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岸之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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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之樱- 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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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稚!”
  风欢快的唱着歌,白杨树下,谁的故事又在悄悄上演。
 
完结~~~


 毛方圆篇
  那个时候,我不叫毛方圆,我有个名字,叫毛毛,这是我和一个叫娃娃的大眼睛女孩的秘密。我们说,不管分开多久,也一定会在人群中认出对方。
  时间带走了誓言,我找不到大眼睛的娃娃,她连同那间小小的阁楼在城市消失了,巷子里,那些留下我们脚印的青石板,在岁月里愈发沉默。
  我一直都是个喜欢热闹的孩子,总喜欢围着爸爸妈妈转悠。四合院里,几户人家和睦相处,那些快乐的时光夜里常常浮现,沾染一夜的思念。
  院子里我是最小的孩子,我安心的享受着大人的宠爱。直到,娃娃的出现。我不懂为什么床上躺着的只会咿咿呀呀皱巴巴的丑小孩会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去看她,我一个人躲着门后,看着突然抢走自己光芒的小家伙心生妒嫉。
  炎热的下午,昏昏欲睡的人们都在午休,我悄悄的潜入她的房间,她正吧嗒着小嘴睡的很香甜。我看着她胖呼呼的小脚,趁四下无人,狠狠的咬了一口。
  娃娃开始学走路了,娃娃会叫的第一声不是妈妈,而是毛毛。娃娃总象个跟屁虫一样围着我,我不让她跟着,她就会卷起裤管用无辜的眼神威胁我,小腿肚上一排没有长齐的牙齿印,象一张永远还不清的支票,让我心生懊恼。
  娃娃的妈妈经常都说,“毛毛,长大了,娃娃给你做媳妇好不好?”
  “不好!”永远是我的回答。
  “好!”永远是娃娃的答案。
  迪文说,看到女人的第一眼要先看她的眼睛,从头看起才会真正了解一个女人的心。
  而我,总喜欢先从脚看起,我在期待有一天,我会看到,有一个女人,小腿肚上的牙印。
  第一次认识夏怡一,是在一次无聊的聚会上,她站在我的面前,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一开口就叫我呆毛。我下意识的看了看她的腿,牛仔裤裹的严实,她不是我的娃娃。
  娃娃的眼睛很大,生气起来鼻子会微微的皱起,喜欢扎两只小辫子。夏怡一眼睛总是弯弯的,头发也是弯弯的,只是她们都喜欢叫我呆毛。
  呆头呆脑,毛手毛脚,夏怡一总是这样评价我,不等我发怒,穿着牛仔裤风一样跑过我的目前。
  我还是很想念我的娃娃,我想问她,还想不想做我的媳妇。我想非常坚定的抢在她面前回答,好。
  夏怡一破天荒的没有穿牛仔裤,她穿着短短的裙子,两条长腿骄傲的从我面前经过,我看到她的小腿肚上,依然没有我想像的牙印,却有一只滑稽的卡通猪头,她这次也同样破天荒的开口叫我的名字,说的却是:“毛方圆,是个猪头。”
  是的,毛方圆是个笨蛋,他没有想到,长大的娃娃原来就是夏怡一,她处心积虑的只为了让我记得,而我却愚笨的只记得一个小腿上的牙印。
  长大的毛毛,会一直爱娃娃吗?
  不,毛方圆会一直爱夏怡一。
  有人说,青梅竹马是童话故事;我要证明;我们是现实的童话,夏怡一永远是毛方圆的公主,他们会幸福的生活下去。
  


魏斌篇
  爸爸说,希望我长大了做个文武双全的人,所以给我取名斌。好像父母永远都是这样的,他们把自己身上未实现的希望寄托给下一代,而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接受。
  我一直都向往做个警察,在爸爸眼里却是个不堪的职业,10岁那年在爷爷的寿辰上被大家奚落后,我再也没有提起。
  梦想就象床角那把灰尘覆盖的吉他,再也弹奏不出动听的音符。
  我一直都很喜欢钱,有人说,人的心总有残缺的部分,人一生都在找东西去填补。有人用酒,有人用烟,有人用眼泪,而我选择用金钱,只是我没有想到,人的心是个无底洞,怎么也填不满。
  每次辛苦去换取金钱,短暂的满足背后是深深的空白,寂寞的空洞在夜里放大,咄咄逼人的想吞没自己。
  我不喜欢回家,那里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华丽的宫殿。妈妈喋喋不休的数落爸爸的不是,眼泪象黏稠的网,牢牢困住我,让我想逃。
  爱情和婚姻是个不等式,我不知道照片上和睦的全家福一直都是幻觉,还是离开太早。
  爸爸的彻夜不归,或浓或淡的绯闻,家早已经摇摇欲坠。
  久违的亲情,在樱莎的家里却意外的获得,即使家里少了爸爸的温暖,家也依然屹立不倒。
  樱莎的妈妈抱着相册说起樱莎小时候的趣事,一点一滴,清晰如昨。莎小时候头发短短的,是个野丫头,她喜欢坐旋转木马,喜欢在爸爸的怀抱里听着童谣入睡。
  我突然明白了她现在为什么不喜欢旋转木马,我们的心都有缺口,只是选择填补的方式不同。
  樱莎和禾优有的地方总是相像,例如,她们伪装的坚强,只是不想让爱的人担心。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我也渐渐学会伪装,不想让爱的她担心。可是,当她紧紧的抱着我的时候,我才明白,可以患难与共,才是真正的坚强。
  现在,我甚至想感谢那场经济风波,让我们重新找回了一家人的温暖。也让我知道了,我的心,缺少的不是钱,而是一个叫南樱莎的女孩,最真的爱。
  


