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复杂啊。我怎么觉得这祭祀大典,有一种说不出的邪恶味道?
“斯特曼,我们出去走走。”我想了想,对斯特曼说。
山姆大惊,劝道:“伊莎贝尔大人,出去不得呀。一旦出了事,我怎么向诅咒女冕下交代啊。”
“没事,我既然敢出去,自然有分寸。”我冷笑道:“我不怕他们跟踪,怕就怕他们不跟踪。”
躲在这里,终究不是办法。
与其被动,不如主动。抓住那些跟踪者,看看他们到底是谁,想干什么?总比我们提心吊胆傻坐在这旅馆强。
我和斯特曼两个人专走一些偏僻的小巷,没多久,果然身后出现了影影绰绰的尾巴。
在一个拐角,那些人干脆大摇大摆地站了出来,为首的人一个唿哨,前面也出现了一些手拿棍棒的人。
前后夹击,堵住了我们。
“你们要干什么?”
“干什么?深更半夜的,你说我们要干什么?”一个脸上有刀疤的人说:“难怪赫顿大人动心,就连我,见了你都忍不住流口水呀!”
他话音未落,就真的从嘴里流出了水,血水。斯特曼一拳就把他打飞了。
赫顿?不对呀,我认识他吗?
他甚至没拿正眼看我,倒是一直瞪着山姆。按理说,他要对付也是要对付山姆,怎么会专门来找我的麻烦?
从刀疤脸的话里,我至少知道了两件事:一、他们并不是针对山姆,他们的目标就是我。二、赫顿好象对我很关注。可我对天发誓,我根本没见过他。如果不是山姆的介绍,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蒂莫西的儿子。看见了仇人,他不忙着对付山姆,反而忙着对付一个陌生人。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
我思索间,眼前的人影错动,已经被斯特曼打倒了一大片。还有几个没倒下的,早慌了,大叫:“特里大师,快来帮忙啊,这小子太厉害了!”
“一群废物!”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巷子尽头,他手里拎着一根黑黝黝的铁棒。
月光下,犹如一尊铁塔。
我看着他,忽然“呀”地叫出了声。
第二十六章三百岁的老妖精
我惊叫,不是因为见过他,而是因为那人的身份。
我不认识他的人,但至少认识他身上的绣金袈裟。
只有诅咒神殿的铁杖喇嘛,才会穿这样的袈裟。
铁杖喇嘛是诅咒神殿的另类存在,他们终身禁触诅咒,却自幼以武修身。他们不谙世务,却身居高位。唯有西荣国光明神殿的圣骑士,皇廷的侍卫长才能与之并论。
这个叫特里的铁杖喇嘛,显然不是赫顿那种落魄贵族所能调动的。
如果不是他,那么试图劫持我的,又是谁?
我眼前浮现了一张削瘦的脸,三角眼、八字眉。瓦齐尔达嘛。这个道貌岸然的执法长老。
我想起了他那诡异的一笑,这才察觉其中蕴藏的淫意。
我之前之所以没往他身上想,是因为他的年龄太大了。做为一个诅咒,就算宗佛到了六十岁,身体都腐朽不堪了,何况长老。这个老不死的,居然把主意打到了我的头上。
特里显然与那些喽罗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一条近百斤的大铁杖,在他手里却轻飘飘象一根稻草一样,舞得犹如风车。斯特曼拔出寒铁剑,一剑斩去,火星四溅。那喇嘛的杖也不知是什么做的,竟不能砍断。
一击之下,两人都各退两步,暗自惊心。
斯特曼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能劲敌,顿时两眼炯炯,打起十分精神。那喇嘛也收起轻漫之意,一脸凝重。
两人几乎同时发出一声暴喝,碰撞在一起。特里胜在力大杖沉,每一次挥动铁杖,就旋起一阵狂风,即便我躲得远远的,依然觉得脸颊如刺。斯特曼却胜在身法灵活,每一剑都快若流星,一闪即逝,让人防不胜防。
一时间,小巷里布满了杖影剑光。
这巷子本来就狭窄,我退啊退的,就和那几个残存的绑匪退到一起去了。
那几个缩在一起的人见我距离他们越来越近,也不知谁发了一声喊:“快抓住她!”
我是谁啊?我是魔法师好不好,当我是无依少女吗?切!
他们想抓住我,我又何尝不想干掉他?
没等他们靠近,我已经一个烈火燃烧丢了出去。地面轰地一下燃了,映得小巷里一片通红。
几个人还没来得及高兴,就惨叫起来,象明晃晃的燃烧的火炬一样到处乱蹿。
这个群攻魔法,我还是第一次使用。并没有发挥它的最大效率,否则这几个人早成木炭了。不过这样也好,保证烧得连他妈妈都认不出来他。
火光起,喇嘛惊。特里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好,有西荣国的魔法师。第二个念头就是:怎么没听见咒语声啊?第三个念头就是:我怎么飞起来了?
