刻一个个斗声昂扬的向前发起了冲锋。
做为主帅,我一向喜欢身先士卒,这一次也不例外,骑着多足马带头冲在了最前面。眼见着敌军后寨就在眼前,只要我们再前冲数百米,就可以踏入敌军营中,我却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眼前的营寨实在是太安静了,按道理我们数万大军杀气腾腾的扑过来,声势何等之大?就算这营寨中的守军不足,也不至于我们快冲进营寨了,还傻愣愣地没半点反应?如果不是这营寨中的守军想等死,就是他们设好圈套想让我们钻进去送死!
我一扫眼间,发现这营寨后方连基本地木栅栏等工事都没有,反而处处堆满了粮草。后营之中堆积粮草本来也不算什么,但其中有两大堆的干草,正好堆在靠近入营道路的两边,实在是显的有些不协调。如果人族是以营寨为饵,诱我军袭营之后再用火攻断我军退路,岂不是一个绝户之计?
想到这里,我猛然勒马大喝一声:“停!全军停止进攻!”
虽然今出突然,但兽族一向军令如山,再加上众战士对我一向敬畏有加,全军还是今行禁止的突然停顿了下来,只不过阵形难免散乱。
此时我军离着敌方营寨已不足百米,我冷冷地盯着依然一片安静的敌营,大声喝道:“是那一路伏军藏在营中,想打我军一个伏击?现在既然计谋败露,为什么不现身与我军堂堂正正一战?”
随着我地大喝,敌军营寨中还是没有半点动静。
我眼珠一转,继续大声喝道:“想不到莫菲斯公国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虽然是名动天下的劲旅,此刻却只敢躲在营寨之中做缩头乌龟,实在是见面不如闻名。”
这一次,人族营寨中终于有了反应,随着一顶顶营帐被掀开,一排排全身黑甲的重装骑兵出现在了我军眼前,正是我指名道姓的莫菲斯公国王牌劲旅——黑暗之星骑士联队!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一章 针锋相对,火中乱战!
莫菲斯公国第一名将的光环,毫无疑问应该戴在帕班的头上,如果说人族将领中还有谁能从我一系列的军事行动中洞察出我军真正的意图,那也只有帕班了。在我七万大军冲锋的威胁之下,还能如此从容的布下圈套,谋求与我军一战,这样的智谋与勇气,如果不是出自于帕班这位圣级强者的手笔,还能有谁?
帕班是一名正统的骑士,但在战场上他也会使用计谋,只不过计谋一旦被对手识穿,他就会谋求堂堂正正的一战。所以,当我指名道姓喊出黑暗之星这个骑士联队的番号时,帕班果然就光明正大的现身了。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满员编制是五千人,看眼前这么黑压压的一大片,显然是已经全军尽出,再加上人族营寨中留守的万余军力,整个人族的兵力还不足两万人。
我手头有七万大军,攻击两万不到的人族军队,就算其中有着他们最精锐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也有着百分之百必胜的信心。只不过,为了这场胜利,我们到底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兽族精兵的数量有限,我采取的策略一向是尽可能的减少我军的牺牲,这样也有利于兽族保存实力。不论是踏平谢尔德、火烧沃基还是兵临曼城,我军的伤亡都可说是微乎其微,这当然与我军的策略也有关,毕竟我军总是以绝对优势去攻击弱势敌人,自然容易取得大胜。但是,在面对黑暗之星这支名震大陆的劲旅时,我军想不付出些代价恐怕就不可能了。
在一众黑甲骑士之中,浑身银甲。骑着一匹雪白毛色骏马的帕班,自然是最为醒目,所以当他单骑走出队列时,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帕班策骑走出营寨,与我隔着有数十米远,然后朗声道:“铁熊,从和你在战场上初见到今天,不过是短短的一年时间,想不到你就能够创造出如此多辉煌的战绩。虽然当初我就知道你不会是一名普通地兽族,但还是没有想到你的本事会大到这种程度。嘿嘿。熊魔王!仅仅只是这个名字,就足以吓破不少人族的胆。古往今来,如此年纪就能取得如此战绩的。你实在可称得上是当之无愧的举世第一!”
对于帕班,我心中还颇有几分敬意,因为即使是在战场之上,他也是一名有着强者风范,并能遵守骑士操守的圣级强者。我只有在和他作战时,才有一种堂堂正正,不会觉得别扭的感觉。
因此,我也回敬他一句道:“帕班。你们人族那么多圣级,我也就看你才有真正的强者风范。而且,你也不愧有名将之称,居然能够在最后关头于这里设伏,将我的大军堵住。仅仅只是凭这份眼光,我也会对你刮目相看。”
帕班摇摇头道:“真正厉害的。还是铁熊你!早在你孤身带领杀神战队突袭我们三大公国后方时,我就觉得地你的胆气之壮、用兵之奇。已经算得上是大家了。想不到事隔不久,你居然搞出更大的手笔,带领着一支真正地大军杀到了我国境内。最初,我还真是被你吓了一跳,孤军敢于如此深入敌国。你也算得上是古今唯一了。”
我哈哈一笑道:“我铁熊只是一介武夫,更是一个天生的赌徒。行事喜欢冒险罢了。但我想不到的是,帕班将军你一向用兵谨慎,居然会只带着这么一点兵力就在这里设伏?就算你的这支骑兵联队,是人族难得一见的劲旅,想战胜兵力大占优势的我兽族大军,也是不可能吧?”
帕班神色一凝,道:“身为军人,守疆卫国是自己的天职,明知有你这么一支大军在我国境内四处流窜,如果不做点什么,如何对得起手中的这杆长矛?”
说着,帕班举起手中地长矛,斜斜的向我一指。
我点点头道:“看来传言也不可尽信,帕班将军你在用兵方面同样敢于用险。你离开帝都到这边境布防,就不怕我的大军真的是准备攻打你们莫菲斯公国的王城?”
帕班淡淡一笑,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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