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有人干这事,”伊戈同意了。“班尼斯从来不刷洗它。他从来没打扫过他的马厩。他甚至都没给它起个名字!”
“有些骑士从不给他们的马起名字,”邓克告诉他。“那样当它们死在战斗中时悲伤就不那么难以负担。——总有更多的马等你拥有,但失去一个忠诚的朋友就很难忍受。”老人是这么说的,但他从来没采纳过他自己的看法。他给他曾有过的每一匹马都起了名,邓克也是一样。“我们看看能有多少人到塔楼去……但不管是五个还是五十个,你都得也帮助他们。”
伊戈看上去愤愤不平。“我非得伺候平民百姓吗?”
“不是伺候,是帮助。我们得把他们变成战士。”如果那寡妇给我们足够时间的话。“如果诸神慈悲,会有一些从前打过仗,但大部分会像夏天的青草那样生涩,更习惯于拿锄头而不是长矛。即使如此,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性命也会寄予他们身上。你第一次拿剑是多大?”
“我还很小,爵士。剑是木头做的。”
“平民男孩也用木剑打斗,只不过他们用的是棍子和断枝。伊戈,这些男人在你看来可能是白痴。他们不会知道铠甲每一部分的正确名字,或是那些显赫家族的纹章,或是哪个国王废止了贵族的初夜权……但还是要带着敬意对待他们。你是一个生来有着贵族血统的侍从,但你仍然是个男孩。他们中大多数都会是成年男人。一个男人有着自己的骄傲,不管他出身可能多么卑贱。你在他们的村子里可能会同样显得迷惑又愚蠢。而你如果怀疑这一点,去锄一垄地或是剪一只羊的毛,然后告诉我瓦特树林里所有野草和野花的名字。”
男孩思考了一会儿。“我可以教给他们那些显赫家族的纹章,以及亚莉珊王后是如何说服杰赫里斯王废止初夜权的。而他们可以教我哪些野草最适合拿来做毒药,哪些绿浆果吃起来没问题。”
“他们能,”邓克同意道。“但在你教到杰赫里斯王之前,你最好帮我们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长矛;而且别吃任何‘学士’不吃的东西。”
第二天十二个将要成为战士的人找到了来坚定塔的路,在鸡群中间集合起来。一个太老,两个太年轻,而一个瘦小的男孩被发现是个瘦小的女孩。邓克叫这些人回了村子,留下了八个:三个叫瓦特,两个叫威尔,一个兰姆,一个佩特,还有白痴大罗勃。他不由自主地想,真是可悲的一群。根本看不到歌谣里那些魁梧英俊、赢得了名门淑女芳心的农民男孩。这些人一个比一个更脏。要是非估计不可,兰姆有五十岁了,而佩特一双眼睛老是流泪;他们是唯一两个曾经上过战场的,两人都曾跟着尤斯塔斯爵士和他的儿子们在黑火叛乱中作战。另外六个就像邓克担心的那样是不折不扣的生手。八个人全都一身虱子。有两个瓦特是兄弟。“我估计你们的老妈不知道别的名字,”班尼斯咯咯笑着说。
至于武器,他们带来了一把镰刀,三把锄头,一把旧刀,还有一些结实的木棒子。兰姆有一根削尖的棍子可以拿来当长矛使,一个威尔承认自己善于丢石头。“好啊好,”班尼斯说,“我们给自己找到了一架不得了的投石机哪。”从此那人就改叫切勃'1' 。
“你们中有人熟悉用长弓吗?”邓克问他们。
人们用脚蹭着灰土,同时母鸡们在他们周围的地上啄食。流泪眼佩特最后答话了。“爵士,请原谅,但是我们的阁下不允许我们用长弓。奥斯格雷的鹿是给切凯狮子们吃的,不是给我们的。”
“我们会有剑、头盔和锁子甲吗?”三个瓦特里最年轻的那个想知道。
“哎呀,当然你会,”班尼斯说。“一旦你杀了寡妇的一个骑士你就把他那该死的尸体剥光,就是那样。记住还要把你的胳膊捅进他的马的屁股里,那就是你能找到他银币的地方。”他在年轻瓦特的腋下掐着,直到男孩疼得尖叫;然后他就赶着所有这些人到瓦特树林去砍长矛了。
回来时他们有了八根长度极为参差不齐、用火烤硬的长矛,以及枝条编结成的粗糙盾牌。班尼斯爵士给自己也做了一根长矛,他向他们示范如何用尖端穿刺、如何用杆部来躲闪……以及向何处瞄准尖端来杀人。“我发现肚子和咽喉是最好的。”他拿拳头擂着胸膛。“心脏就正在这里,那也能管用。问题是,肋骨挡了道。肚子就又妙又软。开膛是慢,但是必死无疑。从来没听说有人肠子流出来还能活。现在要是有某个傻瓜跑过去把背冲着你,让你的矛尖瞄准他的肩甲缝隙或是穿过肾脏。就是这儿。一旦你刺到了肾脏他们就活不了多久。”
当班尼斯试图告诉他们该干什么时,队里的三个瓦特造成了混淆。“我们应该给他们村子的名字,爵士,”伊戈建议道,“就像‘帕尼基的艾兰爵士’,你的旧主人。”那本来可能奏效,但问题是他们的村子也没有名字。“好吧,”伊戈说,“我们可以用他们的庄稼来称呼他们,爵士。”一个村子位于豆田中央,一个主要种植大麦,第三个则耕耘一垄垄的甘蓝、胡萝卜、洋葱、芜菁和甜瓜。没人想做“甘蓝”或是“芜菁”,所以最后一组就成了“甜瓜”。最后他们有四个是“大麦”,两个是“甜瓜”,两个是“大豆”。由于瓦特兄弟都是“大麦”,于是有必要进行某种进一步的区分。当那个弟弟提到曾经掉进村子的井里时,班尼斯给了他“落汤鸡瓦特”的称呼,于是就此决定。人们为得到“贵族名字”而激动不已,除了大罗勃——他貌似记不起来自己到底是个“大豆”还是个“大麦”。
就在他们所有人都有了名字和长矛时,尤斯塔斯爵士从坚定塔出来向他们致辞。老骑士站在塔门外,在一件年代久远得泛黄的长羊毛无袖罩袍下穿着铠甲,胸前和背后都绣着切凯狮子的徽记,用小片绿色和金色的方格缝成。“弟兄们,”他说,“你们都记得戴克。红寡妇把他装在麻袋里扔下去淹死了他。她要了他的命,而现在她又想要我们的河水,浇灌我们庄稼的切凯河……但她得不到!”他把剑高举过头。“为了奥斯格雷!”他响亮地说。“为了坚定塔!”