不是他飞起来了,而是他的脑袋从脖子上飞起来了。那颗头的表情充满了震惊和恐惧,就象见了鬼。
任谁看见自已无头的身子在下面挥舞铁杖,都会是这种表情。
一开始斯特曼并没有动剑,所以在地上找到一个手折腿断的活人还是很容易的。
我问他:“你们老板有没说捉住我以后,送到哪里交货?”
那个人还在犹豫,毕竟站在赫顿旁边的可是一个喇嘛。他不可敢保证,我们放过他,别人也能放过他。
就这么一犹豫,斯特曼一不小心踩到了他另一只完好的腿。
卡嚓一声。
那人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我说,我说,他们会在“野玫瑰娱乐所”一号楼第七号包房接货。”
我们走出巷子,向一个路人打听了方向。
“野玫瑰娱乐所”很有名,因为它是那个有名无实的南越皇帝的册下实业。皇帝也要吃饭不是?南越的百姓的确纳税,而且税赋很重,只可惜没有一分钱能落入他的口袋。
皇帝陛下只好靠实业来维持皇室的尊严,他的“野玫瑰娱乐所”是帝都唯一不用纳税的会所,也是唯一家供贵族老爷们玩乐的地方。
灯火通明,丝竹声声,就连空气里都弥漫着一种纸醉金迷的味道。
我们来到前台,斯特曼抛出一小袋银币,那是山姆“答谢”我们护送之恩的酬金。
“我们要包一号楼第八号包房。”
“八号已经有人了。”侍者查看了一下记录,殷勤地说:“七号的客人刚刚走,您看……”
“好的。我要了。”斯特曼叮嘱:“我没吩咐,千万不要进来打扰我!”
侍者看了看他,又望了望我,一幅了然的表情:“明白,明白。”
我们转身的时候,听见这个家伙低声嘟哝了一句:“他在哪儿找了这么一个雏儿,真漂亮。”
斯特曼大怒,眼睛一瞪,就要发作。我赶紧把他拉开,我们是来办事的,不是来闹事的。在没确定瓦齐尔达嘛的实力以前,我们可不能轻举妄动。
包房很大。而且墙壁都是用砖石密封的,很坚固。
我们锁好门,我找了一个不易察觉的位置,施放了一个历史上最微型的沼泽术,让石壁腐蚀成泥,然后用手指一捅。无声无息的,一个窥视孔就形成了。
八号包房里有两张桌子,每张桌子上都摆满了酒菜。靠门的那一张,坐了六个铁杖喇嘛,显然是保护瓦齐尔达嘛的打手。靠里的那一张就坐了两个人,赫顿和瓦齐尔达嘛。
“瓦齐尔达嘛长老,我父亲和您可是曾经并肩作战过的密友啊,您可不能见死不救。我就不明白了,我们在吞水城好好的,怎么就招惹了那个莲花女?”
“你还不明白?”瓦齐尔达丹斜睨着赫顿,意味深长地道:“这个莲花女就是我在吞水城发现,敬献给宗佛的那个女奴隶。她哥哥被你父亲下了五百多种诅咒,死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她不恨你父亲蒂莫西,还能恨谁?”
我听到这里,心里咯咚一下子。果然,这个叫斯蒂芬的莲花女就是弗雷德的妹妹。
“过去的莲花女只要等宗佛兴头一过,就杀了。可这丫头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居然让宗佛迷恋了这么多年。也是我失算了,我原以为讨了宗佛的欢心,说不定他就会位子让给我,一个人活了三百年,我想他也无聊的很了。难知这个老妖精,还是舍不下这个世界,唉。”
什么?宗佛活了三百年。我差点从站着的椅子上摔下去。
三百年,这个人还是不是人啊?
我想问的,赫顿显然也想知道:“宗佛不是每六十年就要换一个嘛,怎么会……?”
瓦齐尔达嘛一摆手:“你不懂。”他望了望门口的铁杖喇嘛,鬼鬼祟祟地招了招手,赫顿连忙把耳朵凑过去。
我放出凝神术,顿时连墙角蚂蚁的爬动都落进耳朵里。
瓦齐尔达嘛压低声音:“什么灵童转世,根本就是一个骗局。”
赫顿大吃一惊,他看了看瓦齐尔达嘛的脸色,并没有看到开玩笑的意思。
“其实诅咒术练到最高境界,就是灵魂不灭。真正的诅咒圣境,能够让灵魂凝为实体,不在空气中扩散。诅咒神降临的时候,曾说过他有大神通,可以瞬息千里,渡千山万水。其实,这只是灵魂出窍的一种妙用。初始,这用途只用作侦探敌情。直到第二十三代宗佛发现它的另一项用途。”
“什么用途?”
瓦齐尔达嘛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缓缓道:“灭魂夺舍。”
我一震。原来却此。
难怪灵童在祭坛上会昏迷不醒,胡言乱语,高烧不止。因为有一个强大灵魂正在与他争夺身体。
难怪有的灵童会血液沸腾,爆体而亡。
难怪成为宗佛的永远只是儿童,而不是成人。
灭魂夺舍,儿童是最好选择,不仅仅是因为未成年人意志薄弱,更因为他们拥有较长的寿命。拥有他们的身体,无疑是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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