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异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漂泊在异界- 第3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裂。

    幸好嗨呀每天都带斯特曼出去,除了收集天仓果实,就是收集一种羽状植物叶子上的露水。

    这露水对疗伤有奇效,堪比斯蒂芬的那种红色圣药。

    精神系魔法里有一种叫精神烙印的契约,就是让魔兽吞食主人的鲜血,从而产生精神联系。这契约,说穿了,就是人和魔兽之间的感情纽带。

    在地球上,曾经有一个英国物理学家无意中救了一只受了伤的幼豹,并把它哺育长大,尽管豹子最终回归了森林。但她每年都会去看望它和它的子女们,它则多次奋不顾身地在丛林中拯救过她,使她圆满完成了自己的研究。这其实也是一种契约,精神上的契约。

    收魔宠的精神烙印契约,并不象一些玄幻里所写的那样,一旦签定了契约,宠物就必须为主人尽忠效死,否则就被天谴,被神惩罚至死。

    没那么夸张。精神契约只是一种精神魔法,就象双胞胎一人出事,另一人会感到不安一样。

    尽管我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尽管我知道这世界曾经降临过神,而且不止一位,但我仍然不相信神的存在。

    我甚至怀疑他们是科学家,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当科技水平达到一定高度,用特殊方法凝集空气中的元素激发人体潜能,或者利用微生物的特性为人类造福这都是可能的。

    在盛元大陆,神的降临只有一千年,并没有什么神魔大战的传说,甚至后来的什么四大神殿也仅仅是因为信仰者的崇拜而建立的。我从不认为,那些神会指定什么人间代言人。道宗、教宗、宗佛、兽皇,他们都是人,而不是神。他们的做为,与神无关。

    我们只知道神降临盛元大陆一千年,但在这千年之前呢,又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一无所知。

    那时候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科技水平?有没有属于他们自已的文字,自已的发明创造?

    在盛元大陆,没有任何记载。

    其实在另一个层面,地球也一样。就算最悠久的历史,文学记载也只有三千多年。那么三千多年前呢?要知道历史学家公认的人类历史长达二十五万年,甚至更久。

    在这悠长的岁月长河中,多少往事已被掩埋,我们只能从一些神话故事里发现一点点时隐时现的蛛丝马迹。

    没有神,自然不会因为魔兽的不服从,而产生什么天谴。不过嗨呀吞食了我吐出来的血后,我依然在它身上放了一个精神烙印。

    我知道它是不放心外出,担心我的安全。

    但我不认为我会有什么危险,这树太高了,能有什么生物不辞辛苦地爬上来?

    只是我想错了,第二天还真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它不是爬上来的,它是飞上来的。

    开始我还以为那是一朵黑色的云,直到它停在洞外,完全遮住了阳光,发出锣钹一样“罗罗”的大叫,我才现发现它是一只鸟。

    罗罗鸟,长达三丈,利爪可穿树木,尖喙长五尺,嗜食人。

    我想起《山海经》里描绘,顿时吓了一跳。

    幸好它的脑袋太大,根本挤不进来。它用爪子插进树干,伏在树上一件乱啄。

    我对它来说,就象一条美味的虫子。

    我连滚带爬地躲到树洞里面,避开了它长满了牙齿,鳄鱼一样的长喙。

    我慌不择路地躲到桌子底下,只听咔地一声,桌子上多了一个洞。那喙比寒铁剑还硬,泛着金属一样的光泽。

    就在这时候,嗖的一声,嗨呀从空中闪现。

    罗罗鸟一见嗨呀,目光顿时变了,从凶残变成了惊恐。它拼命想把喙上的桌子甩下去,却差点撞倒了嗨呀。

    嗨呀大怒,拍打着短小的翅膀,“嗨呀,嗨呀”地尖叫着冲了过去。

    罗罗鸟脖子上的毛都竖了起来,拔嘴就跑,连套在长喙上的桌子也顾不得了。

    “嗨呀,嗨呀!”嗨呀站在洞口,不停地叫着。换成人类的语言,大概就是:你给我小心一点,别再让我看见你!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苍鹿岛之所以成为禁地,是有一定道理。这里并不象表面那么风平浪静,富饶的物质敷生出无数珍禽奇兽。要想在这样的环境生存,实在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四国探险家强行进入这个已经密不可分的生态圈,折羽而归,是必然的结果。

    好在第三天,我已经能动了。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嗨呀只好带着我们一起回去。

    通过空间洞,我们掉在一片密林里。

    从这个角度去看苍鹿岛,和在树上看得完全不一样。即便是从树上的角度,看起来低矮粗壮的树木,也比我想象中高大的多。

    我甚至看见一个五米高的蘑菇,这让我们看起来象小人国的人。

    各种各样的枝叶遮住了整个天空,抬头,你会发现天是绿色的、昏暗的。

    嗨呀让我们去釆集那种疗伤的露水,自己则跳到一棵小树上去啄食一种白色的果实。这种果实的样子象是米虫,还能在树枝上缓慢地移动。每当嗨呀啄食一个,旁边的都似乎惊恐起来,拼命向旁边蠕动,其结果是越来越密集,成为嗨呀的腹中物。

