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痛苦地挣扎,挣开双腿胡乱踢着,小腹处传来一阵被刮开的疼痛,麻木地让人忘记了感觉。她的腿胡乱踢着,将烛台踢翻。滚红的烛台落地,瞬间熊熊燃烧的起来,牢房里渐渐密布一阵浓烟,沈芊君痛苦挣扎着,带动着桌椅摇晃。其中透出红艳的火光,噼里啪啦沉腐的木料燃烧着哔剥作响,而那一阵烧焦的味道掩盖不住浓郁的血腥气息。
几名士卒立即松开钳制住沈芊君双腿的手,开始去忙着灭火。而浮音,至始至终,都是冷冷地站在原处,那脸上波澜不惊,好像前面的景象不是在对待人,当真是在对待动物般,在她心里,甚至觉得沈芊君连畜生的价值都不如。
牢笼里传来恐怖而荒凉的尖叫声,夹杂着一声声女人奸细的笑声。声音鬼魅,像是步入陵墓般,身后隐约感觉一阵凉意。
“浮音,你会遭报应的,你知不知道,我是你的亲姐姐,啊啊……”,那一声撕扯的哭喊声不绝于耳,像是要哭掉自己的五脏六腑般,沈芊君满头的大汗,双眸已被血染红。她身上到处都是血,肚子被人硬生生地切开,里面的肠子翻了出来。
“是么?报应?哈哈,我浮音就不怕这世界上会有报应这两个字,好姐姐,别着急,我会让咱们的好爹爹赶紧下来陪你的,我要让整个沈家,都万劫不复!这是你们欠我的!”
浮音狠毒地说着,看着血红的墙上倒影着女人肚皮翻开的样子,她看着沈芊君被剥开的小腹,里面血肉一片,有一个东西胀满地厉害,她知道,那里就是胎盘的所在。
士卒们娴熟地拿着刀子,麻力地便朝她的胎盘而去。
……
痛,撕心裂肺的痛,几乎是让人已经麻木,再也不想醒来,一声惨叫,再次睁眼,已不知是何年。
耳边是马车叮叮的声音,鼻尖是一股属于青草的芬芳,没有了牢笼里的腐败,没有血肉的血腥味,有的只是属于大地和自然的气息。
只是腰际的痛楚让沈芊君不得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而且还在这个世界上活着,腰际牵扯的疼痛,就像是被一刀刀凌迟般,她再次睁眼,眼里已没有了以往的温情,有的,只是冷血和无情。
“醒了?”悠悠的声音传来,里面夹杂着几分心痛,循声而去,沈芊君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大到不行的马车里,玄色的天帐上,忽然闯入一张男子的脸,不意外的,是锦澜。
“我居然没死?”沈芊君像是在自嘲,嘴角微微一扯,可是脸上已再没了表情。
“云都大变,宸王被囚禁,丞相因牵扯私吞良饷之事,被罢免。我几经辗转,才将你从天牢里救出”,锦澜脸上满是哀伤,若是她早些答应和自己走,若是自己在王府里,就把人带出去,一切就不会这样了。
沈芊君脸上已没了任何回应,好似在听一件不关己的事般,问道,“我是不是,再也不能生育了?”
那场噩梦如鬼魅,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愣生生地被人切开肚子拿走子一宫的感觉,就像是一万把刀,同时在隔着每一层皮,切着每一块肉。
“恩,你也别太难过,玺儿张妈一直好好照顾着,就算你这辈子再也不能怀孕,我也会一辈子照顾你的。”锦澜握着沈芊君的手,将她冰凉的巴掌贴到自己的脸上,他自责,一万次自责,还因为自责,狠狠地刮了自己一刀。
“你说过的,我若想只手,你还愿不愿意替我遮天?若你愿意,我们可以交易”,沈芊君道,看着锦澜的时候,已经没了任何感情,若是有感情,她现在也不敢轻易表现出来了,一场无尽的凌辱,给她的身心,都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她只恨自己,过去太心软,不够狠心!
她既要顾念着不伤害高允,又不想把沈家赶尽杀绝,一心想着,靠自己的力量不断强大,成为足以和赵妔青抗衡的对手,却不想,最终自己输得竟然一败涂地,惨不忍睹!
“当然算数,至于交易,你想说用你的身子来交换?”锦澜好笑道,嘴上自嘲一笑。
“除了这个,我还能给你什么?”沈芊君也笑着,忽然挣扎着坐起,她这么一坐,便立即牵扯到小腹的伤口,那牵扯着五脏六腑,撕心裂肺的痛,她却全然不知,只是死死地咬着唇,“你想要一统天下的野心,我帮你!”
他以为自己不知道,他名义上是和大云讲和,实际上却是想要借机休养生息,他锦澜的野心,不比任何人小!
