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带着大批的厄运施术者,既然突然一个拐弯,从奥斯卡他们那片区域绕了过去,而直奔向我这边。
哈,刺客大叔傲娇了。
“不,拉丁,小丁,丁丁,你怎么可以背叛我……”
伤心欲绝的奥斯卡,眼睁睁的看着大批粉红可爱的厄运施术者被拉丁同学拖到我那里去,顿时如同弃妇一般,目光满是哀怨的就差跪倒于地咬着手帕饮泣不止了。
瞧瞧,这就是召唤术失败的后果,越是高级的召唤术,失败反噬的力道越是强,小萝莉们以后可千万要注意。
我在一旁十分没有形象的熊笑起来,不客气的笑纳了拉丁送来的厚礼,按照这场比赛所制定的潜规则,属于自己那片区域的厄运施术者没有完全杀光,是不能越境到对方区域里抢怪的。
这样一来,奥斯卡负责的区域内,厄运施术者越来越稀疏,想要杀一个都要跑的老远,而我这边却是更加密集,连脚步都不用挪动,扭着屁股左拍拍右拍拍,就是一排厄运施术者倒下,优劣胜负已经是一目了然。
此外,另外几名负责托怪的刺客,很显然是以拉丁为首,见拉丁将厄运施术者拖到我这边,也纷纷将自己身后的拖了过来,将奥斯卡三人最后一丝希望打破,胜负再也没有悬念。
当奥斯卡他们总算将自己区域的厄运施术者全部清理干净,急忙忙的掉过头来朝我这边杀来的时候,我已经将几个刺客拖来的厄运施术者干掉了一大半,剩余的,就算全部让给这三个人,他们也赢不了我了。
当最后一个厄运施术者在奥斯卡忿忿的长剑中哀鸣倒下,我屁颠屁颠的走了上去,正想“好心”安慰一下奥斯卡,让他不要因为输了而耿耿于怀,至于台词,我早就准
比如说,生命是可贵的,群魔堡垒大门旁边有块大石,你可千万别去撞。
再比如说,死不可怕,面子大于生死,不过,就算你们三个输给我一个,也没什么好丢脸的。
可是我的熊掌正要拍下去,刚刚从传送站那出来的仇眼看就能报了,这大块头却是一声不吭的撒开脚步,刺溜的一下冲了出去,身后扬起阵阵尘土,牛气轰轰的声音更是远远传来。
“吴凡老弟,比赛还没有结束呢。”
我放眼一看,可不是,身后还有千余只厄运骑士呢,这场比赛可没规定只算厄运施术者,我立马猜出了奥斯卡的心思,不禁又气又好笑。
谁说野蛮人不滑头?
不过,要真放任奥斯卡在厄运骑士里砍杀一番,指不定到时候他会以此赖账,说一个厄运骑士顶两个厄运施术者什么之类的,反正他的脸皮我是见过了,绝对是城墙级别的。
于是,我也二话不说,跟在他后面去了,边走边猛灌法力药水,厄运施术者已经死光了,有了法力,奥斯卡的杀伤速度就更不可能和我比了。
当最后一个厄运骑士在我的水晶剑下缓缓倒下的时候,一时之间,一股巨大的空虚感猛地袭来。
越是大型的战斗过后,内心总是会伴随着更大的空虚,我们为什么要战斗,为什么不能不战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喜欢这种似乎永无止尽的杀戮,即使是以好战的野蛮人也不例外,战斗,可以当成生活的调剂,但是绝对不能当成生活。
好再历练了数年,经历过了无数次战斗,我已经开始慢慢的习惯这种空虚落寞的感觉,深深呼吸了一口气,环首整个战场。
血肉野兽被吃剩的身体,混杂在体型庞大的凝肥兽四分五裂之后的绿色恶心血液里面,厄运骑士没有躯体,只能看到一堆堆骸骨,里面夹杂着掉落的盔甲和长剑,厄运施术者死后则是变成了一堆灰烬,消失于弥漫。
整个战场铺满了血肉模糊的尸体,黑褐地表被骸骨森森的骨堆所覆盖,上面还残留着法师们的一道道顽强不屈的野火,冒着浓烟,似乎不甘心像怪物一样消失无形。
箭矢歪歪斜斜的插在地上,将眼前的尸山烘托成满目疮痍。
来自郊外大草原深处的冷风,将最后一丝顽强的野火熄灭,怪物的尸体逐渐分解,也伴随着冷风吹散,只消小半天,尸体就会全部消失,整个战场将恢复原状,像是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但是又怎么可能当做没发生过呢?每一场战斗的伤痕和空虚,都已经深深烙印在冒险者的心里面。
所有的冒险者,拖着疲惫的身体,做着和我一样的动作,默默的环视着整个战场,默默的看着那些倒于自己剑下的尸体消失不见,几百人站在一起,却静悄悄的,连呼吸声也听不见。
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从数百人之中发出一道轻微响声,没有人知道是谁发出来的,但是很明显,这道平时微不足道的声音,却是警钟一样,将所有的冒险者纷纷敲醒。
