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厌倦了别人给的希望。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不曾想这样富有悲剧色彩的定性词语用在这个孩子身上会如此恰当。在不被人关注的角落里,小叶安的姿态一天天的高了起来。
直到叶致远来了,那个自称是他爸爸的人,带着神的光环,高高在上对他伸出了手,要给他天堂。
可正是彼时的琼瑶酿成了如今的砒霜,他有了妈妈,可不是他的妈妈,他有个所谓的家,可那只是住了一些人的房子,他有了血亲有了爸爸,可那不是他一个的爸爸。
好在这大房子里还有个叫叶长瑜的哥哥。
他会蹲下来摸摸他的脑袋然后笑问:“今天小叶安有没有乖乖的?”
叶长瑜真幼稚,搞的他像个小孩子。
其实最初他是不屑的,可后来怎么就把他当成了最重要的人?
大概是除了亲情,最有资格长久维系的就是内疚,负罪感,任他斗转星移、沧海桑田,长久不灭。
那次暑假,从本家来了个小表哥,也许是从小被家人捧在手心长大的,小小年纪就把富家子弟的骄横跋扈演绎得无懈可击。
家里面关于叶安的流言就差没满天飞,叶母对佣人们的碎嘴一贯采取纵容的态度,当然,仅限于叶安一事。
小小的叶安明白了,他的生母是父亲的大学同学,是一个自不量力闯荡商场却一败涂地的失败者,是一个求助于叶致远却最终献上自己身体的第三者,是一个因为难产死在手术台上的女人。
她的一生乏善可陈甚至令人难以启齿。
可她毕竟是他的生母,所以当不知道从哪里听来这些话的小表哥把他推倒在地上,居高临下地嘲笑他,“你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生的孽种吧。”
叶安沾满泥土的手紧紧抠井土壤,这大概是那个当家的女人一直想对他说的话,今天只是借着一个无知小儿的口传达给他。
可是……谁也不能这么说他的妈妈,他不曾见过那个给了他生命的女人,可至少希望为她做些什么,比如,堵上眼前这只大蛤蟆的嘴。
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他“噌”的从地上弹跳起来,一把将小表哥推到了游泳池里。
佣人们尖叫,“表少爷落水啦,快来人。”
那一刻,他看着那只大蛤蟆手舞足蹈地在水里挣扎,打从心底升起一股快感。
事后的惩罚比起报复后的快感,这代价是值得的。
可是他还是后悔了,很后悔很后悔,因为叶长瑜。
叶长瑜真心喜爱这个突如其来的弟弟,为了平息小表弟,也就是叶安小表哥的怒火,他答应带他出门去逛逛,买一些他想要的东西赔罪。
可哪想遭到了绑架,最终小表哥死在了对方的枪下,叶长瑜侥幸逃过一劫,可再次之后叶长瑜就变了,他在自责,没有保护好表弟,终日在“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阴影之下,渐露颓然之象。
这些叶安都看在眼里,他常想,如果那天他没有因为一时意气之争而对小表哥动手,如果他能够再成熟一点,忍住心中的愤怒,毕竟报复那些曾对你有轻蔑之心的人,肉体的伤害不是唯一,更不是最好的方法。
要是这样,叶长瑜会不会就不会因为小表哥的死而一蹶不振,可以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没有如果可言。
而叶瑾言,是继叶长瑜之后唯一一个对他表现出维护之情的人。
他能够感受到叶瑾言虽然很罗嗦但是真诚的关心。
其实叶安对叶瑾言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最多看她每次跟家里宣战闹独立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心里送她一个字,“傻”。
其余时间叶安住校居多,大家也难有交集。
但就是今天,在她说“我没事”的那一刻,叶安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种关怀,是温度。
很幸福。
有人会为他挺身而出,因为她说,“我是他姐”。
有人曾说,幸福是我饿的时候你手上拿这个肉包子,我困的时候你躺在床上酣然入睡,那么,他的幸福,大概就来源于这种温度,类似于刚出炉的金陵大肉包。
卖的一点都不便宜,但是永远要早起排队才能捧在手里。
所以,他愿意为了这可贵的温暖夹起那块扇贝。
要是让叶瑾言知道这原因,她一定会笑,靠,叶长瑜这个无私奉献、让阳光普照大地的大天使居然培养了一个小天使。
此时,叶长瑜正告诉她,“他是我们同父异母的弟弟,你伤害了他。”
叶瑾言顿住的脚步拔腿就跑向宴会厅,“我会跟他道歉。”
哪知来到大厅桌前本该坐着叶安的地方此刻空空如也,叶瑾言忙问:“叶安跑哪里去了?”
有人回答,“他见你们离开没多久就自己跑去出了。”
叶瑾言心下惶然。
众人就看一个穿着红色小礼服的身影飞驰而过。
叶母站起来厉声喝道:“叶瑾言你给我回来,你要去哪里!”
