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风依旧》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宛风依旧- 第5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过。可以吗?”
  “我……还有一个要求,也许你会觉得我过分。我想让逸风做Raymond的伴郎。他在国内没有朋友。”
  “我知道你会觉得我的要求很荒唐,但对我来说,我希望我的婚礼可以成为一段崭新的人生的开始,忘记所有不开心的过去。你跟逸风对我来说,代表了两段最重要的过往。我希望在我结束未婚身份的时候,会有你们在一旁见证。那么,我就可以在我的婚礼上,跟往事真正告别。”
  '收藏此章节' '下载' '推荐给朋友'
  手机UMD下载
  电子书下载
  TXT下载第 35 章 宛珍走的时候,执意不肯让宛珠送她下楼。
  宛珠站在窗口向下看,有个穿着老气的中年男人在宛珍出了楼门口的时候便殷切地迎了上来,搂着她的肩膀一起走了。这么居高临下的其实也看不太真切,但从他的动作来看,对宛珍还是挺细心的。
  宛珠在窗前站了很久,直到暮色渐渐四合。
  不知道为什么,宛珍消失在她视线中的身影,让她觉得有几分萧条。
  曾经朝夕相对的那些时间,她们有大把时间来彼此爱护,却都用在了龃龉和隔膜上,而现在,即将天各一方,却本能地重新靠拢。
  都说两个彼此抵触又互相牵系的人是一对刺猬,靠近会刺痛对方,远离却又会感到寂寞;她想,她们应该连刺猬都算不上罢。
  宛珍远嫁之后,她跟她也许会偶尔想起对方,有些惆怅,有些感慨。但寂寞与思念,大抵是不会有了。
  在最容易产生感情的少女时代,她们之间有过太多冲突与不快,甚至血肉淋漓的杀戮。她占有了本该她的亲情,又劫掠了她的初恋。就算全部都可以淡忘,但那些伤疤始终还是在的。
  破碎过,便不可能再重新变得完整。
  余下的不过是满地残破的青春和断不掉的血缘。
  三月份的时候,宛珠还是和盛逸风一起回到了B市。作为伴郎和伴娘参加宛珍的婚礼。盛逸风比她想象的要好说服,只问了一句“你想要我去做这个伴郎吗?”
  宛珠点头。他便痛快地答应了。
  她在郁欢和朱自扬的家里落脚。这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已经公然同居了半年,房子是朱自扬家里出钱买的,二房二厅,宛珠住的是客房。
  盛逸风为此颇有怨言:“男朋友的家不住要跑到别人家里去住,别人还以为我们俩闹别扭了呢。”
  “我跟郁欢多年没有好好碰头,正好晚上可以多聊聊。”宛珠不理他。
  朱自扬拍拍盛逸风肩膀,“老大,得了,我都没抱怨,你抱怨什么啊?你女朋友一住到我们家,我那老婆就彻底抛弃我了,天天窝在客房,我这等于守活寡你知道吗?”
  惹得郁欢伸手死命掐了他一把。
  正式举行婚礼的前一个晚上,盛逸风陪宛珠一起回了趟家。
  孙美丽开门的时候,看见宛珠,眼睛一下子红了。
  嗫嚅地叫了声“宛珠……”
  明明还有下文,却欲言又止。眼神里有着愧疚和闪躲,又有些欢喜之意。
  宛珠对她笑了笑,“妈,这是我朋友。盛逸风。高中同学,你以前见过他的。”
  盛逸风跟着叫了一声“伯母”,跟着送上一篮在门口买的水果,礼数周全。
  孙美丽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倒是很满意。引了他们进屋,见宛珠什么行李都没带,只有随手的一个极小的手包,不由有些失落,却还是忍不住试探地问了句:“你们今天刚到?”