似乎是被看穿了心思般,锦澜尴尬按着沈芊君的双肩,轻声道,“等我们回了北鲜再说。”
半年后
白色大帐内,披着一张虎皮的软榻上,一个带着白狐毛帽,一身雪白狐裘,满眼看过去,就如画中仙子般的人,正托着腮帮子在浅睡。
她细致乌黑的长发,长长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只是这么一张美丽温柔的容颜,那脸上的神色却是凌然的,她双眉虽然是平开的,可是怎么看,都觉得带着一股冷漠。好像她的心里,藏着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般,难以发泄。
忽然,帐子外面游动着一个人影,那身影很快,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进了大帐内,来到了浅睡人的跟前。
人儿立即睁眼,那动作极快,随即便抓上了来人的手肘,冷道:“摄政王如此,有意思?”那声音不带一丝的幅度,只那么说着。
高冉昊缓缓笑出声,语气却一如既往地带着几分玩笑,“典侍大人,你还是如此开不起玩笑啊。”
沈芊君不语,看着眼前这个谈笑风生的男人,明明知道她是自己的丈夫,却还可以佯装着无所谓,她,已经彻底变了。
当她跟着北鲜的车队回到这广袤无垠,只有大草原的地方时,当她第一次看到萧雨在篝火晚会上摘下脸上的面纱,娇柔地凑近高冉昊的怀里,低低地唤着他,“昊哥哥”的时候,她的心就彻底地死了,她不知道,当初在宸王府,高冉昊寒毒发作,迷迷糊糊了一整夜,始终念着沈芊君名字的时候,萧雨将‘忘情蛊’种进了高冉昊的身体里,让他这次彻彻底底地忘记了沈芊君。
一个人,脑子受伤已经选择性地忘记了自己的索爱,而这次,又被无情地中下了蛊毒,彻底地将他们去大云的几个月发生的事,都忘记了。
现在,在高冉昊的心里,这个不但没死,反倒还成为北鲜四品典侍的沈芊君,他很看不顺眼。
“听说大汗很赏识你,这次大兴城的设计草图,也是你负责的。咱们男女干活,当然是不累的”,高冉昊扫了眼冷清的人,嘴角微微一勾,然后忽然俯身凑到沈芊君耳边,语气不好道,“希望你不要再玩那些没意思的把戏,故意卸掉雨儿的马蹄,让她不慎摔马,你觉得这样,我就会回心转意,看上你?”
“我没那个闲情吃摄政王的醋,也没那么多心思去和摄政王妃争宠,王爷,若是你近日来我大帐只是为了挑衅说这些无聊的话的话,那还请离开”,沈芊君一抬手,指着帐子大门,不悦道,虽然她脸上是愠怒,可是心里,却比什么还痛,不过这些痛都不算什么了,丈夫既然还活着,还和自己生活在同一片草原上,记不记得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脸上表情冷淡,说话之余,高冉昊已迈步出了帐子。
“典侍大人,大兴城来报,说新去的一批工人不知道是吃坏了什么,还是怎么的,忽然都病倒了…”,许久的安静后,帐子外面便传来一个侍卫急匆匆地来报。
北鲜是游牧民族,一直都是生活在大帐里,而沈芊君作为北鲜的四品典侍,受锦澜推荐给大汗,进谏的第一个,便是兴修城池。一个民族想要发展,若没有稳固的都城,不足以发展。这就是为何一个王朝形成,都要先定都,定都就代表着,这个王朝确立了,这是自古以来的惯例。
只是好像,从大兴城兴修以来,其中阻力就不断。她虽为这项工程的老大,但是很多事,其实都不是想象那么简单。
“好,我这就去,备马!”半年以来,为了适应这种马上马下的游牧生活,沈芊君几乎是每日长靴紧身衣袍,一身戎装,而她在这短短的半年里,也勤学武艺,现在更是有一身好身手。
侍卫不时便牵来了马,几个步兵拿着长枪跟在后面,沈芊君一掀身上的披风上马,只是还未走几步,马儿忽然脚下一滑,嘶鸣了起来。
马儿受到了惊吓,猛地抬起前蹄,沈芊君紧紧地抓着缰绳,若不是她御马有道,估计此刻早就从马背上摔下来了。
“不好,典侍大人,马蹄子好像被人拆卸了…”,身边的侍卫前来查看状况,回答道。
沈芊君旋即腾身下马,将手中的马鞭和缰绳一丢,唇角一扬,方才高冉昊来跟自己兴师问罪,不就是栽赃自己拆卸了萧雨的马蹄子么,这会儿,他就这么急不可耐地要帮他的心上人报复自己了?
真是好笑!
沈芊君冷哼一声,旋即沉声道,“副将,去把你的马牵来!”
因为中途换马,而耽误了去大兴城的时间,半路上,忽然就下起了瓢泼大雨起来,荒芜的草原上,到处除了草,再无其他。
左副将急忙下马,领着一干兵将去路边的大帐寻人家借问避雨。
沈芊君接过副将递来的斗笠,戴在身上,看了眼茫茫的草原上,雨点密密麻麻,草湿漉漉的,走着立即裤脚便湿透。
“典侍大人,先进去躲一躲吧”。
点着头,沈芊君将身上的斗笠摘下,进了民居的帐子里。
待到雨变小了,众人才打算出去,可是当众人一惊准备牵马,正要戴斗笠的时候,侍卫却忽然为难道,“典侍大人,奇怪了,少了一顶斗笠和蓑衣,唯独您的那件,少了……”。
高冉昊,你会不会太幼稚了?
沈芊君冷笑着,摆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