叶瑾言置若罔闻,她只知道她一定要把叶安找回来,哪管身后人仰马翻。
20
第十九章 。。。
叶瑾言跑出宴会厅四下张望,想要找到叶安的踪影,却怎么也没想到看到了一个原本快要被遗忘的人,或者说是希望永远埋葬在记忆中的人——纪白。
她惊诧地看了好几眼,不明白他为何会出现在这里,纪白正和一个男人热切地聊着什么,照背影看来竟然有点像那个低情商的大哥叶长宁。
这两人居然凑到一块去了?不过又干她何事呢。
叶瑾言嘲讽地扯了扯嘴角,从另一个门走开。
出了酒店门,夏末的风透着清凉,冲淡了这个城市的喧嚣和霓虹灯的绚烂,为了找叶安她几乎把整条街翻了个个,又往叶家的别墅打电话问他有没有回去,得到的答案自然是否定,暗叹现在的小孩真是让人不省心。
寻找多时无果,叶瑾言踩着高跟鞋的脚也快坚持不下去了,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前面静静躺着绸缎系出的蝴蝶结,在路灯下散发着柔和的光,刻着LOGO的金属装饰镶在正中间,时尚又不失典雅,自有其独特的魅力。只是这在高处呼吸新鲜空气、一览众山小的优越感只在迈着淑女小步子走在红地毯上或者站着对着镜头笑的时候能够体现,还没等她怎么豪迈,叶瑾言就明显感到高处空气稀薄,严重缺氧。
不失人人都能学红军长征,也不是人人都能在高原反应的威胁下如履平地,于是她果断选择钻进了路旁的酒吧装蘑菇去了。
一人独处的时候,总能想起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叶瑾言不知不觉酒入愁肠就喝多了,迷离之中似乎有歹人闯入酒吧,又砸又打,似乎就在危险靠近的时候,超人出现了,可再仔细一看,不对呀,内裤没有外穿。
真是倒霉,喝酒还能遇上这等祸事。
忽然,她感到自己在一片温暖之中离地而起,居然腾空了。
悬在半空的感觉真不错,晕晕乎乎的,但那种刺激感在抵着背脊的臂膀之中又显得底气十足,这种安全感就像是畅游大海的游鱼,是出于本能的信任。
那人带着副银丝眼镜,可即使是镜片也没有办法阻挡那一双漆黑的眸子折射出熠熠的光芒,这光芒刺的她睁不开眼,却和记忆深处的某张面孔契合,多年来不曾改变的,是他的自信,宛如帝王。
仿佛亚当、夏娃在诱惑下摘下禁果,上帝终于抛弃了旧约。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触碰那一如初见的面庞,他面如敷粉、骨秀神丰,眉目如画似乎就禁止在那一瞬间。
他的双眸如古井无澜,与她四目相对,令她学生时代沉迷的武侠小说中所说的,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就这么肆无忌惮地划破虚空,刺入眉间,留下一粒鲜红入血的朱砂痣,抹不去,意难忘,终成伤。
超人怎么可以这么像那人。
那个叫李衍的人。
有什么东西,在这样的注视下,被震了个粉碎,露出它原本的姿态。
叶瑾言沉浸在她的小剧场之中难以自拔,超人的样貌渐渐模糊,可存在感越发强烈。
她自然不知道,她所谓的触摸一下眼前人的脸庞实际上是一个前扑,死死勒住了人家的领带,苦了李大少爷一边踢飞苏墨惹来的麻烦,一边感受着濒临窒息的压迫感。
他大概肠子都快悔青了,他身手不错,但不代表一定能搞定泰山压顶一般的冲击力。
这些看起来简直不入流的打手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就凭这些货色也想找苏墨的麻烦?不知道又是那只不长眼睛的,这种人,得栽。
杀气腾腾、险象环生的打斗现场就这么被叶瑾言折腾成了软香温玉、风花雪月。
她又是一番心境,今天很倒霉,不过倒霉就倒霉吧。
此情此景让她想到了许向楠和她说过,叶长瑜很多年前遭遇的绑架事件。
就这么死,当然不甘心。
她把眼前的救命稻草搂的更紧了。
李衍带着她跑出了酒吧,扒开她的爪子,在公园找了个隐蔽的角落,这时候苏墨才双手插在口袋里不徐不疾地走过来。
李衍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寒光一闪,“你这又是在哪里惹上的麻烦?”
苏墨长了张狐狸样的妖孽脸,薄而红润的嘴唇弯起一个满不在乎的弧度,别人做来这叫二,可偏偏他这么一露浅笑就是世外高人,“前段时间去沙漠似乎惹了点小麻烦。”
李衍点点头,“嗯,你找死可以再跑的远一点,比如去马达加斯加钓钓鳄鱼什么的。”
苏墨煞有其事,“兄弟,这个建议不错,说不定能找到创作灵感。”
随之,苏墨的目光转到了李衍身后的女子身上,他奇道:“这不是叶小姐吗?”
可见,这世界上除了脸盲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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