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非常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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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非常完美-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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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摸底考试后,考生是被允许在家复习的。小茉挑灯夜读,准备了一份考试计划。早上修炼结束后,接下来的时间除了必要的吃饭和上厕所以外,小茉都是在书桌前复习。就连扎玛也被禁止了一段时间的娱乐活动,专心陪读。

    好在有修炼,大把大把的时间复习也不会怎么劳累。尤其是每次修炼之后,特别的神清气爽,学习起来效率也特别高。

    理科是理解性的东西,一通百通,虽不是很担心。但是会做不一定就等于能拿高分,在考场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因素导致自己失分。前世小茉就有粗心的毛病,如今重生了,本质还是没有改。因此这次训练,她会加强题训及培养自己的细心能力。

    而文科类的东西,则大多数都是背的了。感谢这过目不忘的记忆,她复习起来速度也很快。

    但是也有烦恼,那就是英语了。她哑巴英语是不错,但关系到听力方面的就不行啊,不过幸好中考的英语还算简单,她到不是非(霸气书库…提供下载…87book)常担心。但是据说市一中即C市最好的那所中学出的英语卷子不仅听力比分极高,难度也极大,小茉很纠结啊。

    于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听力,小茉是在英语听力的闹钟下起床的;睡觉也是伴随着英语听力入眠的。半个月下来,到是有点成就。

    就连扎玛早上起床也学会了跟她问好:“Goodmorning。”晚上睡觉的时候道晚安:“Goodaternoon。”十分可爱,不过也仅此两句罢了。

    时间就在忙碌的复习中过去了,某天早上起来翻开日历发现,第二天就是中考了。当天晚上,苏爸苏妈也提早回来了,女儿明天要中考了,他们心里难免会有点紧张,夫妻俩还争着谁去陪考。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小茉拍板定案,决定由扎玛陪同前往。看着那只跟羊肉搏斗的不亦乐乎的公狗,夫妻俩的心中同时涌起:一只“吃货”,能起什么作用啊?

    如果永新中学是镇上私立中学中最好的一所的话,那郁达中学就是公立学校中最好的一所。它不仅拥有浓厚的文化底蕴,美丽的学校的环境,连师资和硬件设施也是一流的,最重要的它还是跟某位已故的名人有紧深的联系。

    不像永新中学,因为建校时间短,走进去会发现有很强烈的现代气息。郁达中学,你一进去首先会看到那位名人的黑白雕像矗立在花坛之上,整个学校的建筑都像有着浓厚的历史感,似乎每一块砖头都有自己的故事。

    今天的郁达中学也格外热闹,几乎所有的考生都是有家长陪同而来。所以当小茉抱着一只狗走进校门的时候,自然是引来众人的注目礼。有些人还窃窃私语起来,纷纷猜测她这么做的原因。靠之,比我猜还我猜啊。

    “难道她爸爸妈妈不在了?”其中一位胖胖的女人猜测道。

    大妈,您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刚开口也不用那么劲爆的吧,想象力够丰富的啊。

    “应该不是的吧,看这面相也不像啊。”另一位戴眼镜的女人也开始猜测。

    阿姨,难道您得到了传说中某某风水大师的真传,是某某某风水大师的后代。

    “我觉得吧,应该是小姑娘读书不好,家里人不愿意浪费时间过来,不像我儿子,据说是状元的命。”

    其它两位默。

    大婶,您更厉害,小女子佩服,不仅会算命而且还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话题终结者啊。瞧瞧,人家都被你说的不知道回答什么了。

    看看手表,离考试还有20分钟,因为是提前15分钟入场,所以小茉跟扎玛耳语看几句后,就将它放在红线外,匆匆向考场走去。

    时间正好,走到自己考场的时候,铃声正好响起。

    学生们鱼贯而入,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之后,将准考证等一切考试必备品都放在了桌子有角,静下心来等待铃声的再次响起。

    第一场考的是语文,拿到试卷后,小茉先是大体浏览了一番,待心中有数后便做了起来。算上重生前的好歹也考了20几年的试,临场经验总是有点的。凡是模棱两可的题目,最好是开考时头脑最清楚的时候做。

    做着做着,问题就来了。古文阅读考的是愚公移山,其中有一题,山阴指山的哪一面。看到这一题的时候,小茉忽然间想起来重生前的那场中考自己也曾被它难倒过,没想到时隔20几年自己再一次碰到它了。

    到底是哪一面呢,小茉不甚确定,想想还是先放着等其它的都做完以后再回来做吧。

    之后的小茉都做得很顺畅,很快就来到了作文题。看到题目很有感觉,洋洋散散的,很顺畅的一篇行云流水的作文就完成了。

    再回到那一题,忽然想起曾经在哪里看到的说是阳为南阴为北,于是不确定地将答案写了下来。

第一卷 恰同学年少 第四十四章 兔子爱吃肉

    第一天的考试都还算顺利,可到第二天的时候,小茉最不确定的那一门英语来了。

    试卷发下来之后,定了定心,首先将听力看了一遍,心中有数后,才开始做题。也就过了10分钟吧,广播就说让考生准备听听力。

    小茉的心顿时紧张起来,全程30分钟,她的弦一直绷得紧紧的,直到传来听力已结束这句话后,她才放松下来。之后的题目,到是答得很顺。

    小茉走出警戒线的时候,头还是晕乎乎的,直到扎玛冲她“汪汪”叫了几声后才反应过来。

    “玛玛,终于结束了,我好开心啊,走,我请你去吃饭。”