  “昨天到的。在我一个朋友家里住。”宛珠解释,神色平淡。
  孙美丽便灰暗了眼神,却不好说什么。
  宋启明察言观色,半是抱怨半是劝诫地对宛珠说道:“怎么自己家里不住,反而去麻烦别人家呢?你妈知道你要来,把你的房间都收拾好了,连被褥都重新洗晒过了。还是回家来住吧。”
  宛珠笑笑,“不用麻烦了,明天婚礼结束之后我就回去了。马上要毕业论文答辩了,事情很多。朋友家里离火车站近,比较方便。”
  宛珍在房间里试婚纱,听见宛珠的声音,便穿着婚纱出来了。
  她还没开始显怀,腰肢依然纤细。婚纱是鱼尾裙,腰部收得很紧,一字领的设计,上衣全部是白色蕾丝,裙摆柔和地拖曳在地上,非常优雅。
  看见盛逸风,脸上初初有些不自在,隐有愧色。
  倒是盛逸风落落大方地夸奖她:“你今天很漂亮。”
  宛珍露出一丝真诚的笑容:“谢谢你答应做我们的伴郎。”
  “不客气,我只是怕我不来,伴娘不小心会看上了伴郎而已。”盛逸风自如地开着玩笑,似乎完全把之前发生过的那些抛诸脑后,而他扮演的只是一个将要出嫁的女孩妹妹的男朋友而已。
  其实也没有太多可聊的。孙美丽大概碍于宛珠有意的疏离,也不敢贸然问盛逸风的家境之类的情况,只是随便聊了一些明天婚礼的安排和宛珠毕业之后的打算。
  从家里出来后,宛珠有些寥落。
  其实,她倒不是故意给孙美丽难看,只是,面对这个从小便对她不亲,连拥抱的次数都屈指可数的母亲,她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深夜里,落在她脸上的巴掌。
  时隔那么久,那记巴掌的疼痛却似乎一直都没有消退。
  宋启明那次到S市找她回家,跟她说的那些,她也不是不动容。理智上,她也明白,父母确实有值得宽谅的理由。
  只是,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她像是一根从树根一旁蘖生的枝条,独自生长。
  跟父母之间已经隔了太宽的一条河,想要跨越,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血缘,并不能弥补太久的疏离。
  假使他们再早一些告诉她父母偏袒宛珍的真正理由,也许她会试着理解并且接受。
  但到了今天,该错过的,都已经错过了。
  盛逸风自然知道她的心情为什么这么低落——某次晚饭后两人在盛逸风家阳台依偎着聊天的时候,宛珠终于把那次她半夜离家,被他撞见带回S市的原委告诉了他。连带那些让她至今不能释怀的过往——却也不说破,只是乱七八糟地说一些无聊的冷笑话逗她开心。
  “对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好。”宛珠答应得有些心不在焉。
  下得车来,不由有些意外。
  这里分明是自己曾经打过工的那家咖啡馆。从前叫“朱小姐的咖啡屋”,后来,她上一次跟郁欢来的时候,就已经换了老板,名字也跟着换了,现在叫“Memory”,似水流年。
  两人拣了靠窗的位子坐下来。
  一个年轻的服务员走过来,满脸歉意:“对不起,先生小姐,这个座位是预留的,已经有人订了。”
  宛珠没有异议。盛逸风耸耸肩,也就跟着无所谓地重新站了起来,打算换个位置。
  “Hey Johny~你怎么来了?怎么,巡视业务吗?还是抽查我这个经理合不合格?”
  一个穿着件黑衬衫的男子出现在咖啡馆柜台后面,大笑着走了过来,拍了拍服务员的肩膀,一脸调侃:“小子,你可真有种啊,敢让老板挪位子!”
  服务员登时傻眼了。
  直到那个叫Henry、挂着经理胸牌的男人跟盛逸风一通哈拉之后回了柜台,宛珠还是愣愣的反应不过来。
  “你是这里的老板?那个身在美国,不大出现的老板?”
  “对啊,Henry是我的合作伙伴,多亏了他看店,要不然估计Memory早就亏死了。”盛逸风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伸手横过桌面,盖在宛珠的手背,认真地望进她的眼睛。
  “宛宛,这家咖啡馆是我为了你买下来的。”
  “那次,我们……分手以后,郁欢骂了我一通,我才知道,之前我抱怨总是见不到你时,其实你在这家咖啡馆打工,就为了赚钱给我买生日礼物。但我却一点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为了复习考试,不在乎我……”
  “你跟我说再也不会见我。我想不出别的办法可以挽留你,后来,我就跟我父母要了笔钱,买下了这家咖啡馆。我想,将来如果有一天,你肯原谅我的话,我就带你来这里坐一坐。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所有跟你有关的回忆,我都一直珍藏着……”
  宛珠的心像加入咖啡的砂糖一样渐渐融化,却还是忍不住呛他的声:“我本来没觉得你是这种纨绔子弟啊?我说,你要是每交一个女朋友都要这么大张旗鼓地买下跟她的回忆有关的地方,那你们家估计早就破产了。”
  盛逸风嘴角大大牵起:“所以我只要有你一个就够了啊。”
  “对了,你那次在这里打工赚的钱不是给我买生日礼物的吗?礼物呢?在哪里?我想要。”
  宛珠哼了一声“早被我丢了。”
  盛逸风略略有些失望。
  正好这会儿Henry亲自送来几份Memory的特色甜点,这个话题也就就此打住。
  其实,原本宛珠只是逗逗盛逸风而已。那个小牛皮的手工钱包,她一直收在抽屉里,那次离家的时候带到了S市。
  也不因为其他多余的期待,几度狠狠心想把钱包扔了,最终还是没舍得。那个印在角落的字符总是有意无意地提醒她,这份没有送出的礼物是个遗憾。而那句没有说出口的话,就更让人不能放下。
  如果她对盛逸风更主动一些,积极一些,热情一些,如果她不那么计较别人的眼光别人的议论,如果可以更义无反顾一些,可以把自己心里的那些话都慢慢地说给他听,他们之间的结局是否会不一样……
  婚礼当天,宛珠换上了伴娘的礼服。
  是宛珍帮她准备的。珍珠白色的小礼服,微微带有一点丝绸的光泽,抹胸设计,露出两片如蝶翼般的锁骨,裙摆刚过膝盖,宛珠穿上非常合身。
  郁欢帮宛珠把头发绾起,耳上戴了一对小小的蓝色宝石耳环,更衬得耳侧肌肤如雪。
  盛逸风也穿了一身正装。来郁欢家接宛珠的时候,看到宛珠穿着礼服亭亭地从屋子里出来,不由眼睛亮了亮,轻佻地吹了声口哨。
  宛珠有些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