“奥斯格雷!”邓克随声附和道,伊戈和新兵们继续高呼:“奥斯格雷!奥斯格雷!为了坚定塔!”
邓克和班尼斯在猪群和鸡群中操练着这一小群人,同时尤斯塔斯爵士从上面的阳台上观看。驼背山姆已经用脏稻草塞满了一些旧麻袋,而那些就成了他们的敌人。新兵们开始练习他们的长矛技巧,而班尼斯对他们咆哮。“刺、扭、拔出来!刺、扭、拔——把那该死的东西拔出来!你立刻就会急着要用它再来一次。太慢了,切勃,太他妈的慢了。如果你没法更快,回去扔石头。兰姆,捅的时候全身的劲儿都用上。那就是目标。刺进,拔出,刺进,拔出,用它要了他们的命,就是这么回事,刺进拔出,撕碎他们,撕碎他们,撕碎他们。”
当麻袋们全都被五百下长矛的穿刺撕成碎片、所有稻草都溅落一地时,邓克穿上铠甲拿起一柄木剑,来看看这些人面对一个活的敌手表现如何。
答案是:不太妙。只有切勃快到了能闪过邓克的盾牌刺上一矛,而他也只成功了一回。邓克架开一次又一次笨拙又不稳的矛刺,把他们的矛推开,冲到了近前。如果他的剑是铁打的而不是松木做的,他就已经杀死他们每个人六次了。“一旦我进入你们身前一矛之地你们就死定了,”他警告他们,敲打着他们的腿和胳膊以让他们真正学到教训。至少,切勃、兰姆和落汤鸡瓦特很快就学会了如何避让。大罗勃丢下长矛跑了,而班尼斯不得不去追上他,并把眼泪汪汪的他给揪回来。到了下午结束的时候他们这一群人都浑身淤青一塌糊涂,长茧的手上握矛的地方磨出了新水泡。邓克自己身上没什么伤痕,但到伊戈帮他脱下铠甲时他已经给自己的汗水淹得半死了。
当太阳正下山的时候,邓克赶着这一小伙人下到地窖里,强迫他们每人都洗个澡,哪怕那些去年冬天刚洗过的人也不例外。然后驼背山姆的老婆给所有人准备了一碗碗的炖菜,满是胡萝卜、洋葱和大麦。人们都累到了骨子里,但要是听他们的口气每个人都很快会比御林铁卫骑士还要厉害一倍。他们几乎等不及要证明自己的英勇了。班尼斯爵士怂恿着他们,给他们讲战士生涯的乐趣:主要是战利品和女人。两个老手附和了他:兰姆自称曾从黑火叛乱中带回一把刀和一双好靴子,靴子他穿起来太小,但他把它们挂在了墙上;而佩特一说起他认识的一些跟营者尾随着龙就没完没了。
驼背山姆已经在地下室里给他们准备好了八张稻草垫子,所以他们一旦填饱肚子就都去睡了。班尼斯逗留了一会儿,久到足够充满厌恶地看了邓克一眼。“废物爵士在他还行的时候本该多搞几个乡下妞,”他说。“如果他那时能养出一窝私生子来,我们现在就有更多战士了。”
“他们似乎不比别的农民征兵差。”邓克在给艾兰爵士当侍从时曾经和一些这样的人行军。
“是啊,”班尼斯爵士说。“两个星期后他们可能就有本事对阵一伙别的农民了。不过,骑士?”他摇了摇头,啐了一口。
'1'注:“切勃”即Treb,是前面“投石机”一词trebuchet的略称。
坚定塔的井在一间地下室里,那是一间潮湿的小屋,有着用石头和泥土砌的墙。驼背山姆的老婆就是在那里泡、刷、捶衣服的,然后再拿到屋顶去晒干。那个大石洗衣盆也是拿来洗澡用的。要泡澡就要从井里一桶一桶地汲水上来,用一个大铁壶在炉火上加热,把壶里的水都倒进浴盆,然后再重复整套操作。四桶水灌满一水壶,三水壶灌满一浴盆。到最后一壶水热的时候第一壶已经温吞吞了。据称班尼斯爵士曾说过,整件事都太他妈的烦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和虱子跳蚤滚成一窝,一身臭气活像变质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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