    “吾要吃羊肉。“扎玛低声的说了一句,由于旁边的人都忙着讨论考试的事情,到是没有人注意到她们。

    “哎呀,别老吃羊肉嘛,会营养不良的滴。今天啊,姐姐放血一次,请你吃肯德基。”

    “何为肯德基,吾不吃,吾要吃羊肉。”

    “肯德基很好吃的,比羊肉好吃多了。”

    “吾不信,吾觉得羊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乖嘛,去吃吃看嘛。不好吃,我们再换嘛。”

    天天吃羊肉,自己都快变成羊肉了,小茉一边自己嘀咕,一边带着它来到了目的地。

    这个年代,愿意花钱吃肯德基的人还是不多的。所以小茉到餐厅的时候,尽管是饭点时间,还是有很多座位。

    一只狗吃肯德基也蛮怪的,所以小茉让扎玛找个隐蔽的地方变个人身,而自己则先去点餐。

    当她拿着满满一盘东西回来的时候,发现扎玛旁边坐着跟它年岁相仿的一个小男孩。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双目含泪,嘴唇紧闭,实在我见犹怜啊。

    想不到小小年纪就有当“受”的潜质,果然有前途。

    将东西放好,小茉就轻声询问:“他是谁啊,你从哪带过来的啊?”

    “宗主,此乃兔妖,故吾将它抓了过来。”

    “兔,兔妖。”小茉不确定的重复了一遍,待得到扎玛的再次肯定之后,就很迅猛地站了起来,很大姐姐的将他拖到自己的身边。

    传说中的妖怪啊,她鸡冻啊。

    刚想问话,扎玛就抢先了,“宗主,汝确定此好吃。”

    “好吃好吃。”小茉挥挥手,随意说道:“你别烦我,忙着呢。”

    扎玛小心翼翼地捏了一块鸡米花,放入口中,咀嚼半晌之后,开心地说:“甚香,好吃。”

    “恩,好吃你就多吃点,乖乖管自己吃,不要影响我啊。”

    扎玛点点头,抱着盒鸡米花欢呼雀跃地吧嗞吧嗞起来。

    没人烦自己了,小茉很满意,于是认真地开始八卦起来。

    “你是兔妖吗,我第一次看见妖怪诶,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

    “我叫兔兔,按人类年龄来算今年5岁了。”

    哇塞,连名字都那么“受”,果然极品。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被它抓住的啊?”

    兔兔浑身一抖,语气也害怕起来,“我本来是随着族人隐居的,有一天出来玩时偷吃了人家一个鸡翅,觉得很美味,回去之后天天想。今天早上实在受不了,所以又偷偷溜出来了,好不容易走到店门口,就被抓走了过来。”

    扎玛吃完了鸡米花,拿起汉堡啃了起来。吃了一口后,皱皱眉。将两块面包拿掉,直接拿出里面的鸡腿出来咬。

    原来还是一只爱吃鸡的兔子,真有意思。

    “你们兔子不是都吃草的吗,怎么可以吃鸡肉的啊,消化的了吗?”

    “普通的兔子不可以,但是修炼成妖的就可以了。”小兔妖颇为骄傲,胸补顶了顶。

    扎玛吃完了鸡肉,忽然对薯条感兴趣起来,抽出一根往嘴巴里送后,又将整包拿了起来,吧唧吧唧。

    “既然如此,那你们族人应该会做鸡肉的啊,你为什么要偷出来吃呢?”

    “古时,我们族人还能出卖劳动力赚钱,还能使法术赚钱买鸡也可以直接在森林里抓野鸡。可到了现代,我们的劳动力就不值钱了,而且现代社会也不能使用法术的,不然我们族会灭亡的。”小兔妖低着头,眼睛也越来越红,“也况且现在森林也越来越少,野鸡几乎没了,我们族好不容易存活下来,住的地方也日渐狭窄,要是哪天不小心开火烧了树怎么办,那就更没地方住了,况且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扎玛开始吃鸡翅了。

    “是啊,环境是个大问题啊。可是为什么现代社会使用法术,你们族会灭亡的啊。”

    小兔妖偷瞄了一下扎玛,回答说:“我也不知道,都是族长说的。”

    吃了太多干的,扎玛貌似渴了。一边吸着可乐喝,一边用勺子盛圣代吃。

    嗨,做妖怪也蛮惨的嘛,以前看电子书的时候还挺羡慕做妖怪,现在看来也不好。

    小兔妖馋得受不了了,摸了摸肚子,然后擦了一下口水,讨好地问道:“仙女姐姐,我想吃鸡肉。”

    仙女姐姐,多么美妙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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