一时之间,气氛就如同葬礼的默哀时间过后,整个战场,声音零零落落的相续响起,渐渐有了生气。
将内心的阴暗和空虚通通扔到一边,我露出了笑容,眯着眼睛打量对面热闹起来的冒险者,心里逐渐被一股暖洋洋的暖流所填满。
一直都会被战斗所充斥的悲哀未来里,至少,还有这些可爱的人和自己一起走下去,而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突然之间,额头传来一点暖洋洋的热量,我惊讶的抬起头,然后发现了这样一幕。
晦暗的天空,像是被钻开了一个小孔般,一缕金灿灿的阳光,像金色的桥梁般从那里投射下来,刚刚好落在我的额头上。
我从来不知道,一缕阳光既然可以如此美丽和宝贵,在这片灰色的世界中,我几乎如同捧着珍宝一样,小心翼翼的用手接着这缕金光,心中涌出最纯粹的喜悦之情。
很快,原本在我手掌之中,只有一个斑点那么大小的阳光,逐渐的扩大,到我两只手掌都无法接纳的程度,而灰色的天空,也似要坍塌倒陷一般,裂开了一个个小孔或者缝隙,从那一缕,到数十缕,到数百偻……
其他冒险者在发现这些唯美的一幕,纷纷抬起头,用痴迷的目光看着,用虔诚的双手接着,每一个人都沉寂在暖洋洋的金色阳光的喜悦之中。
常年生活在群魔堡垒的他们,比我更有体会这一缕阳光的珍贵之处,就算用真的金子,也换不过来。
当金光逐渐连成一片,将整个群魔堡垒的照亮的时候,冒险者们骤然欢呼起来,沐浴在阳光下的参天宏伟的群魔堡垒,又带给了我另外一种震撼,少了阴森森的感觉,那种仿佛顶天立地的巨人一般的宏伟,俯览四方的豪迈气势,却更让我心动不已。
“吴凡老弟,怎么样?被吓呆了吧,人人都说群魔堡垒就像地狱一样恐怖,那只是他们瞎了狗眼而已,我们群魔堡垒呀,可是整个大陆最美丽的地方。”
肩膀又被重重的一拍,回过头,奥玛斯那和灿烂的阳光融合在一起的真诚笑脸在我的眼中放大。
点了点头,虽然对这个“最”字不以为然,但是我却无法否认,群魔堡垒的确是不逊色于我所去过的任何地方。
罗格营地的景色是柔和的,那里终年的气温适宜,绿草常青,天空宽广,给人一种平静祥和的感觉,
鲁高因,则是和那里的天气一样,景色是那么的热情,漫地都是金子一般的黄沙,那有着大理石纹理的,高低起伏的沙丘,一望无际,就像大漠上生活着的粗犷豪迈的汉子,当然,也能养育像宝贝女儿们这样水灵灵的小萝莉。
而库拉斯特,则是给人一种悠远的感觉,弯弯曲曲的河道,永无尽头的茂密丛林,生活在里面数不清种类的植物,动物,精灵,图腾,还有传说中的洞穴宝藏,都有着一种古朴神秘的吸引力,让人欲罢不能。
群魔堡垒的美,是一种凄美的美,一种悲壮的美,一种宏伟的美,正因为这里过于荒凉和灰暗,所以
刹那展现出来的美,才会让人如此心醉。
“话说回来,吴凡老弟,你给的精力药水还真好用呀,我到现在还有用不完的劲头。”奥斯卡这样说着,大手又重重的落在我的肩膀上,然后向我展示着他的全身肌肉。
怒,一次也就算了,两次我也忍你,还来第三次?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火呀!
我顿时回过头怒目而视,出现在我眼中的,是依然还处于赛亚人三代状态,精力充沛的两只眼睛几乎都能射出咸蛋死光的奥斯卡。
很明显,与这种状态的奥斯卡斗气是不值的,他现在就像野猴子一样,正愁着没地方发泄体内那股满溢的力气呢,我可不想当他的出气筒。
“这次是我赢了吧。”
于是,我试图将话题转移到输赢方面,好让这大块头知道什么叫知耻而后自杀。
“是你赢了,吴凡老弟,我不如你。”
奥斯卡用万分真诚的语气说道,还不忘又在我肩膀上拍了一拍。
“那……”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那么拿得起放得下,我还指望着能稍微打击他一下呢,恨恨的咬了咬牙,夹杂着我无限怨念的语言,才刚刚吐出一个字,就突然顿住了……
貌似这次虽然比了输赢,却没有规定彩头吧?
也就是说,奥斯卡输了就是输了,仅仅这样,不说出去的话,或许只有我们四个知道,我一点好处也没有。
这时候我才明白,原来这厮跑过来搭话,就是为了刺激我——嘿嘿,你不是赢了吗?赢了又有什么用,谁让你没定彩头?
从另一方面,也说明这家伙对输赢并不如他现在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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