巫迪文篇
  第一次认识女人,我总喜欢先看她的眼睛,眼睛,可以折射人的内心。这一次,我却没有,不是看不透,而是来不及。
  君炎舞重重的一拳打在我的嘴角,血充满了口腔,却意外的充满了甜蜜。
  在爱情里流浪的人,不是因为不爱,而是爱的太伤,不再相信爱情。曾经,我也有这样的时候,傻傻等待一个人的心情。
  她有双会说话的眼睛,喜欢在下雨的时候不打伞,喜欢吃薄荷味的糖果,喜欢叫我傻文。
  第一次见她,和炎舞惊人的相似,后来的我一直在想,上帝也许是让我再有次机会,可以用心去认识一个女人。
  初夏微雨的街,她被一群小流氓调戏,我也这样的挺身而出,我记得她紧紧抓住我的衣襟的小手,让我心疼不已。
  可是,为什么,那些等待与甜蜜的背后,真相如此的残忍,美丽的眼睛也会说谎,我原来从头到尾,只是个愚蠢的棋子。
  爱情,从来也不曾是游戏,我流连于每个女人身边,只是想,再看见那双眼睛,我想问她,如果想要的只是钱,那么,请把我的心还给我。
  我没有告诉炎舞我的故事,也许一个花心的过去比一个痴心的过去更容易被人遗忘。
  炎舞说话嗓门很大,笑起来总喜欢重重捶打我的背,她会笨手笨脚的帮我织毛衣,还不许我嫌弃织的不够好。
  可她会说保护我,用极其认真的表情,那一刻,我分明听见了冰冷的心融化的声音。
  原来我的心一直都在,只是迷失了方向。
  而现在,我不再去追问一个结果,如果可以再次见到她,我会说,感谢她给我的那些伤害,让我有机会去认识一个叫君炎舞的女人。
  



陈怡川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着对爱情的期许,我也不例外,我无数次说,如果找女朋友,一的要找长头发,大眼睛的喜欢安静的女孩,可以陪我看书,可以听我弹琴。
  泽宇说,那是按照我的暗恋对象的标准打造的。那个时候,还是小矮个的他喜欢跟着晴悦进进出出,我知道他的小心思,却也没有点破。我那时候的心思都在街头的巷子里,每天放学躲在美丽的语文老师必经的路口,看她走过是我必修的课程,那时候她经过的风都是甜甜的味道。老师有头漆黑的头发,长长的,瀑布一样,老师的声音很美,每篇乏味的课文在她的声音里都变的那么美,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也喜欢安静的读书,感觉好象和她在一起,那么幸福。
  缘分有时候很神奇,桃夭是我最不喜欢的女生类型,而现在,她和我在一起。其实我知道,一开始她接近的小野心,她不喜欢看书,因为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她会打个大大的哈欠,她也不懂音乐,每次听我弹琴,她只会说好好好,她的头发很短,调皮的让我的手总是抓不稳,但是我每次看到她,会觉得很开心。
  听她说着一件事情,讲一个笑话,是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如果说,一个女人是500只鸭子,桃夭绝对达到750只,不过,我喜欢这样雀噪的她,让我可以不孤单。
  那些年少的故事,散了断了,桃夭说的对,初恋是用来怀念的,桃夭才是用来珍惜的。
  


陈泽宇篇
  成熟如果可以伪装,我想我一定毫不犹豫让自己可以成熟些,至少,可以拉近我和晴悦的距离。
  我和怡川都有很深的恋姐情结,初中的时候,他爱上自己的语文老师,我爱上了左晴悦。
  晴悦在距我们不远的地方上大学,我每天总会在第一时间赶到她的学校,装可爱让她带我出去。那个时候,她总是牵我的手,怕把我弄丢,现在,是我牵着她的手,怕不小心,把她弄丢在人群里。
  爱上一个比自己大的女人,是很辛苦的一件事情,女人的敏感,常常让我不知所措,有时候,看怡川他们吵吵闹闹,会觉得自己很寂寞,有的幸福,真的放手就可以得到吗?
  她第一次去相亲,带上我,我装无辜的模样乖乖的坐在一旁,她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对那个男人说,我不是左晴悦的弟弟,我是她的男朋友。
  晴悦回来不见那个男人,很是奇怪,而我保持我天真的小模样告诉他,那个男人被他老婆救回去了。
  同事送她的的花被我殷切的接过后,放进垃圾桶里;她收到的礼物都被我没收进自己的胃里。
  她曾经咆哮的把我赶出门,不过,我躲着花坛后面,分明看见她借着手机的光到处找我,焦急的样子。
  这样的一个女人,要我怎么放弃。
  时间不允许我早在她之前出生,那我现在,可以做的,就是继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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