    斯特曼一不小心,踩到了一根横在地上的木头,那木头忽然变软,迅速蠕动起来,把斯特曼从头到脚一圈圈裹住。隔老远,都可以听见斯特曼骨骼咯咯作响的声音。

    嗨呀从小树上跳下来,毫不畏惧地对着那无头无尾地东西叫了两声,又跳到它身上啄了两下。那东西才松开斯特曼,缓缓钻入了地下,不见了。

    嗨呀接下来对斯特曼发表了一篇长篇大论的、题目叫“嗨呀”,内容也是“嗨呀”的演讲。斯特曼被勒个半死,还挨半天训。他实在受不了了,就对我说:“公主殿下,把你的鸟语石借我用用。”

    我巴不得。我也想知道嗨呀在说什么,可我心里光痒痒,却受不了那个罪。

    那鸟语石的味道,真不敢让人恭维。

    于是斯特曼充当了即时翻译器,边听边说:“妈勒个逼,你眼睛瞎了。那是比沙虫,是苍鹿岛最与世无争的魔兽。妈勒逼,你踩它干什么?”又说:“我又不是故意的,我知道它是什么东西啊?”“妈勒个逼,你……咦,变形虫?”斯特曼特委屈地说:“我不是变形虫。”“我没说你。”

    这都什么呀?一人两角?灵魂分裂?

    只见嗨呀忽然钻进了繁茂的枝叶间,我凑过去一看,只见一个皮球似的斑斑点点的东西一闪就不见了。

    斯特曼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把石头吐了,强,真强,居然忍了这么久。我刚想夸赞他两句,他紧走两步,又吐了,连早上的天仓果粉做的饼子都吐出来了。这就逞强的结果。

    嗨呀瞅瞅斯特曼,不满地叫两声,就准备打道同府了。却听见咚咚声响,似乎有一个巨大的生物跑了过来。

    斯特曼变色,就要拔剑。嗨呀却冲他翻了个白眼,大有君临天下,唯我独尊的气概。

    一个巨大的三角脑袋,小心翼翼地透过枝叶,伸了过来。

    这脑袋我太熟悉了,不是因为罗罗鸟的造型独特,而是因为它嘴上有我熟悉的东西:桌子。

    那桌子还象一个牛嚼子套在它嘴上,就算想认不出来都是难事啊。

    嗨呀拍了拍翅膀,往后挥挥,意思是:你跟着我干什么,小心我扁你。

    罗罗鸟却如影随形,我们走,它就走。我们停,它就停。嗨呀瞪它一眼,它退三步;可一转身,它又跟了上来。

    我问它:“你到底想干什么?”

    它眼睛眨眨,蓝球大的眼泪哒哒地掉了下来。这不是打哑谜吗?

    这时候,我忽然听见“咕咕”一声响。这是什么声音?

    我望了望斯特曼,不会这么早他就饿了吧?

    嗨呀却大笑起来:“嗨呀嗨呀。”它示意我们看罗罗鸟的肚子。我是说罗罗鸟的叫声没这么奇怪啊,原来是它瘪瘪的肚子在叫。

    我们帮罗罗鸟取下了嵌在尖喙上的桌子,罗罗鸟感激地叫道:“罗罗,罗罗。”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斯特曼一下,用口水给他洗了个澡。

    丛林里的动物单纯而善良,即便是吃人的罗罗鸟也仅仅是因为饥饿。而不象人类,为了一点利益,一点欲望,就可以出卖灵魂。

    我们和那只罗罗鸟从此成了朋友,它时不时给我们带来一些小型的动物,来答谢我们,这让我们有了口福,不至于因为天天吃饼子而感到厌倦。

    如果不因为始终得不到弗雷德的消息,让我心急如焚。这些丛林的日子,应该是我穿越以来最快乐的时光。



第三十七章吞水城之役 

    在这三天里,嗨呀利用它的神通,无数次搜索弗雷德的踪迹,却一无所获。也不知申公豹用了什么方法,完全屏蔽了弗雷德的气息。

    到了第四天,我终于放弃了。

    因我而受牵连的,可不仅仅是弗雷德,还有普莱斯利他们。虽然相交不深,但他们无疑也是我的朋友。而且他们也一样危险。

    我之所以没把他们放在首位,一方面是因为弗雷德是为了我们才生死不明的。人难免会有私心,对于他我自然会因感激而看重。另一方面,我们在洹多罗隐藏了太多天,我怀疑莲花女斯蒂芬早就在吞水城动了手脚。以她的智慧,她不可能白白耗在这里,让时间空自流逝。她也许早在控制山姆之前就在吞水城布下了陷阱。

    想想豪爽的普莱斯特,想想正直的洛伦佐,我真的不敢想象,他们落到斯蒂芬手里会怎样。

    希望越大,失望往往就越大。

    我怕。我怕自已一不小心便坠入绝望的深渊。

    要是一开始,就有人认出嗨呀是神兽鼓,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可惜我不是神仙,谁也不能未卜先知。

    我不想让斯特曼孤身冒险,我已经失去了太多朋友,我不能再失去他了。反正再急,也不过是几天。该发生的早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